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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撩又不犯法-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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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乐队很出名?”狄初把登山服拿出来,刚才站着没插嘴,有些问题忍了一下,还是想问。
  祁凌在谈起乐队时,眼里尽是荣光:“还行,都是些草根。现在网络这么发达,稍微宣传一下,有点人气就能混个脸熟。”
  “那个音乐节?”
  “哦,音乐节不一定去。”祁凌顿了一下,“不过有接到邀请。”
  狄初明显感觉到祁凌的犹豫,有些不对劲。按照祁凌这么喜欢玩乐队,这么喜欢音乐的劲头,居然会说不一定,而且还是在接到邀请的情况下。
  “音乐节有几天?”狄初把准备的保温杯拿出来,走到饮水机边接好水,给祁凌递过去。
  祁凌坐在床边换上登山服,低头检查相机电量:“四五天吧,有前期准备,还有后期聚会,挺麻烦。”
  狄初靠在门边,“挺麻烦”这三个字是祁凌顿了一下后加上去的。怎么可能会麻烦,有热爱支撑,去做的又是自己喜欢的事情,说麻烦就太打脸了。
  祁凌借由查看电量,实则是怕泄露眼底的情绪。狄初很敏感,心思细腻的人捕风捉影都挺厉害。
  祁凌不知道怎么开口解释这个问题,应邀去音乐节的话,要去一周。
  时间还是小问题,重点在于如果应邀,那么他们举办了小型演唱会后,就得马不停蹄地准备音乐节要唱的曲目。
  本来祁凌打算演唱会后休息一阵子,好好陪着狄初上学,每天在学校和家之间两点一线,过一段时间清闲日子。
  祁凌想的也挺多,狄初还有晕血症没治疗,父母的事对他的影响有没有好一点。
  祁凌现在能做的就是陪着狄初,不想离开这个人太久。他怕狄初出事,更怕出事的时候,自己不在狄初身边。
  所以,即使为了这个人放弃一场音乐节又如何。
  虽然王立说过,这是一次在观众面前展示他们实力的好机会。
  可机会能有狄初重要?
  祁凌根本都不用考虑。
  两人莫名地沉默片刻,狄初很贴心地没有再追问下去。
  有时候不能太执着于一个答案,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追问方式太伤人。
  “休息好没?”狄初把水杯和巧克力放进背包里,“出发去短线。”
  “走,带我去看大好河山。”
  祁凌抬头扬起笑脸,把狄初的心都给暖化了。
  从二号村到草甸还得坐一会儿观光车,这回路上的兴致完全不同。
  树林掩映下的溪流在山间奔腾,各种不知名的鸟类呼啦啦地从空中飞过。清冽的空气夹杂土壤的芬芳,光是徜徉在这山林之间,就是一件够令人心神弛荡的事儿了。
  从下车再到草甸,还有一段距离。
  这段路上旅人明显增多,路边卖纪念品的当地人连成一串,从路口延续到后边去。
  “我操!初!初!松鼠!活的!野生的!这么近!”
  祁凌忽地大叫一声,惊得狄初差点没拿稳相机。
  “能不能别这么一惊一乍,没见过是不是!”
  “真没见过,你看好大一坨!”
  祁凌指着蹲在树上的松鼠,脸凑地极近。要不是树杈还有点高,狄初觉得祁凌指不定要去跟松鼠来个亲密接触。
  好大一坨,这他妈什么形容词,松鼠要能听懂铁定带着祖宗十八代来问候这个傻逼。
  狄初满脸“我不认识这个二五缺”的神色,故作淡定地往山上走,祁凌倒是兴奋跟在后边左晃右荡。
  “省点体力。”狄初用看智障儿子的眼神将祁凌叫回来,伸手牵着祁凌往山上爬。
  祁凌抿着嘴角,想偷笑。
  他的初!又!在大庭广众!主动牵他!
