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少爷-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的逍遥子。”
白凌云摇头晃脑,道:“我爹穷,我想有钱,做老爷子,年轻时,那些杀孽,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好了好了,就依你总行了吧,我们的三儿子,就叫白轩逸,乃是一个逍遥子,不为世间万事所劳累。”
顿了一下,哈哈一笑,又狠狠的亲了一下白轩逸,道:“儿子,你娘给你起了个名字,叫白轩逸,好不好听啊!”
白轩逸两脚乱蹬,手臂朝着眼前的白凌云就势打去,呜呜哇哇的不晓得在说些什么。
王鹏被两个黑白无常携带着扔进了六道轮回内,只是头脑迷糊,睡了一觉,再次醒来,便见到了了自己光着小屁屁,并且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不由的踹了白凌云两脚,骂骂咧咧着。
只不过,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人能听得懂婴儿语。
…………
白轩逸从小就展现出来了他的不同之处。
在白轩逸很小的时候,就一头扎进了凌云山庄内去找庄中的药王黄老邪学习闭门药功,所谓的药功,自然学习炼制药,他的梦想其实很简单,就是日后要做一个采花贼。
讲究一个万花丛中花,片叶不沾身的境界。
当采花贼不用精通治病的药材,但你必须必须要学会蒙汗药的基本炼制方法……情药……爱药……以及之类的药,总而言之,采花贼随身必备的东西,不是拿扇子装潇洒,不是拿剑去耍帅,而是一个‘药’字,这东西真乃是居家必备,旅游勾搭美女上床的好东西。
于是乎,小小年纪的白轩逸,就已经开始在‘药’身上下工夫,并且吃喝拉撒睡皆是在黄老邪的药房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如贱(八)
那白凌云与秦灵儿两口子一开始纳闷这孩子,会不会日后变成了一个神医时,那年代虽说医生吃香,战乱频频而起,可是秦灵儿是想把白轩逸打造成一个文人,白凌云是想把白轩逸打造成了一个武夫,当医生?!根本就是和二人所想的相差甚远。
可是当二人问明白了黄老邪到底在学的是什么?就差点气的吐血。
这小屁孩子就这么摇头晃脑的说着:“我要日后当采花贼啊!”
采花贼……两口子算是看好了,这屁大的小孩,就知道采花贼这三个字了,莫非……这玩意……是……天生的……
…………
白风的志向是做一个剑客,喜欢剑,于是白凌云就赐下了一柄星月剑,乃是世间最厉害的锋利武器,可以斩断任何物。
白雨的志向是做一个侠士,喜欢扇,于是白凌云就赐下了五火七禽扇,乃是用真气贯穿其上,可以使出世间唯一用真气所凝化而成的空中火,地之火,云中火,人中火,三昧火,五样火。
白轩逸的志向是做一个采花贼,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叫嚷着采花采花,老爷子白凌云对他很是无奈,索性就秘密的给了白轩逸一个细管,一脸郑重的告诉他,道:“这玩意可以捅破窗户纸,将你研究出的醉人香,释放进女人的闺房内,是你爹我当年的随身之物,传给你了。”
白轩逸欢天喜地的接下来,千恩万谢着不断的给白凌云磕头。
…………
时间如箭矢穿梭那般,转眼间,白轩逸已经长大成了五岁,白凌云将他叫进厅堂中,开始正式传于武功,江湖必带品只有武功一门,其余虽也占据主导,可远远不如武功好那般吃香的喝辣的。
————————————————————————————————————————————————————————————————————————————————————————————————————————————————————————————————————————————————————————————————
人生如贱(九)
得益于白凌云与秦灵儿的相貌,此时的白轩逸,已经初初有了几分美少年的潜质,站立在厅堂上,看着白凌云,奶声奶气道:“老爹,你叫我嘛事?快点说,没事的话,我还要逗一逗小蛐蛐呢。”
白凌云见得白轩逸这般不务正业,不由的挑起了眉毛,道:“你这孩子,怎么不像你哥哥学习学习,整日就知道贪玩。”
白轩逸说出了一句能够噎死白凌云的话,道:“我爹有钱。”
白凌云被气的脸红脖子粗,一口刚刚喝进嘴中的茶水‘噗’的一下,都喷了出来,剧烈的咳嗽了半天,才平缓了心中的怒气,道:“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一个儿子!”
