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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官居一品-第2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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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中等赏者一百一十三人,赏白银五百两,绸缎二百匹,赐假半个月。
  其余受三等赏,白银二百两,绸缎一百匹,赐假十天。
  其奖励之丰厚,完全超乎众人想象,即使最次一等的赏赐,也拿到了相当于一年收成的赏银,且还是合理合法的,怎能让人不高兴?只是在高兴之余,看到人家拿一千、五百的,又颇为羡慕。
  “这次拿少了不要紧,下次多拿就是了!”沈默哈哈大笑道:“下一步,我们要疏浚吴淞江,同时正式开埠,只要你们拿出一如既往的热情,奉公执法,令行禁止,相信我,下次你也可以拿上等!”
  “遵命!遵命!”府衙里成了欢乐的海洋。
  【本卷终】


第七卷 【直挂云帆济沧海】


第四一六章 浮生偷得半日闲
  五月初夏,沈默携着妻,在天蒙蒙亮时,坐一只小船悄悄出城。从枫桥镇,过独墅湖、入白蚬江,一路向东南插过去。出了大湖大江,逐渐到了昆山县西南隅一小镇中,两岸的屋舍越来越密,河道也越来越窄,却仿佛离水更近了……
  “水乡小镇,河网纵横;咫尺往来,皆须舟楫。”沈默着一身凉爽的湖蓝绸衫,头发用同色的发带简单的挽着,一手持折扇,一手扶栏杆,意态悠闲地站在船头上,淡淡笑道:“粉墙黛瓦,青石为阶;依河成巷,桥街相连;河埠廊坊,过街骑楼;穿竹石栏,水阁临河,入此境如入吴道子之古画,令我这俗人都变雅了。”
  若菡一身淡雅的撒花细纱裙,腰间用根同色的细纱腰带竖着,云堆翠髻,轻施粉黛,微风一起,仙袂乍飘,荷衣欲动,纤腰楚楚,若飞若扬,若比西子,她俏立在沈默身侧,手持着一柄油纸伞,闻言微笑道:“我们的绍兴也不差。”
  “绍兴也好,苏州也罢。”沈默摇头笑道:“都太大,太热闹了,一大便有来往纷扰,一闹便有喧嚣乱耳,让人静不下心来,再美的景也做枉然。”
  “看来夫君之意不在山水美景。”若菡笑道:“而是这份无喧嚣乱耳,无案牍劳形的半日之闲,世外之静。”
  沈默颔首笑道:“知我者夫人也!”说着自己也哈哈大笑起来道:“酸,真酸啊!”笑声中透着舒爽,惊起一片鸬鹚,惹得渔夫一脸嗔意。
  沈默隔船拱手,歉意地笑笑,那素不相识的渔夫便也跟着笑起来,笑中透着豪气。从鱼篓里拎起一条银白色的鱼,弧线优美的扔了过来,铁柱一把接过,原来是一条足有五斤的双腮鲈鱼。
  来而不往非礼也,沈默笑着抛过一颗小小的银锭,那渔夫接过一看,不由面色一紧,摇橹过来道:“送公子条鱼耍吃,却不是要钱的。”便将那枚一两沉的小银锭双手奉还。
  沈默怎么会接,笑道:“这位老哥,你给我鱼,我给你钱,公平合理的很,若是不要钱,那鱼我也不要了。”
  渔夫憨厚笑道:“一篓鱼也不值一角银,怎么算是公平哩?”
  沈默哈哈笑道:“不要推让了,不如这样吧,你带在我们在这镇子里转转,等到中午再觅一家风味酒楼,这样咱们就两清了,如何?”
  “那就占公子爷这个便宜了。”渔夫欢天喜地的将那小银锭贴身收着,便划着小船在头前开路,一边划一边嗓门洪亮道:“公子爷是来游玩的?”
  “是啊,苏州呆久了,让人气闷,出来转转,便到了这里。”沈默笑道。
  “那您可来着了,我们这周庄虽小,却是个水美景美,人杰地灵的好地方。”渔夫自豪笑道:“您不知道吧,沈万三就是我们周庄人。”
  “咦。”沈默没惊讶,若菡却轻咦一声,虽然没再说话,对那位财神爷的兴趣,却显露无异。
  “咱们去他家看看吧。”沈默笑道:“宅子有人住吗?”
