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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深寒之巅上海滩-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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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穿好鞋;跑出去;看到厨房那屋地上搁着一头壮肥的野山羊;也不禁欢叫起来。扣儿正蹲在地上,摸着山羊略微突起的小肚,好奇的问道:“姐夫,这山羊的肚子有点突,是不是有小山羊啦?”
  “看样子恐怕是,我起初也想捉只活的,只是这羊子跑得太快,若不是今晚月亮大瞄得准,恐怕就让它跑了,”听栾大哥如此说,我这才注意到野山羊脖子上一个很深的箭洞,黑深深地仍在渗着血,再看过此时放在桌上的折叠弓弩,很是好奇。
  “栾大哥,这弓看起来好特别,是你自己做的吗?”我拿起弓弩看了看,又看向他,好奇地问道。
  却见他眉头拧了拧,唉了口气,道:“这弓明明是你教我做的!”
  听他一说,不仅是他的眉头拧了起来,我的也拧了起来,扣儿马上惊讶地叫出声来:“竹子姐,你居然会做弓箭!”然后满脸仰慕外加不可置信地看着我,而正为栾大哥拍着尘土的纽姐也顿住了,显是没有想到我竟有那本领。
  栾大哥吸了一口气,才说道:“看来你是真的忘了很多事,”于是便向我解释道:“那时你告诉我这种弓弩来源于北方的一个彪悍勇猛的游牧民族,那个游牧民族居于浩瀚草原之上,以打猎为生,这种弓弩便是他们经过世代改良而成,不仅样式精巧,可以拆卸、折叠,近距离发□准,又悄无声息,携带方便,而且杀伤力极强,我曾经就用它杀死一头成年老虎,”说到这里,栾大哥爽朗地笑了两声,接过我手中的弓弩,又道:“这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听着栾大哥侃侃而谈,难以置信,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心中暗道:自己真会做这么厉害的弓弩?
  “那栾大哥改日再把这手艺再教我吧?”技多不压身,趁此机会,多学习点技能,是非常好的。
  栾大哥无奈地摇摇头,终是朗声应道:“好吧!”
  复而又小声地说道:“怎么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呢?”
  听他如此说,我也甚感无奈。
  “嗷——”
  “嘶——”听到马厩传来两声重叠马嘶,我又是感到好奇。
  “栾大哥,怎么有两个声音,不是只有一匹马吗?”
  “哈哈,”栾大哥朗笑出声,“这马也风流,自己跑出去几天,今晚被我撞见,逮了回来,哪料到还在外面勾搭上了一匹黑色良马,索性一起带了回来,”说着喝了一大口水,又道:“那马性子烈,是匹好马,明天好好训训!”
  栾大哥原是有一匹马的,全身赤色,被扣儿取名叫红烈,那马虽是好马,但毕竟是雌的,性子比较温柔,栾大哥男儿血性,总觉得这雌马不够劲,有时对她也会不满,这下好了,血性男儿配上血性宝马,那以后红烈就归我和扣儿了。
  平日里栾大哥没有事,扣儿总是缠着他让教骑马,看着扣儿意气风发地骑在马上,我好生羡慕,只是那时我身上的伤还没有好,不能大动,栾大哥于是答应等我大好了便教我马术。
  劳累了一夜,纽姐儿热了些饭菜给栾大哥吃后,他便回屋休息去了,我和扣儿欢天喜地地跑到马厩去看那马,果然是一匹好马。马身通体黝黑,像光泽闪亮的绸缎一般,闪闪发光,鼻梁隆起微呈现兔头型,颈部弯曲高昂,长长的鬃毛披散着,四肢修长,整个体形流线健硕。
  我见它靠近,想伸出手去摸一摸,他却突然“嗷”地昂头,不许我碰。复而又去舔舔身旁的红烈,然后长嘶了一声,精神抖擞,似在耀武扬威一般。
