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撕火 >

第47章

撕火-第47章

小说: 撕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爸死的时候,你在他身边?”
“在。那晚情况挺复杂,我和他冲到一起了。后来,我就守着他。”

白阅珺从他身上爬下去,背靠墙坐着。
“我爸他,他是怎么死的?”
————————
那好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华亦冉一直知道,他爸在外面有女人。后来还知道,他和那个女人生了个儿子。
虽然妈妈从来没在他面前说什么,但他也知道,妈妈不是不难过,只是觉得失望透顶,已经绝望。

那时候,他就想过,以后他得靠自己养活妈妈。
虽然他已经开了个物流公司,但收入并没有想象中的好。那时候,盛墨洋偶尔会拉着他接外活。
接的都是拼命的活儿。

社会盛传,有个圣林组织,只要有钱,没有他们办不到的事情。
盛墨洋算是里头的核心人物,跟在他身边混的,还有他们的一个兄弟,北辰。

那趟,他们是接了一个新加坡大富翁的任务,去找他丢了三年的儿子。
任务的报酬不低。要是成功了,他至少能分到百万。
所以,他确实有点拼命。

他们沿着那富翁提供的线索,查了快两个月,才找到那个孩子去年被卖到了河北。
他们跑去河北找了一周,又辗转得到消息,回到了昕城。最后,在北槐锁定了那批人。

而后,又跑去北槐,查了两天,发现那批拐卖儿童的背后组织不简单。
那是一个特别庞大的团伙,那些人的人脉网和武器比他们所想的还可怕。
他们专门卖孩子和器官,而且里头干活的多半都是孤儿,没牵没挂,特别不要命。

盛墨洋不知道怎么弄的,找了昕城那边的警方,联合他们,想要一起抓拿那帮人贩子,救出他们手里头的那十二个孩子。

不眠不夜地跟了有三天,他们得到了窝藏孩子的具体地点。
为了赶在那帮人贩子转移地点前,把人救出来,他们打算当晚就行动。

在布署前,他们聚集在一起做准备。
是在那时,他遇到了她的父亲——白振清。那是一个很和善的男人,笑起来很憨厚,身上有着一股不屈不挠的硬气。

大伙儿各自忙着扒饭的时候,华亦冉看他独自靠在车边,拿着一条链子发呆。

盛墨洋在旁边跟人检查车子和武器,华亦冉去找了他聊天。或许,当时只是好奇。
白振清是个汉子,不爱说话。倒是,他一开口都是他的女儿。

他拿着项链,怔怔地说,“今天是我女儿生日,这是我本来打算送她的礼物。没想到之前接到任务,就直接出来了。早前,我还答应她今晚肯定能赶回去。现在看来,赶不上和她说‘生日快乐’。她肯定要生我的气。”

在车灯的照射下,他仔细地瞧了瞧那项链,只是一个红线穿着的泛白和田玉。
并不是上好的玉,打磨的也不算精细。那个男人却爱不释手。

说到情动,他还掏出衣服内里的一张照片,只是一小张两寸的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笑着看镜头,身上还是蓝白相间的校服。
她的眼睛,很明亮,很好看。





第56章 第56章 原谅我行不行?
《撕火》
晋/江/独/家/连/载
文/羽飞飞
他记得,那天晚上的月亮也很明亮。

他们一伙共十个人,包括六个警察。而里头的人贩子,保守估计得有八个人。被抓孩子十二个。
因为行动紧急,支援部队还没到位,为了保证能安全地救出孩子,他们是打算等救援队伍一到,就立刻行动。

