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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娱乐世纪-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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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醉了一个晚上,心中莫名的惆怅也消失无影,心情也畅快不少,难怪那么多人都爱喝酒消愁,至于什么酒入愁肠愁更愁的说法,林平也没有这个感觉的,可能是因为还没有愁到骨子里吧!
        “不用,应该是我说谢谢才是,你帮我写歌!”金莎说道。
        “谢什么,我是你师兄哎!你待会拿我觉得还蛮适合你的!”林平说道,可不是,以前的金莎就是靠着这首林俊杰写的《被风吹过的夏天》一炮而红,成为当年的新人王。
        而林平所做的不过是提前几年把这首歌‘写’出来罢了,只能说对不起林俊杰了,现在的林俊杰已经是林平和金莎的师兄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林俊杰和海碟唱片签约的时间很早,只不过后来因为要服兵役所以才出道的比林平和金莎晚,但是不管怎么说是比他们俩还要早,是师兄是没错的!


娱乐世纪 … 正文 第三十四章 不怕不怕

        “好,我出去把牛奶拿进来!”金莎甜甜一笑转身出去拿牛奶,过了一会,金莎拿了一瓶牛奶递给林平,林平接过牛奶,瓶底还有水珠,显然是刚刚在锅里用温水温着的,这都显示了女孩很用心也很细心。
        林平忍着头晕把牛奶喝下去,将空瓶子放到一边的小台子上,这时候金莎已经拿到曲谱,轻轻哼了起来,虽然现在林平的脑子有点乱,但是确实还听的出来金莎唱的非常不错,难怪海碟老板一眼就看中了她。(貌似人家是因为长相才被看中的,和声音没有啥关系!)
        看完了金莎抬头问道:“这是一首合唱的歌曲,到时候师兄你会和我一起合唱吗?”神色中隐隐有些期待。
        林平点点头,答道:“对啊!”心中却在说,对不住了,**,没办法,人家**是创作型的,他则是抄作型的。
        这首肯定是要他来唱的,先不说这首歌名义上是他写的歌曲,就说在公司的角度也是肯定要让他唱的,也是为了带动金莎的知名度和人气,想当初林平刚刚出道的时候也有师兄阿杜来站台捧场,没想到几个月之后就变成了他作为前辈来为新人捧场站台。
        事实上一个公司是不可能在刚推出新人没多久就推出另外一个新人,先不说那样会占用多少公司的资源,再说那样观众也会有审美疲劳总是需要一段来适应的吧!
        但是林平却是一个例外,虽然是一个新人,但是从一出道开始人气就不能以常理,直接越过了许多艺人用几年甚至十年多的时间来积累的人气,而且不像很多同样是一炮而红的艺人,他会如流星一般陨落的可能性很小,他有着近十年时间的见识作为他走红的坚实基础,这可以保证他不会变成流星。
        在前世的时候没有林平,担任带人任务的是**,那时候金莎签海碟没这么早是2005年的时候才签约的,那时候**已经成名,经常出席各种节目的时候都带着金莎,结果金莎是出名了,但是却是给人以和**捆绑的印象,感觉像是**的附带品,一直到2010年神话的热播,金莎才摆脱林俊杰的阴影,给人以独立的印象,提到她也不用再提到**。
        而现在则是由林平来带金莎,林平本身是不希望形成像前世**和金莎那样的捆绑式的组合,林平本身是无所谓的,但是这对金莎的影响很大,林平有自信,自己将来肯定要比前世的**还要更红,更强势,那金莎如果和他绑到一起,那将来要摆脱影响肯定更不容易。
        喝了牛奶,过了一会,林平就觉得头疼脑涨的情况要减轻很多,到底是女生要细心的多了,要是只有林平自己,估计会继续睡,睡到头不疼为止,而且他也不知道原来喝牛奶可以解酒!
        这是他第二次喝醉,以前他虽然有喝过一些酒,但是都是浅尝即止,不会让自己喝醉,第一次喝醉就造就了他的穿越,第二次让他头疼成这样,更坚定了他要离酒远点,绝对不能喝醉的原则。
        看到林平一副很是头疼的样子,金莎扑哧一声笑出来:“你看,知道疼了吧,以后少喝点酒!”
