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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重生之崛起人生-第3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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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莫少你觉得,要不要和这支乐队签约?还是再找其他的乐队?”
    莫秋风的视线在下方搜寻,落在人群中的黑色徽章乐队上,沉吟后轻声回答道:“就这支乐队吧,他们的上升空间不错,对会所的名气会有所帮助的。”
    杨晨旭跟着莫秋风的视线看去,过了会儿后,眉宇微动,看着莫秋风的目光中带着一丝笑意,“莫少对这支乐队有兴趣?”
    “有一点。”莫秋风没有否认,收回视线后小酌一口果汁,坐在沙发上缓声开口道:“这支乐队的基准不错,不过有点误入歧途了。”
    若是放在几年以前,遇到现在误入歧途的黑色徽章乐队,莫秋风无意帮他们修正下对摇滚乐的看法。只是,这几年受张绣的影响,他也开始对‘后辈’有了提携的心态,能帮则帮,这点在他对海蝶公司的by2上,表现的很明显。
    而现在遇到这支乐队,加之这支乐队又将和阳光会所签约,莫秋风并不介意指点他们一番。
    “莫少要见见这支乐队吗?”
    “嗯。”
    莫秋风和杨晨旭起身,看向下放的黑色徽章乐团,而下放,阿蓝正和乐团成员说着话,似有所感地抬起视线,看向包间这边。
    看到莫秋风和杨晨旭的时候,阿蓝神色一愣,不知为何有种被人俯视的感觉。并不是因为那两人是站在高处往下看,而是一种精神上的被俯视感,这让阿蓝的眼角多了几丝古怪之意。
    任谁都不喜欢被人俯视,何况他现在也算年轻气盛。因而,看向那边的视线中,多了一丝年轻的锐气,毫不避开的和那两人的视线撞在一起。
    “嘿,那小子倒是不错。”
    包间这边,杨晨旭自是察觉到阿蓝的反应,偏头对莫秋风说了一句,语气中带着明显的打趣。杨晨旭虽然和阿蓝年龄差不多,不过他很早就在外面闯荡,人生阅历、经验、心得都不是阿蓝能比的。要论起来,现在的杨晨旭,确实有着俯视阿蓝的本钱,无论是身家还是人生感悟。
    “年轻气盛,很正常。”
    莫秋风嘴角同样挂着一丝打趣神色,不过还是收起了对阿蓝的探究目光,让阿蓝被俯视的感觉一松。至于莫秋风所说的话语,落入杨晨旭耳中,让后者耸了耸肩,不知该如何承述自己的想法。
    毕竟,以莫秋风的年龄说出这句话来,真的有那么点古怪之意。
    黑色徽章共有五名成员,团长陈湛蓝,绰号阿蓝,吉他手兼主唱;副团长窦建义,绰号小豆,吉他手、副主唱;贝斯手毛晔,绰号阿毛;鼓手刘驰明,绰号阿明。
    当阿蓝带着其他成员,在侍应生的带领下走进包间时,其他四名成员都有些疑惑不解。至于阿蓝,在看到包间里面坐着的莫秋风和杨晨旭后,眼眸下意识一顿,也有着些许疑惑。
    侍应生告罪之后先行离开,包间内只剩下坐着的莫秋风、杨晨旭,以及站着的,黑色徽章的成员。
    莫秋风并没有开口的意思,杨晨旭指着一边的位置轻笑,“各位请坐。”
    阿蓝在位置上坐下,其他成员也随着阿蓝一同坐下。而后杨晨旭看向乐团五人,缓声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杨晨旭,这家阳光会所的东家之一。”
    阿蓝五人已经有所猜测,因而听到杨晨旭的话语后,倒也没见吃惊的神色。只不过,对于杨晨旭没有介绍身边的少年,阿蓝有着一定的疑惑,下意识看了莫秋风一眼。
    莫秋风似乎有所察觉地抬眼和他对视,在阿蓝下意识想要移开目光的时候,勉嘴对着阿蓝一笑。
    阿蓝心中突然有了几丝奇怪之意,不过有杨晨旭在旁,也不好多去关注莫秋风,应着杨晨旭之前的话语,介绍了自己的乐团成员。
    他们此次来阳光会所,本就有意成为阳关会所的常驻乐团,此时杨晨旭的邀请,乐团成员多多少少知道这事成了,脸上难掩喜悦之色。
    杨晨旭的话语,再次肯定了他们的猜测,寒暄过后,杨晨旭直奔主题地说道:“阿蓝团长,你们也知道会所现在缺一个常驻乐团,我希望能和你们签约,不知你们意下如何?”
