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的愉悦征途-第2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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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某个钻进钱眼儿里的首席副将大人不太一样,我的工作枯燥而且无味,早就不想干了。”爱德华同样调侃道:“毕竟只是一个掌旗官,轮不上您那样的美差!”
两个人相顾一笑,周围的将领们却都是一脸的冷汗——这种玩笑话也就是两个人关系足够好才能说的出口,换成任何一个骑士这种时候早就已经拔剑了。
“闲谈到此为止,我们该商量正经事了。”格林·特恩拿起自己的佩剑,轻轻点了点房间中央的地图桌:“我们的敌人已经聚集起了三十万大军,随时会抵达边境。”
“他们有两条路可以选,最有可能的是双塔要塞,现在已经有五万大军正在连日攻打这座城堡,随时都有可能攻陷这里。”格林·特恩狠狠一拍:“所以,我们要从另一个方向抓住他们!”
第一百四十四章 铁峭山之径(下)
但是当格林·特恩指出另一条道路之后,整个会议室内都是一片惊呼的诧异声,盯着那条他画出来的行军路线,简直就像是看见了会爬山的豪猪一样。
“从铁峭山峡谷出发,翻越中央高地,然后再穿过东南之角——他们除非是失心疯了,否则怎么可能回想着从这里冲入瀚土城的领地?!”一个军官忍不住喊了出来:“光辉十字在上,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人都干不出来!”
周围的军官们虽然没有像他一样直接站出来驳斥,亦或者说没有正面反驳首席副将的胆量,但也都默不作声,显然对这个观点是相当信服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东南之角这片地区,是都灵王国从一百年前就开始逐渐向瀚土内部伸展一个“触手”,被用来安置那些退役的士兵,还有在瀚土的战争中立功的流浪骑士们。整整一百年之中,过去的军营变成了这里的城镇,荒野之中的哨塔变成了这里的村落。
简而言之,这片土地几乎就是城塞和堡垒组成的“铁壁”,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木头堡垒或者石块垒起来的军营,生活在这里的农夫们,只要拿起武器就是最合格的老兵!
可以想象,任何朝东南之角发起进攻的敌人,将会遭受怎样绝望的局面——所到之处连乡下都是大大小小的堡垒,哪怕是征服了敌人,也要面临无穷无尽的反抗。别说是劫掠,就算是一粒粮食,一桶井水或许都会付出血的代价。
同时,这片地区也是丘陵众多,地形破碎,易守难攻——反倒是双塔要塞的周围并没有太多可以依托防御的地形,一旦城堡被攻下,大半个瀚土城就会暴露在敌人的面前,连撤退的地方都没有。
“没什么不可能的,在刨除了一切条件之后,最后的答案哪怕再怎么难以置信,也绝对是正确的——只要这些野蛮人想要成为瀚土之王,他们就必须夺下瀚土城;如果不从双塔要塞发起进攻,东南之角就是他们迈进瀚土城的大门!”
“但是……”
“没什么可但是的,诸位——我知道你们想说这里到处都是堡垒和哨塔,我们完全可以依托着那些过去的军营和小型要塞,组成防御链挡住敌人,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选择进攻这里……但是!”
格林·特恩猛然抬起头,眸子里带着几分无奈:“别忘了,他们可是有足足三十万人啊!”
格林的叹声一遍遍的回荡在会议室内,刚刚还不以为然的将领们纷纷咽了咽口水,瞪大了眼睛闭嘴了,好像是鸵鸟一样缩起了脖子。
“所有人即可返回各自的军营,半个月之内我要在瀚土城外三十里的荒野上看到五个军团集结的旗帜,你们各自交上来的花名册,少一个百人队我就唯你们是问!”格林·特恩沉声说道:“我们还有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幸运的话——否则,我们就只能在战场上一边打,一边构筑起防御阵线了!”
“近卫军团将会担任其军团的先锋,而后是其余的军团——各自的序列我会在你们抵达之后另行通知。从即日起整个瀚土进入戒严,城镇内留下两个旗团担任负责警戒工作,其余的军队必须按时到达各自的位置,不得有误!”
首席副将的脸上没有半点情面的意思,军官们或是敬畏,或是干脆利索的点头致敬,带着各自的命令纷纷离开了会议室——他们必须尽快返回各自军团的驻扎地才行。
“这么快就要走?”还没等到黑发骑士迈开步子,首席副将就立刻把他给喊住了:“别那么着急,爱德华·威特伍德子爵。”
“怎么,我们的首席副将大人另有任务安排给我这个‘小小的首席掌旗官’不成?”
