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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觉醒日-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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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鼻,但显然不可能憋太久。几十秒,最多一分钟,他还是会被淹死。
  他想起自己曾读过的一篇名叫《献给埃基尔侬的花》的小说,小说里的弱智主人公在手术后经历过成为天才的喜悦,却又最终重新回到弱智,那样的大起大落实在是让读者堵心。可是自己比那位主人公还要惨,自己连“成为天才”的过程都从来未能享受过。从头到尾他就是一个需要他人帮助,需要他人拯救的废物、沙包,在魔王的黑暗世界里软弱得像一只寀鸡。他想要保护身边的人,想要让自己的朋友不再受到伤害,却总是不能如愿,甚至连最心爱的女孩都不敢留在身边。
  到了被海水吞没的这一刻,冯斯才终于真正看懂了自己的内心。他总是口口声声地说“我不想做天选者”“我不想踏入魔王世界”“我想要做一个普通人”“我要过普通人的生活”,但这些,现在他明白过来,都不过是自我欺骗而已。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在再也不需要自我欺骗的时刻,内心深处真正的愿望才终于浮出水面,散发出诱人的甜香。
  我想变得强大。
  我要拥有力量。
  我要主宰自己的命运。
  我要把所有侮辱我的和蔑视我的统统踩在脚下。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在生与死的界限之间,冯斯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失去意识的。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身下已经是坚硬的固体,而并非是流动的海水。他呛出一口水,慢慢支撑着身体坐起来,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挺奇妙的东西里——一个热气球。
  还真是一个热气球,上方是一个球体的气囊,下面是加热装置和吊篮,冯斯、黎微、魏崇义和金刚都在里面,每个人身上都湿淋淋的,散发出海水的气味。金刚浑身的毛也湿透了,乱糟糟地东一绺西一绺,显得更加丑陋。只于魏崇义,原本虚弱的身体被这么一折腾,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
  “又是鼠兄在最要紧的关头放过了我一马,对么?”冯斯喘息了一阵之后,开口问黎微。
  “它还是手下留情了吧,”黎微说,“我们都被卷进水里之后,这个热气球就凭空冒出来了。要是没有它,我们都得淹死。”
  “所以说鼠兄还是不想杀我的,还是在想办法试炼我,只可惜我又让它失望了。”冯斯懒洋洋地一笑,“烂泥扶不上墙啊。”
  “你怎么了?”黎微瞥了冯斯一眼,“你好像有点看透人生的味道了?”
  “没什么。”冯斯依旧微笑着摇头。他把身体靠在吊篮边,看着下方渐渐平静下来的海潮。先前的山峦已经完全被淹没,海面上除了肮脏的海水,什么也见不到了。这是一个只有海水和天空的世界,空旷得让人的心里也空空如也。
  黎微正想再说些什么,这一片海与天的领域却忽然产生了一种诡异的晃动,仿佛有什么巨大的力量在撕扯着天空,让一片灰色的天幕上出现了几道黑色的裂口。原本开始平静的海面波澜再起,一个巨大的漩涡开始搅动。高空的气流也开始变得不安分,热气球被一阵狂风吹得东摇西晃,冯斯一个猝不及防,差点摔出吊篮。
  “这又是怎么回事?”黎微喊道,“你亲爱的鼠兄又要考验你了?”
  “他就算要考验也得先容我喘口气吧?”冯斯依然无精打采,“这应该是幻域受到了干扰。”
  “干扰?”
  “是的,有很强的人在攻击鼠兄的精神,所以它们没法子维持这个幻域的完整和稳定了。”冯斯回答,“我们可能又要回到现实世界了。”
  “回到真实的天地里不好么?”黎微看了他一眼,“你好像并不高兴的样子?”
