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自大星辰海-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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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书媛又一次从噩梦中惊醒。
明明是天气尚寒的早春,她却感觉身上汗淋淋的,难受的要命。
太阳初生,一切都是祥和又美好的样子。
可眼前好像蒙了一层厚厚的黑纱,把她原本阳光明媚的世界变得黑暗无比。
那天晚上男人的话还在耳边回响。一字一句漫不经心,却又刺人心肺,带来窒息一般的感觉。
“陆书媛,这样吧,我放你回去,你呢,每天把你做梦梦到的事情写下来给我。”
“记住,每天都要写。少写一天,或者有一件不准,我就送你一颗子弹。”
“不过别担心,两只手加两只脚,你还有四次活命的机会呢。”
。。。。。。
她记得多少事情,她不知道。
但是如果改变了第一件事,如何保证后面的事情也会如约发生?
——她不知道。
陆书媛缩在椅子上,眼前放着一张信纸,她看着信纸上的字,突然觉得自己的生命好像陷入了惊惶又可怕的倒数阶段。
她甚至在想,自己为什么要说是做梦梦到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要有三百六十五件。
——总有一天,她要死无全尸。
“嘭!嘭!嘭!”
想到一半,房间门突然被大力拍响。
陆书媛以为又是哪个姨娘过来打秋风,深吸了一口气,走到门前,不耐烦地打开门。
结果刚拉开,迎面而来就是狠狠的一巴掌,啪的一声,带着又急又狠的掌风,径直把她扇倒在地上。
“爹,你做什么要打我!”
陆书媛不可置信地捂着火辣辣的脸庞,抬起头,却发现陆老爷阴沉的脸,眼睛死死地盯着她,仿佛下一秒就要把她打死。
她情不自禁颤了颤,
“爹、爹,你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
陆老爷冷笑一声,“我还要问你怎么了呢!”
“陆书媛,我待你不薄,生你养你吃好喝好,作为老子,我哪一点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害我?!”
“你个白眼狼,竟然敢跑去霍四少那里告状,怎么?亲爹也拿来当踏脚石啊?好,那老子今天就先把你打死在这里,省的你迟早有一天要把我给害死!”
“我没有,爹!我真的没有要害你!爹!你相信我!我没有,我要回家。。。。。。救命啊,我要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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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星朝回到皖城的那一天,陆家一家人刚好被四姨太温温和和地劝了出去,提着几箱行李,在大路旁抱怨连天。
但是一看见男人从汽车上下来,目光淡淡地瞟过来一眼,立马呐呐不能言。
“四、四少啊,您回来了。”
霍星朝没搭理他们,直接往府内走去。
赶出去了正好。
正好不用他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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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栀正在院子里散步,一扭头就看见了他,当即一愣,然后立马弯起了眉,声音又软又甜,
“你回来啦!”
男人走过去,摘下手套,揉了揉她的脑袋,
“嗯,回来了。”
然后下一秒,就看见她秀气的眉毛紧紧蹙起,右手攥住他的军装衣摆,靠在他身上,
“清霖,怎么办,我觉得有点不太妙。”
“怎么了,哪不舒服吗?”
“……不是,但是……”
但是你一回来,我儿子一感受到爸爸,就迫不及待要出来了。
——这可真是不妙。
“哇哇哇哇。。。。。哇哇哇。。。。。。”
室内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有人笑容满面地抱着孩子走出来,“四少,是个男孩!”
男孩依旧在哭。
干脆有力,感情丰富,节奏间断的就好像在念诗一样、
嗯,生儿肖母,尤其是这一方面肖母的话
这可真是不太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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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星星,请闭上你的眼睛,我们要去往下一个地点啦!”
脑海里传来清脆稚嫩又兴奋的童音,
“下个世界,你就可以说好多话了。”
由于这个世界的霍星朝太闷,不是霸王星的狙击取向,他角色扮演扮演的很是艰辛。
所以他在完成任务的途中,抽空给时空群星发送了一个信号,希望它们下一次给他找一个活泼一点的对象。
不过现在,霸王星蹙蹙眉,着重教训了一下这个没礼貌的小孩,
“你应该叫我管辖官大人。”
“管撒宽踏人。”
小感应星口齿不清,声音却十分清脆,“我们该走了!”
