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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寸良缘-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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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无奈道,“你对别人很好,唯独对自己不好。要不然,也不会把好好的身体,折腾成今天这般模样。”后一句话他说得很轻,似乎不欲让我听见,仅仅是自己的一句抱怨。
  
  我特别真诚地说,“方小八,谢谢你。”如果不是这份温暖,或许我已变成孤魂野鬼。
  
  外头,狱卒走过来说,“方二爷,时间差不多了,您走吧?”
  
  “好。”方重站起来,拍了拍衣袍沾染的草梗,又低头看我一眼,这才出去了。
  
  坐牢的滋味并不好受。牢饭难吃不说,时常分不清白天黑夜,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关在我左右牢房的囚友们,偶尔会有闲情来唠唠嗑。我很想融入进去,但他们都有些排斥我。大概因为我的牢饭虽然难吃,但有荤有素,待遇比他们好得太多。
  
  红袖提着食篮来看我。她说本来李慕辰也要来,硬被方重拦下。
  
  我津津有味地吃着家里厨房做的饭菜,听她说话。方重为了我的事情,多番奔波,宋清流终于把这件案子上报到京城去了。没想到京城那里很快有了回音。贤王很重视这次的案子,特别把寿阳郡主的郡马,派到姑苏来调查此案。
  
  “苏淡衣呢?”我冷不丁问了一句,打断了滔滔不绝的红袖。红袖凑到我眼皮底下,凄凄地说,“那天二爷来这里看你,回去就把苏淡衣关起来了。半夜里,常能听到那个女人的鬼叫声,好像被毒打。不过我好几天没见她了。”
  
  我喝了一碗汤,身子暖了些,“那个女人是要被好好地收拾一顿。不过别闹出人命就是了。”
  
  红袖点头,又给我盛了一碗汤,“对了,夫人,我那天听二爷跟宋知府说话,好像这个郡马也是武威人。”
  
  我顿住,有了点兴趣,“武威人?叫什么名字?”
  
  “叫什么来着……?”红袖仰着头想,“哎呀,我忽然记不起来了……我记得二爷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整个脸色都变了。”
  
  这么说是方重认识的人?我更加疑惑了。他认识的人,我应该都认识。而这世上能让方重变脸色的人,委实不多。
  
  这时,狱卒带着两个官兵走过来,打开牢门,“林晚!知府大人要见你。”
  
  我连忙站起来,让红袖先回去。
  
  官兵进来给我戴上手铐,我低声问,“这位大哥,大人为什么突然要见我?”
  
  “京中的郡马来了,可能是他要见你。别问了,快走吧。”
                          




☆、桃花十一

  官兵没带我去公堂,反而把我领到府衙的别院,也就是宋清流住的地方。
  
  宋清流这两年在姑苏城中的各路商人那里捞了不少的好处,所以他的别院修得很是精致。亭台错落有致,水碧树青。既没有大富大贵人家的那种庸俗,又有江南人家的婉约雅致。
  
  行过拱桥,我见宋清流与一人在水榭中对酌。
  
  湖光潋滟。那个人背对着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身上用重锦做的衣袍,富贵逼人。日正当午,可好像所有的光芒都蛰伏于他的脚下,他举杯饮酒的动作,优雅流畅,显露出极好的修养。
  
  我暗叹,不愧是贤王的东床快婿,九州商会的大行首。这样的人,便该是站在千万人之上的。
  
  我下意识地整了整身上的囚服,低头走进水榭,恭敬道,“林晚见过知府大人,郡马。”
  
  宋清流道,“请坐。”
  
  官兵立刻搬来一张凳子,置于我身后。我行礼道谢,慢慢坐下。
  
  宋清流的声音里,换了明显的谦卑,“郡马您看,这就是林晚。此前下官收到密报,说她家中藏着胡冠霖的妻儿,便派人前去捉拿。曲氏和她儿子早就溜了,只把林晚捉了回来。您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她。”
  
  我低着头,等待郡马的问话。可等了一会儿,都不见他开口,便好奇地抬头看了看。一阵风吹拂过,似把时光悄悄带走。我愣怔了数瞬,才猛地站了起来,倒退两步,震惊地看着眼前的人。
  