眼看着再半个小时,救援队伍就该到了,被监视的窝藏地点却突然躁动起来。
有三个人贩子分别带着三个孩子离开。

盛墨洋的目的其实只在于救出那个富商的儿子,而被带走的那三个恰好都是女孩。
所以,他一心都留意着屋子里头,并没有多注意。

当时,警方那边是白振清领的队,他认为事出有因,人贩子可能得到了什么消息,所以急着转移地点。
他和盛墨洋商量后,决定立刻对歹徒进行围捕,解救剩下的九个孩子。

他们分成两批,一批人围堵了在房间里的人贩子,另一批人去解救被关在另一个房间里的孩子们。

盛墨洋带着华亦冉冲进关孩子的房间,却没有找到那个富商的儿子。
再仔细一想,刚刚被带走的其中一个孩子很可疑,他压根没露脸,是被压在怀里抱着离开的。

当时那个孩子长发杂乱披散着,又有了前两个女孩的掩护,他先入为主地认定了那个孩子也是女的。
发现中计,盛墨洋急忙带着华亦冉和北辰,去追那个孩子。

追到半路,他们就中了埋伏。当时,盛墨洋就说,那些人是冲着圣林来的。
即便如此,他们也只能应战。

他们在枪林弹雨中遭受追击,虽然人数比不过他们,却也没有完全落了下风。
只是,完全没想到警方里有内鬼。北辰冷不防被黑了一枪,当场死亡。

后来,他们又抵挡了一阵,勉强射杀了他们一半人。
没想到,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

混乱中,安排人员将被解救出来的孩子护送离开。白振清随即又紧跟上来。
那个内鬼把枪指向了白振清。
白振清安心把后背留给兄弟,却被兄弟反插了一刀,正中要害。

华亦冉伏击向前,恰好到了他们附近,趁乱把那个内鬼打死了。

他朝白振清跑过去,这人居然还能勉强爬起来,拉着他藏到了一处隐秘的地方。
他捂着伤口,吐了一大口血。愣是瞪着眼没闭上。

可是,华亦冉看得出。他活不了了。
白振清自己也知道。

断气前,他把兜里的那个月光项链递给了他。
“我估计,活不成了。兄弟,我现在没钱,可只能托你帮这个忙。把这礼物交给我女儿。让她,让她别生老爸的气。老爸,不能给她,过生日了……老爸,爱你……”

他也没管华亦冉是不是答应,把东西塞进手掌心,头一歪,彻底断了气。

他当时是想,临死之托,总该帮忙。
可后来,他却没能把这份迟到的礼物送出。

那件事的结果是,孩子救回来了。可他们也死了一个兄弟。
警方那边一下死了两个。一条人命还挂在华亦冉手里头,盛墨洋把他隐藏了,没让他再出现。

再后来,他听盛墨洋说,他杀的那个人,他们给弄到人贩子身上。
因为他们和警方的合作是不合规矩的,所以北辰那条命平白无故就算没了,也没能得到制裁。
还有白振清,实际是被内鬼所杀,但上头把事情压了下来,只说是因公牺牲。
……
白阅珺靠坐在墙角,抱着双膝,问他,“爸爸把东西给了你,你为什么不拿来给我?

当时,情况紧急又混乱,他把东西揣进了自己兜里;背着白振清就跑。救援队伍一大,他就被盛墨洋拉走了。
等他想通,要把东西混在白振清遗物里面还给他家人时,已经弄不进去了。
当时,为了避免麻烦,盛墨洋又把他弄出去了一段时间,想躲过那条命债。
后来,他妈妈又突然被那个女人撞了,他慌忙赶回来,处理后面的事情,一心想要和华知平断绝关系。
所有的事情好像都凑到了一起——

然后呢?
忘了?亦或者,压根没把这事放心上?
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是伤人的。

白阅珺抬眸,看向那个低着头的男人。
“东西在哪儿?”

他伸手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小木盒子,打开,递给她。
她看到里面整齐收着的项链,一个月牙形的白玉,很简单,却觉得刺眼。
她拿过来,低头盯着它瞧,眼眶里波光闪动。

“我还记得那晚是我生日,奶奶做了很多菜,都是我和爸爸爱吃的。我爸平时挺爱喝酒,奶奶说他是压力大,上班不能释放,只能休息的时候喝点酒。那天,奶奶特意用高压锅给他熬了一盘猪蹄花生,很香。可是,爸爸一直没回来,花生凉了。”

“当时,我挺生气的。如果他没答应过我,我可能就不这么生气了。可是,他明明答应过我……我给他打了很多个电话,他都没接,后来,他终于打回来,却告诉我,他回不来。”

“我妈死的时候,也是这样。那晚,他明明答应会开车去接她回来,可是临时接到任务没去。我妈只能去住那边居民家里住一晚。那地方有偏僻又黑暗,连路灯都没有。她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被滑下来的泥土埋了。死的真的很冤。那之后,其实我偷偷想过,要是我爸那晚去接我妈的话,她可能就不会死了。我没想到,原来我心里那么恨他。”

“那晚,我在电话里,脱口说了那件事。我说你每次都说话不算话,每次都是这样临时有任务,每次都是任务任务,家人你都不管了。妈妈你不要了,我你也不要了。你不是我爸爸,我不要你这个爸爸,你以后不要回来了!”

