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阙词-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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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越晨星!我没招惹你,你也别来招惹我!”
“温华,我瞎了眼才会嫁你!”
“别给我动手动脚!”
……
室内的争吵声清晰地传到室外,一旁的秘书有些不知所措,在这公司里工作了两年,虽很少看到越晨光,也知道眼前的女子便是自己老板娘的妹妹,这种情况她也不知道怎么应对,就僵在那里尴尬地陪笑,开门也不是,不开门也不是。
☆、一页书(5)
越晨光没再听下去,而是转身对着漂亮的秘书小姐扯起一个无所谓的笑,把装在*袋里的文件交到她手上便离开了。她想,这该是最好的*方式,对于自己本不该知道的一切不予理睬,充耳不闻。
阳光和熙,覆在路旁樱吹雪的树叶上的薄薄的一层白有了消融的意味。微风暖暖,越晨光出来后一直沿着人行道走,转过一个街角处,又转过一个街角处,如此重复,乐此不疲……
难怪昨晚宁唯在听了电话后是这番态度,一个无缘无故,因为自己的爷爷一再坚持而不得不娶回来的女人,平时对你不懂得嘘寒问暖,事业上也成不了贤内助。有事才献殷勤,无事不登殿。别说是宁唯,换做任何一个人大概都不喜欢吧!只是,那时,她是真心要给他过生日的,每一年她都把他的生日记得真真切切的,却唯独说不出,你留下来吧。我陪你过十二点。这样任性的话。只是……这些话她找谁说去?
憨厚的司机尽忠尽职地驶着黑色farrier缓慢地来到身边,越晨光坐进车,淡弯着黛眉说道:“带我去一个地方。”
司机只是恭敬地点点头便驶着车子绝尘而去,并没有多说什么。
是墓地。
她好久没有来过这里,从母亲死的那一年,从她的丧礼里走下来那一年,从她嫁到宁家那一年。后来的五年里,每一年母亲的忌日,父亲便会说,有阿星就行了。你腿脚不方便,不用多忙活。
其实她是知道的,父亲还是会怪她的,怪她害死自己的一生钟爱。这么大的罪,真是怎么赎也赎不了。
可是现在这算什么?
本不是她的错,却为何只是因为要她心甘情愿,便要她承担这份错?
她走近那块石碑,然后坐了下来,伸出手,触感冰凉,上面的字只有朱红色最触目惊心,也最让人铭心刻骨。
越晨光幽幽道:“其实,我这么爱你们。我本想告诉爸爸,那不是我的错,可是,如果他知道了,就又多了一个闹心的女儿。如果,他不知道,闹他心的女儿还是只有我。我想,就算你还在,你也会跟我说,越晨光,省心些,别闹那么多事。那我还是不要说了。只是你也不要怪我,总把你气得头疼,你们想的,我那时真的很不想。我当时有努力试过了,还是做不到。所以才会玩离家出走的。你还有爸爸都别怪我了。”
说完,越晨光微微地靠在触感冰凉的石碑旁,额头抵制笔直的碑线,闭着眼睛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越晨光记得,初中那会儿,有一次母亲当着自己的面撕了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本市体校特招生录取通知书以绝了自己想入读体校跑步的心。
那时的自己,总是年少气盛,无法对母亲蛮横的做法予以妥协,唯一想到的反抗方式便是离家出走。总认为把路走到了极端,便是对策。
然,涉世未深的自己,似乎把这个世界看得太小,又似乎把自己看得太大;单纯地想要通过自以为可行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来表达自己的抗议。但生活毕竟不是电视剧,所以它不会在你走投无路,狼狈得连吃饭的钱都没有的时候安排一个人带你走出困境。
在一个人独走的两天里,在街上游游荡荡,无处可去,像个流浪汉一样裹着单薄的风衣睡在公园的长椅上。深夜里,浑身狼狈的自己坐在大街上一边吃着用身上仅剩的两块钱买来的面包一边看着路人来来往往,看着城市一点一点地披上糜烂的灯红酒绿的繁华色彩时,她却迷茫到木然。
马路的对面有一摊买木薯的小档。天寒地冻,于是吸引了很多人去买。越晨光坐在马路远远的另一面看着一个年轻妈妈牵着她的孩子来到卖木薯的老伯伯面前递过钱,拿过木薯然后蹲下来把木薯剥了皮,再吹了吹热气,便小心翼翼地往小孩嘴里送。小孩的脸红彤彤的,一边呲牙咧嘴地吃着木薯,一边灿烂地笑。那笑容明亮得连看着他的越晨光也不由自主地笑。
有谁知道,公元2000年的某一个冬夜,有一个叫越晨光的女子,她浑身脏兮兮的,坐在尘埃飞扬的马路旁,一个人,笑得像一个傻瓜。
那夜,该是凌晨一点,越晨光离家出走的第二个夜里,父亲越定群在小区公园的某一榕树下找到了坐在地上靠着树干睡着了的越晨光,她浑身发抖,冷得一塌胡涂。
“不要怨妈妈!”
