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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8章

佣兵的战争-第4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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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了小唐尼,告诉了让他去联系教堂,布鲁斯去找承揽婚宴的酒店和场所,林林总总的事情主要还是交给了布鲁斯和小唐尼去办,高扬他们几个嘴上叫的欢的主,最后发现其实没他们什么事儿,因为想给弗莱帮点儿忙都不知道该怎么着手。

  正在高扬他们几个欢快的分配任务时,史密斯夫人走到了格罗廖夫前面,微笑道:“伊万诺夫先生,我有个请求,这也是艾拉的请求,您和您的妻子充当艾拉的亲人吗?您知道艾拉的情况,我希望您能在婚礼上,牵着她的手把她托付给弗莱。”

  艾拉的酒鬼父亲是个禽兽,格罗廖夫知道这些,而他们两家在南非的时候住的就非常近,娜塔莉娅和艾拉的关系非常好,叶莲娜和艾拉的关系也是很好,格罗廖夫完全没有拒绝的理由,所以由格罗廖夫代替艾拉的父亲一职是顺理成章的了。

  格罗廖夫欠身道:“我很荣幸,夫人。”

  就在这时,叶莲娜和艾拉冲出了房间后,叶莲娜大叫道:“我和艾拉要去挑选婚纱了,我们自己去,再见!”

  叶莲娜拉着艾拉冲出了房子跑了,而高扬看着两人离去后,当下道:“说起来,我们都得给自己准备一套礼服呢,好吧,咱们去买礼服。”

  除了弗莱,其他人都很兴奋,虽然弗莱行动不便,但一个轮椅就能搞定,几个人推着弗莱兴高采烈的就去置办自己的礼服了。

  小唐尼就是纽约人,对于纽约熟的不能再熟了,接到了高扬的电话之后,飞快的赶了过来,有他带着,一切都不是问题。

  见面之后,小唐尼满脸含笑的开始分发银行卡,高扬他们原来都没有银行卡,买个东西也不方便,原来也没时间办,而现在身份也都有了,再办银行卡什么的也不再是问题,所以这次到了美国之后,高扬让小唐尼给他们每人都办了一张银行卡,有了银行卡,再采买什么大额的东西时,也不至于还得通过瑞士银行转账才能办了。

  银行卡每人两张,一张信用卡,一张普通的借记卡,而在分发银行卡的时候,小唐尼满脸含笑道:“你们在美国的银行系统内的没有信用记录可言,所以我给你们在摩根大通银行都开了个人账号,每人的账户下面都存了五万美元,然后信用卡也很容易的申请了下来,我建议你们在消费的时候,最好是用信用卡,因为这样能建立起你们的信用记录。”

  拿过了银行卡,高扬突然一拍脑袋,道:“伙计们,我都忘了,我在纽约还有一辆车呢!而且还是一辆好车,我得开着车去兜兜风才行。”

  小唐尼一脸的愁容,道:“纽约的路况,我想你开车出去只会被堵的很郁闷,你可以和叶莲娜去兜风,但是你如果不想让我们等着被堵在半路上的你,你最好还是跟我们一起搭乘公共交通。”

  格罗廖夫也是苦笑道:“高,赶快把你的车开到你的农场去吧,在这里没人开它,放在这里只能落灰,而且每个月光停车费就得交一大笔钱,你把车扔下就跑了,娜塔莉娅每个月都会为收到的账单头疼,停车费一个月一千两百美元,哈,真是见鬼,我给娜塔莉娅买的车才一万二了。”

  高扬吐了吐舌头,道:“好吧,我会尽快把车开走的,一个月一千二的停车费,法克,太贵了。”

  小唐尼耸了耸肩,道:“伙计们,说正事,你们是想买套好礼服呢,还是只想应付一次?需求不同,我们要去的地方也不同。”

  高扬把手一挥,道:“好的!必须好的。”

  高扬的想法很简单,有钱了就得买好的,要不挣钱干嘛,现在他是距离真正的大款还有些距离,不过,买身衣服而已,能花多少钱。

  小唐尼点了点头,道:“要买好的,不过,鉴于你们的收入,我想,一件礼物的价格从五千美元到两万美元之间的中档服装店是我们该去的地方,那些一套礼服需要几万十几万美元的高档裁缝店,你们应该不需要去看了吧?”

  高扬咽了口唾沫,道:“你说,一套礼服好几万美元?”

