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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超级男神系统-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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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灵道:“嗯,等会儿吉他课上完后,你跟我一起过去。要是能一次把他搞定,以后基本就不会麻烦你了。”

听朱佳灵这么说,杨健不由摸了摸鼻子——一次搞定,似乎并不是个容易的事呢。

上完吉他课,杨健跟朱佳灵一起出来,路上朱佳灵一直在说话。

“你不知道,那家伙现在可讨厌了,每天下午都在我回家路上拦着。你跟我走,一会儿准遇到他。哎,到时候你可得装得像点,气势上绝不能输给他。”

“知道。”杨健笑道。

“对了,我在一高上学,你呢?”朱佳灵又道。

杨健以前就在一高上,不过不能说,便道:“淮高。”

“淮高啊,那真不错,听说是淮桑环境最好的中学呢。以后有机会,我去你们学校找你玩。”

“好。”

说话间,两人到了一条巷口,朱佳灵也停下了脚步,然后挽住了杨健的胳膊。

杨健顺着朱佳灵的目光往巷口一看,便瞧见一个男生靠着墙低头玩手机。个子有一米七八,和杨健现在差不多高,留着长碎发,看侧脸确实挺帅的。

“就是他,每天都在这里等着,逼我做他女朋友。”朱佳灵靠近杨健耳边道。

“我看他也挺好的呀,你为什么就不答应他呢?”杨健打趣的问。

“我不是说了根本不喜欢他嘛,而且他很讨厌的,等会儿你就知道了。走,我们过去,别露馅儿。”

说完,朱佳灵挽着杨健的胳膊,也不怕热,就那么粘着杨健走近了巷口。

行走之间,杨健的胳膊总是碰到朱佳灵胸前的一团柔软。不过这时候他并没有多少旖旎的心情,反倒是有些担心——朱佳灵靠他这么近,等会儿别也被那什么迷人气味弄昏了头才好。

那人可能是正在玩手游,直到杨健和朱佳灵走到身边才发现。然后他就皱起了眉头,瞪着杨健道:“小子,你什么人?快放开佳灵!”

杨健无语。

是朱佳灵挽住了他的胳膊,这么明显的姿势看不清楚吗?

杨健没说话,朱佳灵却开口道:“插针眼,他是我男朋友,你多管什么闲事啊?”

“佳灵,你怎么就突然冒出个男朋友?这小子哪点比我好了?”插针眼一下子激动起来。

朱佳灵道:“他长得比你帅,哪里都比你好。行了,你快走开,不要挡我们的路。”

说完,朱佳灵就要带着杨健离开。谁知到那插针眼却是一步来到杨健身前,一把抓住了杨健的衣领,鼻孔朝天的道:“小子,我不管你是谁,最好马上离开朱佳灵。否则我让你在淮桑混不下去,信不信?”

杨健直皱眉头,终于理解为什么朱佳灵说插针眼很讨厌了,因为真的很讨厌。

“插针眼同学。”杨健握住了插针眼的手腕,用力捏,“你是黑涩会影片看多了,还是黑涩会小说看多了?让我在淮桑混不下去,好像淮桑县不姓插吧?”

以杨健现在93%的健康体质,那力气绝对是特种兵级别的,用力紧握之下,插针眼这样的根本受不了,只觉得手腕都要断了,松开了杨健的衣领直龇牙。

适可而止,杨健一把将插针眼推倒,道:“朱佳灵是我女朋友,不想再挨揍,以后就别来烦她!”

插针眼倒地后,整个人跟神经质了样,指着杨健道:“你死了!你死了!超哥是我老大,马上就会带人来找你!你死定了!”

“切。”杨健不屑的笑了笑,带着朱佳灵直接走。

走出了小巷,朱佳灵立即雀跃的道:“喂喂,你刚才好厉害啊,居然一下就把插针眼给弄怕了。”

“插针眼这个名字好怪,不会就是他真名吧?”杨健却想的是另一个问题。

朱佳灵扑哧一声笑了,道:“怎么可能有这种姓名,他叫查郑彦,插针眼是谐音外号。”

杨健也笑了,估计查郑彦爸妈取名的时候肯定没想那么多。接着又忽然想起奇迹正火的一本都市文,《我是黑涩会》,他估摸着查郑彦就是看这类小说看多了,十六七的人了,刚才居然说出那种让人蛋疼的话来。

走出了小巷,就到了一个小区前,里面都是单门独院的小别墅。到了大门口,朱佳灵道:“杨健,谢谢你帮我这个忙。”

