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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修罗兵王-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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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男人吼道:“你敢骗升哥的钱,作死是不是?”

    “勾哥,那是一个大哥出去办事,顺路带我的。我有钱打车啊,今天一回就拉来三个顾客,交了一千块的份子钱,留下五百是交房租的,要不然我就没有地方住了。这事儿升哥知道,您别打了。”

    本来这样的事情哪都有,就是管也管不过来,更不用说陆枫根本就不想管。但是这件事他还真是不能不管了,原因有两个:一是刚才金属餐盘扣在别的东西之后,打在了他的后背上。二是这件衣服,他是中午刚花了一千多买的。

 201:要枪还是要子弹

    

    一千块钱,听起来好像没多少,可那也是一般人工作一个月的三分一酬劳。这泥马没回头都是一股钻脑袋的酱爆白玉(其实是酱油炒园白菜,最便宜的菜了。)味儿,而且酱油也不是那么容易洗掉的。

    你丫的跟别人打架,凭什么老子倒霉,再说了,你丫的傻吧,看老子像是能吃亏的人么?陆枫一边腹诽着,一边回过头去看。

    哪知才一回头“啪!”一盘拍黄瓜就扣在他的脸上,两个眼睛上一边扣个黄瓜片,跟戴个老式太阳镜一样,菜汤子跟出汗似的,哗哗的往下流。

    从生下来到现在,陆枫无论是上学还是当佣兵,无论是和别人打架,还是在战场上和敌人厮杀,真是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亏。

    而且抄起菜盘子扣别人,是他的强项,这才一扭脸的时间就被扣了两回,有道是菜可忍,菜汤不可忍,站起来二话说过去,照着那个叫什么“狗哥”的走了过去。

    本来还有些嘈杂的自助餐厅,在陆枫站起来向“狗哥”走过去时,立即安静了下来。无数道同情和惋惜的目光向他投了过来,陆枫这个外人不知道勾哥是怎么回事,但是在这里吃饭的很多都是知道的。

    首先,勾哥是散打队里的常胜将君,其次,那是在边境有过五年刀头舔血的生涯,论拳头比别人大上几圈,论动刀拿枪据说比一般的武将都厉害。在这里四五年了,不知道有多少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折在他的拳脚下,不是弄个终生残废,就是落个永远失踪。至于说失踪意味着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这时看到又有一个外来的人因为点儿小事要吃亏,总是一件让人惋惜的事情。只有那些天天在这里工作的职员才知道,今天勾哥跟娟子发火,绝不是因为交份子钱的事情。平时娟子有时几星期都不交份子钱,勾哥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今天发了火是因为听说娟子和一个拉来的客人有说有笑,看着很聊得来的样子,最重要的是,今天娟子说了一句话:那个帅哥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有男人味儿,也是最有意思的一个。

    娟子那么水灵的一个女孩子,靠着给酒店拉生意过活,别人眼不瞎都能看到。为什么能稳稳当当地没有人敢欺负?那是因为她是勾哥看上的女人,连勾哥都舍不得用强的女人,别人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动歪念头。

    但是偏偏娟子自己对一个外来的男人表现出过度的热情,这才是勾哥不美的根本原因。

    本来他就不美“自己的女人”对外人有动心的迹像,这会儿又看到有个大个子面色不善地向他走过来,立即迎了上去。

    打娟子他舍不得,现在有机会打别人出出气,他可是乐意得很。

    “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吧,老子的事情也敢管?!”勾哥说着握紧了拳头。

    陆枫摇了摇头,斜了他一眼,然后语气中带着不屑说道:“你还真看得起自己,你的事回家让你母亲管去,现在赔老子的衣服,然后再赔老子一千块钱的洗脸水费。”

    “我去你大叶,一千块钱的水洗脸,你丫的也不怕洗秃噜皮啊?!”勾哥说着,把身前的椅子扔到一边,就准备过去打人。

    陆枫很厉害,不是个能吃亏的人,最主要是有枪,而且有两把。娟子吓得脸都绿了,能随身带着枪,还敢满大街拿铲子拍人的主儿,绝对是有来头的。这要是把勾哥给崩了,他是一走了之,升哥要是追究下来,她不死也得脱层皮。

    想到这里,娟子立即从地上爬了起来,向陆枫说道:“这位大哥,你快走吧,衣服我赔你。”一边说,一边用几近哀求的目光看着陆枫。

    看到她都这样求了,陆枫哼了一声,然后转身准备走。不动手是因为不愿意让这妹子为难,他知道今天要是打了这个“狗哥”那么事情很可能会牵连到娟子。

    他是想走,但是勾哥却是没想让他走。于是吼道:“老子在这片地方是升哥的代言人,你丫的气势汹汹杀过来,现在又想走就走。没那么容易,老子要是让你丫的就这么走了,以后哪泥马有脸在这里混?”