  仿佛在梦里,他还是那个长身玉立的少年,轻轻拂落肩头的桃花。
  
  他眼中温柔明净的光芒,被我小心愉悦地收藏着。
  
  这不是轮回,亦不是幻想,甚至不需要开口去证实。因为这一刻出现在眼前的这个男人,有我想要的所有关于爱情的感觉。
  
  天地寂寥,花开花落,几转经年。我与梦中无数次重演着与他的相逢,虽明知已经天人永隔,却固执地不愿掐灭心中最后那一团小小的火焰。可这火焰突然就燃成了熊熊大火,简直要把我烧成灰。
  
  “林晚?”宋清流不解地看着我,可我已经不会听,不会想,只是本能地趋前几步,紧紧地抓着那人的衣袖。他的眼睛没变,他的鼻梁,他的嘴唇全都没有变。隔着千山万水,红尘万丈,终于再见。
  
  “林晚!你放肆!还不快放开郡马!”宋清流拍了一下桌子,我摇头,更紧地攥着男子的衣袖,痴痴地念,“临风,临风。”
  
  八年,以为生死已经是这一生的结局,可他又突兀地降临于我的生命,猝不及防, 百感交集。
  
  他冰凉的掌心,覆于我的手背上,我激动狂喜,而后,却被他轻轻地推开。
  
  星云流散,那个苍凉的手势,似划出了一道不能渡的银河。
  
  我怔住,不解地看着他。他淡淡道,“姑娘,自重。”
  
  “你叫我什么?!”我又要上前,一旁的宋清流喝道,“够了林晚!你再胡闹,本府可就不客气了!你知道这是谁吗?这是寿阳郡主的郡马,当今贤王的女婿!你这样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一语惊醒梦中人。
  
  郡马,如今他是郡马!不论为何他当了这个郡马,都不再是我的春闺梦里人。
  
  极度的惊喜之后,是深渊般的绝望。我颓唐坐下,仍是痴儿一般地望着他。没变,一点都没变,从那久远的记忆里泛起来的眉眼,依然是不可描摹的神俊。不怪陆羽庭和贤王如此器重他。但他仿佛离我很远,就像我们身处的,并不是同一个人世间。
  
  念临风问,“你是否的确不知曲氏乃通州知县的遗孀?”
  
  我茫茫然地点头。
  
  他又侧头问宋清流,“宋大人,你有何证据证明林晚事先知情?”
  
  “这……其实下官也信林晚不会无缘无故地窝藏朝廷钦犯。可是之前呈给您看的文书上面也说了,林晚事先囤积橄榄叶,与胡冠霖得到药方一事有些巧合。她尚不足以为自己澄清这一点。”
  
  念临风沉吟道,“她与靳陶交易时,你可在场?”
  
  “不在。”
  
  “那你把靳陶找来,便可知事情始末。”
  
  宋清流俯身拜了一下,脸上有丝为难,“郡马爷,这靳陶不是普通的小民,他是九州商会的四大班首之一,下官……实在是请不动啊。”
  
  念临风会意,从怀中拿出一块五芒星样的玉佩递给宋清流。宋清流恭敬地接过玉佩,正要往外走,又道,“郡马,林晚……还是暂时收监吧?”
  
  “你按规矩办就行了。”念临风起身,慢步走出了水榭。
  
  一个眼神,一刻驻足都没有。
  
  *
  
  穷途末路时,于绝境之中透进的一丝光亮,本是最大的生机。而那光亮转瞬即逝,之后的黑暗遂变得可怕而又冗长。我的意志力,似乎就于这样一个重逢的午后,被尽数摧毁。病痛以摧古拉朽之势,彻底击垮了我的身体。
  
  我躺在牢房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牛头马面好像正彷徨于我的头顶。
  
  狱卒在发现我连续三顿饭都未动过之后,终于察觉了我的异常,叫来了郎中为我看病。
  
  “哎呀,不好,大不好!你们赶快派人把她抬到干净整齐的地方去,再拖下去,就要出人命了!”
  
  狱卒忙问,“是什么症状?”
  
  “肺痿之状,速速请冯子洲来,否则危矣!”
  