  “混得太差,无颜见江东父老。”冯斯咧嘴一笑。
  天空中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整个世界分裂成了两半。
  重新回到真实世界的时候,冯斯有那么一些不适应,他甚至都不愿意睁开眼睛。但他终究还是需要面对这个世界的,所以,还是得睁眼。
  视线模糊了两秒钟,随即慢慢清晰。冯斯看到自己依然趴在废弃疯人院院长室的门口,但之前那些令人作呕的鼠群却已经消失无踪。房间里,黎微仍然被捆在椅子上,魏崇义则瘫软在床上昏迷不醒,金刚照例趴在他身边。
  两只巨鼠也还在,但状况看起来都相当虚弱。此时此刻,它们以一种怪异的姿态贴在墙上,就像是被强力胶粘在那里一样,悬空的四肢拼命摆动,却怎么也挣脱不下来。除此之外,房间里还多了一个人,毫无疑问,正是这个人干扰了巨鼠的幻域,然后又控制住了它们。
  冯斯打量着这个比自己更高大强壮、比自己更英俊帅气的年轻人,再看看被无形之力压在墙上的两只巨鼠,心里已经明白了对方是什么人。
  “慧心……不对,你已经改名叫池慧了。”冯斯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这张脸确实不错,看得我都想去磨磨骨什么的了。”
  池慧冷笑一声,手指一屈,冯斯登时感到一股无法阻挡的巨大力量抓住了他的腰,把他硬生生拖进房间,再把他拉扯到半空中,死死贴在墙上——和他的鼠兄几乎差不多的狼狈姿态。冯斯好歹也是身高一米八几、身上有点小肌肉的大高个,面对着这股力量,却没有一丁点反抗的可能,就这样变成了墙上的一块贴饼子。
  “比在东北的时候,强了不少啊。”冯斯忍着痛说。他现在的感觉,就是被一块水泥板死死压在墙上,压得他呼吸不畅,仿佛肋骨都要断了。
  “不少?”池慧好像是对这个词很不满意。他随手一指,这间院长室窗户的金属窗框立即弯折,发出刺耳的噪音。
  “好吧,不是不少,是很多,”冯斯叹了口气,“那会儿你最多把我的屁股踢痛,现在可以轻易把我的脑袋拧下来了。你是来杀我的吗?”
  “我倒是想杀你,但是妈妈不让。”池慧的脚尖一抖一抖地就像在打节拍,“我是最听妈妈的话的,她不许我杀你,我就必须服从,不管我有多么不甘心。”
  “所以你才去找我的朋友们出气?”冯斯哼了一声,“昨天晚上打到宁哥家里去了,对着一帮没有附脑的普通人逞威风,你还真了不起。”
  池慧没有接茬。冯斯猛然觉得脸上一痛,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巴掌恶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打得他头晕眼花,半边脸高高肿起。
  “你干什么!”黎微禁不住叫出声来,“你那么强,伤害他算什么本事?”
  看黎微的样子,似乎是打算带着背上的椅子去和池慧拼命。冯斯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看着黎微:“别在言语上招惹他。这小子的心里全是各种各样的自卑情结,再怎么把外表弄得人模狗样,骨子里还是一坨狗……。”
  他还没来得及把“狗屎”这个词说完,喉咙就被池慧的蠹痕掐住了,紧跟着肚子上重重地挨了几下,差点把他打到闭过气去。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过来,看着黎微忧虑的神情,忽然间笑了起来。
  “看来需要揍得你连笑的力气都没有才行。”池慧眉毛一扬。
  “我不是在笑你,我是在笑我自己。”冯斯的脸因为痛苦而扭曲,偏偏还要强行挤出笑容,看起来甚为滑稽。
  “笑你自己太蠢了,主动讨打?”
  冯斯摇摇头:“不,是笑我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了,轻易相信人的毛病还是没有改过来。活该被你按在墙上打啊。”
  黎微的脸颊刹那间有些泛红。冯斯被打的左脸肿的老高,火辣辣的疼,连眼睛都有点睁不开了。他只能努力睁大右眼,死死盯着黎微:“我们好歹也是谈过恋爱的,黎微。你是一个太骄傲的人,骄傲到从来最不情愿对不起他人,所以每到你心里对谁感到愧疚的时候,你的表情总是会很不自然,尤其会不停地咬嘴唇。刚才我故意惹来一顿打,就是为了看清你的脸——你一直在不断地咬嘴唇,说明你对我心里有愧。”
  他忽然提高了声调:“你和池慧是一伙的!你故意被魏崇义抓住,让魏崇义可以用你来要挟我,这也是你的主意!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妈的为什么?”