  “我体力好啊,今晚回去给你实践一下怎么样?”祁凌老老实实走在狄初身边,上山的路很陡,有的路段惊险,往下便是悬崖。
  狄初有点想骂人,有点想把祁凌从悬崖边推下去。
  算了,杀人犯法。莫生气,这傻逼。
  再走一段路,便能看到神山的山尖。白雪皑皑,山体呈铁灰色,巍然耸立。
  今天短线的目的地不是神山,是草甸和卓玛拉错。
  两人难得没有打闹,高原地区氧气稀薄,登山本是一件费体力的事,谁也不敢乱跑乱跳,打乱呼吸节奏。
  期间狄初一直在提醒祁凌:“要有自己的步伐节奏,呼吸要稳,慢慢走,别急。”
  祁凌感觉还行,跟着狄初的节奏往上走,虽然气温越来越冷,但不至于感觉到很累。
  达到草甸的时候,祁凌承认自己愣了一下,入眼金灿灿的一片,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有成群的精灵在上面飞舞。
  一条碧绿见底的小溪将游人与另一边草甸隔开,狄初看着祁凌的反应笑了笑:“往下走,草甸靠近看更漂亮。”
  祁凌没等狄初带头,撒着欢地往下冲。溪流边有人工建设的走廊,祁凌双手撑在木质栏杆边,兴奋地吹了几声口哨。
  狄初跟上去:“要不要给你拍照?”
  “不要,”祁凌说,“拍景吧,太美了!”
  狄初正有此意,这两人出来旅行有一个共同点,都不爱拍照,只喜欢拍景。除开昨天为了气祁迟而拍的合照,两人均没出现在照片里。
  人每天都能相见,这景色可不是。
  除此之外,狄初的相机里还有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不同的神态,不同的年龄段、性别,不同的职业,在狄初的镜头下,盛放着自己的颜色。
  狄初也只是随手拍,并不专业。
  可就是每一次不经意地按下快门,才会有那些精彩瞬间。
  草甸区的看点就是这些黄澄澄泛着金光的草甸,厚厚的宛如上好波斯绒。风吹过的时候,草尖哗地随风飞扬,一片片往风的方向倒去。
  波光粼粼的溪面倒映着神山、树林、草甸、游人,一时分不清是人在水中还是水在画中。
  狄初靠在栏杆边同一位上了年纪的老摄影师交流经验,举止言谈儒雅得体。祁凌站在不远处,也不看风景了,就静静地看着狄初。
  狄初的头发,狄初的眼睛,狄初认真讨教的模样,狄初咬唇的样子,狄初回头对他笑。
  笑得青春开怀,胜却人间美景无数。
  “凌哥,欣赏完没?”
  狄初给老摄影师挥别,回头叫住祁凌。
  祁凌一愣,这还是第一次狄初在床上以外的活动范围叫他凌哥。
  高兴地有点回不过神,嘿,好爽好受用!
  祁凌把烟叼在嘴边,没点燃。有草木的地方一般不抽烟。
  “你拍的差不多就走。”
  “差不多了,”狄初说,“这个草甸据说还是某部电影里,男主角给女主角求婚的地方。”
  祁凌挑眉:“求婚?”
  “是啊,文艺电影求浪漫,一般都是在这些人间天堂搞事情。”
  狄初把相机关掉,电还有一半,先省着。
  狄初刚侧头想说该去卓玛拉错了,没想到祁凌顺势单膝跪地,从脚边扯了朵野花,举到狄初面前,一本正经地说——
  “初初,嫁给我吧。”
  “我操——?!”
  狄初的右手被祁凌牵着,瞬间傻了。
  这他妈什么剧情?!
  旁边的游客看热闹看得更起劲,也不知是谁起哄闹了句:“嫁给他!嫁给他!”
  吹口哨的,拍掌的,跟着应和的声音络绎不绝。
  很快他俩吸引了大片注意力。
  狄初顺手拿过花,耳朵通红,咬牙切齿:“祁凌,你他妈完了!”
  祁凌见好就收,站起来拔腿就跑,如一阵风从狄初身边刮过。再他妈站着就没命了!
  狄初愣一了秒,脑子来回叫嚣这龟儿子还敢跑?!MMP!
  “你他妈有本事撩人,你有本事别跑啊!”
  “我不跑我傻逼啊!”
  两个少年在人工走廊上奔跑起来,灵活地从旅人之间穿梭而过,惊起树上一群飞鸟。他们左边的草甸也随风飞扬,金灿灿的好似他们最美的年华。
  不知是哪位旅客在唱歌,歌声传得很远很高。
  “我曾经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祁凌兴致勃勃地接着唱:“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
  然后歌声从四面八方汇集起来,这首歌广为流传,很快便拧成一股冲破寒风的势力在神山之间飘荡起来。
  先是一个、两个、然后是五六个,最后是一群人、一片人在这山间合唱,唱出了行走的力量,还带着漂泊的迷茫。
  “我曾经问遍整个世界,从来没得到答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会错过什么。”
  义无反顾的向前走,人生如登山,明知美景在望,可过程万分艰险。
  但那又如何?就算被夺走希望,就算已错过良辰,总会有人带着强大的意志,不再回头。
  去卓玛拉错并不算远,来回走了两三个小时。
  期间祁凌一直拉着狄初拍脚,整得狄初差点没把他扔在这儿当野人。
  “我说你犯什么病,脚有什么好拍的?”
