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半阙词 >

第14章

半阙词-第14章

小说: 半阙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你们的朋友呢?“那女子又问。
  “我们走吧。”秦青藜出了声。
  女子跟着秦青藜走了出去,越晨光好像听到那名女子说:“不是说要送领带给兼尘么?怎么不买啦?”
  “他不喜欢要我给他的,那不如由他想要的人送。”
  看着两人的背影,越晨光也没对庄囹说什么。
  “阿晨……”见到越晨光的反应,庄囹欲言又止。
  “你们之间的事,我说,你会听么?”
  闻言,庄囹沉默。

  ☆、一卷香(10)

  越晨光从服装店里走出来时,已接近傍晚。天又下起了雨。街上的人大都打着伞。之前,庄囹在服装店中接到电台打来的紧急电话,有事要回去*。她着急,匆匆在服装店门外打了辆计程车,越晨光跟她告别后便匆匆而去。进入十二月的中旬。雪停了好些天。天气才转晴又阴阴沉沉了好一阵子,便密密麻麻地下起了小雨。不大不小,连着下了几天,却打得人行街道湿漉漉的,就连空气也充满可潮湿的气息。隔着寒冷地温度,倒有些像黄梅雨时节的日子。雨色朦胧,进入暮色的城市,街灯打着昏昏暗暗的灯色,映出细密如针的雨状。这么点雨,打伞不是,不打伞又不是。随后想了想,自己没带伞,便理所当然地借着步行街旁的店铺一边走一边躲雨。
  棕色的雪地靴踏过泥砖铺过的地面,鞋面雨水打过的缘故开始有些湿,湿了的鞋面显得颜色更有些深沉。走了许久,脚跟处开始隐隐作痛时,才发现自己忘了给司机打电话。于是干脆随便靠在街道拐弯处的墙角,不走了。看着灰蒙蒙的天色,越晨光想着,回去要洗头。头发因为雨落的关系变得半湿不干,粘在颈项上怪不舒服的。
  此时是傍晚六点五十分。
  马路上的车开始变得越来越多,交通也因为拥挤的*和车辆来往的高峰时段而便得越来越繁忙。越晨光却在这一刻安然地站在一旁看着一份城市的喧嚣。隔壁的音像店那混杂些杂音,质量不大好的音响不断地播着很久很久以前的歌。
  那是沈兼尘作的歌。
  女歌手用略带些沙哑音质的嗓子很悲情地唱着——
  我们的曾经,沧海横流,桑田湮灭,来自彼岸带走我的怨灵,化作郁馥的曼珠沙华,层层缠绕我该逝于天空颤抖时被落寞的爱情……
  蓦然间,一片明艳的红色映入眼帘,代替了青黛色的天空。
  与记忆深处某处重合。
  有旧迹斑驳,年代久远的护栏,有长满青苔的常年被污水浸蚀的青石板。偶尔有老鼠从污水道蹿出的深巷。吞噬星空的暮色。还有,躺在潮湿而充斥着异味的地上的遍体鳞伤的男子。
  彼时,也是下着雨。
  第一次接触李慕良,越晨光也不知道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只隐约记得,那时涂锦的爱人?
  她撑着伞居高临下地看着男子。男子的眼神透着阴森的寒意。
  她把伞撑过些,遮着男子的大半个身子,湿了自己的大半个身子。
  “我是涂锦的学妹。”那时越晨光如是说。“等有人来帮你撑伞了,我再走。”
  这就是越晨光,她懂得对对自己好的人好,懂得爱屋及乌。却从不会主动地对别人好。
  她始终记得,涂锦在自己筋疲力尽时递来的水。于是,今日,她就一个人,在鱼龙混杂的北路街固执地在李慕良身边为他撑起遮雨的伞。然后,在这一天。越晨光认识了李慕良。
  男子撑着红色的伞,他是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过来的。他神色依旧温和淡然。指指骨节分明,修长指尖一如既往的,冰冷,凉薄,苍白。他挪过伞,遮着越晨光的身子,他说:“等有人帮你撑伞了,我再走。”他与自己并肩而立,他乌黑光亮的皮鞋也染着水渍。
  越晨光的眼有些发红,说不出话来也哭不出来。半晌,她才从喉咙艰涩地发出两个音节:“慕良。”