“不用谢。”杨健是自己愿意的。

“那个我爸妈不在家,要不你跟我一起上去坐坐?”朱佳灵忽然又道,俏脸还飞上一抹红色。

杨健一愣,随即心里就叫糟。显然,朱佳灵刚才靠他太近,也有些受影响了。不然这种大热天的,一个美少女在家,脑子再犯抽,也不会叫一个刚认识的男生去家里坐呀。

“不了。”杨健赶紧拒绝,“我还有事,要赶紧回家呢。”

说完,杨健转身就走。

这时,朱佳灵在后面喊道:“杨健,你小心点啊,插针眼说的那个超哥好像是黑涩会,很厉害的。”

杨健挥了挥手,表示知道了,然后快步拐入小巷里。

这条小巷不短,是一条通向富人小区的近路,七拐八拐的连通到另一边的大街。走在里面,杨健都想不通,朱佳灵一个女生怎么会走这种路回家。

眼见到了来时的巷口,杨健却被一伙人拦住了。

还抓着手腕儿的查郑彦正在其中,一瞧见杨健便冲领头的青年大叫道:“超哥,就是那小子打我!”

那被叫做超哥的青年正要说话,杨健看向他时却是瞳孔一缩,先开口道:“韩超?!”

【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另外,谁知道当年艾薇儿为什么转学么?求各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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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了仇,金大侠

虽然时隔六年,但杨健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青年,正是当年他上初一时,学校里的校霸,韩超!

当年韩超辍学时十六岁,按理来说现在长相有所变化,但他的左脑门上却有一颗黑痣,很容易让人认出他来。另外,就算没有那颗黑痣,以杨健对韩超的刻骨记忆,也不会轻易忘记。

韩超显然认不出杨健,又或许早把杨健给忘了。听来人叫出自己姓名不由一愣,随即笑道:“哟,插针眼,看来打你的这小子还认识我。”

说完,冲杨健一扬眉道:“小子,你既然认识我,就该知道我韩超在这淮桑道上是说一不二的人物。你打了我的小弟,还抢了他的马子,说说吧,这帐想怎么了?”

杨健瞅了瞅韩超那伙人,发现除了韩超面带狠厉之色外,另外七八个也就是刚到社会上的小混混,能吓吓普通人。于是扯动嘴角一笑,道:“算账?正好,我也要和你算算六年前的旧账!”

韩超听到杨健这话,右眼微跳,不由问:“你到底是谁?”

“哼!”杨健没回答他,哼了一声照直走过来。

杨健迈步很大很快,几乎是一个呼吸间就已经到了韩超面前,还没等韩超和他的小弟们反应过来,杨健便一拳打到了韩超的面门上。

噗!

韩超应声而倒。

顿时,包括查郑彦在内的小弟们都惊呆了。

尼玛,这什么情况?老大一个照面便被干掉了,如果是黑涩会团战,这不是已经输了么?

相比于小弟们,韩超这位老大的感受要糟糕许多。此时眼冒金星不说,鼻头一热,血和鼻涕一起往外流,整个人都是懵的。但他绝对想不到,更糟糕的事还在后面等着他。

他双手撑地,挣扎着想起来,却被人一脚踩在胸膛上,又躺了回去。这一脚重的,他想吐血。

但韩超也不愧是老混混,躺下后硬是挺着开了口:“尼玛,都干看着搞吊,干这逼的!”

七八个小弟这才算回过神来,瞧见自家老大被杨健踩在脚下,立即都冲了上来挥舞着拳头要揍杨健。却不知道,他们的动作在杨健眼中都太慢,一瞬间,杨健脑海中便计算出许多种闪躲然后将他们击倒的路线。

于是,很快这七八个混混都陪韩超一起躺在地上哼唧。只剩下一个插针眼,因为早知道杨健的厉害没上。

“你想跑?”杨健问查郑彦。

查郑彦先点头,然后摇头,最有又点头。

杨健笑:“你跑了怎么对得起你的超哥?”

说完,一步来到查郑彦身边将其踢倒在韩超身边。

回来继续踩住韩超的胸膛,杨健低头问:“韩超,你还认不出我来吗?”

韩超这时候已经怕了,因为杨健简直太厉害了,比他见过的最厉害的黑涩会打手都厉害。而现在看样子,杨健明显是找他寻仇的,可是——

“大哥,我真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你啊。要不您行行好告诉我,我给你好好赔罪行不?”

