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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大骑士-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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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兰要把猛犸战队打造成一支纯粹的重装骑士战队,利用自身的重量和装备,化身成战场上最重的战锤,在战争的最关键时刻,就像猛犸一样碾压面前的任何一个敌人,奏响最沉重的音符,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三支战队配合之下,罗兰相信,没有任何一个敌人能够在荆棘花骑士团的面前站稳脚跟!

    罗兰要把荆棘花骑士团打造成,在神赐大陆上让人闻风丧胆的最强骑士团!以荆棘花为名的最强骑士团!

    提起名字,不得不说说猛犸战队的名字。

    三支战队的名字都是正副对战自己选取的,除了猛犸战队。

    荆棘花骑士团的第一战队,虽然人数在三个战队中是最少,但是罗兰对这支战队寄予了最高的期望,按照罗兰的构想,是要把他们打造成一支纯粹的重装骑士战队,所以才选择了在冯氏一族中战斗风格最为蛮横硬朗的布里特拉和瓦尔特作为正副队长。

    这两个家伙也不负众望,能够在短短的训练时间中,影响到战队所有人都选择战锤作为近战武器,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来这两个家伙对整支战队的影响。

    但是罗兰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起名字。

    罗兰在定下荆棘花骑士团的名字的时候,为了能够让这些成员们对自己的战队归属感更加强烈,就把战队的命名权甩给了他们自己。

    无论是战虎战队还是野狼战队,名字起得都不错,唯独第一战队,不行。

    第一战队队长布里特拉,提起骑士八德的时候还好,平常的时候,完全就是一个神经病,而副队长瓦尔特,就更不用说了,天生神力的同时也天生了他的粗线条。

    指望着这两块料,能取出什么好名字来!?

    果不其然。

    这两个家伙乐乐呵呵跑到罗兰面前,拿出两个人足足想了三天的名字,本以为能够得到罗兰的奖赏,谁想到一人挨了罗兰狠狠的一巴掌。

    大象!

    罗兰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个拿着蜡笔天天嘟囔着“你的鼻子为什么那么长”一语双关的憨厚小胖子。

    大象战队!?

    要打造的是重装骑士战队,不是色情骑士战队好不好!?

    什么破名字!

    到了最后,还是罗兰一锤定音,将战队的名字定了下来。

    猛犸,上古凶兽,皮草肉厚,力大无穷,正好诠释了第一战队的战斗风格!

    就这样,第一战队的名字,终于定了下来。

    虽然有这两块料给罗兰找了点麻烦,但是罗兰对荆棘花骑士团总体相当满意,他一直盼望着骑士团的第一次亮相,将带给神赐大陆怎样的震惊!

    而且这一天,已经不远了。

    荆棘花骑士团,完成整备和训练,已经准备好了!

    出征!

第五十三章 向北的人群(上)

    贝尔萨城向北三百里的范围,是一片沃土,如果被在科尔郡生活的穷人看到,绝对会哭着感谢真神的赐予,因为相对于科尔郡土地的贫瘠,这里的土地,实在是太肥沃了。

    黑色的土壤中蕴含着丰富的营养,温度和湿度都适中,如果在这里播种庄稼,根本就不用精耕细作,随随便便就能养活了成千上万的人。

    但是,这里的土地,没有种植什么庄稼,即使有,也是相当稀少。

    如此暴殄天物的做法,缘于亚尔曼任军部大臣时候的一个提议。

    在亚尔曼看来,虽然贝尔萨城以北拥有一片沃土,但是这片沃土正好夹在查尔斯帝国的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之间,这样的一个位置,注定这片沃土要被强调军事功能,而不是农业功能,甚至经济功能。

    虽然亚尔曼一直秉承着“御敌于国门之外”的战略思想,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亚尔曼就不会考虑任何其他战争预案。

    这个在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之间坚壁清野,构建出足够的战略纵深,就是其中的一个。

    而当时查尔斯帝国的帝王奥布里也是这样认为,即使这片土地再肥沃,如果查尔斯的第一道防线被攻破的话,种植多少庄稼,都会变成地方的给养。

    况且,这一片沃土,虽然在科尔郡的土包子眼睛里面是真神的恩赐,但是要是放到整个查尔斯帝国来说,就显得有些可有可无。

    所以,当时的帝王奥布里就认同了亚尔曼的提案。

    将包括贝尔萨城在内的五座雄城以北三百里范围内的所有平民,全保护迁移到帝国的腹地,把这片沃土全部留给了边军集团的家属,并且命令要求边军集团,利用这片广袤的土地,进行战争纵深的建设。

