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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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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让我疑惑的是,一个人经历了三十四年艰辛卓越的仕途生涯,一步一步走向位及人臣之位,如此传奇人物,真的是一个投机分子么?如果这算投机,那投机的过程也太漫长了吧!一个投机分子,能忍这么多年?还有一点,一个岌岌无名的小人物,面对秦始皇这样强悍的千古帝王,难道仅仅靠投机,就能够最终崛起?
  最近我看到的这本《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终于揭开了我心中关于李斯一生在险恶仕途上的生存秘密。说是仕途生存,也可以说是职场生存,只不过这个职场,比我们日常生活里所面临的职场,不可同日而语。我们干不好是丢工作,李斯们干不好,是丢脑袋。这种动就丢脑袋的工作,李斯们干得确实是呕心泣血,几乎算是为我们积累了一套钻石版的“古代职场MBA教材”。所以,《流血的仕途》这本书,其实不仅在说历史,更是在字里行间讲述做人、做事的一些核心问题。
  在李斯年轻时,他不过是个在楚国小城上蔡管粮仓混日子的小吏,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如本书作者曹昇所言:李斯在二十多岁时,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最后竟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奋斗,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大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
  李斯当初的举动,类似于一个突然决定离开故乡开始“北漂”的现代年轻人。在这本书里,作者曹昇要讲的就是李斯在他开始“秦漂”之后,如何伺机挤进了当时秦国丞相吕不韦三千门客之一,后来又如何冒着杀头之险,赢得年轻嬴政的信任,小心翼翼受命于王,幕后助秦王间六国、削重臣、夺军权、震宗室,将少年嬴政一步步推向了权力之颠……而李斯本人,面对超级强悍的大老板秦始皇,周旋于吕不韦,嫪毐这样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竟于不知不觉中崛起为大秦决定性人物。
  通观全书,李斯是一个一辈子只坚持做两件事情的人。
  第一、一生坚持为大老板秦始皇提供“增值服务”。从秦始皇还没成人开始,李斯就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坚定地选择了站在秦始皇身边支持他。按说,李斯三十三岁才开始步入仕途,年龄偏大,起点又低,这个时候,如果不抓住机会,赶紧往上爬,以后也许就没机会了。可是,李斯宁愿等!李斯为什么等?因为他觉得只有秦始皇才是可靠的,如果他跟了吕不韦,一时风光而已,但最终不会有大前途。李斯抵制了诸多诱惑,宁愿默默无闻的替年轻的嬴政做幕后工作,蓄积力量,最终成就大事,更赢得了秦始皇一辈子的信任。
  第二、对自己竞争对手在想什么,李斯永远一清二楚。在《流血的仕途》中,作者把李斯这一点叙述得相当精彩:“他对吕不韦的研究是如此透彻,以致于他完全有资格在世上任何一所大学里开设吕学讲座,我敢保证,就连吕不韦本人,也会迫不及待地前来听讲,而且一节课也舍不得落下。”李斯以一个小人物身份步入仕途,面对的又是如吕不韦这等如此强悍的竞争对手,如果不充分了解对方,李斯取而代之的可能性不要说是零,那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李斯不仅想了,而且还做到了。做到的原因,关键在于他极为清楚竞争对手哪天会下去,而他自己,又该在何时出现。
  李斯除了一生坚持做以上两件事情外,还有一点,更让人万分佩服,那就是决策。
  一条成功的路,其实就是靠一个个正确的决策串联起来的。