面对韩超的求饶,杨健没有丝毫心软。见韩超真不记得了,他便提醒道:“你不记得我,那记得艾薇吗?”

“艾薇?大哥是说艾薇儿吧?”艾薇在韩超记忆中显然比杨健要有深度,“我以前是认识她,不过人家现在都是大明星了,跟我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啊。”

听韩超的话,看韩超求饶的样子,杨健虽然仍旧没有心软,可却突然间觉得没有了意思。他一直记得当年韩超一伙人打他的仇,曾无数次想象过怎样报复。可当真的轻而易举将仇人踩在脚下时,却又感到索然无味。

莫名一笑,杨健道:“你说的不错,艾薇现在确实和你没关系了,以后也不会有。”

说完将脚从韩超胸口拿开,弹了弹上面的灰尘,便转身离开。

“韩超,记住这顿打为什么挨的——我,就是当年艾薇的那个男朋友,杨健。”

走出巷口,杨健脚步一顿留下这句话,才没入人群。

这边,躺在地上的韩超终于想起了什么,面色变得极度难看。

这时,旁边的查郑彦好奇道:“超哥,这个杨健到底什么来头啊?”

韩超一下子坐了起来,指着查郑彦骂道:“你妈的来头!都是你这小子不长眼,害得大家挨打,兄弟们,给他长长教训!”

“别呀超哥···啊!···”

报了仇,杨健心中通透许多。他想如果能够再实现这么多年的一个心愿,或许他的念头就能够彻底的通达。现在他已经走在这条路上,相信不久就能够真正实现。

和家人一起吃过晚饭,杨健照例回自己房里去写小说。而在开始写小说之前,杨健又去豆蔻看了看。虽然《幻城》已经写完,诗歌也是一个星期一首,但上面的评论却仍旧不见少,尤其是《幻城》人气是越来越火爆。

和书友互动了几条评论,杨健忽然发现有一条站内信息。豆蔻上,除了编辑可以给作者发信息外,只有好友之间能够发信息。不过,现在杨健的豆蔻编辑张晓天都是用qq给杨健发信息,而不是站内短信。那么,这条短信又是谁发来的呢?

“冰雕蔷薇?”

点进信息,杨健便看到了发信人的昵称,同时也看到了信息内容。

“对不起无维大大,我对豆蔻的不怎么熟悉,然后这段时间又有些忙,也是才发现您加了我好友。我是您的忠实粉丝,真的感到很荣幸。”

杨健点开自己豆蔻的好友圈子,发现里面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那就是冰雕蔷薇,同时,杨健也记起了那次看到这个昵称时的猜疑。

想了想,杨健发了条信息:

“冰雕蔷薇,你为什么要取这么一个昵称呢?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信息发出去,杨健轻呼了口气,心中有些忐忑——他想见到答案,却又怕见到答案后失望。

最后,杨健索性离开豆蔻页面前往奇迹。和中午相比,《诛仙》又增加了一百多个点击十几张推荐,评论也多了三条,不愠不火。

这种情况,杨健也探究过原因。《诛仙》在原时空出现时,不仅创意新颖,文笔绝佳,剧情感人,其外部环境也很好,正是网文刚开始流行的时期,网络小说比较少。而在这里,虽然网络读者多了许多,但同样网络小说和作者也多了许多,《诛仙》在其中难免被一时掩埋,难以像原时空那般一出来就吸引来诸多人气。

不过杨健并不担心,好书就是好书,只要一有机会,《诛仙》肯定会绽放光芒的。

淮桑地处华国内陆偏南,夏天还是很炎热的,而就是这样的炎热天气里,杨健每天都是家、培训中心两点一线的走过。不,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三点一线,因为下午上完吉他课,朱佳灵总是缠着杨健送她回家。

“你上次把插针眼教训那么狠,他肯定怀恨在心,要是你不送我,我回家路上碰上他们怎么办?”

朱佳灵是这么跟杨健说的。

“那暑假过后呢,你怎办?”杨健问。

“暑假过后就上学了,我就不走那条路了。”

“其实你现在也可以打的回家,不走那条路。”杨健看着朱佳灵笑。

“不管,不管。总之你作为好朋友就要送我。”朱佳灵抓住了杨健的手臂。

而杨健,也不知不觉升级成为了她的好朋友。

杨健没有拒绝做朱佳灵的好朋友,但每次都是送到小区外面,绝不进小区一步,更不会应朱佳灵的邀请去她家里坐坐。

现实生活中,杨健过的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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