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铁血枭雄-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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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来的北疆老兵为主干,一军三万人,组成九万大军,和宋朝的正规军队不同,张弃军中饷银丰厚,军中将领也不拿空饷,只此一条就已经得了大半军心,再就是张弃命人去往白鹿原,历时一年之久,将那些战死在白鹿原上的战士的枯骨全部运回北疆,并在曲州鲁郡建“勇者陵园”,将收集来的战士枯骨葬在中心,并命人树碑立传,宣布从此后,凡为北疆战死者全葬在这里,供后人参拜悼念,战死战士的家眷由北疆奉养,饷银照发。立时北疆之人凡年轻力壮者,都踊跃参军,大宋虽不是崇文抑武,但文官指挥武官这是自古以来约定俗成的旧律,军人地位哪里到过如此高度?
张弃却是不管文官的反对,依然坚决执行了这些命令,在张弃看来,军人的地位再高也不过份,军人在前方拼死力战,流的都是血汗,受人尊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于是强力在北疆推行这个在旁人看来有些疯狂的政令,无心之下却是大有收获,李纬麾下有二十万北疆老兵,这些士卒大多都是北疆土生土长的汉子,这时又征战已久,军饷也时有亏欠,看着一个个老兄弟倒在他乡之地,厌战之心暗生,又听说在北疆当兵的军饷是这里的十倍有余,立时一群群的逃兵出现了,这些人刚开始还是三五成群的逃离,后来传言越来越广,竟然开始成建制的逃回北疆,等李纬察觉的时候,已经有两万余人当了逃兵,李纬虽是严令捉住逃兵者,立即处死,但逃兵却是越来越多,这些人本就是战场上面的亡命之徒,捉拿逃兵的军队多了,他们就翻山越岭,少了就一窝蜂的上前厮杀,李纬见损失越来越重,不禁仰天长叹,然后只是约束众军,不再派人追击了。
到了去年年中之时,张弃大军已经基本组建完成,这么一点的军队防守北疆却是不行的,但张弃信奉的就是进攻而不是防守,为了在短时间内提升军队的战力,除了平时操练意外,张弃命令各军将领轮流对草原展开突袭。
在景帝五年四月间,张弃就已经得到消息,革兰大汗脱脱病故,继承他汗位的却是脱脱十一个儿子中的九子,这个继任者刚刚十三岁,听说这个孩子颇有脱脱当年的风采,舅舅又是实力雄厚的猛虎部落的酋长,但其他无缘汗位的王子自然不服,六月间,脱脱四子合和台集合了几个部落近五万大军率先向金帐发起了进攻,冲突之下,双方均是死伤惨重,这时博术临危受命,率五千精骑在桑达里河畔大败合和台,几个反叛部落的酋长战死了一半,博术乘胜追击,历时两天两夜,在天都山南麓将合和台生擒,现任大汗达利毫不犹豫将自己的兄长斩首示众。
但战事却并未就此结束,脱脱六子刚察秘谋行刺达利事败被杀,其外公却是西部草原实力最大的部落酋长别里台,闻听自己外孙被杀的消息后,大怒之下,会盟西部草原众部落,合兵十五万大军浩浩荡荡向革兰金帐杀了过去,这时,北部草原刚刚平定不久,见革兰眼看四分五裂,再无力来对付自己,十三部落会盟,宣布脱离革兰帝国,其他部落这时见草原之上战火从燃,也都是蠢蠢欲动,相互攻伐,一时之间草原之上战火四起,革兰帝国名存实亡。
草原之上打的热闹,张弃却也没有闲着,建军完成之后,南部草原就成为了北疆军队的训练场,各支新组建完成的大军轮番越过革宋边界,进入草原,南部草原各部落开始之时还是各自为战,有的甚至还想进入大宋疆界象往年一样进行劫掠,但纵横在革宋边界的各支马贼队伍却象发了疯一样拼命阻击,在几个部落被北疆大军攻破,壮年男子被屠杀殆尽,女人孩子成为战利品之后,各部落本就在脱脱南征之时元气大伤,这时也知道靠一己之力再无法对付大宋北疆那个杀人魔王,他们也知道现下金帐自身难保,再不可能对自己有什么帮助,各部酋长商议之下,再次组成联军四万,但此时正是夏季,牛羊马匹都是长膘之时,就算将宋人赶出草原,各部如何过冬都是问题,有人提出向宋人求和,但革兰一百多年以来,视宋人如猪狗,这时却要向宋人摇尾乞怜,大多数人却是做不到的,也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景帝七年七月间,革宋大军继北疆之战后,再次在草原之上展开决战,张弃不顾军中众将劝阻,尽起大军,与革兰联军对峙于白鹿原,双方大战十余日,均是死伤惨重,北疆大军到底是新组建而成,数次差点被革兰铁骑突破,战线每每摇摇欲坠,但凭借着四万余的北疆老兵的拼死抵抗,草原联军后继无力之下,终于无奈之下退回草原,经此一战,北疆张弃之名再次传遍草原,声明之盛几可止小儿夜啼,草原各部闻之胆寒。
