异界大探险家-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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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里只剩下麦哲伦和女伯爵,他明白,后者是知道了他想说什么。
“我是探险者。”
“不,你已经不是了,你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古文字专家,一篇震惊世界的考古论文的作者之一,皇家维多利亚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麦哲伦叹了口气,坐在离自己最近的椅子上。
“你到底在找什么?”
“失落的文明。”
“我知道,我说的是你真正的最终目的。”
女伯爵叹着气摇摇头:“你现在应该学着用历史学家的方式思考问题。”
麦哲伦感觉自己被鄙视了,一阵不爽。
“目前我们发掘的这个遗迹,和其他这片雨林中的遗迹一起,从属于一个已经消亡的古代文明,目前我们命名为马加里文明,极盛时在雨林中建立了一个帝国。”
海伦说的这些都是麦哲伦知道的。
“这个文明曾经一度非常发达,他们有宗教,成体系的魔法应用,整个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成熟的木质武器制造方法,遗憾的是,他们始终没有大规模地使用文字,虽然这个文明的文字很早就有了。”
听到这里,麦哲伦还是一头雾水。
“我带着探险队来到这里,就是因为这里是唯一一个有大规模马加里古文字存在的遗迹。对一个文明而言,能够在时间的河流中留存下来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文字。而马加里古文明,到底是不是一个伟大的古代文明,这个遗迹也可以给我们,给现代世界一个答案。”
“你心里难道还没有答案吗?”
“但我的答案无法说服人。可这个遗迹可以。一座深入地下规模宏大的建筑,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说服那些普通人,让他们相信这是一个伟大的,整个人类历史上都寥寥无几的伟大文明。”
麦哲伦开始有一点点明白为什么他不理解海伦了,他们虽然有那么多共同点,但是至少现在,在考古这个领域,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而到那时,人们会因为好奇注视这里,探险家会为了财宝汇聚在这里,直至最后,学者们将它写进书本。多年以后,只要有认为这个古文明伟大的人,就会有认为我伟大的人。这是对一个历史爱好者最大的褒奖,而我当之无愧。”
“那超凡力量呢?”
“无可否认,它拥有超凡的价值。正因为如此,我才一定要把它交出去,不是吗?”
麦哲伦摇摇头,他终于搞清楚了长久以来的疑惑,但这没有让他释然。
女伯爵给了探险者优厚的条件,这些条件一定会实现,而且实际上探险者能得到的远比他们以为的多。
但这却让自诩探险家的麦哲伦心里很不舒服。
海伦表现出来的那种淡然刺痛了他的自尊心,这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他非常在意的追求被否定了,被彻底无视了。
真正让他觉得可悲的是,现在的麦哲伦觉得海伦说的都是对的。
“你会把它交给谁?白帽子?”
“那必定会是一位探险家,只不过,他必须要向我证明他的价值,并且让所有其他的探险者放弃。”
麦哲伦开始可怜起白帽子来。
“我们什么时候停止挖掘?”
“没必要再挖掘的时候。”
“如果,我是说如果,探险者知道了遗迹里有超凡力量之后,把消息散播出去,怎么办?”