  有了好马,栾大哥也按捺不住,次日早早地就起来,他看了看那黑马,伸出手也想摸一摸,但同我昨晚一样,那马也是“嘶”了一声,将头扭开,并不让他碰到。栾大哥见它傲慢,眉梢皱了皱,却也没有挥动手中的鞭子,只是对它冷哼了一声,牵着那红烈就出去,也不再管那黑马,只是将马厩的门栏大大地开着,那黑马见红烈被牵了出去,也乖乖地跟着踱了出去,看那黑马如此表现,我心中暗暗好笑:英雄难过美人关。
  门前空旷,草高树稀,的确是训马的绝佳地方。那黑马到了草地上,也很是乖觉,紧紧地跟在红烈的身后,跟了一段,又跑到红烈的侧方,亲昵地蹭了蹭它,像是讨好一般。
  栾大哥见此地宽广甚佳,那黑马又挨近自己,于是突然甩开手中牵着红烈的缰绳,一把揪住黑马长长的鬃毛,翻身上马。那马野性倔强,又从来没有被人骑过,前仰后踢,不断弹跳,只想将背上的人翻腾下来。
  栾大哥在那马的背上,头伏得低低的,两手紧紧抱住马脖,两腿也紧紧地夹住马身,我和扣儿站得远远的,都为栾大哥捏得一把汗,平时叽叽喳喳的扣儿此时急得双手一个劲的绞着衣角,嘴里也不再作声,只是睁着大眼紧张地看着那方。我暗想幸亏纽姐儿没有来,若是看到这么危险的训马过程,那还不揪心死掉。
  见那烈马弹跳有所缓和,不似刚才激昂,我心稍稍松了下来,想着应该是快成功了,却突然见那马一个剧烈蹦弹,前脚离地,马身直立昂起,马头冲天高嘶一声,如此姿势,栾大哥难以控制,脚上没有夹紧,歪斜了身子,那马又是一个抖身,将栾大哥硬生生地抛了下来,那黑马便箭一般地向前奔去。
  扣儿大惊,赶忙跑过去想看看栾大哥有没有受伤。刚跑了两步,却见栾大哥从地上站起来,冲着那马叫了一声“好家伙”便吹响口哨,听到主人召唤,正在一旁悠闲地吃草的红烈马上奔了过来。
  马到了跟前,栾大哥手撑马鞍,一个翻身便稳稳地坐在马上。
  “驾——”缰绳扯动,红烈便向着黑马追了去,一边急奔,一边从马侧取出套绳,红烈虽然也是一匹好马,但却远远不及那黑马风行电掣,眼看两马距离越来越远,栾大哥甩过套绳,“咻——”地一下,将黑马脖子套住。
  两马仍在原野上驰骋,但黑马被绳子套住,速度慢了下来,红烈渐渐地靠了上去。两马又是并排奔跑了一段,栾大哥抓住时机,纵身一跃,跳到了黑马的背上。那黑马当然不依,更是箭一般地向前奔去,奔了好长一段,知道栾大哥仍是稳稳地揪着自己的鬃毛,又再一次仰天长嘶一声,前蹄跃起,久久悬于空中,在阳光的照射下,越发英姿雄浑,大有披靡所向之势。
  看着这一架势,我和扣儿一颗心揪得更紧了,若是再摔下来,那必定重伤无疑。不过,当马前蹄稳稳地再次落地时,栾大哥仍骑在马上,并未被马甩下来,我们心中一阵欣喜,烈马果然就是烈马,经过一番折腾较量,体力已经耗去大半,那马却仍是倔强地在旷原上急奔,奔了一大圈后,那马终于速度慢了下来,在原野上停了一会儿后便朝我们这边奔了过来。
  “哈哈,”扣儿灿笑道,双手拍了起来,“姐夫真棒,姐夫把马驯服了!”
  “姐夫,没事吧?”
  “栾大哥,没事吧?”马将要跑到跟前,我和扣儿迎上去问道。
  栾大哥却不回答,翻身下马直道:“痛快,痛快!”一面又伸手心爱地抚过那黑马。
  终于成功将马驯服,可仔细回想,不由得后怕,当时那场景,看得我们是心惊胆颤,大太阳底下整个身子都颤抖不已。
  见马儿听话了,不住地舔弄着栾大哥的手,我也伸手去摸摸它光滑得油亮的皮毛,它却是并不领情,“嗷嗷”两声将头偏了过去。
  “呵呵,这马通灵性,只认得你是主人!”我笑着道。
  “越是烈性的好马越是有灵性,一生只认一个主人,”复而又爽朗地大笑一声,拍了拍马身,直道:“好马!好马!”
  “姐夫,那你给这马取名字了吗?”扣儿凑上来问道。
  “我这粗人,倒真是把这事给忘了!”栾大哥一拍脑门说道。
  “对呀,一匹好马得有个好名字!”
  “要不你们给它取个名字吧?”栾大哥对马的名字不在乎,咧咧笑了起来。
  “先前那匹马也是我取的名,叫红烈,这匹黑的就管他叫黑烈吧?”扣儿看着栾大哥,问道:“行吗?姐夫?”
  “好!那就管他叫黑烈!”栾大哥拍了拍马头,郑重其事地对它说道:“以后你就叫做黑烈了!”