  狄初第八次被祁凌拖着坐在桥上向下拍两人挨在一起的脚时,狠狠抽了他一下。
  祁凌拿着手机取景构图,嗯,两人的鞋子很配,背景是溪水与岩石,还有深远的峡谷。
  “咔嚓”,完成。
  狄初站起来继续走,祁凌从后面追上,揽着狄初的肩膀说:“初,你说这是什么?”
  “作为一个合格的傻逼的证据?”
  “错,是我陪你走过的证明。”
  祁凌将手机放在狄初面前,两双脚在照片正中靠下,背景占了三分之二,拍得很好。
  从照片就能看出两人的亲密。
  “这是我陪你走过的证明,证明我不仅要同你走过山河,还要与你走过人间。”
  最后到达卓玛拉错,两人都没力气讲话了。登山确实累人,还是一路往上爬。卓玛拉错的看点是珍珠海,可现在处于枯水季节,只剩下浑圆纯白的石块铺了一地。
  狄初找了个地方坐下喝水,祁凌挨着他,从包里摸出巧克力:“吃点,补充体力。”
  狄初含了一块在嘴里,甜腻的巧克力味儿顺着舌尖化开,混着唾液往胃里趟。
  “别说,确实够丝滑。”
  祁凌笑着说:“哪里,没我家宝贝儿丝滑。”
  “操,”狄初说,“哪天你的荤段子能消停消停,老子就谢天谢地了。”
  “那多没意思。”
  两人都不再说话,看着面前的经幡阵在寒风中飞舞,红蓝绿黄白色交织在一起,上面写着最崇高的信仰。远处的山脉如被巨斧劈开,白雪覆盖的山体散发着冷气。
  云层从山尖快速压过,山底是层次分明的树林,从黄到绿形成渐变。
  祁凌在这一刻感受到宁静,狄初坐在他身边也没有讲话。
  此时任何词藻都显得多余而累赘。
  好好享受大自然,便是最好的礼遇。
  “不过,我觉得不够震撼。”祁凌说,“不是要带我看震撼的?”
  狄初站起来,将包背上:“这是短线,检查你的体力。明天长线,会有震撼的等着你。”
  两人原路返回,下山省力很多,没多久便走回了乘车的地方。
  坐观光车回到二号村时,时间显示下午六点。
  祁凌和狄初到达丁多夏爷爷的旅店时,老爷子端坐在大厅里,许多旅人也回来了。
  大厅里很是热闹,聊天的,玩手机的,盖着军大衣吃饭取暖的。
  老爷子敲敲桌子,一屋子人都向他看去:“晚上七点,准时上课。”
  “好。”
  “没问题。”
  大厅里的旅人纷纷举手。
  祁凌脚下一滑:“什么?!上课?”
  要说祁凌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上课这两个字。
  狄初好笑地说:“知足吧!方圆百里,只有老爷子这么负责,会给我们讲神山的历史,走长线必须注意什么事项,明天还会全程跟我们通信指挥。”
  “这么好?”
  “是啊,出来玩还能学一肚子知识回去,偷着乐吧傻逼。”
  狄初横了他一眼,转身向丁多夏爷爷走过去。
  两人聊上了。
  晚上七点,丁多夏爷爷的课堂准时开讲。不仅有本店的旅人听,还有一些其他旅店的人跑来蹭课。
  一群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妈或年轻人,在老爷子面前正襟危坐,甚至有人拿着本子记笔记,拿着手机录音,仿佛回到了当年青春的课堂。
  祁凌耐着性子坐在旁边听了会儿,不得不承认,老爷子讲得很好,条理清晰,思维严密。虽然语气比较严厉,但明白人都知道这确实是为了他们好。
  一堂课结束,旅人们不仅对神山的历史、路线有了基本的认知,还对明天如何走长线,心里有底。
  祁凌也不得不佩服老爷子的知识储备,唯一让他不甚满意的是——
  “啥?晚上九点必须睡觉?!还不准玩手机?!还不准关门?!”
  “是啊,”狄初洗漱完坐在床边,水珠顺着他湿嗒嗒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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