  小唐尼点头道:“是的,最顶级的裁缝店,纯手工制作的礼服,一身几万美元是最低的,当然,我说的中档,是指高端服装店里的中档,可不是普通人眼中的中档货色,毕竟几千美元的衣服,也不是普通人能消费起的。”

  高扬艰难的道:“现在我更加肯定咱们还不算有钱人了,伙计们,还得努力赚钱啊,那么,去中档的好了。”

  小唐尼伸手打了响指,然后笑道:“聪明而明智的选择,如果你让我带你们去最顶级的服装店,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从来都没去过,事实上,中档的我也没去过,不过,我好歹听人说起过,现在,我们出发,去曼哈顿第五大道,我还从未在那里买过任何东西的地方。”

五百三十六章 婚礼上发生的种种

 一个不大的教堂里,婚礼开始了,高扬身穿一身庄重的礼服,挽着身穿粉红色拖地长裙的叶莲娜,两人款款走到了牧师的身前,不过,他们的身份是伴郎和伴娘,走到了主持仪式的牧师身前后,两个人分开,站在了左右。
  当结婚戒指送到牧师身前摆着的圣经上后,主角上场了,弗莱和艾拉慢慢走到了牧师的身前。
  牧师看着弗莱和艾拉,缓缓的道:“大家好,在上帝的见证下,在这神圣的教堂里,我们今天出席这位男士和这位女士的神圣的婚礼,现在,请问你们俩个人彼此之中,有谁认为你们的婚盟不合法吗?”
  弗莱和艾拉互相看了一眼后,异口同声的道:“我没有。”
  牧师看着肃立的众人,沉声道:“如果在场的任何人有什么理由使得这次婚姻不能成立;反对这次婚姻,请说出来。”
  当然只有沉默,稍等了片刻后,牧师缓缓的点了点头,对着弗莱道:“弗莱。史密斯,你愿意接受艾拉。肯纳作为你的合法妻子吗?”
  弗莱激动的点了一下头,道:“我愿意!”
  牧师看向了艾拉,道:“艾拉。肯纳,你愿意接受弗莱。史密斯作为你的合法丈夫吗?”
  艾拉有些太激动了,她看了弗莱一眼后,点头道:“我愿意。”
  牧师面对着微笑,道:“请交换你们的结婚戒指吧。”
  两枚结婚戒指放在了圣经上,弗莱拿起其中一枚后,一脸深情的戴在了艾拉的左手无名指上,在给艾拉带上了之后,艾拉拿起了另一枚戒指,给弗莱戴在了手上。
  当两人的戒指都带上之后,牧师高声道:“以美利坚合众国法律所赋予的合法权利,我现在宣布,弗莱。史密斯与艾拉。肯纳正式结为合法夫妻,现在,弗莱。史密斯,你可以亲吻你的妻子了。”
  当牧师宣布弗莱可以亲吻艾拉了之后,弗莱掀起了艾拉面前的白纱,轻轻的吻了上去,而就在此时,掌声骤然响起,高扬他们之中更有人吹起了响亮的口哨。
  虽然出席婚礼的人很少,但是气氛很热烈,高扬知道弗莱和艾拉这两个虽然年轻,但是感情路上历经了波折的恋人能结婚有多么不容易,他由衷的为弗莱感到高兴。
  当弗莱和艾拉从台前走回来的时候,弗莱一脸的感慨,对着高扬道:“头儿,不,老板,不,不,这时候我应该称呼你为高先生,不过,我很难这么正式的称呼你,好吧,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头儿,我想正式的表达对你的感谢,如果不是你把我和艾拉从南非带了出来,我想不到现在的我会是个什么样子,也想不出艾拉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头儿,你是我生命中的领路人,我此生都将生活在对你的感激之中。”
  高扬很是感慨的拍了拍弗莱的肩膀,道:“兄弟,我很荣幸有你一直在我身边,跟我们所有人在一起。”
  弗莱很是激动,跟高扬大力的拥抱了一下后,点了点头,随后去和出席他的婚礼众人们一一相拥,最后,和他的妈妈深情的拥抱在了一起。
  看着弗莱和他的妈妈拥抱在一起的时候,高扬不由眼眶有些湿润了,他在想如果是自己结婚的时候,他的妈妈会是什么样子,他的爸爸又会是什么样子。
  看着弗莱,每个人都很感慨,
  教堂里的正式婚礼结束后,接下来的就该是宴会了,现在刚刚进入二月份,纽约还很冷,不适合在露天举办美国传统上的露天婚宴,所以婚宴的场所安排在了一个很好的酒店里。
  弗莱的婚礼上,真正做到了没有一个外人,虽然弗莱没有什么亲人了,但来的全是他最好的朋友,唯一的例外,就是和他妈妈史密斯夫人关系非常好的一个邻居,一个来自于拉脱维亚的,寡妇。
  崔勃打算介绍给托米的那个寡妇。
  当崔勃告诉了高扬,那个是他打算给托米介绍的人时,高扬确实眼前一亮,他本来只是把崔勃他们的话当成对托米的打趣,可是在见到那个寡妇之后,他真觉得托米是该试着勾搭一下的。
  要介绍的话,轮不着别人来,作为主人的史密斯夫人会介绍的
  史密斯夫人把高扬介绍给了那个寡妇,来自拉脱维亚的维塔?阿波尔金娜,如果高扬不是知道这个女人已经四十多岁的话,他一定会以为维塔只有三十岁多点儿的。
  拉脱维亚是波罗的海三国之一,是个盛产美女的国家,最关键的是,这也是个男女比例最悬殊的国家,女多男少,而且比例之大荣膺世界第一。
  简短的交谈了几句后,高扬立刻找到了托米,把坐着喝酒的托米给拽了起来,然后和崔勃两个人,似有意似无意的驾着托米晃悠到了维塔的身前。
  剩下来的,就不用高扬他们管了,史密斯夫人自然会给托米和维塔互相介绍的,虽然她对托米也不是很熟。
  托米今天看起来也很精神的,他花了六千美元,买了一身西服,然后又花了不到一千美元买了一双皮鞋,虽然是所有人里花钱最少的,但把托米心疼坏了,用他的话说,就是他这辈子还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呢。
  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上了一身新西服的托米,看起来很有型,关键是这家伙也确实有一手,当他穿着西服开始用彬彬有礼的强调说话,一举一动都开始讲究的时候,还真是极有绅士的感觉。
  看着两个都是单身的人开始坐下来交谈,崔勃把手一拍,小声道:“成了,只要托米不是瞎子,不是个基佬,我就不信他不动心。”
  正在这时,李金方走到了两人的身边,唉声叹气的道:“岁数最小的弗莱都结婚了,扬哥也已经预定了,咱们两个却连对象也找不着,唉,差距啊。”
  高扬看了看李金方,道:“你怎么着,婚礼结束了,还急着走吗?”
  李金方摇了摇头,道:“不着急,肯定还得是以咱们这边儿的事为主,怎么了?有事吗?”
  高扬点了点头,道:“我琢磨了些日子,咱们的队伍这么小,强求武器统一其实没啥意义,保持口径一致弹药通用就行了,所以,我打算让你们每个人都挑选自己最顺手的枪,不像以前那样追求一致了,所以,咱们明天集体去波特兰,找杰克,给你们挑选自己最合用的枪。
  