  黑烈“嗷嗷”叫了两声,然后又仰了仰头,似在对自己的新名字非常满意一般。
  “红黑双烈!”我说道,也不禁笑了起来。
  说话间,栾大哥拿来早已经准备好的新马鞍,给黑烈着上齐备的马具。
  秋风过境,吹得绿绒绒的草地波浪翻滚,一眼望去,碧海浩瀚无边,阳光白云下,世界清爽,美丽无尽。在这样天高气爽的秋日,栾大哥在黑烈背上意气风发,扣儿在红烈上英姿飒爽,而我,也初次尝到了骑马的滋味。

  ☆、115第一百一十四章 拾回记忆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度过;究竟过了多少日子,却不清楚,总之天气开始转凉,门前的草开始稀疏枯黄起来。从栾大哥那里;我学到了不少技能;会用火石取到火种;会独自一人爬到高高的树上;会用削尖了的木棍捕鱼,在栾大哥的指导下;自己也做了一只弓弩;虽然难看;而且也不比栾大哥那只灵活,但毕竟还是学会了……而心中最为得意的是,我现在的骑马技术很好了,当初刚学时,扣儿仗着她有基础,总是笑话我,可如今,她还仍要我帮忙才上得了马。
  家中四张嘴,也总不能单单靠栾大哥打猎为生,纽姐常常也带我和扣儿到山中采蘑菇和野果,到野地里挖野菜,除了给我们三人做些鞋子和衣服,她也会抽出时间额外做些女红,然后拿到市集上卖掉,再换些日常需要的东西回来。
  这样的日子,虽然清贫,但却觉得很知足。
  我一面贪婪地享受着这苦中带甜的生活,一面也在回想着大脑中不多的记忆,思考着我的人生该何去何从。在林家时,我的记忆完全空白,只是一味地想逃离那里,迫切而固执地要将自己的命运把握在自己手里,看到不平,看到不公,看到世间的黑暗,我会觉得肮脏,不仅心里愤愤不平,甚至会难以自控地挺身而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知与可笑——居然会觉得自己像个救世主。
  到了上海,面对花花世界的繁华与瑰丽,我认为可以得偿所愿,安享太平。然而,就在我飘飘然沉醉于梦境时,活生生,血淋淋的真相赤。裸裸地摆在我的面前,吴嘉文虚假的承诺和丧心病狂的行为,犹如当头一棒,将我从天堂打掉到现实,那时的我,不得不承认,曾经太傻太天真,原来,自己是多么的无能,是多么地渺小,又那么容易被虚伪和假象迷惑,特别是当丑恶的灵魂披上了华丽的外衣。
  于是,在痛苦的周遭后,我学会了乖觉,学会了逢迎献媚,学会了阿谀奉承,希望能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一天也能乌鸦飞上枝头变凤凰。殊不知,乌鸦要想飞上枝头,也得先有双翅膀,学会飞翔才行。而我,身无长处,又凭什么去巴结讨好高官厚主,恐怕能被别人相中利用的,也只有这烂命一条。吕詹,像我这样的小人物,之所以会和他有所瓜葛,不就是自己歪打正着,让他利用了自己蝼蚁般的性命么?想想悲哀,又觉得好笑,自己除了的一条命,竟再无其它东西值得别人好利用。
  说到吕詹,不得不承认,那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他为人谦逊,面和大度,做事果断且明情理,我想,这样的人物正是我所仰慕已久的,做这样的人,才算得上一生无憾,就算只呆在他身边,也算幸事。于是,我苦心积虑地想要知道其中的玄机,为什么他能高高在上,而我又为什么卑微渺小?然而一切始料未及,原来,真相竟是这样的残忍。是他,给了我一段最为刻骨铭心的经历,甚至可以让我在刹那间看清世界的真面目,我想,我是不可能忘记他的,不说别的,单单是他的心机、狡诈和城府就让我一辈子受用,是他,让我看到了这个世上人和人之间的不同,也正是他,让我知道了这个世上为何人与人会不同!或许,正是因为这些不同,导致了人的地位,身份还有所能聚敛财富的差别,也让我知道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真相,看到了世界黑暗的一面,或许,那才是真实的一面。
  想到这些,我欣然笑笑,看来,时间虽不长,收获却不少。
  的确,我活得太过糊涂,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人生的目标和方向在哪里?起初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而后是只求自保,有奶便是娘,最后,无所追求,确切地说,是不寄后望,不敢再去奢求。
  我站在霞光之间,遥望天际,天边,一群大雁正在欣然南飞,一会儿排成个大字,一会儿排成个人字……
  人在局中,就像囚困于繁杂迂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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