        林平狠狠的点点头说道:“你说的太对了!”
        林平的话反而让金莎一愣,她没想到林平竟然会赞同她的话,想想她妈妈平时说她爸爸的时候,她爸爸总是找各种理由来狡辩,哪里有林平这么好的态度。
        “对了,金莎,你专集准备到什么程度了?”林平问道。
        一说起专集,金莎整个人也精神了很多,说道:“现在还在收歌,已经有《空气》,《刹那间》,《好害怕》三首了,再加上师兄你写的《被风吹过的夏天》就有四首了!”虽然历史改变了不少,但是该是金莎的还是她的。
        林平一想,的确,一般的歌手是要有收歌的阶段的,不可能说像林平这样自己就完成包办的,所以林平在签约后不久就进入了录制阶段,而金莎也签约了有一段时间,专集却还在准备阶段,一般的歌手就算是创作型的也很难像林平这样完全的自产自销,毕竟一个歌手是要考虑到所谓的灵感的问题,就算能写出十首也不能一次全用上,凡事都要留着一条后路。
        不过听到金莎说她有一首歌叫《好害怕》,林平就想起前世有一首很出名的歌曲叫《不怕不怕》正好和《好害怕》相反,林平想想是不是干脆把这首也写出来给金莎,金莎本来就是走可爱甜美路线的,这首歌确实很适合她的,歌词也很讨巧,非常适合她这个年纪这个外型的女生来唱。
        林平一想,反正都改变那么多了,多改变一点也无所谓了,说做那就做,林平站起来来到书桌边,抽出一张空白的乐谱,拿出铅笔开始谱写曲子,写曲子不是一越而就的事情哪怕只是在‘抄作’也不是可以很顺利就写下来的事情,林平必须不断回想原曲子,然后再一段一段的哼唱下来,最后才是把它写到曲谱上。
        金莎在旁边听着听着眼神就亮起来了,虽然她现在还不是专业的歌手,但是她的眼光还是有的,什么是好歌她还是能够分辨的,这首绝对是好歌,而且还是绝对非常适合自己唱的那种。
        金莎看向林平的眼神带上了淡淡的迷离,这个师兄实在是太厉害了,对于别人来说非常困难的写歌,对他来说就如同吃饭一样的简单,很容易的就写出一首非常适合自己的歌曲,所谓的才子大概就是这样吧!
        林平填完最后一个音符,满意的拿起来看了看,转头看向金莎,却发现金莎的眼神有些迷离,笑道:“金莎,想什么呢!”
        金莎被林平一叫,顿时如同受惊的小鹿一般,小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拿起桌面上《被风吹过的夏天》的曲谱逃也似的跑出林平的卧室,只留下一句:“师兄,我还有事,先走了!”
        “喂”林平摇头失笑,本来还想说这首歌你拿走,现在看来只有另找时间给她了!
        明天本人会在家,两更!


娱乐世纪 … 正文 第三十五章 传说中的绯闻

        看着金莎离去,林平摇摇头,又一头栽到床上呼呼大睡起来,不仅仅是因为喝酒的饿关系,本身也有好几天没有好好的休息,正好反正都没有通告,不好好休息一下,身体要崩溃的。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林平才迷迷糊糊的醒来,看了看时间,竟然已经是晚上十点,这时候本来应该是睡觉的时候,偏偏林平却精神的很,不过林平已经习惯了这样倒了时差的感觉。
        一天都没有吃过什么东西的肚子,额,其实还喝过一瓶牛奶,但是除了这瓶牛奶确实是什么都没有下肚了。
        林平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野,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虽然入住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长时间实际上都是在外赶通告,并没有往里面冲东西进去。仅有的方便面林平又不想吃,想了一下林平决定到楼下的超市中买一点熟食吃一下,反正超市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现在才十点,对很多的夜猫子来说,这才是刚刚开始狂欢的时刻。
        林平打开门,正要出去,一阵吵闹的铃声打破了林平套间寂静的环境,林平只好转身回卧室去接电话,接听键才刚一按,里面立刻传来方清有些焦急的声音:“瓶子!”