“你猜对了——虽然我觉得你可能认为我是在开玩笑,但我是很认真的。”格林·特恩一扫刚才的威严赫赫,反倒是相当严肃,让爱德华不得不收敛了些调侃的笑意:“我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交给你。”
“而且这个任务也只有你才能办得到,爱德华。”格林终于开口了:“我需要你带领你的军团即可返回双塔要塞,击溃正在包围那座城堡的五万大军——有可能的话最好是把他们全部消灭!”
格林·特恩的眼神相当认真,一动不动的盯着面前的这个黑发骑士。寂静的会议室内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你需要的不是我爱德华·威特伍德。”爱德华终于慢慢开口了:“你需要的是光辉十字——你还是赶紧去看看吧,我感觉你病得不轻!”
“啥?”
“我不是神,我也不是无所不能!”爱德华终于忍不住吼了出来:“我手里只有八千出头的军队,还要算上所有的辅兵,能够正面迎战的军团士兵只有六千多人,守住要塞还算绰绰有余,出城迎战打败他们也不是没有希望,但是消灭五万大军?你还是赶紧吃药吧!”
“我知道这个任务很简单,但只要你能够完成,我们就能扭转眼下的局面,瀚土城就还有守住的希望!”格林长长的叹息了一声:“好吧,说的直白点——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在东南之角挡住那些野蛮人。”
“……为什么?”
“我怕了,就这么简单——如果我输了,那不是我一个人的死能解决问题的,而那样的结果是我死都不愿意看到的。”格林·特恩苦笑着,很是自嘲的耸了耸肩膀:“所以哪怕只要有一丁点改变这样情况的可能性,我都不会放弃。”
爱德华默默的拍了拍格林的肩膀——他想的没错,这家伙身上承担的责任太重,尤其是在经历了一次叛乱之后,责任感都快把他活活逼疯了,否则的话也不可能说出这么荒谬的要求出来,足以看出他心里有多大的压力。
“我会带着战旗军团和格拉古开战的,我也会尽可能的消灭他们——当然,伤亡肯定会非常惨重。”爱德华看着他的眼睛:“千万别让那些士兵们死的太不值了!”
“我一定会的。”格林点点头:“谢谢你。”
“我其实也有私心在里面——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是不太希望被你直接使唤的,尊敬的首席副将大人。”爱德华调侃似的笑着:“和你这个大老粗相比,还是我亲爱的艾伦更养眼一些,为了保护我的妻子而战也会让我更有动力!”
说完,没等到格林开口,爱德华就已经离开了会议室。牵着马缰的小古德温早早的就在门外等候了许久,看到爱德华出来就赶紧走上前去,怀中还抱着厚厚的账簿。
“都已经全部整理出来了,所有军团各自的花名册以及分配到的物资,全部都在这上面了。”小古德温很是仔细递给爱德华:“剩下的还都在您的房间里,随时都可以过目。”
“哦……我相信不用了,亲爱的小古德温一定办的很漂亮!”爱德华拍了拍他的脑袋:“东西都收拾好了吗,我们今天下午就出发!”
“是要去东南之角吧,公爵殿下的侍卫们都在谈论这件事!”小古德温又是兴奋又有些伤感的开口问道:“听说那里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到处都是漂亮的镇子和小巧精致的庄园;不过我们大概要很长时间都见不到艾伦小姐他们了呢!”
“我们不去东南之角,我们去双塔要塞!”没等他说完,爱德华就已经翻身上马:“去和那个格拉古做个了结!”