  李慕良低蔼着容颜,语气温凉地说:“我在附近经过,所以看到你。”
  在那么多那么多的人中,独独看到了你。所以,便来了,替你撑伞。
  “慕良。”
  “嗯!”
  “慕良,你过得好么?”过得好么?过了好久好久的今天,她才问出了口。
  “嗯!”
  “慕良,你……你为什么一次也不让我去看你。”越晨光哽咽,语气带着浓浓的鼻音,神情看上去就像个孩子。
  “嗯!”李慕良依旧笑得端雅。
  “慕良……”
  “……”
  “对不起。”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尽管六年里无时无刻都想着说对不起,但总觉得对不起没有用。
  有时候,越晨光想,如果宁唯有那么一天,他牵着尹箬的手来跟自己说对不起,那么自己是不是也能一脸坦然地接受,说,没关系?
  “嗯!”李慕良依旧平平淡淡地开口。
  雨一直下,头发的重量越来越沉,黏黏的。还有,她的脚,越来越疼。好疼。就像很多根针扎在同一处。
  很久很久以前,大家都还在一起,时光美好。被问及理想时,越晨光说,我想跑步。像飞鸟一样,自由自在。后来轮到李慕良,他没有说。于是大家起哄,要么把两瓶威士忌全喝了,要么跟涂锦姐oneminutestand。于是,在众人起哄之中,李慕良毫不犹豫地低首吻上涂锦。冰冷的手紧紧地按着涂锦的后脑,态度强势,姿势熟稔,欲望惊艳。众人皆是心情高涨地看着两人大声倒数,“六,五,四,三……”
  忽然间,越晨光转转身子,手紧紧地拽着李慕良的衣角,呜咽出声,很用力地哭,却没有眼泪。
  她说:“慕良,我们去找涂锦姐,好不好?她……她就要结婚了……我来说,我说,其实人不是你杀的,你做了我的替死鬼。你们应该好好在一起的。永远在一起。”
  良久,李慕良撩出冰凉的指尖,缓缓拂过越晨光的衣角,抬头看看青黛色的暮空,平淡地开口回答:“阿晨说什么,便是什么。所以,别哭了。”
  然后,某一天,李慕良与涂锦见面。
  涂锦与李慕良拥抱。
  涂锦笑容嫣然,涂抹着妩媚风情,她说:“好久不见!”
  “过得好吗?”
  “很好。我订婚那天,你能来么?”
  “好。”
  “你之前答应过我,我结婚,你就在现场为我弹一手《梦中的婚礼》,现在还算数么?”
  “当然。”
  “……”
  “……”
  “阿晨说,人是她杀的。你帮她顶罪。真的么?”
  李慕良笑了笑,说道:“她是个傻丫头。总爱把罪往自己身上揽,你别听她的。”
  “哦!是么?”涂锦轻笑一声,把脱下了的墨镜又戴好,让人看不清她此时的眼神。
  装饰典雅的西点店里,舒缓浪漫的音乐不断地流淌而出。
  “我订婚那天,大家都来吧,权当聚一聚。订婚后……我会到法国去。不回来了。”
  “好。”
  “……”
  “……”
  “我想我赶时间,我约了我未婚夫。再见。”
  “再见。”
  涂锦没再逗留。踩着八公分镂空的高跟鞋离开。
  “走啦走啦,我家慕良,由我照顾就好。”
  秦初吃着自己点好的冰激凌,不知何时,已经从跟踪李慕良的暗处坐到了李慕良的旁边。美滋滋地享受着甜腻冰凉的快感。秦初喜欢吃冰激凌,无论冬天,或是夏天。
  “慕良,你看,你家涂锦抛弃了你,另嫁他人了。不如你娶我啊。报复报复她,怎么样?我这个主意不错吧?”秦初睁起快乐的大眼睛歪着头等着李慕良的回答。长长的马尾微微晃动。
  没反应?!
  权当她透明?!
  “本小姐向你求婚呢!”秦初有些生气地扯扯李慕良。
  “回去看看你爷爷吧。你回来后都没有回过秦家老宅。”西装革履的男人说着,便起身离开。
  “我就不回去,不回去!李慕良,我不回去!”秦初雄赳赳地吼完后,埋头把冰激凌塞了满口。
  看着窗外的李慕良在一群手下簇拥下坐进黑色的劳斯莱斯。不消时刻,车子便消失在朦朦胧胧的细雨中。
  秦初只觉得满口满口的冰冷。

  ☆、一曲调(1)