    这就是这一片沃土之上,基本没有什么庄稼的根本原因,事实上,贝尔萨城以北,除却两个马场和几个大型的铁匠作坊,基本就没有什么了。

    边军集团中虽然也存在着很多贵族,主要还是贫苦的百姓,当然支撑不起庞大的家族,即使时代生活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这里依旧是地广人稀。

    因为人少,所以安宁。

    但是,在今天,或者说在今天之前的很多天以前,安宁的土地上,渐渐被一种喧闹所替代。

    战争阴影笼罩之下的喧闹。

    贝尔萨城周围的普通民众,或者说驻在守贝尔萨城的边军家属,携老扶幼,背井离乡,缓缓地向查尔斯帝国的腹地撤退。

    七天之前,贝尔萨城的最高将领韦尔斯·奥格斯格下令,命令所有边军的家属,收拾好行囊,在贝尔萨城预备役的保卫下,向后方退却,远离开战争的阴云。

    原本清清静静的道路上,挤满了向北的平民,这些边军的家属,带着对亲人的担忧,带着对未来的迷茫,带着对一种被遗弃的疲惫,机械麻木地迈开自己的双腿,搀扶着家中的长辈或者邻居中的老者,带着自家的孩子或者朋友的子弟,缓缓地向北方移动着。

    好在这些平民基本全是贝尔萨守军的家属,即使相互之间不认识,只要一提起自家的丁壮,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自然不会发生什么相互之间倾轧的问题,而且,贝尔萨城中的守军,也成为了大家在一起行走时候唯一共同的话题。

    “老兄弟,您家什么人还在贝尔萨成啊?是儿子么?”一位老人在沉闷的行走中无聊地开口说话了,没话找话地问身边另外一位老人。

    “是,我儿子还在城里,三个儿子都在。”被询问的老人一脸愁容,没有什么心思聊天,但是还是回答了老人的问题。

    “是么?我家儿子也是啊……第七大队的霍克,就是我家的小子,您家的孩子,在哪个大队?”当先开口的老人,显然谈性不浅,也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开朗热情的人,即使在逃难的过程中,也不愿意一言不发地沉闷行走。

    “两个在第三大队,一个也在第七大队,叫麦克,你认识么?”被问询的老人,显然要沉闷很多,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也不愿意多说,不过提到了自己的儿子,对方这位老人的儿子和自己家的小子是名副其实的同袍,天然之中带有一丝的亲近感。

    “麦克?就是那个大个子,一头黄色的卷毛特别好看的小子?”

    “对啊,您认识?”

    “认识!”老人故意拉了一个长音,仿佛是说自己怎么会不认识,“当然认识了,霍克还带着麦克来我家喝过酒呢……老兄弟,你家小子可真能喝啊,一看就是一个好战士……”

    查尔斯地处整个神赐大陆的北方,贝尔萨城平民中又多多少少都有上几个从军的子弟,酒这种东西自然是他们平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贝尔萨城周边的民众,看待别人的角度也和别的地方的人有很大区别。

    “能喝酒”和“好战士”之间直接的逻辑关系,在别的地方也许看起来根本不可能成立,但是在这些人心中,完全就是天经地义。

    一个战士,甚至一个男人,要是不能喝酒,那还是男人么?

    愁眉苦脸的老人,脸色更苦了,摇了摇头,对相对开朗的老人说道:“我家那个三小子,最是没出息,一看到酒比看见我这个亲爹还要亲,肯定在老哥家里丢人了……”

    “哪有?我就喜欢这样的小子,有酒就喝呗,喝多了又能怎么样?睡醒了还是一条好汉!”