父亲开车载着她时如是说。
“像姐姐一样,学芭蕾或钢琴不好么?”
“妈妈的家里一直下来都是书香世家,她也希望光子能做一个柔和的女子。”
“妈妈身体不好,光子是好孩子,不要总惹妈妈生气。”
“答应爸爸,不要转体校!”
越定群说话时,眼睛定定地注视着前方。仿若商量又仿若通知。
然而,那时的越晨光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用双手环抱着自己,缩在车座一边,看着窗外景物一闪而过,消纵即逝。她只知道开着暖气的车很温暖,她只知道还有一个人在这个庞大的世界里找得到她。
停了车,越定群从车窗里看着亮起灯的房间,对她说:“这两天,妈妈总是直到深夜还亮着书房的灯,她没说,可是我知道她在等你。光子还是觉得自己做对了么?”
闻言,越晨光抬头,从房里透出的灯光在黑夜中显得昏昏暗暗。她想起了买木薯的年轻妈妈在对待自己的孩子时的小心翼翼,那般地让人悦目。
第二天,她对母亲说,我不读体校了。我报读绘画,我喜欢画画。此后的第三年,高考结束后的九月,越晨光到了本市的艺术学院。美术系。
其实,母亲是爱自己的吧?应该是爱自己的,否则她应该对自己不闻不问才对。该是这样的。一家人,相亲相爱。
可是,为何每个人都像要置她事外?
走出了墓地,也许是车子里实在是太闷又或者越晨光想走走很久没有回来过的,生自己养自己的谷明道,于是到了街道处,她想下车走走。
谷明道的风景依然,人事却变。
阿秀接电话时,天色如墨,越晨光正在偌大无人的客厅里继续为小曦御寒的毛衣奋斗。
电话是陈列打回来的。
尽管当时她坐的地方离阿秀接电话的位置有相当的距离,尽管阿秀的声音压得极低。但她的耳力极好,足以听清他们的对话。大致不过是,叶城遇了风雪,封了路,而身在叶城的阿唯今晚该是赶不回本市了。
末了,阿秀犹豫了半刻,终是压低了声音问:“是跟尹小姐去的叶城?”
还不待陈列回答,就听到厅里一阵东西跌落与地板撞击的声音以及惊呼声……
阿秀回首,却见越晨光跟管家徐伯都一脸狼狈地坐在地上,几团毛线就这么滚在光洁的地面,银制的茶壶也躺在地上轻微地来回晃动。
看着这么一副情形,阿秀有点哭笑不得。这前一刻还好端端坐在沙发上织毛衣的主儿,下一刻却坐在地上一脸尴尬地看着自己笑。
“你真是……”
阿秀顾不上谈话,赶紧挂了电话跑到越晨光身边。
该是碰到了那个银壶子,越晨光白皙的脸上刹时现出密密麻麻的红斑,像疹子。
“怎么这么不小心!”
