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粕糖-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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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他们谈到病人,然后就谈天气、谈严冬,谈到在在寝室里没有这么好的自习条件。夏玥在学校里并不大开心,尤其是现在,帽子的事几乎让他觉得脸面丢尽了。由于空调度数开得过低,他一边讲话,一边打哆嗦,何况他一不讲话,就有咬嘴唇的习惯。
夏玥的脖子从白色的翻领中露了出来,灯光那么亮,仿佛故意要洛雨看清楚,他的头发从中间分开,看起来如此光滑,好像两片乌云,紧紧贴住鬓角,又像起伏的波浪,几乎遮住了耳朵尖,如果再不修理,就会长成五四女青年的齐耳短发。他的脸蛋红得像攻瑰,他仿照时下流行,在上衣的两颗纽扣中间挂了个玳瑁的单片眼镜。
洛雨下楼向和燕释一起端来了尽放干辣椒的火锅,回到厅子里,发现他站在窗前,额头贴着窗户,正在望着被风刮倒了防雨棚的阳台。
洛雨有一种想了解他更多的冲动,问道:“你找什么东西吗?”
“没有,原谅我这么晚来找你,那是因为白天都没有空,”他回转身来答道,犹豫了一会儿,接着说道,“我希望你能够经常过来,我们一起自习,有什么不明白的,问你。”
“怎么会有这种事?”洛雨讶异道,不过,马上他就释怀了,“你想问我什么?”
“就是代码啦,网站后台的编码维护,像C语言或者手机版的JAVA语言。”
他开始在床上,门背后,椅子底下寻找,在小麦口袋和墙壁之间的地上翻出了一个惠普的笔记本电脑。洛雨赶快跑过去,同样伸出胳膊,他感到他的胸脯蹭到他伏在口袋上的背脊。他站直了,涨红了脸,向后望了一眼,把笔记本电脑递给他。
洛雨答应了每天晚上来,但是夏玥觉得这样又太频繁了,以后原定每周末来一次,但不定期的偶尔探望不计算在内。
其实,一切进行顺利,J□□a语言是易学的。J□□a语言的语法与C语言和C++语言很接近,使得大多数程序员很容易学习和使用J□□a。另一方面,J□□a丢弃了C++中很少使用的、很难理解的、令人迷惑的那些特性,如操作符重载、多继承、自动的强制类型转换。特别地,J□□a语言不使用指针,而是引用。并提供了自动的废料收集,使得编程维护人员不必为内存管理而担忧。去的日子,何纯看洛雨老早就起来,叫上她,在西郊村外的天纸线国干道乘坐到高场的长途大巴,一下车就在草上把脚揩干净,路过田野的时候,还冲大狗学叫唤“汪汪汪……”。他觉得自己走进了农家乐的院子里,感到栅栏门随着自己的肩膀转开,听到公鸡在墙上叫,小伙计们来迎接他。他在工商所楼上的楼梯上走动,橡胶鞋底和水泥地面一磨擦,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音。
夏玥总是把他送到第一级台阶,要是洛雨路上有什么耽搁,他就等着。告别之后,他们不再说话,也很少打电话联系。四面都是风,吹乱了他后颈窝细细的绒毛,吹动了他臀部裤子的带子。在一个雷暴雨的日子,行道的梧桐树的树皮渗水了,房顶上的阳光幻变出了七色的彩虹桥。他站在门槛上,把阳伞拿来,并且撑开。阳伞是闪色绸子的,阳光可以透过,闪烁的反光照亮了他面部白净的皮肤。他在伞下微笑,听得见水珠点点滴滴落在绷紧了的波纹绸伞上。
洛雨初去高场的时候,秦澄免不了要了解车费以及在外购物的情况,甚至在她的复式记帐簿里,选了空白的一页来登记洛雨车费的账目。听何纯说夏玥是一个疯狂的学痴,会一直自习到晚上一两点钟,每天只睡六个钟头,理所当然地会跳朋克街舞、绘画、写作、弹钢琴和开发小的电脑单机游戏。
“难道不正是为了这个缘故?”她心里思忖道,“他才会睡这么少!这么累,身体不垮吗?!!!一个人怎么要做几个做的事情?!!!”
她本能地恨他,不过却不说出来,甚至想他不如尽快累死算了。
但洛雨看出来了,后来,他问她是不是不高兴?