    阿蓝和其他成员对视一眼,自是不会拒绝杨晨旭的邀请,“我们没意见,多谢杨老板的看重。”
    杨晨旭轻笑,既然已经说好签约,之后便是大致的细节、待遇之类。在这点上,黑色徽章的成员们要求并不算高,杨晨旭倒是挺满意的。
    在他们商谈的过程中,莫秋风一直不曾开口说话,一直到敲定大致的细节后,杨晨旭端起杯子小酌饮料。而这时,莫秋风才在乐团几人的目光下,缓声开口道:“阿蓝团长,能再唱一次《光辉岁月》吗?”
    包间这边虽然比不上二楼的ktv,不过该有的音响设备都是有的,因而莫秋风有此一说。
    而那边,阿蓝心中的古怪不曾褪去,见杨晨旭只是喝饮料没有开口的意思,虽然不解,不过还是取了一边的麦克风,在包间内重新唱了一遍《光辉岁月》。
    在他调伴奏的时候,莫秋风便是轻轻一笑,让阿蓝心中的古怪更甚。而在他唱完之后,莫秋风沉默片刻,在阿蓝和乐团成员古怪、吃惊的神色中,犹自开口道:“阿蓝团长,你们知道你们的缺点在哪吗?”
    任谁听到这种话情绪都不会很好,因而阿蓝和乐团成员都是沉默不语,最后还是阿蓝开口说道:“愿闻其详。”
    他虽然没有明着表现出来,不过眼里还是带着一丝不满,让莫秋风耸肩轻笑。那边的杨晨旭依旧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只是在莫秋风起身走向麦克风那边时,眼睛一亮。
    哟,不错,还有余兴节目。
    这边,莫秋风走向麦克风,调出《光辉岁月》的伴奏后,对着那边的乐团成员一笑,那笑容,无端让他们觉得精神一振。
    而接下来,就不仅仅是一振了,当莫秋风开唱后,五人皆是露出惊诧的神色。
   

第四百五十二章 深夜
    “阿蓝,刚才那个人,到底是谁啊?”
    离开阳光会所前往下榻宾馆的时候,阿毛终于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对着走在前面的阿蓝问了一句。而听到他问话的阿蓝,则是露出夹杂着无奈的苦笑,“我怎么会知道。”
    脑海中浮现出那人唱《光辉岁月》的情景,阿蓝突然觉得有些心悸和迫切,乃至震撼。
    他的父亲很喜欢摇滚乐,所以在他刚懂事的时候就让他接触摇滚乐,十几年过去,他玩了整整十几年的摇滚乐,也在前两年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组建了一个摇滚乐团。
    阿蓝一直觉得,玩摇滚乐玩到现在,他也算玩出一些名堂,一些心得了,也觉得,对于摇滚乐,他很了解了。
    然而,就在今晚,就在刚才,那人在他和乐团成员的面前,唱了一首《光辉岁月》,打破了阿蓝持久一来对摇滚乐的看法。而那人说的话语,还历历在目。
    ‘音乐是有灵魂的,无论是民谣,还是流行音乐,还是摇滚乐,都有着各自的灵魂,各种的神韵。诚然,摇滚乐因为其肆意的演奏方式,相比其他音乐要无拘无束许多。但,这不能否认摇滚乐所需要的灵魂,它是无拘无束的,但不代表它没有灵魂。
    摇滚乐,不是单纯的重金属乐器敲击,不是单纯的宣唱。每一首摇滚乐,都有着自己要表达的东西,一旦被重金属乐器掩盖了摇滚乐的原意,那么摇滚乐,也就算不上摇滚乐了。
    你们的摇滚乐功底很好,这是不可否认的,只是你们不觉得,当你们肆无忌惮演奏,肆无忌惮宣唱的时候,你们手中诞生的摇滚乐,失去了原本要表达的灵魂精髓吗?’
    到最后,阿蓝都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只知道那人和阳光会所的老板关系很好,只知道那人似乎对摇滚乐很理解,或者说对音乐很理解。
    “其实他说的”
    阿蓝的脚步顿住,看向身边的乐团成员,而后苦笑起来,“他说的很有道理,咱们似乎走入了一个误区。”
    他们喜欢摇滚乐,喜欢了好久,喜欢摇滚乐的放肆。只是,现在的他们似乎真如那人所说的,放肆的有些过了头,以至于忘了摇滚乐的本意。
    他唱那首《光辉岁月》的时候,伴奏声音并不大,唱的声音也并不大,但真切的让阿蓝感受到了摇滚乐的精髓。明明没有振奋人心的伴奏,明明没有肆意的歌唱,但那人却调动了听者的情绪,真切感悟到了《光辉岁月》这首歌在爆炸,摇滚乐在爆炸,在那不响亮的伴奏以及不响亮的歌唱中。
    阿蓝的话语,让身边的乐团成员默然,似乎察觉到好友们的情绪低落,阿蓝话锋一转,带着潇洒意味,“走,吃点夜宵,我们找个地方排练下。”
    阿明似乎没反应过来,看着阿蓝疑惑地出声道:“排练什么?”