第一百四十五章 血狼之子(上)
血色的夕阳披洒在铁峭山那雄伟绵延的山峦之间,穹顶之下一只雄健的苍鹰从天空中掠过,在那炊烟和鲜艳怒放的晚霞之间留下那看不见的轨迹。
而在这片荒野之中,不知何时早已出现了大片大片的聚落和营帐,数不清的篝火炊烟和图腾旗在风中飘扬着,远远的还能听到悠扬而有苍凉的歌声回荡在大地上,在凄美的晚霞之中,却令人能够察觉到风中的肃杀。
就像是盘踞着的野兽在耀武扬威的炫耀着自己的利爪和钢牙,贪婪的窥伺着那肥沃而又富饶的土地,还有那些诱人的猎物。
数以万计的营帐,大大小小的帐篷营寨,数不清的篷车牲口,连成一片直到看不见边缘的地平线,谁也数不清究竟有多少个车轮,有多少个篝火。
而这个史无前例的庞大聚落就是他们的王国,一个时时刻刻都在移动着的王国——由骏马、篷车、牲畜和奴隶组成的王国,每天每夜都在不停的向前推进着。从整个瀚土最东方的森林与荒野,来到了这片铁峭山脚下的平坦谷地。
瀚土是一个非常贫瘠的地方——越是向东,越是向北就越是如此,茂密而又幽暗的密林之中到处都是吃人的怪物,荒凉的土地种不出能够填饱肚子的粮食,缺吃少喝的蛮族战士们在荒野之中搏杀,和那些凶悍的野兽争夺着生存的权力,活着的就是猎手,死了的就是猎物。
野蛮的瀚土东部从未被文明的光芒所笼罩,生活在那里的野蛮氏族用削尖的木棍和骨头制成的箭镞狩猎和战斗,用野兽的皮毛为自己取暖。为了在那片艰苦的土地上生活每一个人都必须学会战斗,和怪物战斗,和敌对的氏族战斗,甚至是和自己的亲族战斗,才能够得到更多的食物,保护更多的人。
而现在,他们已经从一个个氏族团结成为了一个强大的部落,离开了那片难以生存的土地,来到了较为温暖肥沃的中部地区——当然,从他们踏出这片贫瘠土地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这些人不会停下脚步,富饶而又繁荣的瀚土城,才是他们梦想中渴望的栖息之所!
而在这片庞大的聚落当中,最最中央的是一座无比恢宏壮观的王帐,印着暗红色血迹的狼头图腾飘扬在帐篷的顶端,在这夕阳晚霞之中猎猎作响。
这顶帐篷非常受瀚土人所看重——据传闻所说,这是上一次统领瀚土诸部落的大酋长,为了正式加冕瀚土之王而特地制作的帐篷,用上了最顶级的毛皮,都灵人的天鹅绒,甚至是从西海岸而来的绸缎,巨大得简直就是一座宫殿一样。
自然,这位大酋长还没有来得及成为瀚土之王,就死在了双塔要塞之下。而这顶帐篷也被藏了起来,直至苍狼氏族从东部崛起,被他们的族人送给了这位氏族之王,成为了他御用的帐篷,也成了整个氏族霸权的象征。
数以万计的奴隶承担着这座王帐,乃至整个“部落”的一切,尽心竭力的承担着整个部落最最繁重,也最最低贱的工作,无休止的劳役和鞭挞让他们麻木而又懂得服从,吃着最最难以下咽的食物,却又对自己的主人无与伦比的忠诚。他们的存在,构成了整个部落的基石。
天色将晚,围在帐篷外面的部落自由民们早已准备好了食物,杀了牛羊——鲜嫩肥厚的烤羊腿在滋滋冒油,香味浓郁的杂碎汤让周围的蛮族武士们食指大动。还有那醇厚的马奶酒,更是这些战士们一天都少不了的东西。
就在这一片安宁祥和的气氛当中,伴随着那一声声嘹亮的号角,原本还在享受着傍晚欢愉和晚餐的蛮族武士们纷纷把头扭了过去,不论是低贱的奴隶还是那些身份高贵的部落首领们,都忍不住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过去。
那面飘扬着的赤马图腾简直无比的醒目——因为举着这面图腾的赤马氏族首领格拉古,现在正在攻打双塔城,那座数百年来瀚土人都无数次折戟沉沙的地方!
几个月前,这个叫格拉古的家伙,还不过是个丧家之犬,根本没有人把他当回事——如果他能够带着整个赤马氏族投诚,或许大家还会对他高看一眼。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赤马氏族已经被都灵人斩尽杀绝了,这家伙不过是逃出来避难的罢了。
但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没过多长时间格拉古就已经得到了苍狼氏族大酋长的青睐,不仅补齐了他麾下的部族武士,甚至还给了他一个荣耀万分的特权——带着苍狼氏族的战旗去招降那些效忠于都灵人的部落,然后拿下双塔要塞!
一开始几乎所有人都是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