秦澄又怕吵,只当没听见。
最后,她打开窗子说亮话了:“你这么努力会有报酬的?!!!你说不定会像乔布斯一样出名了,说不定你死了以后会名留后世的。说不定要给你的事迹拍电视剧,你那无能妻子也跟着沾光了,一起出名了?!!!这就是你爱的,你这有志气的男人?!!!……”
说得洛雨哑口无言,她还不肯放过:“夏玥,一个突然冒出来的插班生!应该是蓄谋好了的!他不会无缘无故地冒出来。你知道他的那封信吗?真是写得情真意切!可能跟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差不多!你们以为真能活过两百岁吗!怕是五十岁就死了!!!”
洛雨给她这么一说,差点哭了起来,不过但是秦澄还不罢休,一定要他把手放在十字架上发誓,以后一定这么提醒自己,以便做得更认真。
就在开春后的一天,高场镇一个公证人,就是保管陆勋夫人财产的那一位,带了事务所的全部现金,坐上一条顺风顺水的船,卷款潜逃了。不错,陆勋除了价值五千万的信托公司股份以外,还在庐陵街有一座三层楼别墅。但是从这座吹得天花乱坠的房子里只有几件家具,空荡荡的,都可以改作小超市或者旅馆了。事情一定要搞个清楚。原来陆勋的公司早已蛀空吃光,连办公楼都抵押出去了,她在公证人那里存了多少,只有天知道。洛雨和夏玥经过陆氏信托公司的大楼前,看见那紧闭的卷帘门,想起之前的兴盛,不禁心里一阵悲凉。
“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燕释拍着他的肩膀说:“我也像你一样,我是过来人了!像看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我就跑到田里去,一个人呆着,我倒在树底下,又哭又喊,叫天不应,就说混帐话。我还不如树上的田鼠,还不如肚子里长蛆呢?一句话,不如死了拉倒。我一想到别人,他们正在事业上取得成功,做事情顺顺当当的时候,我就只有拿手杖捶地、死命地捶。我几乎要疯了,什么也不想吃,同性恋酒吧也不想去,说来你恐怕不相信,我想到酒精都恶心呢!不过,慢慢地,一天一天过去了,冬天过去春天来,夏天过去秋天到,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一分一秒地溜走了。事情也就这样过去了,越来越远了,越埋越深了,我的意思是说,因为总有什么东西压在你的心上,像人家说的……总有一块石头压在胸口。不过,既然人人命该如此,那也不能糟蹋自己,不能因为挫折,自己就也就只晓得爱情,或者干脆光想着死……你应该打起精神来,洛雨小伙子,事情总会过去的!眼看秋天就要到了,我们陪你到树林里打野兔去,你也好散散心。”
洛雨发现一切都和以前一样,这就是说,一切都和五个月前差不多,只是梨树已经开花。
夏玥不要脱帽,他以为别人跟他一样的,突然发现了跟在洛雨旁边的何纯,他大惊小怪地看着她,仿佛看见了新大陆一般。
一天三点来钟,起初没有看见洛雨,因为窗板是关上的。阳光穿过板缝落在石板地上,成了一道一道又细又长的条纹,碰到家具就会折断,又在天花板上摇曳。桌上,几只苍蝇在用过的玻璃杯里往上爬,一掉到杯底剩下的苹果酒里,就嗡嗡乱叫。从烟囱下来的亮光,照在炉里的煤烟上,看起来毛茸茸的,冷却的灰烬也变成浅蓝色的了。洛雨在小桌子上弄JAVA语言,他没有披围巾,看得见他□□的肩膀上冒出的小汗珠。
根据无食不欢的惯例,他请他喝一杯,他不肯,他一定要他喝,最后他边笑边说,就算陪他喝一杯酒罢。洛雨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去碗橱里找来一瓶香槟酒,拿来两个小玻璃杯,把一杯斟得满满的,另外一杯几乎没有斟,碰杯之后,就把酒杯举到嘴边。因为他的杯子差不多是空的,他要仰起脖子才喝得着,所以他的头朝后,嘴唇向前,颈子伸长,还没有尝到酒就笑起来,同时把舌尖从两排又顿又白的牙齿中间伸了出去,一点一滴地舔着杯底。
他又坐下来,再去看屏幕上的黑底色记事本,那是简单的指令框,需要输入代码;他就埋头干起来了,不再说话,夏玥也不开口。风从门底下吹进来,吹起了,石板地上的微尘;他看着尘土沿地面散开,只听见自己的太阳穴一蹦一蹦地跳,还有母鸡下了蛋在院子里咯咯啼。洛雨不一会儿就张开巴掌摸摸自己发热的脸,然后再摸摸壁炉前铁架上冰凉的小铁球。
