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死人法则-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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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承认:“是的,老大,我是这么想的。”
秦天突然冒出了一句:“说实话,我是王巢魔王的私生子,”
对于秦天无厘头的言论,秦明下意识就否认了:“拉倒吧,我和你是从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你是魔王的私生子,那我不就是赫瓦贾·巴托了吗?这么说王巢以后岂不是我们的私有资产?”
“你不相信我是魔王的私生子?”秦天问。
“老大,你是我亲哥,你打死我也不信。”秦明回答。
是时候了,秦天自信一笑,仿佛有人落入了他的圈套。他理直气壮地说:“你不相信我是魔王的私生子,那你为什么要信戒律天使是冷家的一员呢?既然荒谬的命题a是错误的,那么荒谬的命题b为什么有可能存在呢?”
“……有道理。”秦明被说得一愣一愣的。
“况且,退一万步讲,戒律天使在极北地带,除非她能够瞬间传送过来,否则冷家的人参果,我是要定了!”
秦天做了一个手势,让隐藏在阴暗处的三弟开始准备攻击。他们狼头帮要动手了。
狼,体形矫健,四肢细长,善跑,颜面部长,吻端突出,耳较大,直立。前足五指,后足四趾,属犬科。
狼头帮三兄弟之所以在帮派名字和外号中都加入了“狼”这凶狠动物的威名,是因为他们和狼脱离不了干系。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狼”,是以快捷与驭风而行著称的青狼王。
老大秦天,不通用外号战狼,属性第十一地支戌狗,能力为青狼王之躯。
老二秦明,不通用外号贪狼,属性第十一地支戌狗,能力为青狼王之牙。
老三秦颜,不通用外号疾风狼,属性第十一地支戌狗,能力为青狼王之足。
疾风四起,青色的龙卷漩涡在四周的空气中打旋,隐隐约约的音爆声传进耳朵,老三秦颜利用风的速度,不断在半空中跳跃加速。他时而出现在冷家三人的后背,时而隐没在阴暗之中。
战狼秦天铆足干劲。沿着风的方向顺风而行。他的身体布满了一层可以充当防弹衣的厚厚皮毛,秦天凭借着自己强大的防御力,顶着冷家的手枪射击艰难却又稳当地前进。
手枪的子弹伤害到了秦天的身体,但是却只是擦破了他原本身体的一些皮肉。无人区内的能力者强者,一般是不佩戴手枪的,因为手枪的攻击性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鸡肋。
就好比现在,手枪打出的子弹可以穿破秦天长出的厚厚“狼毛”,可以伤害到他原本肌肤的一些皮肉。但也仅仅是皮外伤而已,子弹卡在战狼因为能力而长出的皮毛中,弹头却没能进入秦天的身体。
这让人想起了一个玄黄国的网络游戏,主题是打僵尸,一只母体僵尸五千血,人类的子弹打中僵尸身体时,造成的伤害为零到一百滴血。
在这个游戏中,最高伤害是爆头伤害的一百。这么说来,为了防止僵尸有恢复生命值的时间,必须要连续击打它们五十发子弹,而且是枪枪爆头。如果不能枪枪爆头的话,那么以一枪五十血来计算,必须要连续给僵尸灌上一百发子弹。
现在的秦天就好比血厚防高的母体僵尸,他用手保护着自己的脑袋,不让自己受到致命伤。黄铜弹头卡在他的胸前小腹前,让他身体变得沉重,子弹击打中肉体的冲击力让他前进的每一步都是如此艰难。
人们在猜测,用手枪连续给战狼秦天灌上一百发子弹,能不能将秦天弄趴下呢?或许可以,但是手枪毕竟是手枪,不能连续射击一百发子弹,因为它没有那么可以容纳下一百发子弹的弹夹。哪怕手枪有那么大的弹夹,连续发射也必将让手枪炸膛。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
