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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仙欲逍遥-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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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门派发给他们的玉瞳简之中并没有什么修仙功法,只是一些门规戒律,以及关于修仙情况的一些介绍,目的只是为了让他们对他们将来所生活的环境有一个大概了解,不要犯了一些低级的错误。

而读取玉瞳简中信息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将它贴在眉心处,然后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它上面就行了。那里面的信息会自动传入了人的大脑,而且比看书还要更容易记住。

得到了那枚红色的玉瞳简之后,孟翔也曾经将它贴在额头之上,集中注意力,尝试着从里面读取信息。可惜,他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似乎他和玉瞳简之间有着一层隔阂,他怎么都突破不了。

遇到了这种情况,他不恼反喜。他听他的朋友说过,出现无法读取玉瞳简内信息的情况一般有两个可能,一个自身的修为未达到开启的条件,另一个则是玉瞳简上被下了禁制。而无论是这两个可能中的哪一个,都意味他得到的玉瞳简不简单。

就当孟翔怀着喜悦的心情穿过一片稠密的树林,准备继续赶路,争取早一点达到龙爪滩的时候,突然头顶风声响动,一个巨大的黑影从天而降,砰地一声落到了地上,将地面震得直发颤。

孟翔急忙停住了脚步,闪目观看。当他看清楚了那个黑影的样子之后,不禁有些紧张了起来。挡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巨汉,几乎有他两个高,全身都是肌肉,每一块都高高凸起,就像一个个倒扣的小碗,皮肤黝黑发亮,简直就是一座活生生黑铁塔。

孟翔看他第一眼时就感觉得一股莫名的熟悉,当他看见他肩头抗着的那一根接近一丈长的巨型狼牙棒时,他就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他的身份了。他就是那一夜在谷阳城中犯下大案的那个巨汉。

巨汉低下头,一双黑色的大眼珠子,紧紧地盯着孟翔,用闷雷一般的声音说道:“小子,交出火灵珠,我放过你。否则,爷爷砸扁你。”

说着,似乎为了增加他话语的威慑力,将肩膀上的巨型狼牙棒重重杵在了地上,在地面上砸出了一个澡盆口大的深坑,带起的劲风吹得尘土和树叶到处乱飞。

火灵珠?难道就是那个中间有一团火焰的红色珠子?这个大个子怎么知道东西在我的身上?孟翔心中不禁一愣,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这位大叔你搞错了吧?那个什么火灵珠,我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我身上怎么可能会有呢?”

“撒谎!”巨汉大喝一声,也不给孟翔解释的机会,抡起巨型狼牙棒,照着他的头顶就狠狠地砸了下来。

轰地一声大响,地面出现一个比一间房子还大,深度几乎达到一人深的大坑,落叶飘飞,尘土飞扬,将现场搞得一片狼藉。

巨汉看见孟翔躲过了他的一击,大喝一声,单手将巨型狼牙棒举起来,向他冲了过去,根本无视挡在他身前的一颗人腰粗的大树,径直砸了过去。

砰地一声大响,大树被拦腰砸成了两截,布满尖刺的狼牙棒的头部去势不减,依旧砸向了孟翔的脑袋。如果真被砸中了,就是他的脑袋是铁的,也会被砸扁了。

就在巨汉第三次举起巨型狼牙棒砸过来的时候,孟翔发出了一声大喝:“等一等。”虽然巨汉的心狠手辣激起了他的怒火,他还是想先弄明白心中的疑惑。

“小子,交出火灵珠,否则死。”说罢,他的手中的狼牙棒又要砸下来。

“慢。这位朋友,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我们再动手不迟。”

“说。”

“朋友,你怎么能够确定那个什么火灵珠就一定在我的身上呢?如果没有,你这样贸然出手,我要是躲不过去,岂不是白白丢了性命?”

“小子,我能够感觉到火灵珠就在你的身上。至于杀错人嘛,我石柱天手下的亡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再多添你一个又算得了什么。小子,废话说完了吧?你现在交出火灵珠,我让你死得痛快一下,否则爷爷将你身上的骨头一块块地捏碎。”

“好!我就陪你玩一玩。”孟翔一看事情无妨善了,直接从包袱中抽出了长刀,然后将买的一些生活用品远远地扔到一边,向巨汉石柱天迎了过去。

“哈哈……”看见孟翔的举动,石柱天发出了一阵狂笑,向前抢出了一大步,高高举起了狼牙棒,对着他的头顶狠狠地砸下来去。狼牙棒没到,带起的劲风就卷得地上一大片的树叶枯草,漫天飞舞。