五百三十七章 出问题了


 

  就在弗莱的婚礼上,三个人兴致勃勃的聊开了自己最喜欢用什么枪的问题。

  高扬的事儿比较少,他的**已经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不论从性能上还是适合程度上,都已经是最好的,没有之一,所以狙击**他不可能再换了,而**,也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也不需要换。

  高扬想要在武器上有所突破的,就是霰弹枪了,虽然贝内利m4这枪不错,但是在和苏尔特聊过几次之后,他觉得或许会有更好的选择,所以他想去杰克那里试试。

  高扬兴冲冲的道:“我跟苏尔特聊得时候,他说新出的一种f

  ag…12高爆弹药系列挺好用的,12号口径的霰弹枪都能用,我这次想去试试。”

  崔勃也会饶有兴趣的道:“这次在丛林里打仗,可把我郁闷坏了,没拿我的大狙,用hk416顶着不是个事儿,我打算找把备用枪,不是7。62毫米的狙击**毫米的半自动**,hk417或者scal都不错,我想试试,如果下次再遇到丛林战或者巷战的时候可以用。”

  李金方却是愁眉苦脸的道:“我吧,说实话,虽然用hk416也有一段时间了,现在也很熟悉,不过还是感觉这枪不是最适合我的,换一次枪就得适应一段儿时间,但关键是我的用枪习惯都是用81杠和95练出来的,别的枪怎么用,也总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儿。”

  高扬点了点头。道:“我看出来了。在利比亚的时候。你用ak47能不停止射击换弹匣,但是换成了别的枪之后,你再也没用过这一手。”

  李金方摇头道:“动作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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