  不要轻视每一条决策,因为每一条失败决策的背后,都可能让你从此失去再翻身的机会!李斯的决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的每一次决策,从来都是“面向未来”的,而不是“着眼眼前”的。他不跟甘罗抢风头,后来甘罗被吕不韦秘密害死;他不跟随吕不韦,吕不韦最后被秦始皇赐死;他不跟随嫪毐,嫪毐后来造反,李斯亲自为其执刑……总之,在秦始皇死之前,李斯的每条决策,几乎全对。就是这些几乎全对的决策,创造了这一奇迹:让李斯从一介布衣,跃为大秦帝国第一丞相之位。
  然而,在沙丘密谋里,李斯在与赵高的较量中,最后被迫立胡亥为帝,大秦从此走向毁灭,李斯也因此而成为历史上最被争议的人物。我更愿意认为:这就是命。当时不管立谁为帝,李斯都将不会好过。要怪,就怪秦始皇死得太早,竟然在旅游途中翘了辫子。想必当时的李斯,内心早已惶然,在仕途上,没有提前为自己想后路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惨。可是秦始皇才50岁,李斯又岂敢为自己想后路?李斯要想后路,那秦始皇对他岂可还能信任?所以我说:李斯之死,命也。
  《流血的仕途》这本书,把一个小人物的崛起历程,写得丝丝入扣,入木三分。他不仅是在写历史,也在写中国的文化,他是一本历史之书,也是一本人学之书。所以,这本书在坊间、在机关、在职场如此被追捧,有很多人一买就是几十本送人,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就是《流血的仕途》能告诉你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下正确的去做事情、做选择。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虽然里面有精华,也有糟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是外来文化不可替代的。在中国做人做事,其中的玄机,在现代的管理学上一定学不到。如果你在中国严格按照现代管理学来办事情,对不起,吃亏的肯定是你。而《流血的仕途》这本好看的书,不仅可以让你读到来源于正史让人惊心的历史,更可以让你学到你平时在经管书里看不到的处世做事技巧。
  难怪,地产大亨潘石屹如此评价这本书:《流血的仕途》读完让人感到惊心动魄,它不但在讲历史,讲古人的智慧,更是在讲人性!

终结感言
  文/李静媛(出版
  《流血的仕途》终结版,凭心而论,比上卷更为好看。秦王并吞六国,统一天下,建秦帝国,威仪无以复加。然好景不长,秦皇下令焚书坑儒,沉迷不死仙药,懒于国事,后赵高私改遗诏,立残暴的胡亥为太子,秦始皇其他十九子尽杀之,李斯最终成了这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一代开国元勋,落得个被腰斩,灭九族的命运。
  李斯一生中说过两句最著名的话,非关政治。一句是他二十六岁居上蔡看守粮仓之时,看到枯瘦瑟缩又沾了粪的小耗子,他想:人生如鼠啊,不在仓就在厕。钱宁的《秦相李斯》中,记载李斯曾叹道: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意即:“一辈子有无出息,全看为自己找一个什么位置。”
  这只老鼠让李斯下定决心摆脱碌碌无为的命运,一步步走上仕途。
  他成功了,他也辅佐秦王实现了统一的春秋大业,在历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光辉。
  然而,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每一个人,当他要过另一种生活时,必然也有另一种结局在等他。这是货仓管理员当初上厕所时料不到的。
  秦二世三年十月,李斯为奸人赵高所陷,被判腰斩之刑。本来依赵高之意,要处以五刑,最残酷的一种刑罚,胡亥都有所顾忌,毕竟他是一代功臣,最后改判腰斩。
  行刑时,李斯父族,母族,妻族,近千人黑压压跪成一片,咸阳城万人空巷。李氏一门,今日绝矣,何等惨烈。刽子手问李斯临死还有何话讲,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强笑着说出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他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但,果真过上那样平凡的一生,他会满足吗?他会快乐吗?人们付出昂贵的代价,换取他们的理想,成功以后,随着而来的是失去自我。这是个公平的世界,一切所得均需用你手中所有去换取,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怀璧,锦衣,美色,无辜惹祸,像以齿焚身。一切事情的发生,只因曾被“诱惑”。