孟翔感到恶风压顶,虽然因为食用过银剑虎鱼的肉,让他力气比一般的成年人还要大上很多,面对着碗口粗细的狼牙棒,他也不敢硬接,只能暂避锋芒,利用身体灵活闪到了一边。

原本孟翔以为石柱天的力气再大,要不间断地挥舞着那么巨大沉重的狼牙棒,恐怕也不能够持久,只要等到他力气衰减,速度变慢,他就可以将他斩杀。

虽然他前世因为贫穷买不起好的刀法秘籍,只能修炼一本最普通的《夜战八方刀》刀法,要斩杀像石柱天这种只知道使用蛮力的莽汉,他还是有一些自信的。事实证明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不知道为什么,石柱天的身体内似乎拥有使不完的力气,他挥舞着巨型狼牙棒追杀他超过半个时辰了,他的力气和速度却没有丝毫的衰减,恰恰相反,还有不断加强的趋势。

曾经一度,他怀疑石柱天手中的巨型狼牙棒是假的,是用最轻的泡桐木做成的,那些拦腰断成两截的大树和满地的大坑却告诉他石柱天手中拿着的是实实在在的真家伙。

又过了一刻钟,孟翔抑制不住心中的怒气,陡然爆发,举刀迎向了石柱天横扫过来的巨型狼牙棒。

当地一声,火花四溅,孟翔连人带刀飞了出去四五丈远,虽然刀没有撒手,虎口却被震裂了,鲜血很快就染红了刀柄。

同时一股大力顺着手臂传到了肩头,然后猛地冲入了胸膛,接着心脏一阵绞痛,嗓子一甜,一股腥气冲入了口腔,嘴角流出鲜红的血液。

“哈哈……螳臂当车!”看见孟翔受伤了,石柱天发出了毫不掩饰的嘲笑。不等孟翔缓过劲来,抢上几步,狼牙棒一挥,向他拦腰扫了过去。

由于受了伤,孟翔移动的速度开始变缓,原本很多本来可以轻松躲过去的攻击都变得吃力起来,很多时候狼牙棒都是擦着他的身体扫过,险象环生。

在一次狼牙棒的尖刺在的胳膊上刮出了一道血槽后,孟翔突然向后一蹿,迅速拉开了他和石柱天之间的距离,并将左手探入了怀中。

当石柱天大踏步追过来的时候,孟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快速从怀中掏出了左手,不过掌心之中多了一根黑色铁管,然后冷静地在红色的按钮上重重地一按。

刹那间,比雨丝还细密的牛毛飞针从铁管之中飞出,化作了一张方圆数丈的大网,向石柱天兜头罩了过去。

“啊!”石柱天发出了一声霹雳大喝,巨型狼牙棒似乎一下子失去了份量,在他双手之间呼呼地转动了起来,瞬间化作了一个大风车,不但护住他的全身,而且还喷涌出巨大的劲风,将那些牛毛细针吹得四散飞开,甚至有一少部分向孟翔自己飞了过来。

最后只有很少一部分的飞针没有受到劲风的影响,成功地飞到石柱天的身前,不过又全部被车轮一般转动的狼牙棒磕飞了。

“小子,找死。敢放暗……暗……”接下来的话,石柱天再也无法说下去了,汹涌的鲜血堵住了他的咽喉。

石柱天挡住了飞针攻击之后,勃然大怒,大声喝骂,准备给孟翔一个狠狠的教训。就在他准备找孟翔算账的时候,他却失去了他的踪迹。

就在他寻找孟翔的行踪时,只觉得胸腹间一凉,低头一看,正好看见孟翔冰冷的双眼,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居然欺入了他的怀中。

孟翔双手紧紧握住了刀柄,整把长刀都斜向上插入了石柱天的身体,刀尖直接扎破了他的心脏。

第十一章 混元无极

过了半晌,孟翔推开了压在身体上的庞大躯体,坐起身来,一边努力平复急促的呼吸,一边从怀中掏出生肌接骨膏仔细涂在血肉模糊的左肩上,这是他刚才冒险欺进石柱天怀中时被狼牙棒扫中后造成的伤害。

如果不是在前世,他经常遇险,对在最危险的状况下,如何才能够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有一定的经验,即便有神奇的生肌接骨膏,他的那条左胳臂也废了。生肌接骨膏的效果虽然好,还远远没有达到可以将一滩碎肉复原的地步。