白轩逸嘿嘿一笑,道:“娘生的,不是你生的,老爷子,不是我说你,你想生我,恐怕还没那功能的。”
白凌云被气的不清,一张俊脸憋得发青,不敢在与白轩逸斗嘴,道:“儿子,今日我叫你前来,你知道是为了什么吗?”
白轩逸点了点头,道:“不就是你今日又祭祖完毕,想找我训话,问问我今后的志向么?我不是告诉你了么?我的志向就是做一个采花贼,泡进天下间绝色的美女。”
白凌云无语,被白轩逸气的。
思索了一会儿,白凌云酝酿了一下词语,才道:“嗯,你志向是做采花贼,我明白,我今日叫你前来,便是要传授给你轻功之法,轻功就知道吧,就是那个飞檐走壁,来去无踪的功法,你大哥与二哥都有学习这等功法。”
白轩逸赞叹道:“果真不愧我老爷子,为我考虑的真周到,我早就想学习,可是两位哥哥说我岁数不够,如若擅自练习,将会经脉尽毁而亡,老爹,我现在学习,没事吧?”
“没事了没事了,五岁学习刚刚好。”白凌云看到白轩逸终于正常了一点,不由的缓声道,不敢再找白轩逸发火了。
————————————————————————————————————————————————————————————————
人生如贱(十)
白轩逸勉为其难,道:“嗯,那好吧,我不去逗蛐蛐了,老爹,你打算教我什么?是教我飞檐走壁,还是偷香窃玉?”
白凌云面色一苦,道:“儿子,你就不能把你脑袋用到别的身上,你爹我虽然年轻风流,可是武功好,才得已拼下这么大的山庄,占据了陕西武林盟主之位,风流正常,现在诸多文人雅士都拿风流说事,到并没有什么稀奇的,也不违背常理,可是你必须要学点武功。”
说着,白凌云面容肃然,道:“你爹我一身武功,主要集中在这双手,我年轻时被称之为血手修罗,空手能斗利剑,曾经九岁时,击毙过一只猛虎,十七岁时,凭借轻功,神不知鬼不觉的去过一趟大内皇宫,盗出来过国君的随身玉佩,因此去皇宫之时,正好碰到你娘,才有幸得已相识。”
白凌云说出年轻时在江湖上风雨来雨里去,颇为自豪。
九岁击毙猛虎,十七岁盗过国君的随身玉佩,足以证明,在白凌云纵横的年代,十七岁就能临近国君近前,随时可以决定国君的生死,在江湖上,白凌云这陕西武林盟主,乃是名副其实。
这话要说对白风与白雨提及,肯定会引起两个儿子的崇拜,奈何提及的这人是白轩逸。
白轩逸皱着小剑眉,撇着嘴,道:“老爷子,你可听过一句话么?”
白凌云心中好奇,问道:“什么话?”
白轩逸的道:“好汉不提当年勇,一般喜欢吹嘘的都喜欢说我当年怎么样怎么样?你去没去过皇宫,我不知道,没看见过,现在这年头招摇撞骗的太多了,根本这话就不可信。”
白凌云不说话了,也不喝茶了,怕在给喷出来。
过了半晌,白凌云才叹了一口气,道:“儿子啊,你日后肯定是你爹我遥望不可及的高度,我今日要传给你的武功,分为两种,既然你不喜欢武器,我准备传给你这一双手内的功夫,名为‘化天掌’乃是一种内力运到手中的掌法,可以化尽天下的武功,是我当年在一个高人那里所学的。”
“其二就是轻功,行走江湖,风险重重,打不过就跑,不丢人,死了才丢人,所以我这轻功,乃是缩地功,能疾跑如飞,千里之路,一日就足够了,跃起能够捉鸟,天上地上,大内皇宫,想去就去。”
白轩逸点头,道:“爹啊,有没有什么内丹之类的?一下给我几百年的功力,让我一下就全学会啊?”