第七十九章 试探
更新时间2007…1…8 22:59:00 字数:0
草原各部回到自己的地方后就吵作了一团,这次损兵折将万余人,竟然没有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之上将宋军击溃,有些损失大的眼看着冬天是没法过了,往常还能到大宋劫掠一番,这次刚在人家手里吃了个大亏,想起宋军的勇猛善战还有些胆寒,更别说到人家里却抢东西了,眼看着南部草原各部联盟就要四分五裂,这时南部最具实力的胡丹部落首领说话了,草原北部现在征战连连,根本没有余力再管这南方之事,我们自己人再要打杀起来,各部落岂不是成了宋人嘴边的肉不是,不如找那个凶神谈上一谈,说不定有什么转机也说不定呢。
于是一支使节团也就组建了起来,其中各部落的使节全在其中,由胡丹部落酋长的四子作为使节团的正使,又派了一百人的护卫,随后各部酋长范难了,什么样的东西能够打动那位不时到草原来折腾一下的北疆雄主呢,现下人家手握雄兵,掌三州之地,大宋向来富庶,草原之上能有什么是人家能够看的上眼的呢?最后到是一个小部落提了个建议,凡是英雄无外乎喜欢烈马宝刀美女,各部酋长深以为然之下,又给使团带上了千余草原良驹,数百美女,此中不乏一些部落酋长的女儿亲族,众酋长在心痛之余对此次出使却是心中惴惴,要是这样都不能打动那位凶神,一个就只有死战到底,一个就是放弃这水草丰美之处,举族北迁了。
使团到了北疆,张弃却犯了思量,见当然是要见的,这时正是分裂革兰帝国使其不能南顾的绝好机会,再说和革兰帝国的仗还是要打的,但却不能总象这样硬打下去,这对于现在的北疆来说只能是一场灾难,但见这些人时,提什么条件,怎样才能使自己的意志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却是颇费思量的事情。
吴去给张弃上了自己的一些条陈,他这时再不是那个背逼的走投无路只好投身为匪的普通人了,现在吴去已经俨然是北疆的第二号人物,专管北疆政事,众人在私底下都戏称其为“管家”。
吴去在条陈之中言道:“大人台鉴,去自跟随大人起兵以来,大人每战必胜,古之名将亦不过如此,然北疆初定,大人又重燃战火,虽战而胜之,然大人可知所费几何?革兰虽我世仇,狼子野心,不过此时自顾不暇,正我修养生息之机,待我北疆元气渐复,大人统十万敢死之士,凭大人之武功,必然一战而定草原,何必急于一时之快,树无谓之敌?今次革兰来使,以卑职之见,大人不如好生安抚,结为盟友,暗中分化其心,不过几年,南方各部必然为大人囊中之物,到时进可攻,退亦可守,何乐而不为?此为卑职一管之见,望大人三思定夺。”
张弃经过了这些年的风风雨雨,做起大事来虽然有些时候还是手段略显酷烈,血腥味过重,但华国已经发展出了现代文明,对于古代的历史已经研究的相当透彻,虽然张弃没有系统的研读过这些史料,但却仔细学习过古代的战争史,对于战争手段以及战争目的的认识在当前时代可以说无人能及。
对于当前的形势他比吴去还要清楚的多,但在他心里这一战是必须打的,因为张弃对于草原民族的了解之深,甚至超过了他们对于自己的了解,草原民族向来以实力说话,如果你显得软弱可欺,那么他们就会象狼一样一拥而上,,在草原民族的字典中从来不会存在怜悯两个字,只要你有实力,那么他们自然会对你保持尊敬,甚至在遭受危险的时候向你求援。
草原民族是个有些奇怪的群体,他们性格刚强,宁死不屈,只要你侮辱了他们的尊严,他们会不顾生死的发起战争,但他们对待在困难的时候帮助过自己的朋友是从来不会忘记的,只要你需要他们的帮助,不管敌人实力怎样的强大,不管路途怎样遥远,他们都会来帮你。