。。。。。。
第38章 为你绣长诗
霍路祈从小,是听着母亲的诗入睡的。
母亲的声音很温柔很温柔; 一首诗念到一半; 他就能陷入甜甜的梦乡。
于是; 长大之后; 霍路祈并没有在这种耳濡目染之下成为一个出色的诗人,而是满心期待地想成为一个神枪手。
因为幼儿时期养成的习惯,他现在一看见诗集,就想睡觉。
七岁那天,霍路祈跟着父母去外祖母家拜年,遇见了几个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人。
母亲告诉他,那是他的姨婆和姨母们。
姨婆和姨母?
那就是母亲的姨母和姐妹喽。
那为什么他们从来不来家里拜年?
霍路祈突然眼睛一亮; 问母亲; “我会有红包吗?”
——并没有。
因为陆家人自己就是过来打秋风的。
这些年; 自从陆老爷革职之后,陆家的日子越发不好过。
甚至因为由富变穷,花钱依旧大手大脚的,他们把能当的东西都当掉; 祖宅也卖掉之后; 日子过得比一般的老百姓还清贫。
简陋的衣着打扮,卑微的姿态和行为举止,比许多年前顾栀看见的严蓁更加凄惨一些。
陆书媛缩在最后面,几乎是目光一触到霍星朝,就浑身发抖,然后畏畏缩缩地往后躲。
其实后来; 霍星朝并没有断她手脚,也没有因为她写不出来就对她做什么。
甚至可以说很轻易地就放过了她。
但是陆书媛依然无比恐惧这个男人。
在家里,她的生活比其他人更艰难。
因为父母和姐姐的憎恨,很多脏活累活,都是她在干,年岁渐渐大了,依然嫁不出去。
她虽然保住了命,却不知道这样的日子,究竟是活着好,还是不如就干脆死去好。
有时候她在想,上天究竟为什么要她穿越呢,难道就是专门让她过来吃苦的吗?
她只是无意间许了个愿而已,为什么小说里穿越之后但是宏图伟业,偏偏对她这么残忍呢!
女人垂着头,眼眶热热的,只觉得无地自容。
顾母最终还是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妹妹沦落到这个地步,叹了口气,拿了些钱和粮食给她。
“我帮得了你一时,帮不了你一世,往后的日子,你自己也得好好过罢。”
陆姨母接过东西,千恩万谢,但一家人估计是也觉得这样鲜明的对比实在难忍,匆匆告别,连午饭都没吃就离开了。
霍路祈看着他们狼狈的背影,有些好奇,
“阿娘,他们吃不饱饭吗?”
。。。。。。
顾栀摸摸他的脑袋,没有说话。
现在这个世道,又乱又苦,大部分人的日子都不好过。
吃的饱饭,对于许多人来说,也只是战火中的一种期望。
晚上睡觉的时候,顾栀突然很有感触,翻了个身,在霍星朝胸膛口拱了拱。
男人挑挑眉。语气里带着淡淡的笑意,“这是又怎么了?”
“没怎么呀。”
她的声音藏在被窝里,软绵绵地溜出来,“就是觉得很谢谢你。”
“谢我什么?”
“唔,谢谢你给了我一箱金子。”
。。。。。。
还有,谢谢你给了我安稳富足的生活。
谢谢你护着我的家人。
谢谢你的臂膀如此牢靠,为我挡住枪林箭雨。
我见过多少艰难不易,颠沛流离,才知你的保护和给予有多么可贵精细。
所以,什么都谢谢你。
也谢谢我自己。
能够遇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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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小的时候,顾栀还住在那条巷子最冷僻的地方,后头就是大山。
父亲忙于生意,母亲和祖母也为了生计不得闲。
很多时候,顾栀总是自己一个人在读那本表妹不要的破旧古诗集。
那天夜晚,星光漫漫,家里人都出去收米,还没回来,她也不想独自进屋,便拿了那本诗集,坐在院子里就着单薄的油灯灯光,细声细气地背着,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
“斜风细雨不须归。”
一个清越的声音突然在耳后响起,接了她未念出的最后半句诗,声声悦耳,字字清晰。
她心里惊讶,“咦”了一声,转过头去,竟看见个素不相识的少年,姿态懒散地站在围墙前,手执一枝桃,正挑眉看着她。
他的脸掩映在灯光与星光之间,不甚清晰。
少年等了半响,见她脸色依旧如常,不由得好奇道,“你怎么不怕?”