连同一旁的徐伯一起扶起越晨光,嗔怪着语气。继而又转过头唠叨徐伯:“怎么走路都不看一下,那么大岁数的人,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冲出来。就不怕撞散你老骨?宁家可不赔你。”
徐伯笑得有点无奈:“哪是我,我想着老爷子回来了,便把他往前用的银壶子拿出来清理一下,这些天要老爷子茶瘾犯了,也好拿出来用。”
老爷子在美国长大,却爱极了中国的茶文化,但也总带了些英伦风格的习惯,想着雕琢精致的银壶更能衬出茶的别具风味。只能说,这品味不是一般的怪异。
“这孩子倒大大咧咧地冲出来,也不看路……”
徐伯看着越晨光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一边忍不住地挠冒出的疹子,活像个做错了事儿不知所措的小孩儿。心里腾出了几分疼惜,对阿秀说:“先别说了。看她红疹都出来了。先打电话叫陶可吧。”
闻言,阿秀看着那些疹子有越发越大的趋势,担心之余,佯怒般轻敲越晨光的头,便匆匆地跑去打电话。
越晨光哂哂地笑了一下。转过头忍着由痒而引发的隐痛,卖乖似地对徐伯说:“我不是故意的。”
话说陶可接到电话时,二话不说就开着奥迪风风火火赶到宁家,看到越晨光一脸纠结地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神情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
“我说,你们母子俩儿也太多灾多难了吧!这会儿子今儿个才才来复诊,老妈晚上又跟着遭殃。”说着骨节分明的指挑起越晨光的脸细细审视:“啧啧!倒像我中学跟班上的同学踏青时看过的一种生物。”
“……?”
“七星瓢虫。”
七星瓢虫是一种没啥特点的生物,唯一的特点就是红色斑点多。不美,带点滑稽的意味。
虽说越晨光性子冷,可作为女人,谁会对自己的容貌不在意?更何况之前有金属过敏的经历,这长满斑点的脸的确是有点让人……恩……接受不了。
听着陶可的话,越晨光第一时间想到的居然是幸亏阿唯不在。
失神间,越晨光暼见陶可唇边依旧扬起的弧度,不满地嘟囔:“你笑够了没?不就是多了点斑么,至于么?又不是没见过。”
陶可不可置否,这的确不是第一次看到她这副滑稽的模样。
五年前,越晨光初来宁家时,阿秀他们还不知道她对金属过敏,一身的红疹,倒是还以为她得了啥传染病,心想着这可怎么得了?急冲冲地带着她跑到医院,要死要活地扯着陶可又说是做手术,又说照X光。陶可那时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就听见越晨光喏喏地说:“只是对金属过敏。”
当时的越晨光就是如现在这般,一脸的歉疚,性子使然,别人于一举一动间流露出对她的好,总害怕那会成为别人的负担。
当然,此为后话。
☆、一页书(6)
陶可叫阿秀倒了杯温水进来,开了些药让晨光服下,越晨光的过敏症不算严重,发作起来疼痒难耐,止了痒意,等着红斑慢慢褪去。
等着等着,越晨光大约是有点倦了,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眉间却有舒展不开的不安稳。
静待的陶可伸出手探向越晨光的额头,确定安恙,没有引起发烧。为越晨光掖好被子,才开门离开。动作轻柔。
“那孩子睡啦?”
见陶可出来,阿秀在房外压低声音问。
“刚睡!没事儿,以前还不是出过红疹,估计这两天消了就好。”
陶可走落楼梯,亮丽的大厅,灯光亮如白日,静谧得让人有种与人世隔离的错觉。
有那么一刹那恍惚,每一个这样的夜里,那个叫越晨光的女子是如何一个人独守于此,像个寻常的妻子等着自己的丈夫回来?
门外汽车鸣笛的声音想起,有车的灯光透过落地窗映着竹青色的窗帘。
宁家的佣人去开了门。本来此时应身在叶城的宁唯赫然出现在眼前。
但见宁唯好看的眉目间是无起无伏的云淡风轻。肩上的点点落雪打在风衣上倒现出一丝风尘扑扑的味道。
有片刻惊呆了的阿秀很快反应过来,赶紧走过去接过宁唯脱下的风衣:“不是说叶城封了路么?”
“嗯。”
宁唯扬起一个不算回答的回答,像是作了解释又像没有。
“你别跟我说你从叶城一路开车赶回S市!”
这时,一旁的陶可插话。
宁唯径自坐在一旁的沙发,接过徐伯递过来御寒的姜汤。
忽而,陶可仿若无奈地一笑:’宁唯,你真是疯了。”
叶城距离S市少说也有十来公里路程,宁唯打电话给他时,陶可很肯定宁唯当时人在叶城。望着墙上的钟点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赶回S市,对宁唯来说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当年,在美国求学的日子,无聊而枯燥。激情四溢而又纸醉金迷的纽约城便成了宣泄的最佳场所。潜藏于内心最深处对寻求致命诱惑背后的刺激感的欲望于夜中不再需要压抑。可以说,在那段时间,一切富家子弟该有的堕落他们都涉足过。涉毒,玩儿赌命赛车,与各种女人口口……而那时的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