第二百六十六章 青狼王的指引
手枪太过于鸡肋,如果有一把机关枪或者狙击枪就好了。但是,除了一些专业的定点狙击的狙击手以外,应该没有人会随身携带狙击枪。至于随身携带机关枪的人,貌似还没有这一号人的存在。
马克沁重机枪的理论射速约为每分钟六百发,枪身重量约二十七千克。如果一颗子弹是五十克,机枪需要保持五分钟的战斗输出那么,三千发子弹就是一百五十千克。
子弹加上机枪一共约有一百八十千克的重量,谁会扛着一个成年的大胖子在身上到处打架呢?威力有是有了,到这不过是短时间的爆发,并且自身的灵活性还要受到重力的限制。
手枪的威力太鸡肋,狙击枪需要专业人员寻找合适的距离射击,随身携带机枪有些不太现实。因为种种原因,枪械在无人区内不算热门,反而是一刀见血的冷兵器更收大家的欢迎。
“高手都是赤手空拳或者用冷兵器的,玩枪的都是弱鸡,都是没有战斗技巧的弱小者!”抱着这样的心态,战狼秦天一边冷笑,一边顶着子弹的射击前进。
狼在感性到危险时,全身上下的皮毛就会竖起来。现在的战狼秦天就好像一只短毛的刺猬,他身上的凸起貌似可以将所有迎面飞来的子弹一颗一颗串起来,做成金属的糖葫芦。
战狼秦天是肉盾,掩护着贪狼秦明前进。秦明龟缩在大哥的身后,他的牙齿特别的尖锐,犬齿有些不同于常人的长度,上面还有一些青色的花纹。
贪狼是主攻手,隐藏在暗处的疾风狼是刺客,他们在配合着战狼攻击。
这时候,包围冷家的势力包围圈外,聚集了一些旁观者。他们不想要参与这次的拦路抢劫行为,或许是因为不屑与强盗同流合污,或许是因为觉得参与者太多,自己已经捞不到什么油水,索性冷眼旁观。
虽然旁观者不参与,但是他们喜欢旁观,看热闹和从众行为,本来就是人类的好奇心体现,是天性使然。
洛伊儿偷偷躲在旁观者的队伍里,她本来不想掺和这种事情,因为冷家受到围剿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在洛伊儿的判断中,胜负已定。
但是白雨的背包指引着她过来了。这个背包可有一些来历,它可是平时白雨要去一些重大场合时,用来装手机、充电宝以及餐巾纸的重要物品。白雨毕竟在无人区外上学上了十余年,作为一名“小啊小二郎,被着个书包上学堂”的小二郎,出门带包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以前上学背个书包,现在在无人区里的奈何桥学校,书本不是那么多了,白雨就换了一个更大的双肩背包。
参加皇城拍卖会,这可是要出席一个重要的场合。于是白雨背着这个双肩背包从奈何桥学校来到了皇城,并且在现在的凯雷德上装进了一条青狼王毛皮制作的围巾——这玩意是陆子文送给他的。
有青狼王毛皮围巾的背包跟着白雨走过了十里桃花林,躲过了食血鬼的追杀,并且跟着白雨去了地铁列车里,与风车大战了三百回合。
后来,白雨和洛伊儿死里逃生,但是耶稣十字架吊坠破碎,白雨的黑色雨伞不知所踪,只有这个背包一直守候在白雨身旁。
然后白雨就把这个重要的背包带进了树上灯楼,并且放在了金苹果房间,然后……他回去的时候忘记拿走了。
现在,这个背包就落在了洛伊儿手上。
洛伊儿在背着背包的时候,感觉背后总是有一阵阵的凉风。好像有人在背后想要脱掉她的上衣,解开她的内衣扣子。洛伊儿把背包放下,打开拉链一看,发现里面放着的青狼王毛皮围巾正在发出青色的旋风。
传说,狼的皮毛会在感应到危险的时候,竖起毛发——也许是要发生什么事情了!于是,洛伊儿按照围巾的指示,来到了抢劫现场。
看到狼头帮的那一刻,洛伊儿就明白了围巾为什么发生了反应。应该是青狼王毛皮之间的相互呼应,这毫无惊喜可言的原因让洛伊儿很是失望。
她要走了,看一群大老爷们打架非常没有意思。洛伊儿觉得那个战狼秦天就是个傻子,凭着力量的压倒性优势,顶着别人的攻击向前,一点战斗的技巧与艺术都没有。
冷家的人开枪,“biubiubiu”地响。狼头帮的人硬抗,吧吧吧吧。像是在玩植物大战僵尸一样,而且只有一种僵尸,一种植物。
这种战斗没有丝毫的观赏性。
就在洛伊儿想要离开的时候,战斗场面开始活跃了起来。
“咔!”,“咔!”