  时间一天天过去,秦初却跟李慕良堵着一口气,不回秦宅,一个人在s市游荡,丝毫没有漂泊之感。只是某个夜里,她想起了此时正处在秦宅的,这世上唯一一个血脉相通的亲人,一时思念感丛生,于是随便找了个电话亭拨了个电话回秦宅。结果打了N久也没人听,本来心情就不大好再加上本性暴躁的秦初此时心里更是烧旺了一团火。
  挂了电话,蹙着秀眉骂了几句粗口,正准备要走。结果步子还没迈出几步,便看到本是无人的高速公路上忽然涌出了几辆车,一排过来,清一色全黑,那架势愣是把秦初唬得好几秒没有反应过来。
  等到好不容易反应过来了,便看到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下了车,为首的男人来到秦初跟前毕恭毕敬地颔首说道:“初小姐,老爷子请你回家。他说你有两个选择,要么让人扛回去,要么让人载着扛回去。”
  说完不待秦初说句什么话,便看到为首的男人示意另外几个随从的男人,于是大家心领神会地一人架脚一人架手还有另一个拿了块白色手帕出来,直接往秦初秀致的鼻子捂去。五秒后,另两个架手架脚的男人直接把她抬上劳斯莱斯,动作一气呵成。司机见状熟稔地上档,开车,汽车扬尘而去。剩下的人便坐上另外的车一刻也不敢停留地尾随而去。
  此时已经清醒的秦初直接被扔在真皮沙发上,一时*药效未过,睁着迷茫的大眼睛揉揉头发,四处张望。她哪里想得到,老爷子直接透过她在电话亭了拨出的号码,根据电话信号用了个定位系统确定她方位后直接唤人把她扛回来。
  早已坐在客厅里的李慕良气定神闲地喝着秦叔递过来的茶,也不说话,皆因他太了解这位大小姐的脾气了,就等着这位被“请”回来的大小姐清醒后自个儿发飙。
  果不其然,秦初揉揉脑袋,再揉揉太阳穴,感觉力气恢复得差不多了,看到一旁姿势端雅,悠闲喝茶的李慕良,鼓着腮帮子,走过去居高临下恶狠狠地盯着他。
  李慕良也不觉得有多大心理障碍,淡淡瞥了她一眼,说道:“都叫了你有空回来看看老爷子。不知道老人家上了年纪稍有些忤逆他意思就火大么?”
  秦初重重地对着他哼了一下鼻音,表示强烈的不屑。
  李慕良放下说中的雪白骨瓷茶杯,双腿叠交,一动一作间真是说不出的端雅随和,大气好看。
  李慕良表现得越从容淡定,秦初就越是没法淡定,甚至有些火大他永远对自己都是这般不温不火的模样。于是,她插着腰,一脚踏在李慕良跟前的玻璃矮茶几一角,低着身子,毫不示弱地注视着他,缓缓地吐出要说的话:“与,你,无,关!”
  闻言,李慕良耸耸肩,摊开手掌,淡漠的眉目间,清恬生花:“ok!随你意!”
  忽然间,秦初觉得有些委屈,眼前的这个男人,自己心里眼里满满的都是装着一个他,可是他却总是对于自己的喜喜怒怒毫不在乎,永远都是这么副淡漠细冷如雪的样子;永远把她看成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思绪间,但见秦初端着有些发红的眼睛慢慢地靠近眼前这个男子,低蔼着好看的容颜,淡化了温和的双目,好似宣落飞扬的雪,还原了清冷的本真。直至两人的直线距离到达了鼻尖相触的长度,秦初才气恼却又平静地开口:“李慕良,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让人讨厌啊。难怪都没人愿意呆在你身边。”
  李慕良看着小女孩明显受伤的表情微微地愣了愣,不可置信,平时大大咧咧,吵吵嚷嚷的小女生会有一天以这样的神情看着自己,仿若洗去了平日里应该显露的那份艳丽,潋滟着淡淡弯弯的眉目,让他有那么一瞬间心神恍惚。然而,再怎么恍惚,也是稍纵即逝,不留一丝痕迹,而后,李慕良忽然笑了一下,双眸微荡着古井微波的悠远。
  秦初侧首,尖锐着容颜,低头,狠狠地对着那紧抿的薄唇咬下去,一瞬间的事,血腥味绽放于唇齿之间,诡异而惊艳。而后,松口,快步跑上木质的朱色楼梯。
  半晌,李慕良坐在沙发上,清蔼的的目光,唇间潋了残留的艳红,绛若秋樱。温良的指尖,骨肉匀称的指骨微微地点上依旧紧抿的薄唇。回忆宛若手中握不住的流沙,不断撒落,满地皆是,难以拾取。
  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个女子,她似乎永远都是温婉着淡弯的眉,睁着大大的眼睛,仿若不可置信,浓黑的眸子倒映着一袭衣服都沾染上如妖鲜血的自己,彼时的她,曲坐在冰冷的地板上,腮颊,眉间,皆染上血痕,而那一向苍白的唇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