“然后,他真的就没回来了。”

她拿着盒子的手越捏越紧,明明连呼吸都没有声音,眼泪却已经流得整张脸都是。

他挪过去,想伸手抱她。
她挥起手臂,就是一巴掌,再甩手,又是一巴掌。

他直勾勾地盯着她,没有动,任她打。
他最是知道,这个女人会用拳头揍人,却不曾这样颤抖着手甩人巴掌。
她的心该是多痛?

他还是伸长了手臂,想把她抱紧怀里。她发了疯似的,一巴掌一巴掌往下打。

“混蛋!你为什么不把东西拿给我?为什么不来告诉我爸爸说的那些话?混蛋!混蛋!你知不知道,我以为爸爸肯定在恨我。你知不知道,我内疚了十年,难过了十年,恨不得掐死自己。你知不知道,奶奶为了那些事,从那之后再也没有抱过我!混蛋!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他静静抱住她,把她的脸压在自己胸膛之上,“对不起。”
她几近崩溃,嚎啕大哭。
“混蛋!我不原谅你!我不会原谅你!”
——————
华亦冉记得,曾经莫臣和他说过,白阅珺就像是一座死火山,表面灰暗颓败,了无生机,冷漠傲然,可是她的内心是烈火熊熊的。
可是,只要她燃烧起来,能烧毁所有人,包括她自己。

那晚之后,她再不见他。说不见就是不见。
她退掉了甘棠名苑的房子,搬回了旧居的家。

搬家那天,他在楼下,看到林越泽和冯铭铭帮她把东西都搬上车。她也一个人拖了一大袋行李,丢进后车厢,半点不喘气。
她好像还是原来的那个恶女人,却更不苟言笑。

只是,丢在他那里的东西,她却没有来搬走。连那两只兔子都还在他家。
紧接着,她申请了去内蒙古当志愿者的名额。

他是在看到副会长递交的名单后,才知道这件事的。
那天晚上,他给她打了电话。没想到,这次,她居然接了。

电话接通,两人都没有说话。
他却可以从她呼吸都频率,感觉到她应该是躺在床上。
过了好一会儿,他问:“还没睡?”
“嗯。”

他坐在车里,仰头看着她们家的窗户,黑乎乎的。
“你要去内蒙古?”
她又“嗯”了声。

他用牙齿顶了顶牙槽,觉得很是烦躁。
“内蒙古那地方不是人待的。你去准得脱层皮。”
“噢。”
“不能不去?”
这次,她没有吭声。

两个人僵持着,像是谁再先开口谁就输了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他又低低叫了声,“安安。”
她的呼吸好像停止了一秒。
“原谅我行不行?”

他屏住呼吸,等待宣判。
那段时间像是有一世纪那么长。
她说,“不行。”

再后来,两人当真没有了联系。
这段烈火熊熊的关系,将他们的心都撕开了一个口,把彼此装进心里。
谁都知道,没有那么快能忘掉,却暂时不能再靠近。

那段时间,过的最悲惨的是沈晓曼。
华亦冉暴戾之气太重,工作更是不要命。还决定出手,彻底毁掉华知平。

他们将之前所有收购的股票集合,再加上他本身所有股票,将华知平彻底从晨明企业的总裁位置拉下来。
圈里人都知道,华知平被他的亲儿子插了一刀,一夜间一无所有。而老爷子居然没有吭声,像是默许了这件事。

他开始接手晨明企业,工作更加忙碌。有时候,一连好几天都没着家。
不过,他总会记得,让人去喂那两只兔子。
听沈晓曼说,白色的那只兔子好像有小兔子了。

这事,他听的时候,觉得挺稀奇。
不过,转身就把这事给忘了。

直到某天晚上回家,走进客厅,还没来得及开灯,透过阳台的月光,他看到客厅地毯上一坨一坨的东西,血淋淋的。
他瞳孔放大,再仔细一看,发现竟然是刚出生的小兔子。

这种事,他着实有点不在行,所以站在原地愣了好几秒,才把电话打到莫臣那边。
好在之前沈晓曼早有准备,给兔子准备了比较大的窝,连保温灯之类的都买好。

他把七只小兔子放进了专门准备的箱子里,那些小崽子缩成一团。
小白兔趴在旁边,好像很累。
另一只小黑兔一直在舔着它头顶的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