  黎微低垂着头,用在她身上极不常见的虚弱的语气说:“对不起。我故意被魏老头抓住,以便把你引诱到这里来的。池慧想要抢走魏老头手里的那只雄老鼠,但是又对付不了黑猫,所以想要利用你特殊的蠹痕来搅局。”
  “我不是问这个,这个我当然可以想得到!”冯斯咆哮着,“我问你为什么要出卖我!为什么要骗我!”
  黎微低下头,许久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她双手稍微动了几下,捆住她的绳索就掉落到了地上,果然只是假装被捆绑,绳子可能压根就没有打结。
  “能先把他放下来吗?”黎微对池慧说,“以你现在的能力,他没可能跑掉的。”
  池慧笑了笑:“你以为我是怕他跑掉吗?在我面前,他怎么可能跑得掉?我不过是顺手羞辱他一下而已。”
  他果然收回了对冯斯的压制。冯斯顺着墙摔到地上,几秒钟后一声不吭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摸到先前黎微坐的那张椅子旁,一屁股坐了下来。池慧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走出门去。
  “给你一会儿时间,把该告诉的都告诉他吧。”他对黎微说。
  


第十一章、觉醒
  一、
  黎微掏出一袋纸巾,小心地替冯斯擦掉嘴角的血迹。冯斯并没有拒绝,但也同样没有隐藏眼神里的厌恶。黎微擦完,默默地站到一旁,就像是在欣赏窗外的景色,尽管此时天色已经全黑。院长室里的老式日光灯管瓦数很低,所以室内光线十分黯淡,更照得两人的脸上都一片惨白。
  冯斯和黎微长时间地沉默着,似乎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冯斯先开口:“我不明白你是为了什么。我一直以为你把我当成过去的岁月里唯一的一个朋友。”
  黎微看着他:“这一点直到现在也并没有改变。但是,这一件事我却非做不可。我答应和那个小子合作,目的只有一个:我要他帮助我变强,帮助我运用我的附脑,帮助我摧毁这个守卫人的世界。”
  冯斯大感意外:“什么?摧毁守卫人世界?你的志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远大了?而且,这个世界和你也不至于有那么大的深仇大恨吧?”
  “这个世界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也彻底毁掉了我曾经最爱的人——这个算得上深仇大恨吗?”黎微的语气里陡然间充满了仇恨。
  “你曾经最爱的人?”冯斯楞住了。他差点以为黎微是在说他,但他很清楚,他和黎微当初的那段恋爱关系,其实就是两个孤独的少年男女相互陪伴,实在谈不上什么爱不爱的。对于他来说,真正的爱情,只有姜米。
  黎微从身上取出钱包,在钱包里翻出一张小小的照片递给冯斯,冯斯接过照片来,只看了一眼就像屁股下有钉子一样跳了起来,忽然间有一种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的感觉。
  这是一张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随便哪个街边小店照的大头贴。大头贴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却笑容十分灿烂。
  女的是黎微。男的,是刘鑫。
  那个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网络时代新富豪,刘鑫。
  冯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他缓缓地把大头贴递还给黎微,重新坐下来。
  “刘鑫……过去是你的男朋友?”冯斯斟酌着词句,“可是,他是一个有钱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穷,对么?”黎微说,“你如果还算是了解我,你就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愿意去依靠谁。我爱的是他,不是他的钱。”
  “你说得对,不然你也不会和你爹娘闹翻了,”冯斯点点头,“你一向是这样的纯爷们。但是我们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时候,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因为那时候刘鑫刚死没多久,我不愿意把这些烦心事拿出来说,”黎微回答,“事实上我躲进疯人院的时候,虽然的确是找朋友帮忙进去的,有时候却真的需要吃镇静类的精神药物,不然我的附脑没有办法平静。”
  “也就是说,你也并不是突然发现你拥有附脑的,而是老早就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可奇怪了,当我们一起遭遇刘公子时间停止的时候,你说你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当时你的表情自然极了,半点也看不出是在撒谎。”
  “我好歹也是个九线小演员嘛,何况我当时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那时候我的确对守卫人世界和附脑一无所知,”黎微说,“一直到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跟你从头说起吧。”
  “我离开老家来到北京不久,就认识了刘鑫,换了几次男朋友之后,就和他在一块儿了。”黎微回忆着,“他一直上海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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