随着两声清响,秦天觉得身上的压力骤然减轻。只见冷家的两人同时打光了弹夹里的子弹,并且同时开始换弹夹。那两人中的第三人一动不动,楞楞地看着秦天向他们冲来,并且抱着一个盒子观望战斗。
秦天在心里打量:那个盒子里装的应该就是人参果,没想到冷家的人死到临头了还抱着宝贝不放,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如果紧紧抱着一样东西不放手,就可以得到它的话,那么岂不是胸怀世界的人可以成为地球的主宰?
不可能的,拥抱得再紧,也扭不了强有力的臂膀。冷家的人捂热了盒子,盒子里的东西也不会保佑他们平安离开。
秦天看不见冷家三人的表情,因为那三人都戴着面具。秦天觉得那三人肯定是因为缺少实战经验,在这种局面因为过度紧张而做出了错误的行为。
也许冷家三人今天是第一次面临生死的战斗,秦天看他们的身材,高挑瘦弱,皮肤稚嫩,应该是刚刚成年的三名青年。
秦天明白了一些什么。
“温室的花朵离开了家,声称为历练,这本来是好事。但是你们出来之前,家里的长辈没有告诉你们,怪叔叔找你们要东西的时候,你们不能拒绝吗?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哦!”战狼秦天说。
第二百六十七章 在雨中洗手
白雨在雨中清洗双手,他在回青空酒店的路上,摔了一跤,身上都是泥泞。摔跤可是个严重的事情,稍有不慎,白雨甚至会有生命危险——这个旱鸭子刚才差点落水了。
说来也是巧合,拍卖会期间,青空鸟皇室的安全措施做得很好,他们安排了禁卫队在皇宫外巡逻。虽然禁卫队得到了命令,不会插手势力之间的冲突,但是摆出的样子却是很到位。
皇宫周围已经没有了可以送白雨回青空酒店的交通工具,今天才刚刚成为河流湾湾的皇城,没有太多的船只,人们的出行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出租车变成了船,大船小船敞篷船,应有尽有,各式各样。虽然数量很少,但是船只的种类可是庞大的。但是这并没有什么用处,白雨在这时候,连一艘可以载他回酒店的茅草船也没有找到。
白雨在走出皇宫大门的时候,天空中正在下着雨。不知道为什么,狼烟防护罩好像又失效了一样,任由雨水落在皇城的积水中,让蜻蜓点水一般的涟漪装饰着奢华的皇城。
“万楼如果死了,这个狼烟防护罩也就没人维修了吧。”白雨心想。
正当白雨正在为如何回酒店而烦心时,从上游飘漂来一艘小木船。白雨在爬上船的过程中摔了一跤,但是无伤大雅,他快乐地撑着小船向青空酒店的方向驶去。
雨开始下大了,雨水聚集在船中,船身下降地越来越严重,白雨的脚跟都泡在船上的积水中。刚才他还可以一边用双手排水,一边驾驶小船,但是随着降水量的增大,他发现自己的小船要被雨水淹没了。
白雨没办法,只能弃船上岸,临时躲到一栋民宅的屋檐底下。虽然说是别人门口,但现在这种时候,白雨顾不得会不会麻烦别人了。
他打开手机,屏幕一片漆黑。白雨心想:可恶的天气!明明昨天热得得像是把人放在微波炉里头烤,今天却连续下了两场大雨。碰巧,自己随身携带的黑色雨伞还不知道丢在哪儿了。手机也忘了充电,不能用“滴滴打船”之类的软件叫人来载我,真是失策。
“小弟弟,没带伞吗?”
过了大概几十分钟吧,背后的铁门打开,一个高瘦男人笑着对白雨问道。
是这间房子的住户吧?白雨心想,他看着男人脸上的笑容,尴尬地点点头。男人长得还不错,有混血儿的感觉,却无法明说是哪国血统。笑起来有浅浅的酒窝,头发旁分微卷,除了衣服有点不合身,过短且维宽之外,算是个帅哥。
“要不要进来躲雨?”他看着白雨说,微笑不减。雨声正大,看来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停了。
“不会麻烦吗?”白雨问,虽然已经确定对方的答案,但该有的礼貌还是要有。
“不会的,我也刚下班,就遇到这大雨。我知道这种感觉,没带伞很讨厌对吧。”他对白雨眨眨眼睛,表示心照不宣。白雨也对他微笑,点头:“谢谢哥哥。”
他把铁门打开,指引白雨走进去。房子外观与一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