顾栀便认真回答他,“父亲说了,墙后边是山,所以什么东西都会爬进来,让我不要大惊小怪。”
少年手中的桃枝抖了抖,夜色太黑,顾栀也看不清他的脸色,又没再听见他的声音,无话可说,便一时沉默下来。
她想了想,便自顾自又坐回去念起诗来。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长星夜,面容清澈的女孩,执桃相伴的少年,耳旁是发音柔软的词句,终于成为记忆里最动人的画面。
顾栀永远记得,那天晚上她念了九十六遍的《渔歌子》。当后山渐渐有灯光,少年站起来。他走近她,笑意淡淡,把手中的桃枝递给她。
桃花开的灼灼,他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顾栀。”
她的声音脆脆的。
“谢谢你的好地方。我们家老头子来找我了,我该回去啦。”他挑眉,一张脸俊朗得不像话,想了想,从地上捡了截竹枝,在松软的土地上写了几个字。
顾栀拿着桃枝,看他纵身一跃又消失于围墙外,空气中只余他清朗的声音。
“渔歌子也是我最喜欢的词。”
第二日她起来,见院中的土地上写了几个字,笔触苍劲,莫名疏朗:
人面桃花相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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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晚,他们说的不过寥寥几句,却难得忘记。
于是多少年后,凭着什么,一眼就认出他。
馄饨铺旁,他向她走来,一如那个夜晚,以手赠桃,挑眉轻笑。
一念成执。从此,桃畔有了心上人。
杏花烟雨,他穿着军装,眉目清俊,手里还握着把枪。
他说,“喂,你的未婚夫不要你,不如你跟我吧。”
“我为什么要跟你?”
“我可以救你父亲。还能够让你的家人都吃饱穿暖,一生一世护着你,只有一碗馄饨的时候,让你吃肉,我喝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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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了想,觉得挺值,于是颔首。
“好。”
“不过你放心,只有一碗馄饨的时候,我分你馄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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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夜来时有雨声
眼前是一片觥筹交错的聚会场景。
大厅很大,而且很高; 灯光呈偏暗的金色; 背景音乐低沉婉转; 营造出一种纸醉金迷的靡靡感。
这是一场主题聚会。
聚会的主题就是民国旧影。
——这场聚会是叶家二公子组织举办的。
阵仗搞的很大; 准备布置了大半个月,专门为他们的小霍哥庆生。
大厅里全是人,有一个圈子玩大的富家子弟,红二代、三代,不少名流艺术家,还有大大小小的明星网红。
所有宾客全是迎合聚会的主题打扮,要么长衫中山装; 要么就是大开叉的旗袍或者怀旧风的小洋装。
总之; 整一个巨大的大厅都是一派民国大上海的风格。
唯独正主不领情。
套了件大白T恤衫和破洞牛仔裤就过来了; 头发挑染成灰白色,脸上还戴了副巨大的墨镜,只露出线条英俊的下半张脸,跟这个场子格格不入。
他往那一坐; 除了熟了的几个发小; 几乎没什么人敢靠近。
——正是霍星朝。
这个世界的他,就是一个易燃易爆炸的二世祖,江湖人称霍大圣。
齐天大圣拿着根金箍棒闹天宫。
他呢,任性的要命,一言不合就端人家老巢。偏偏有个厉害的爹,而且每次闹的事都不大不小刚刚好; 理由充分证据不留,对方有苦也只能往嘴里咽,下次见面依然陪着笑脸递茶水。
所以至今仍没有被五指山压住,在花果山活的一派潇洒。
不过,就算是作天作地的混世小魔王霍大圣,这辈子仍然有挫败无比的时候。
而且这些挫败,通通都是因为左前方穿着优雅的旗袍,却拿着瓶白兰地对瓶吹的姑娘。
莳雨声。
嗯,也就是这个世界越发黯淡的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