白凌云无奈的点了点头,道:“有倒是有,可是没有一下凭空多出几百年的功力,你爹我才拥有两百年左右的内力,是去蓬莱岛那的一座仙山所盗取而来的内丹,二百年功力,已经是最高限度,至于你嘛,现在不能给你吃,必须等你日后出山,行走江湖之时,才能给你。”
“那好吧,那好吧,等我日后在给吧,反正也跑不了。”白轩逸倒也不强求,转而找白凌云学习起了轻功与化天掌。
…………
可以这么说,白轩逸是一个勤奋刻苦的人,前世便是如此,一直是战战兢兢的活着,付出十二分的努力,才终将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正准备发奋努力,来战大学,就被一个雷给劈死了。
有句老话说得好:“一般默默努力的人,都是闷骚的人。”
白轩逸就是这样一个人,闷骚的人,被雷给劈死了,所以白轩逸这世准备明骚,来做一个采花贼,来好好的活自己这一百三十年。
白轩逸很刻苦的按白凌云所教的方法学习轻功,在腿上绑上铅球,一边二十斤,开始跑,先在整个庭院内开跑,尔后便是沿着山庄,再之后,就是围绕飘渺山跑。
那铅球,重量每天都在往上叠加,可是奔跑的速度却并不变,一天两天,皆是如此。
尔后苦练了三年,白凌云见得白轩逸这般刻苦,不由的感到欣慰,为他准备了一口大缸,左右腿各帮百斤的铅球,让他围绕着缸边奔跑,来回的绕圈,里面先放满沙子,一天天变少,逐渐再到无,白轩逸在缸边行走如飞,虽绑有铅球,可是并未有丝毫事情,也未将缸踹倒了。
白风下山去了,数年后,江湖中出现了一位剑客,使有星月剑,锄强扶弱,江湖中事,又怎能说个清楚,反正等那白风在江湖中凭借自己的实力震出剑客之名时,才自报家门,说是飘渺山凌云山庄白凌云的长子,一时间江湖哗然。
白雨下山去了,数年后,江湖中出现了一位侠士,专门除暴安良,凭借五火七禽扇铲除了秦国内一个千人大盗团伙,一举成名,尔后自报家门,说是飘渺山凌云山庄的二子,一时间江湖都纷纷惊诧这白凌云,果真是龙生龙,凤生凤,儿子都是人中豪杰。
都知晓白凌云有第三子,一时间,纷纷在猜测这第三子出世之后,到底会如何的反转这片江湖。
白轩逸到想要出山,奈何亲爹不让,凌云山庄内,其余好商量,唯有这出山一条不能商量,必须要过了十八岁以后,才能出山,白轩逸的岁数不满,白凌云不让他出山,他倒是想偷偷的溜出去,可是白道中的高手都集结在庄内,想溜,你能溜的过暗处,明处的高手么?!
时至今日,白轩逸只能更加卖力刻苦的学习着白凌云教的轻功,那化天掌只学了几个月,就没兴趣了,哪里有这轻功来的爽,想飞哪里就飞哪里,而且在天空中飞来飞去,姿势特别帅。
做采花贼,必须要帅,让对方即便是反抗,也激烈不了。
白轩逸穿着一身白色劲装,这白色衣裤,早就想穿了,不但简便,而且合身,舒服,又帅,简直是不可夺得的好东西,那时的人类,都是进出长袍,行动多有不便,比如那白凌云,就是穿着一件天蓝色的长袍,一双手,隐藏在袖内。
白轩逸设计了这么一套衣服,曾经让白凌云赞叹过,简便,舒服,帅,与白轩逸的观点基本一样,穿出去也没事,七国之间,百家争鸣,乃是历来最开放的一段时期,各种各样的衣服,都没有人会奇怪的。
白轩逸穿着一身白色劲装,见得两个哥哥都已经离去,庄内没人陪着他闲聊了,不由的感到了寂寞,可是为了日后泡妞打下基础,白轩逸更加刻苦的开始练功,日日夜夜奔跑,跳跃,而且对这轻功是多有改良,只为一动一静,更加帅气,不为跑的快。
白轩逸日日夜夜的挥洒着汗水,在庄内刻苦的练功。
…………
采花贼的前段时期是寂寞的,因为还没有发育完全,而后段时期,是精彩纷呈的,因为已经发育好了,道理其实很简单。
白轩逸十八岁了。
确切的话,白轩逸成人了,到了法定的年龄,到了下山泡妞的年龄了!
在确切一点的话,白轩逸这磨练了整整前世今生总共三十五年的童子真身,终于要破了。
这一日,白轩逸过完自己的生日,早早的翻身起床,穿着白色劲装,照着镜子,见得两条剑眉,一双星目,英姿勃勃,微微一笑,嘴角抵达一个刚刚好的弧度,好一副帅气的模样。
几丝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