之前他故意让手中的长刀和狼牙棒相碰,受伤以及用黑色铁管发射飞针,其实这些都是他的手段,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下手的机会,对石柱天一击必杀。否则,时间拖长了,难保不出现意外。那么沉重可怕的狼牙棒,不要说直接砸中他了,就是被它轻轻扫一下,他也承受不了。

他还算幸运,最后的冒险虽然危险了大了一些,受了不轻的伤,不过总算结果不坏,达成了他目的——将石柱天一击毙命。

其实在他用插入石柱天胸腹时,他还遇到了一个险情,石柱天的身体居然结实得可怕,他虽然用尽了力气,居然只能够插入很浅的一截,要不是最后长刀之上传出一丝波动,帮他破开他的身体,刺穿他的心脏,他的处境可就危险了。

过了足足半个小时,孟翔才从压榨了全身潜力一击的虚弱中恢复了过来,虽然全身骨头还跟散了架一般,酸麻无力,不过总体而言没有什么大碍,休息休息就没有问题了。

孟翔的目光扫过石柱天的尸体,很快就在他的背上停住了,因为石柱天的身体太过高大,他之前居然没有发现他还背着一个包裹。

没有丝毫的客气,孟翔从石柱天的身上将那个并不算小的兽皮包裹取了下来。刚一打开,一道银白的光亮就刺入了他的眼睛,而那件发出光亮的东西他居然认识。它正是那卷引起了种种事端的银剑虎鱼的皮,显然它是被石柱天从黄家抢出来的。

由于他所在的地方极为偏僻,很多时候好多天都见不到一个人,根本不怕人撞见。他索性直接提起包裹的底部,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

刹那间,孟翔的双眼就被各色的彩光刺花了。还别说,这个石柱天还真有些干货,包裹之中除了寥寥几件换洗衣服外,其他除了黄金白银就是各种珠宝,在透过树枝的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璀璨夺目。

虽然因为地位关系,孟翔没有见过什么名贵的珠宝,不知道石柱天包裹中的珠宝都是什么等级,他还是可以知道它们绝对价值不菲,在谷阳城中买下一条大街应该问题不大。

孟翔看了看那些珠宝,还是将它们放进了包裹中,虽然它们很值钱,他很清楚他根本没有办法出手,以他的身份根本不可能拥有这些珍宝。只有他敢拿出来,恐怕还没有等他换成金银,麻烦就找上门来了。

就在所有的珠宝就要全部装进包裹时,孟翔在珠宝的下面发现了一卷东西,展开一看,是一本书。看质地应该是兽皮的,又绝对不是普通的兽皮。如果是普通的兽皮,即便制皮师傅手艺再高明,也做不到如此薄如蝉翼,洁白如雪。

看着手中的兽皮书,虽然还没有看里面的内容,孟翔的心跳就加快了,能够用如此奇特材质记载的东西怎么说也不应该很垃圾才对。

大概翻了一下之后,孟翔的脸上浮现出了激动的潮红,真是想睡觉正好来了一个枕头。他正愁没有好的炼体功法呢。

兽皮书封皮上的四个字,虽然很古老,他还能够认识的,应该是修仙者用的一种古老文字。

按理说,即便在前世,他也没有和修仙者沾上什么关系,修仙者用的古文字他应该不认识才对,实际上,和他一样的普通人,认知古文字的并不在少数。

修仙门派招收门徒时,除了要看资质、心智和意志等诸多方面外,还有一个小要求,那就是需要参选的人认识古文字。

自然了,如果天资很好,这一条可以忽略不计,到了宗门再学也不迟。然而,对那些资质比较普通,堪堪能够达到修仙门派招收标准的人来说,这一条就很重要了。其他条件差不多的两个人,一个会古文字的,一个不会古文字的,那些修仙门派一定会选会古文字的那一个。

虽然修仙者的寿命比一般人要长上很多,他们也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教习古文字上。毕竟说起来,古文字还是挺难的,即便智力超群的人要想将繁复晦涩的古文字学好,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就可以完成的。

前世,孟翔也是一个渴慕仙道的人,虽然生活得比较凄惨,他还是拼着天天吃窝窝头和咸菜,硬是积蓄了一笔钱,到了基本上每一个城市都有的古文馆报了名,跟着那些老学究学习古文字。奈何,他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他除了学习老学究教的古文字之外,他还自学了一些其他比较古老的文字。这是他抱了万一之想,他也可以像前人一样拥有极好的运气,一步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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