“无论来多少探险者,他们都不会是我们的敌人,只会是我们的朋友。”
看着女伯爵脸上淡然的微笑,麦哲伦摇摇头,在心里告诉自己:“你想多了。”
“我想休息一下。”
“可以,到需要你的时候会有人去找你的。”
“明天的野炊你会去吗?”麦哲伦又恢复了探险者一贯的蛮不在乎。
“当然。”
……
第二天,虽然麦哲伦满怀期待,但天公不作美,大雨让野游彻底泡汤了。
不过他也没有太失望,和学者们打了个招呼就一个人出去了。麦哲伦现在在学者中算是一个异类,他们都知道,没有足够的资料,麦哲伦基本做不了什么。
虽然知道白帽子在暗处注视着这里,麦哲伦还是走出了探险队的营地,进入了丛林。
大雨倾盆,树林里到处都是泥潭,一脚深一脚浅,不过麦哲伦安之若素。
面对着美食的诱惑,他觉得这些都不叫事。
第八章
严格来讲,身为一个背负光环的穿越者,混得不好的大部分责任在麦哲伦自己身上。
他并不缺少奇遇,“自信天生不凡必定能够出人头地”这一点,让麦哲伦抓住了很多一闪即逝的机会,也让他因为狂妄丢掉了很多收获,但最多的时候,他选了自己最喜欢的,让“对他最有利的”离他远去。
没有人能说这是好或者不好,除了他自己,而麦哲伦从没有后悔过,只不过经常在抱怨自己丢了穿越众的脸而已。
作为一个穿越者,麦哲伦的“福缘”绝对是够水准的,就比如现在飘在他面前的银色汤匙,这是一件超凡力量。
没错,它并不是魔法物品,这里处在精华湍流之中,麦哲伦是不敢拿出魔法物品的,不知道的时候拿出洛阳铲和工兵锹用了一下,他到现在都觉得心痛。
这个名为“舌之匙”的超凡力量,是一个老乞丐送给麦哲伦的。当初麦哲伦觉得大家都是黄种人,所以给了他一点吃的,然后老乞丐就把这个看上去值点小钱的汤匙送给了他。那之后很久,麦哲伦才发现,这是一件超凡力量。
舌之匙的力量就是,能够指出拥有它的人身边最近的,这个人的身与心最想要吃到的食物。
这涉及人心的力量超越了魔法的极限,毫无疑问,只有超凡力量才做得到。
所以说,麦哲伦其实不是运气不好。但是说他运气好吧,这个超凡力量直到现在都没有在他出人头地的道路上起过什么作用。
人的际遇其实是自己决定的,从知道舌之匙的力量那天起,麦哲伦就知道它有多么恐怖的价值,能够轻易地改变他的生活,但却从没有想过把它交给谁。
而现在,在倾盆大雨中,麦哲伦看着稳稳停在一个球形菌菇边的银色汤匙,无比庆幸自己面对着各种诱惑没有把舌之匙交出去。
这是一个白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个人脑袋那么大,在充满碧绿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显眼,但麦哲伦印象里从没看到过,说明它是在大雨中长出来的,很快他就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就在他看着菌菇的这一小会儿,白色的圆球就像被吹涨的气球一样又大了一圈。
然后麦哲伦恍惚间看到这球形菌菇轻轻一晃,就在那个瞬间,舌之匙轻轻一动,快如闪电一般把菌菇挖了起来。
麦哲伦把菌菇从汤匙上取下来,跟着舌之匙继续向前,漫不经心地观察着手上的白色大圆球。
这东西很轻,比麦哲伦想象的吸满了水的那种感觉轻得多,就和普通的食用蘑菇比重差不多。菌菇表面看上去完全没有伞盖啊伞柄之类的东西,也没有菌种藏身的褶皱,就像是一个白色浑圆的西瓜。
身为超凡力量的舌之匙,选择食物的标准是身与心,也就是说,既健康又好吃。所以麦哲伦也不管这菌菇是什么,只管装进背包继续跟着银色汤匙走。
麦哲伦知道白帽子可能已经发现他了,这里的土著肯定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大雨,而且白帽子也一定能想到,舌之匙是一件超凡力量,但是他有恃无恐。白帽子为了那件遗迹下的超凡力量在这个蛮荒之地奋斗了三年,他不会为了任何事打破与女伯爵的合作。而现在,麦哲伦是女伯爵的人。
背靠大树好乘凉,麦哲伦悠闲地走在大雨中,心中无比惬意。
快到午饭的时候,浑身烂泥的麦哲伦回到了营地。
无视了几个探险家同行的嘲笑,麦哲伦走进了营地的厨房,一个离别的帐篷都比较远的灰色小帐篷。
走进帐篷,麦哲伦熟门熟路地绕过煮着乱炖的大锅,从楼梯走下去,到了主厨的厨房。
“匹各,来,我给你看个宝贝。”
“如果你没有拿来真正的好东西,就准备好为打断我的思路赔罪吧。”匹各瓮声瓮气地说着,转过身来。
这是一个兽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脸时最先注意到的都是那个大猪鼻子,然后是夸张的伸出嘴唇的巨大獠牙。虽然头顶着厨师帽,但看上去像一个屠夫远胜过厨师。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厨,一位大厨师。
“你先看看这个。”
麦哲伦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从里面掏出一只小野猪。
“嗯……”匹各看着小野猪的眼神意味深长。
“还有这个。”麦哲伦又掏出了两个菌菇。
匹各带着疑惑的表情拿起一个大白球,鼻子凑上去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脸上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老规矩,三份里我要一份。”
听到麦哲伦这么说,匹各睁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这个菌菇你还搞得到吗?”