但对待敌人,他们的手段残忍血腥,往往都是将对方屠杀殆尽。他们的性情粗犷豪放,不喜拘束,所以草原之上虽然英雄辈出,但总是不能归于一统。
所以吴去之见就显得过于简单,这些草原汉子虽然为了草场每每能拔刀相见,但对于外族的戒意却是根深蒂固,前段时间拉拢草原部落毫无进展就是明证,但张弃现在却也不甚担心,自己千里奔袭,杀人无数,几乎将叶朗部落灭族,这些事在宋人眼里显得残暴之行,在草原人眼里却是正合乎他们的本性和规矩,一切用实力说话。
这次经此一战,虽然损失甚重,但他的声明在草原之上却是越传越广,南部草原各部在整个革兰帝国中本来就实力最弱,这次见战不能胜,草原之人又没有什么防守之观念,向自己求和那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吴去所说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张弃心中却已经有所计较。
随即,张弃接见草原来使。
在接风宴上,胡丹部落酋长之四子别里孩儿见坐在主位的张弃寡言少语,貌不惊人,坐在侧位相陪的吴去却是神采飞扬,笑语连珠,他也听说过这位血战烟云山,逼得大汗脱脱束手的总领北疆布政使,心下不禁疑惑,难道北疆实权在此人手上,上面坐着的只不过是傀儡人物,那可要在计较一番了。
于是不禁开言试探道:“早听说大宋北疆猛虎之名,都说大宋出了个百年不遇的大英雄,勇力过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说罢指着身旁一个正在据案大嚼的大汉说道:“这是我们部落里的第一勇士博都,不如切磋一下,也好为这宴会助兴。”
那大汉二话不说,将油腻的双手往身上抹了一抹,大步走到中间,用革兰语说道:“早听说宋人里出了个英雄,连草原上的鸟儿都在传唱他的威名,但以我们草原上的规矩,只有自己见到的才是真的,来和我比比,看谁才是真正的英雄。”
早有人将他的话翻译给了在座北疆众人,众将愤怒之余都跃跃欲试,吴去将脸一沉,对着别里孩儿道:“四王子,这是何意?”
别里孩儿微笑道:“没别的意思,我们草原上每逢喜事都会比武助兴,以显示草原汉子的勇武,难道大宋没这个规矩,那我叫他回来就是了。”
吴去还待再说,坐在主位的张弃将手一挥,“住口。”
声音虽然不是很大,但大厅之上的北疆诸将立时鸦雀无声,这时别里孩儿才知道这个坐在上面好像快要睡着了的人的威势,使节团里的几个百骑长还待对宋人的怯懦加以嘲笑,这时却也相顾无言。
张弃缓缓道:“沈中何在?”
“末将在。”一个体格粗壮的将领走到中间跪下道。
“你去会会他,不要伤了人家的性命。”
沈中满脸的兴奋道:“是。”
站起身,转身面对这个比自己高了一头的大汉。脸上却带着轻蔑之色,博都大怒,上前一步,挥拳击向对方的面门,沈中待对方的拳头堪堪到了自己面前,猛然蹲下身去,一把抓住博都的腰带,口中大喝了一声,硬生生将一个二百多斤的大汉举过了头顶,不待对方有所动作,猛然将博都狠狠摔在了地上,众人只觉得脚下一阵,不禁相顾骇然,这得要多大的力气,博都被对方摔得吭哧一声,差点没闭过气去,只觉得五脏六腑都好像被反转了过来,大嘴一张,一口血已经吐了出来,接着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沈中却好像干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向张弃行了一礼,施施然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接受自己同僚的祝贺。
张弃这时盯着别里孩儿道:“你想侮辱我的尊严吗,在你们草原上是不是侮辱了主人,就得用决斗来洗刷自己所受到的耻辱?你是不是想让我杀了你,然后进军草原灭了你的部落?”
看着那张微有些狰狞的脸,别里孩儿冷汗涔涔,最可怕的就是对方那双眼睛,只要望上一眼,就好像看到了滔天的血海,无边的杀戮。别里孩儿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这才是那个盛传的草原杀神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