    开朗老头的一席话,说得豁达豪爽,正好砸到所有平民的心坎上,有好几个年轻的半大小子和好几个年长的半大老头,忍不住纷纷喝彩,为这条沉默行走的人群,增加了点点的生气。

    一个雄壮的汉子高声大笑。

    “说得好!老哥,等到了前面安顿下来,说不得我肯定要上你家去讨要几口烈酒,到时候你可不能不给啊……哈哈哈……”

    一声长笑,低气十足,让人忍不住全看了过去。

    这个队伍之中,女人,老人,小孩,半大不小的半大老头,半小不大的半大小子,应有尽有,唯独没有的,就是这样中气十足的壮年。

    因为所有家庭的丁壮,全部留在贝尔萨城,跟随着韦尔斯将军抵抗路易斯的入侵,即使自己的家人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向着远方慢慢行走,渐渐远离开他们,贝尔萨城的守军在路易斯强大的攻城压力之下,甚至连送行的都没有。

    现在,这样底气十足的声音,这样中气十足的壮年,竟然在这样的队伍中出现,难道是逃兵!?

    开朗老头的脸当时就拉了下来,真要是逃兵,别说上自己家喝酒了,现在老头就有心一拳打死这个家伙!

    所有的小伙子,都在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的帝国拼死奋战的时候,一个中年的壮汉,竟然跟着老人和妇女们一同转移,还要不要脸!?

    没看到贝尔萨城的预备役,也全是那些半大不小的半大老头,半小不大的半大小子么,所有的丁壮全部留下守城了,一个中年大汉却出现在这里,不是逃兵,是什么!?

    还想喝酒!?

    老霍华德才不惯着这种毛病呢!

    别以为人老就没有用了,老头年轻的时候,也是骑着劣马能追得路易斯的小崽子们四散奔逃的勇士!

    大家定睛一看,果然是一个壮年,不过谁都没有说上什么,因为这个壮年绝对不是逃兵!

    四十上下的雄壮汉子,只能依靠着拐杖才能站稳身形,左腿膝盖之下空空如野,身上还缠着沁血的纱布。

    伤兵!

    大家都沉默了。

    很多人知道,这次跟着自己等人一起撤退的,还有很多在这次战斗中受伤的士兵,韦尔斯将军爱兵如子,除了一些轻伤伤员,所有重伤员,也被安排一起向后方撤退。

    而这个雄壮的大汉,很显然就是这样的一个伤兵。他身上沁血的纱布和失去的左腿,无一不在说明,在这次面对路易斯的战斗中他英勇的表现。

    军人的家属,最爱戴的,自然也是军人,尤其是这样历经生死雄风不减的军人。

    发自内心的笑容,爬上了开朗老头的脸庞。

    “好!到时候管你酒喝!不过,你得告诉我,在这次战斗中,你砍死了几个路易斯的小崽子,老霍华德的酒,可不能给笨蛋喝……”

    老头的话语,又博来了一阵喝彩声。

    “哈哈……老霍华德是吧?准备好你的酒吧!老子第一场战斗就射死了三个路易斯的小王八羔子!第二场我跟着毕维斯将军出城战斗,最少砍死了三个!要不是我贪功心切,准备再砍死一个,老子这条左腿也不会就剩下半截了!不过那个路易斯的王八蛋也没有落了好,老子一刀砍断了他半个脖子!半截左腿换上一条人命,我也算是值了!老霍华德,七颗路易斯的人头,够不够上你家喝上一顿酒的?!”

    “够了!足够了!”老霍华德兴奋得满脸通红,“别说是一顿酒了,你以后的酒,老霍华德全管了!”

    “好!好样的!”

    断腿汉子和老霍华德之间的对话,在沉闷的队伍中显得特别突兀,越来越多的人都听见了两个人对话,当听到断腿汉子是一己之力击杀七名路易斯人的好汉,大家都纷纷喝彩,尤其听到了老霍华德的承诺,喝彩之声更是声动云霄!

    所有人都在为断腿汉子喝彩,同时也在为老霍华德喝彩!

    这样的汉子,才是好汉子!

    原本沉闷的队伍的气氛,被断腿汉子点燃了,很多人都挤过来,一边向北方前进,一边询问。

    有的询问断腿汉子战斗的具体过程,有的询问他知不知道自己家子弟的情况,有的询问贝尔萨城中现在的情况,等等问题不一而足。

    成为众人焦点的断腿汉子,说起来自己经历的战斗,兴奋得满脸通红,说起来一桩桩一件件,听得所有人也热血沸腾,恨不得自己就是断腿汉子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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