  历史真是充满无情的讽刺,人人都是过客和棋子。李斯遭斩后,赵高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指鹿为马的宦官赵高,亦逃不了“夷三族”的下场。很快,刘邦攻入咸阳,秦国灭亡,项羽垓下兵败,四面楚歌,自刎乌江,那又是另一段历史风云了。
  逝者长已矣,从此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
  文/佚名(读者)
  作为从学龄前开始的李斯粉丝,我老想用“泪飞顿作倾盆雨”之类明显只能在QQ上实现的表情来表达对曹三这本书的感受。写李斯或提到李斯的小说,我不敢说“看”过很多,倒确实是“扫”过不少,有名无名的,男作者女作者的,可惜,目力所及,李斯要么是一个政治符号或历史符号,要么就是一个毫无新意的青年才俊之类,不时冒出一个秦宫侍女或荀老师家姑娘,搞不好还会成为韩非李斯师兄弟争夺矛盾的对象。在主要描写李斯之死的作品中,当赵高出场时,李斯又会摇身一变,成为秦国的大忠臣,大冤案对象。如此种种,对于一个粉丝来讲,还不如闭目塞听,自己动手制造精神食粮来得实在。
  就在我一边收集资料,一边考虑要用多少年、从什么角度来进行这项事业时,无意间在天涯上看到了曹三的连载。这个题目起得,着实俗套无比,而李斯同学起家的开头,仓鼠厕鼠之辩,写出来也的确不怎么好看,于是我认为这是一本无聊的权术小说,无非是借古人之行贩卖厚黑的私货。就没有再看下去,后来因为偶然从中间看起,当真是惊才绝艳,不看则已,一看则一发不可收拾,看得口舌生津,齿颊留香,恨不能找碗白饭来就。写文如攀山,看文如倾水,一时翻完N帖,怅怅然飘出去,一半是“眼前有景道不得,崔灏题诗在上头”一半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蓦然回首,那文却在灯火阑珊处”,只不过曹三这文,说不上红满天涯,却也多少有点小名气,算不得“灯火阑珊”了。
  李斯并不是个好人(这里的好人的意义就如你第一感觉的那样,当然不是好人卡的好,就算是李斯的铁杆粉丝,只要稍对其有了解,也不会喊出什么“历史冤枉了李斯”之类的脑残话。但,不是一个好人和是坏人、是小人乃至是坏符号或小人符号,还是有着天差地别的,在写作上,那就是后几者更轻而易举,更投机取巧,更不用动脑。
  其实我并不在意一个作者把李斯写成什么样的人,只要他不是空口无凭想当然,只要他不是无中生有乱创造,他把李斯理解成什么样的人,那是他的自由。从小到大各种各样的评价文章我看了太多,骂得多狠我已经置若罔闻,倒是夸奖的话会让我有所警觉……这人出于什么立场来与主流唱反调说李斯好话的?喜欢一个非主流所绝对标榜或反标榜的人的好处,你可以轻易的找到自己的理解,而不会长期地被一些成见或道德评价所限定。譬如,要想知道曹操是个什么人,我得花好大力气,把那些成见一一丢掉而从史料和他自己的言论中还原才行。
  然而李斯却或多或少是属于主流反标榜的那一批了。我总觉得我会在那么小的时候喜欢他是有原因的,那就是我当时不能理解官方论调的是非评价,仅仅从事迹介绍上去认识了他。我也确乎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对他有什么道德上的是非感觉,仅仅是喜欢这个人而已。长久以来,追逐名利都成为李斯为人的一个最有力的反面论据,而那个仓鼠与厕鼠的比喻更不容置疑地把他的人品打进了下下册。在对名与利的渴求俨然成为主旋律价值观的当下,在各式各样或明或暗的官场指南权术教程堂而皇之地摆在各大书店的新书台的现今,对李斯的评价,固然不能说翻身就翻身,但在稍知历史的人的心目中,他也和许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家伙们一样,其实也不妨把他放下来透口气。
  南开大学的教授孙立群在百家讲坛讲李斯,使用的倒是很多年前的批判价值观,我作为一个老粉丝是早已习惯的(并且仍然在听到那些熟悉的史实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差不多哭着看完最后两集),但曹三却为此特地写了一篇文章来向孙教授质疑,李斯真的如此之糟糕?我确实为此感激他,不是因为李斯在他的笔下看起来好了那么一点点,是因为他说的“男一号不能太坏”,他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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