        林平伸了个懒腰说道:“干嘛啊!这么火急火燎的?”
        “你今天一天不是都在睡觉吧!”方清的声音透着些许的古怪。
        “是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快累死了!”林平无奈的说道。“咋的,公司还有规定不准人在没通告的时候睡觉啊!”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
        “去,少打岔,今天金莎是不是去过你家?”方清问道。
        “咿?你怎么知道的?”林平有些惊讶的问道。
        “哼哼,我怎么知道的,全世界现在都知道了!”方清哼哼两声说道。
        “开玩笑的吧!”林平说道。
        “开玩笑你自己到网上看看不就知道了!”说完方清就挂了电话。
        还真是不客气,林平无奈的一笑,不过他倒也是很享受这样姐姐般的关怀,他前世是老大,基本是自己关心别人,而没有别人关心自己的时候。
        林平打开卧室里新买的电脑,上到新浪网,娱乐版块很大的几个粗黑体大字,当红新人林平女友浮出水面,竟是同公司师妹!
        然后下面是几张照片,分别是金莎进出林平所在小区的照片,然后从林平出道的专集中金莎担当主演之后一路举了N多似是而非的证据来证明以上的论题是对的!
        林平彻底无语,这位记者的想象力实在太强悍了,但是他列举的那些所谓的证据还真是有些似是而非,如果不是知情人估计还真能被他忽悠过去了。
        难道是人红是非多?林平对此真的很无语,还让不让人活了,那以后还有女孩子敢到他家吗?早被吓跑了吧,尤其是金莎,以后多半不会再来,或者不会在单独来了吧!
        林平本来来说并不太在意绯闻的事情,但是对于金莎来说这样的绯闻无疑对形象来说有很大的影响。
        绯闻不论真假,媒体报道往往不与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有关,读者对绯闻往往持姑且听之的态度。明星对绯闻的态度,也往往以有利于自己名声的传播度为主,并不在乎它的负面作用。
        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已经不太可能出现因为绯闻而自杀的事情。“人言可畏”已经渐渐成为过去式。
        林平想想,他本身是无所谓的,以前还是一个小作者的时候也没少听过这样的绯闻,但是这样的绯闻发生时,绯闻的男女主角都会有(如新歌发片),一般而言是利用绯闻来炒作。
        他早就练的一双火眼金睛,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他大概都能分辨,只是现在轮到了自己的身上才能真正体会那些明星的无奈和愤怒,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有绯闻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林平就是其中之一,这样下去他正常的交友圈子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至于唐人公司和海碟公司方面的反映,林平完全能够猜到,虽然并不是他们刻意去做的,但是他们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天赐良机,肯定要大肆的炒作,林平和金莎,一个专集还在热卖,一个专集还在筹备,有这个绯闻绝对对两人来说是有好处的。不管人们对绯闻是褒是贬,但是毫无疑问的绯闻绝对是提升了很多艺人的名气,难怪很多的艺人都那么热衷于去制造绯闻,把绯闻引到自己的身上,对于艺人来说身价不仅仅是取决于人气,还有名气,甚至在某些时候,名气比起人气更加的让艺人疯狂。
        当然表面上,他们两个肯定要相互不承认,毕竟一个是王子类型的艺人,一个是即将被塑造成可爱玉女型的艺人,肯定是不能承认的,只要他们不承认,他们的粉丝肯定还会抱有一丝的侥幸,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确实没什么,没做过什么怎么承认啊!
        看完新闻,林平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金莎打电话,但是手机拿到手上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难道说些安慰的话吗?先不说会不会尴尬,就说金莎也是娱乐圈的人了,这种事情也该看的开些,看的见怪不怪才是。
        “你还好吗?”犹豫了很久,林平还是按了下去,把这条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了好几遍短信发了出去,林平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犹豫,不就是一条短信么?发了也就发了,但是确实产生了这样的情绪。
        过了很久,手机上才传来金莎的短信,一如林平的短信一般,很短,只有寥寥几个字:很好,谢谢!
        短信不长却让林平如释重负,现在林平也分不清楚,究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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