  “有的,不过已经不姓沈了。”船夫道:“不过去看看还是没问题的。”
  ※※※
  船行至一处私人码头,系好船缆,拾级上岸,正对着一处门房朴素,稍显狭小的宅院。渔夫告诉沈默,那就是沈万三的故居,百多年来从未填过一砖一瓦。
  那低调到了极点的宅院,很难让人联想到富可敌国的沈大财神,不过沈默知道,南方的宅院,讲究内里的精致奢华,外面往往含而不露,这种精明与注重门脸光鲜的北方人,有着截然的不同。
  所以他对内里的样子,还是充满了好奇的,但进去后,他失落了……渔夫对主人讲明来意,主人很好客,主动担当起导游,引着沈默夫妇俩,一层层走进去,多年前居家礼仪便展现出来。门厅、会客厅,内宅、膳堂,都在一条线上,延伸出长长一串。
  虽然能让人联想到当年的人丁兴旺,房间也足够多,却比沈默见过的任何一处园林,都要俭朴缩憋。想来这位可以轻松资助帝国都城三分之一城墙,还能同时不费力的犒赏三军的巨富,其财产不可能比那些致仕官员少吧?
  比如那位建造拙政园的王献臣,恐怕一百个加起来,都没有沈万三有钱吧?可他就可以建造钟翠天地,堪称仙境的豪奢园林里,并心安理得,优哉游哉的住在里面。而这位富可敌国的沈万三,却只能委屈在这逼仄无奈的宅院里,让沈默都替他抱不平。
  若菡更加理解商人的含义,轻声道:“商人的财富在于流通,在于市面上货殖兴旺,并不在于家里是否豪奢。”
  沈默闻言叹道:“再说了,再有钱也是一介商人而已,没有兵丁卫护,没有官府庇荫,谁敢肆无忌惮的去张扬?”
  若菡摇头笑笑道:“当初沈万三所处的环境,比现在要艰难许多,其实咱们江南的大贾巨富之家,已经堪比王侯府邸了,从这一点上看,环境的变化还是可喜的。”说着幽幽一叹道:“但像沈万三那样真正的商家,也已经不复存在了。”
  从沈万三的旧居出来,感觉气氛有些沉重,沈默笑道:“中午了,肚子也饿了,老钱带我们找个吃饭的地方吧?”攀谈中,早知道那渔夫姓钱。
  老钱便带着众人到了临近一处跨河的翻轩骑楼,檐前挑着的幌子上,‘沈家酒楼’四个字,让沈默倍感亲切,对若菡笑道:“有到家的感觉没?”
  “人家明明是纪念沈万三。”若菡掩口笑道:“跟咱们家有什么关系。”
  “那不一定。”沈默笑道:“没听方才那人说,沈万三祖籍是咱们浙江的,说不定二百年前跟你相公是一家呢。”
  “这话说说玩笑可以。”若菡面色一变,压低声音道:“但让旁人听见了,会笑话相公的。”跟一个商人攀祖,总是会被人笑话的。
  “就像他们觉着秦淮名妓很雅很高贵一样。”沈默撇撇嘴道:“我觉着沈万三一样很厉害!”
  “好!这位公子说得好!”这话引起了店家的共鸣,那胖胖的掌柜走出柜台,亲自招呼道:“客官里面请,就冲您这一番话,小老儿也得敬您一碗‘阿婆茶’。”
  便将沈默延请到临窗最轩敞的雅座,用洁白的抹布将桌子擦了又擦,这才请他坐下。
  沈默笑道:“方才就听老钱说‘未吃阿婆茶,不算到周庄’,我早好奇的很,这老阿婆泡的茶,有什么独特地方,让他总挂在嘴上呢?”
  小二端上几碟腌菜、酱瓜、酥豆之类的小吃,掌柜的取来一套精美的茶具,有青花瓷盖茶碗,细巧玲珑的茶盅、高雅古朴的茶壶和釉色光亮的茶盘。一边搁在桌上,一边笑道:“不是阿婆泡的茶,是阿婆吃的茶。”说着看看这对璧人,笑道:“当然,年轻人也是吃得。”
  “这茶有什么讲究?”沈默问道。
  “那讲究可不少。”掌柜的从天井里那只大龙水缸中,舀一陶瓦罐水,搁在风炉上,用树枝点燃,道:“比如这水吧,是天落水,要比地上的水多几分灵性的。”
  沈默登时想起孙猴子的无根水,不由笑道:“可要多烧一会儿。”
  掌柜的笑道:“干菜箕柴炖茶,火烧得烈烈的,转眼就咕嘟咕嘟开。”果然,不一会儿,陶瓦罐里嗵嗵地热气直冒,他又道:“一边吃、一边炖,这样茶才叫一个酽,叫一个香呢。”
  ※※※
  品味那清香浓郁,甘洌爽口的阿婆茶的功夫,丰盛的酒席上来了。店家极尽诚意,著名的蚬江三珍,鲈鱼、白蚬子和银鱼一样都没拉。其中最出名的是‘莼菜鲈鱼羹’,号称江南三大名菜之一,沈默此次兴起来周庄一游的念头,多半也是被其勾引过来了的。