    “不是吧,你个傻缺。当着这么多人打个女人,你早就没脸了。”陆枫说完,白了“狗哥”一眼。

    刚才娟子说赔他衣服,现在他又说打女人不要脸,勾哥脑子一联想,立即明白了:这小子就是娟子有所表示的男人。

    “我靠 ,原来你丫的就是那个想动我女人的小白脸!”勾哥这话一出来,陆枫差点乐出来。抄起一块桌布,抹了把脸。自己的脸从来就没有白过,倒是对面这个“狗哥”很可能是常年见不得光,脸白得很。

    “你的女人?”陆枫四周看了看,见没有人出声,于是说道:“妹子哥,找男人得找哥这样的。就你这种傻玩意儿,嫁过去绝对影响下一代不说,也是给社会福利机构增加压力。”

    太泥马损了,勾哥脸本来就白,听陆枫这么一说,顿时气得脸色比吸血鬼都白。猛的一眼看过去,哇塞,好一个长发飘飘,面白如雪朱纯艳的爷们。

    “你!”勾哥用手指着陆枫,气得直哆嗦。

    “我怎么了,我?”陆枫说着,拿起个湿纸巾把脸擦干净。

    “你!”勾哥看到陆枫还有心思擦脸,根本不拿他当回事,气得全身都开始发抖了。

    “我怎么了,你能一次说出个俩字不?”陆枫看着对面的“狗哥”,他就不明白了,老大不小个人,你说又没有人掐你脖子,紧张个毛啊?

    “你!”勾哥气得感到嗓子眼发干、眼前发黑、脑袋发晕,把嘴张得老大,就是说不出话来。

    “我去你大叶的,老子急脾气知道不,你想急死我啊?”陆枫说着,伸手从边上成箱的玻璃瓶装啤酒中拿出一瓶来,大拇指轻轻一弹“砰”的一声瓶盖飞了出去。一仰头喝了一大口。

    能不用工具就打开啤酒瓶的人见过,不过大部分说是不用工具,其实是使用别的东西代替专用工具。比如用桌子边的,用筷子边的,用勺子把儿的,最生硬的也是用牙咬开。能向陆枫这样,握着瓶口,用拇指一弹就打开瓶子的,还真没谁看到过。

    惊呼声,喝彩声立即响了起来。但是这些声音有些诡异,说诡异是因为这些声音才响起,连半秒钟也没有就立即消失了,几百平的自助餐厅静了下来,静得连针掉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到。

    而原因就是勾哥,被气得急眼了,伸手从腰里拿出一支手枪来。现在他觉得过去用拳头打死陆枫都太慢了,必须要一枪打死这个气人的家伙。

    手枪拿出来之后,他想大骂陆枫一句,至少这样也不算偷袭。于是吸足了口气,把嘴张得老大,哪知还没来得急出声,一个东西就从外边飞了进去。

    陆枫一口酒没有喝完,就听到对面传来一阵剧裂的咳嗽声,陆枫咽下嘴里的酒看了过去。只见“狗哥”满脸通红,手里拿着把黑星手枪,跪在地上一手捂着脖子,一手用枪管支着地。怎么看怎么象马上就要悲壮而去的样子。

    “你妹啊,为泥马不到一千块衣服的钱,枪都拿出来了。”陆枫吓了一跳,这货刚才要是给他一枪,他连一点防备都没有。谁能想到2014年的世界,天下居然有人为一千块钱开枪?他对水灵的小妹可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否则中午就开车送她过去了,所以自然也想不到“狗哥”是因为这事儿要动枪。

    “你!咳,咳 ,咳 。”勾哥都快咳流血来了。

    “大哥,瓶盖刚才掉他嘴里了,估计是卡到了。”娟子有点害怕了,生怕勾哥卡死,她说不清楚。

    “我靠,真看不出来啊,你丫的心眼儿不大,嗓子眼儿可不小,酒瓶子盖儿都能进去一半。哥们,你丫的以前杂技团练过吞宝剑吧?”陆枫伸手把手枪抽了出来,接着说道:“把枪给老子放下,否则你绝不是卡死的!”