夏玥抱怨说,太阳天一来,他就觉得头昏脑胀,他问海水浴管用不管用,他谈起他因为贫穷总是发脾气的母亲。洛雨也谈起他的学校,这下他们有了话说。他们上楼到阁楼房间里去,他拿出从前的钢琴曲册子,以前来家里给他上音乐课的尤利老师送给他的,还有扔到衣橱底层去了的橡叶花冠。还不如住在城里好呢,哪怕过个冬天也罢,虽然夏天日子太长,因为从小就在城里居住养成了依赖性……他的声音有时清楚,有时尖,那要看谈的是什么,有时他忽然没精打采,拖腔拉调,最后变成自言自语,几乎听不见了……有时高兴起来,睁开忧郁沉静的眼睛,马上却又眼皮半闭,目光无神,不知想到哪里去了。
晚上,洛雨回到家里,一句一句地把他说过的话恢复原状,他苦苦地回忆,并且补充话里的意思,想了解在他们相识之前,他是怎样生活的。不过他想来想去,他心里出现的洛雨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是他们刚刚分手时的模样。于是他又寻思,他要是结了婚会怎样呢?结婚?和谁?唉!为什么还要有生还有死?!!!……他是那么漂亮!但夏玥的面孔总是出现在他跟前,一个单调得像陀螺旋转的嗡嗡声总是在他耳边响:“要是你结婚呢?怎么?难道你不结婚?时间就能够停止?就能够不再老去?!!!”夜里,他睡不着,喉咙发干,口渴得要命。他下床走到水罐前倒水喝,并把窗子打开。满天星光灿烂,一阵热风吹过,远处有狗吠声。
洛雨想到,反正他并不冒什么风险,于是下决心干脆单身不结婚了。但是翻身看见睡在身边的秦澄,他的动物本能发作,忘记了和夏玥超越世俗友情的更接近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
秦澄的父亲却不怕有人把他的女儿娶走,尽管他总是觉得这样英俊的小伙子要娶他家贫穷的残废姑娘多么地不可思议,对他没有什么好处。父亲心里并不怪她,觉得她不会来烦家里人几多好。擦鞋这个该死的行业!也从来没见过哪个擦鞋成了百万富翁呵!老头子靠擦鞋总是被人们看不起,包括那些付钱让他给他们的皮鞋刷上鞋油的人们。因为他虽然不仅会擦鞋,还会修鞋,把订线机缝定期抹上猪油润滑。但是谈到做鞋本身,还有成批的制作各种鞋子,那就恰恰相反,他可并不内行。他不乐意把手伸出裤兜去干活,过日子又不肯节省开销,一心只想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他喜欢味道很浓的苹果酒、半生不熟的嫩羊腿、搅拌均匀的泡着鹿鞭的烧酒。他一个人在厨房的灶前用餐,小桌上什么都摆好了,就像在戏台上一样。
当他知道了洛雨和他的女儿住在一起的时候,这不意味着总有一天,他会向她求婚吗?于是他就事先通盘考虑一下,他觉得这真是堕落,这些年轻人多么开放啊。不过人家都说他品行好、很节省、有学问,那当然会过日子的了。而父亲没有陪嫁随女儿带过去,想来洛雨家也不会想收下油腻腻的修鞋工具,何况可有可无的几百元零余。
“要是他们结婚,”他心里盘算,“那就不要办婚礼了,也不要宣扬出去。”
去年过年的时候,洛雨来南岸金鱼小区的夜市一条街待了三天。眼看最后一天像头两天一样过去,一刻钟又一刻钟地缩短了。秦客卿送他回去,他们走的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马上就要分手。是告别了的时候,洛雨心里打算,还是到了中心市场转角再开口吧。最后,中心市场也走过了。
“秦澄他爹,”他低声说,“我想和你谈一件事。”
他们站住了。洛雨却开不了口。
“说吧!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吗?”秦客卿和气地笑着说。
“爹……岳父……你不和妻子住在一起吗?”洛雨结结巴巴地说。
“好了,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长年修鞋让老人的一双手尽是茧疤,接过来说,“虽然,不消说,小女和我是一样的意思,既然在一起总是合不来,不如分居算了。不过,你觉得因为是人都必须结婚,在一起又有了孩子,就必须勉强自己把下半生栓在一起是吗?好,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