  其实真正的鲈鱼该有四腮,但周庄出产的却为两腮,比起在杭州吃的,背上没有刺戟,而有花斑。因为对一个美好典故的向往,沈默曾经专门考证过,其实这种鱼,是蚬江中野生的塘鳢鱼,当然也可称为鲈鱼。
  但这‘莼菜鲈鱼羹’却是天下公认最正宗的,因为那‘莼鲈之思’的张翰,就是周庄人。这位千年前的大才子,‘思乡忽从秋风起’,便弃官不做,回到故乡好享用那令他魂牵梦绕的‘白蚬莼菜脍鲈羹’,这才让这道鲜嫩无双的名菜流芳千古,为文人骚客所趋之若鹜。
  但真要品尝时,似乎还不如在西湖吃的那道‘莼菜鲈鱼羹’美味,毕竟那是名厨所脍,跟这乡野小店一比,至少用料少就考究许多。但等到给予评价时,却还是心甘情愿将其奉为天下第一,赞道:“果然还是周庄的最道地!”仿佛因为有了那位张大才子,他们吃的便不是单纯的鲈鱼羹,而是一种文人的品味一般,这恐怕也是大多数人的感受吧。
  其实这道菜本身还是很精彩的,入口即化的鲈鱼,配上同样入口即化的莼菜,经过厨师巧妙的脍制,让人着实有销魂的感觉,只是事先期望过高,总是有些失望罢了。
  好在蚬江不只有鲈鱼,其余的菜肴同样精彩,比如那以江为名的白蚬子,是一种漂亮的贝类,加以咸肉煮汤,色白如牛奶,味道醇厚鲜美。还有一道韭菜炒蚬丝,是把蚬肉挑出,切成丝跟韭菜爆炒,让人尝一口便不住筷子。
  若菡最中意的,是那道‘鲜莼烩银鱼’,银鱼是一种细小如针的小鱼,无骨无刺,但确实鲜嫩无比。与莼菜两宝相聚,一个浓翠欲滴,一个骨软洁白,如丝如缎,媚而不妖,淡泊素雅,整个便就是江南的缩影了。
  吃着白蚬江的鱼虾,就连喝的酒也是用这江水所酿的‘十月白’,虽是土酒,却依然有这江南小镇的风格,色清味美,回味悠长,尤其与这同水而生的鱼虾相配,也算是原汤化原食了吧。
  ※※※
  只是鲈鱼也好、白蚬也罢,更别提银鱼了,这些游在水里的精细之物,虽美味无双,却仿佛太过缥缈,若菡吃着正好,却让有些饥饿的沈默不太满足,因为太不充饥了。
  但马上有热气腾腾、酱红诱人的整只猪蹄端上来。那掌柜的道:“相传沈家‘家有筵席,必有酥蹄’,这道万三蹄,便是当年沈万三待客的佳肴,公子不妨尝尝。”
  吃了一肚子精细,看到这肉香四溢的猪蹄,不光沈默,就连若菡也是食指大动,只是两人都是斯文人,不可能学那樊哙,将整只猪蹄膀捧起来咬。
  好在那掌柜只是炫耀一下,并不想为难他俩,见两人露出发愁的表情,便献宝似的上前,将两根贯穿整只猪蹄的长骨中,取一细骨轻抽而出,那猪蹄煨到火候十足,蹄形竟纹丝不动。掌柜的便以骨为刀,娴熟的划过蹄膀,便将其整整齐齐地划分成适宜取食的一块块。
  一边将小块的万三蹄盛盘,奉给二人,那掌柜的一边诉说掌故道:“话说当年太祖皇帝来沈家做客,沈万三便以此招待,当时太祖便问他这个怎么吃啊,因为当时就是这样,整个没切开的蹄膀。如果沈万三用刀,那太祖皇帝可以名正言顺的治他的罪了。”朱乃本朝国姓,如果用刀就是杀猪,那是要掉脑袋的。
  “沈万三多聪明的人啊,灵机一动,便用这法子解了皇帝的难题。”掌柜的接着道:“皇帝吃了觉得很好吃,就问他:‘万三啊,这叫什么名字啊?’沈万三一想,不能实话实说是‘猪蹄膀’,不然又犯讳了,于是一拍自己的大腿说:‘这是万三的蹄啊!’于是这菜便由此得名。”
  往常讲到这里,客人都会哈哈大笑,即使再矜持的,也会赞一声‘急智啊’!但奇怪的是,这两位客官,面上却流露出悲哀的神情,让掌柜的自觉说错话了,赶紧打住话头道:“不打扰二位了,二位听个曲吧。”
  沈默夫妻俩才发现,有那父女俩早等在边上,便没有反对。
  见他俩默许了,那年方二八,一身纱衣的女儿,便来到桌前,深深的道了四个万福。其父就吹响了声色优美的苏笛,待到前奏罢了,那女儿顿开喉音便唱。
  只是听着听着,沈默便皱起眉头,他虽然于音律一道不甚精通,可也能听出,这唱腔悲戚哀怨,似有满腹郁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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