  我依稀记得自己被人抬出那个阴冷潮湿的牢房,移至一间宽敞明亮的屋子。那之后,我便不省人事了。
  
  梦里桃林,我蹑手蹑脚地靠近树下赏花之人,抱他个满怀。
  
  他按住我的手,转头微笑。彩霞渐散,桃花流水,别有一番天地。
  
  “临风……临风……”我呢喃出口。
  
  恍惚中,好像有人握住我的手,轻拭我额头脸颊上黏腻的汗水。我觉得胸闷气短,呼吸急促,又被人强行撬开嘴,硬是塞进一粒药丸。
  
  有个声音说,“少爷,她好像吞不下去。”
  
  接着,就有人捧起我的头,两片柔软的唇瓣压在我的唇上,而后一股清流,缓缓地渡进了我的口中。
  
  枯木逢春。那绝境之地的光,好像又陡得明亮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睁开眼睛,眼中映入一个模糊的影子。定睛一看,是方重略显疲惫的脸,我的手的确被他紧紧握着。
  
  “林晚!”方重欣喜地按住我的肩膀。
  
  我心中有一股淡淡的失望,仍然努力冲他笑。只是嗓子干哑,说不出话来。
  
  方重立刻转身,倒来一杯水,扶我坐起来,慢慢地喂我喝下。
  
  喝完之后,他拿帕子小心地擦了擦我的嘴角,皱眉道,“宋清流到底对你做了什么?”
  
  我摇头,拍了拍他心口的位置,要他放心。
  
  他抓着我的手,痛声道,“要我如何放心?你差点没命了!”
  
  我笑了,拉着他的掌心,慢慢写下“福大命大”四个大字。他似还有牢骚未发,硬是被这几个字给堵了回去。
  
  “我没把这件事告诉李慕辰。”他边扶我躺下,边说,“听说宋清流把靳陶请来了,只等你身子好些,便升堂审讯。”
  
  我紧张地拉住他的手,他嘴角有了一抹笑意,“你也会怕?放心,你只管上公堂便是。”
  
                          




☆、桃花十二

  我在宋清流别院的厢房里又躺了四天,红袖还被宋清流叫来照顾我。每日好酒好菜,大鱼大肉地下肚,病情想没有起色也难。
  
  唯一不便的是,门口有官兵把守着,我不能自由走动。
  
  明日就是开堂审案的日子,我一整日都有些恍惚。黄昏时,红袖领了一个人来看我,竟是冯子洲。
  
  我连忙请他坐下,倒了一杯茶给他。
  
  冯子洲身上有一股仙气。倒不是因为他长寿,而是他看人的眼光很透彻,像拈花一笑的佛祖。他主动给我诊脉,诊过之后问我,“晚丫头,是何人为你治病的?”
  
  我愣了一下,下意识地问,“难道不是您吗?”
  
  红袖在一旁笑道,“当然不是。冯老这两天去乡下出诊了,今天才刚刚回来。”
  
  我惊愕,直直地盯着冯子洲又浓又白的胡子,就像那些都是我纷乱的思绪。
  
  冯子洲说,“肺痿这病症并不好治。为你治病这个人,显然医术十分了得,甚至……不在老夫之下。”
  
  红袖瞪圆了眼睛,“冯老爷爷,您是开玩笑的吧?您是当世名医,姑苏城里还有人能跟您一样厉害?”
  
  冯子洲笑眯眯地摸了摸胡子,转向红袖道,“红袖小丫头,这天底下的能人,也许穷你一生都看不尽。须知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老夫凑巧就知道有一个人的医术,在老夫之上,年纪却比老夫小了很多。可惜可惜,天妒英才。”
  
  红袖来了兴致,追问道,“谁这么厉害呀?”
  
  冯子洲沉吟了一声,口气里有无尽的遗憾,“念柏樟。”
  
  我的手抖了一下,茶杯掉在地上,瞬间摔了个粉碎。红袖忙俯身去捡,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冯子洲问,“晚丫头,你可是识得他?”
  
  我想说我何止识得,然仍是摇了摇头。冯子洲也没有再追问。
  
  其实,念家就在我家隔壁,小时候我就在念家的院子里学草药,辨草药,跟念临风一起玩儿。我爹说,我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念伯伯给定了。所以念临风自己还是个奶娃子的时候,就已经把我当成娘子,帮我爹照顾我。后来我们长大,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他总是厚颜无耻地说,他很不容易才把我拉扯大,我一定要对他很好。
  
  因此,如果说此刻府衙里有什么人,有这样的医术和动机来救我,只有他,寿阳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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