“天时地利人和。”麦哲伦指指天,指指地,然后指指自己。
“可惜。”匹各摇摇头,然后撸起袖子,露出长满厚厚黑毛的胳膊,开始做饭了。
麦哲伦是在进入探险队之后认识的匹各,现在来说,可以算是朋友。虽有舌之匙傍身,麦哲伦能找到无数珍贵食材,但他终究不是厨师,能吃不会做,所以无论走到哪儿,他都会选定一个手艺最好的厨师,和他交朋友。过程无非是找到了珍贵食材,带去表达一下仰慕之情,反复几次,朋友关系就确立了。
匹各大厨师也不例外,只不过,他因为天赋异禀嗅觉超人,更能感受食材的珍贵,也就和麦哲伦关系更好一些。
匹各大厨格外钟爱菌菇类,所以这次看到大白球,就手痒难耐,决定使出全身功夫,以不负天时地利人和齐聚才得见天日的珍贵食材。
而麦哲伦就坐在一边,看着匹各的表演等着吃。
老实说,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奇妙的食材和迥异的文化更多,但整体烹饪水平却没比前世的西餐高出太多,像匹各这样有能力有信心把前所未见的食材做成菜的大厨很少见,麦哲伦很庆幸自己能遇到他。
第九章
没过多久,一股奇异而浓郁的香气就笼罩了整个厨房。
麦哲伦不动声色地转过身,不让匹各看到他流口水的丢脸样子。其实现在的匹各大厨完全聚精会神在烹饪上面,根本不可能注意到他。
时间好像过的很慢,又好像很快,匹各大厨终于完成了烹饪。
他拿出三道菜,一道装盘让人给女伯爵送去,还有两盘放在麦哲伦面前。
“你不吃吗?”麦哲伦拿起刀叉,奇怪地问转过身在一个架子前沉吟的匹各。
“完整的一餐需要的东西远比你以为的要多,外行人。”
皮革说着,从架子上拿下来一瓶葡萄酒。
“我不喝酒的。”
“不要卖弄你的无知,外行人。任何时候,佐餐的饮料都必不可少。这次这种新的菌菇香味太过浓郁,只有这种带有天然木头香气的拉尔多才能真正沉到味觉的最低层,既能防止那浓郁的香味让人迟钝,又不会喧宾夺主影响到完美的味道。”
麦哲伦带着一脸“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好厉害的样子”,乖乖看着匹各拿出两个高脚杯倒上酒放在餐盘边。
“可以吃了吗?”
“哼,牛嚼牡丹……可以了。”
麦哲伦完全无视了匹各的鄙视,他很清楚匹各有这个资格。只要看一看两个人吃东西时的样子就知道了,麦哲伦吃得很快,就好像普通人在家里吃饭正好遇到比平时更好吃的菜那样,而与之完全相反,匹各像是一个挑剔的美食家,彬彬有礼地按照特定的顺序品尝着想吃的东西,时不时拿起高脚杯抿一口,无论怎么看都赏心悦目。
“明天的野游,你会去吗?”
匹各露出一个专注于某件事的人被打断时的表情:“女伯爵会去,我当然也一样。”
“她有没有提醒过你为某位客人做准备?”
匹各笑了起来,他那混着哼哼的浑浊笑声在厨房里回荡:“你现在不是探险者了,小子。女伯爵对你另眼相看,那是你应得的,但如果这让你觉得你可以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那我劝你还是不要做什么的好。”
“我反正没事情可做。”麦哲伦对匹各耸耸肩。
“也许你生来就是要成为一个探险者,”匹各晃动着他棕色的大脑袋,巨大的獠牙跟着在空中留下轨迹,让人不由得觉得他是个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