    勾哥放下枪之后,陆枫伸手从边上一桌顾客那里抢过筷子,然后一捏勾哥下巴,把瓶盖取了出来。

    收起手枪,陆枫先到边上洗了把脸,然后才对缓过点神的勾哥说道:“要枪还是要子弹?”

    听到这话,不光是勾哥,就是边上的人也是没明白。要给你还不是连枪和子弹一起给,分着给有什么用?

    要说见过市面,还得数勾哥。就冲对方看到他有枪根本不在乎,那就不是一般人,再看到对方也有枪,他就知道遇上了硬茬子。这会儿对方是找他要好处呢,虽说他那黑星就是一壳,其实是个钢珠枪,但是丢了枪,以后升哥面前不好交待。能要,自然是要回来的好。

    “要枪怎么说,要子弹又怎么说?”听到勾哥的话,陆枫摇了摇头,他不明白了,人都傻到这份上,怎么还能当个混子头。

    但是面对智商低的人,不说明白还真不行,于是陆枫只得是耐着性子,而且为了避免这个“狗哥”紧张还是和颜悦色地解释了一下:“要枪就是老子打你一枪,要子弹就是老子打你一发子弹,明白了没?”

 202:升哥

    

    能和颜悦色地说出:“要枪就是老子打你一枪,要子弹就是老子打你一发子弹,明白了没?”这种话的,这世界上估计除了陆枫没有第二个人了。

    说完之后,等了足有五秒钟,也没有听到声音,陆枫皱了皱眉头说道:“你说你一个大老爷们,二选一的事情,怎么这么磨叽呢?”

    勾哥现在对于拿出枪来这事儿,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再听陆枫说他磨叽,心里顿时哇凉哇凉的。挨一枪,还是挨一颗子弹,选哪里都是死,这泥马有区别吗?天下会有人急着死啊,还嫌老子磨叽,这事儿轮到你头上,你丫的不磨叽一个给老子看看?

    “大哥,你给的这两个选择好像没什么区别。”终于有个围观的服务员开了口,于是立即有一大片人跟着点头。

    “没区别?你们丫的是不是以为老子没读过书智商低啊?”陆枫晃着手里的黑星和五四式说道:“这两把枪不一样,狗哥的枪明显轻,这个重量的枪最多能打个钢珠。老子手里的,这可是货真价实的五四式手枪。一颗子弹过去,能打穿他这样的三四个人。要枪我就用他的枪打他一钢珠,那还有活命的机会。要子弹的话,五四式的子弹他能扛得住?”

    我去,枪在手里一掂,凭重量就能猜到是什么枪,这得跟枪有过多少年交道的人才能做得到啊?最主要的是,和枪打这么多年的交道,不用问不是将方的就佣佣兵公会的。勾哥不明白的是,既然对方是官面上的人,怎么可能说要开枪打他呢?

    五四式手枪当然比钢珠枪厉害,但钢珠枪要是打不死人,就不会出现在世界上了。

    “两样都不选?”陆枫说着,把五四式手枪收了起来,然后晃了晃钢珠枪才接着说道:“这样吧,我转过身去,给你三秒钟逃跑,然后我转身开枪,死活听天由命怎么样?”

    “哈哈哈,这位朋友你大人大量,就别为难我兄弟了,有什么事情好商量。”随着一阵美朗的笑声,一个穿着十分得体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陆枫看起来就觉得有些眼熟。要说这个女人也根本谈不到特别漂亮,甚至还没有娟子好看。

    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出现,所有男人的目光就全集中到了她的身上。就连陆枫也微微的失了一下神,尽管只有两秒钟的时间,但是陆枫知道他输了。两秒钟的时间,对于大多数时候来说做什么也不够,但是对于抽枪开火打死一个五十米之内的人,足够了。

    “升哥好,升哥好。”从不断传来的问候声中,陆枫想不知道来的是谁也难。

    对方这么大大方方地走出来,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刚刚收起五四式手枪?选在他才一收枪时走出来,不是因为对方怕了他的手枪,而是因为对方很聪明。

    陆枫知道如果早一点出来,自己势必本能的会用枪指过去,那样的话对方就弱了气势。而对方如果也拿着枪进来,那么双方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立即开枪打死对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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