    没好气地看了阿明一眼后,阿蓝在好友们身上一扫而过,“当然是好好排练下真正的摇滚乐了,怎么说今晚也见识了一下,我们该改变自己的看法了,真正的摇滚乐在向我们招手,你们不想早点接触到新天地吗?”
    “自然想了。”
    阿毛嬉笑着说了一句,手指弹了弹额前染成紫色的刘海,“老实说,被一个自己还小的人教导,这滋味可不好受,总得努力一下以后找回场子。”
    其实不仅仅是阿蓝,他们在听过那人的话语后,也有些迷途知返的感受。不过,正如阿毛所说,被一个年龄比自己小的人教导,那滋味可真尴尬。
    “那还等什么?走吧。”
    阿蓝丢下一句,而后笑着走在前面,身后四名乐队成员对视一眼,好笑地跟上。
    “对了阿蓝,你说先去吃夜宵,你请客吗?”
    “行啊,我请客你买单。”
    “嘿,又是这么说,你能不能要点脸?”
    “脸又不能当饭吃。”
    另一边,阳光会所包间内,莫秋风看着有些走神的杨晨旭,而后好笑地开口道:“怎么,你打算什么时候才开口?”
    之前杨晨旭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之后就心不在焉的,莫秋风大致知道刚才的电话是岳玲打来的。不过,他的纨心活跃了起来,既然杨晨旭没有主动开口,他也就没有提起的意思。
    不过他似乎有些小瞧杨晨旭的‘耐心’,一直到现在,杨晨旭都没有提及离开的话语,这让莫秋风反而有种不好意思的感觉。
    可不能因为自己的关系,破坏人家感情嘞。
    杨晨旭正在走神,猛然听到莫秋风的话语后没反应过来,半响后才尴尬地看着莫秋风,讪讪地开口道:“莫少你知道了?”
    莫秋风好笑地开口说道:“你小女友打电话有什么事?”
    “其实也没什么事。”
    杨晨旭说了一句,而后摸着鼻尖不好意思地开口道:“她想到市里吃烧烤,就给我打电话了。”
    市里吃烧烤?莫秋风眉宇下意识一扬。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无论是杨晨旭还是岳玲,家都在城关和赖店镇一片,和市里可有着一段距离,为了吃烧烤特地去市里?
    嘿,想来是女生脸皮薄,不好直接开口,就找了个理由约杨晨旭一起出去了。
    思及至此,莫秋风没打算继续在这边耗时间,也省的杨晨旭一直走神,“那你还在这?让女生久等,这可是约会的大忌。”
    杨晨旭神色又尴尬了一下,不过也没有拒绝莫秋风的提议,“那莫少我先送你回去吧。”
    “别,免了。”
    莫秋风连忙摆手,随口说道:“你还是去接岳玲吧,我自己回去就行。”
    要是岳玲家住在侨中另一边,莫秋风自然是不会客气的,不过岳玲家住在城关和赖店镇之间,送他回学校必然会经过岳玲那边,莫秋风可没兴趣去当电灯泡。
    “那我叫个人送你回去。”
    杨晨旭知晓莫秋风所想,也没有再推辞,笑着说了一句。莫秋风耸肩默认,而后对着杨晨旭嫌弃地扇手,“你还是快点去吧,多好的机会,你俩就别再闹别扭了。”
    杨晨旭傻笑一声,和莫秋风说过之后先行离开。至于莫秋风,在包间这边又待了一会儿,下面舞池的人们依旧沉浸在放纵中,让莫秋风多了几丝的无趣。
    离开包间的时候,有侍应生带着满面笑容迎上前来,“莫少,旭哥之前嘱咐过了,您请跟我来。”
    莫秋风闻言随着侍应生离开,外面早有车子等候,似乎是会所配的车子,黑色的奥迪,车身朴实无华没有高调之处,车牌倒是清一色的6。
    这车牌让莫秋风眉宇跳动了一下,轻笑着摇头,大顺啊。
    司机是早前就跟在杨晨旭身边混的老人,自然也是认识莫秋风的,对于能做一次莫秋风的司机,这小伙子似乎很是荣幸的样子,一路上都性质勃勃的。
    莫秋风很想提醒这小伙子,现在是在公路上,虽然已是深夜,但是来往的车辆也是有的,莫要出了差错。不过,见着这小伙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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