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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最巫老司机-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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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大海不光是躯体,就连灵魂都染了尸毒,而这只能靠晓兰来处理。她是虺,可以祛除一切毒素,包括灵魂上的。

    “把他的魂咬出来。”丁晓聪摆正罗大海的脑袋,吩咐一声,晓兰立刻张开嘴,一口咬在了罗大海的眉心里。

    眉心是通往灵魂的出入口,加上罗大海已经没了意识,这一口咬下去,他的灵魂立刻被晓兰吞了。失去了灵魂,罗大海进入了假死状态,完全没了意识,就连心跳都停止了。

    看见罗大海被晓兰咬住后,身体抽搐了两下,就此撒气,高群吓得不住后退,她以为出人命了。

    事实上也的确出人命了,现在的罗大海其实就等于是个死人,只是他的灵魂保存在晓兰身体里,短时间不会失去活性。

    接下来就是抢救。

    罗大海中毒很深,估计是撑到丁晓聪家门口就不行了,如果任由发展下去,他绝对活不过半个小时。至于现在,时间并没有延长,丁晓聪必须得要在半个小时内完成,否则,就算他躯体上的毒解了,灵魂也会开始散失灵※,变成阴魂,再也回不去了。

    接下来,丁晓聪开始摆弄“尸体”,他将罗大海双腿反弓过来,脖子尽量拉伸,这是为了让他的呼吸道和消化道通畅。

    “糯米饭好了没有?”丁晓聪摆弄好尸体后,对着厨房大喝。

    “还没有,先用糯米顶着。”厨房里传来姜白的声音,紧接着一袋糯米飞了出来。

    丁晓聪二话不说,捧起一把米按在罗大海背后的皮疹上,开始用力摩擦起来,米刚贴上去,立刻发暗,随着摩擦颜色越来越深,这是尸毒被米吸收过来的效果。

    看着转眼变黑的糯米,丁家柱目瞪口呆,“小葱你这在干什么?从哪儿学来的?”
………………………………

第四十二章:还债

    丁晓聪摇了摇头,没有解释,现在救人要紧,什么都顾不得了。这个救治的方法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简单,可事关人命,他现在很紧张,生怕出一点状况。毕竟他以前从没有亲手解决过这样的状况。

    擦了十几分钟后,罗大海背后的皮疹被擦得通红,恶色淡了一些,不过并没有消,毕竟糯米的阳气不够。就在这时,姜白端着个热腾腾的大锅跑了出来,糯米饭终于煮好了。

    其实也就是夹生饭,时间太紧,来不及煮烂了,凑合用吧,也差不了多少。

    糯米被煮熟后,阳气会在煮熟的那一刻集中蒸发出来,随后就会彻底消散掉,药效就趁着这一把劲。姜白似乎完全不怕烫,双手捧了一把滚烫的糯米饭,一把糊在了罗大海后背上,抬手抹平。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不怕烫,而是手速太快,热量还来不及传导在手上,她就已经完成了。

    糯米饭糊上去,只听“嗞”的一声,喷出来一层灰色的蒸汽。接着姜白手下不停,立刻把这一层糯米糊抹掉,又捧起一把热米饭糊了上去,动作奇快。

    被抹掉的糯米饭已经变成了泥浆色,而罗大海的背则被烫得通红,不过奇怪的是,却并没有被烫伤。仔细看就会发现,糯米糊上去后,他的皮肤表层立刻渗出了一层液体,隔绝了大部分热量,皮疹也随之变浅了一些。

    在姜白的操作下,糯米饭被一层层糊上去,又被一层层刮了下来,皮疹也一层层消了下去。丁晓聪一直死死盯着罗大海的背,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叮铃铃!

    丁晓聪腰间传来手机铃声,他顺手掏出手机放在地上,按下了接通键,里面传来郭芸香焦急的声音,“小葱,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你怎么还没来?你现在到了哪里啊?!”

    丁晓聪没有回答,依旧紧盯着罗大海的背部,那里的皮疹已经基本消除了,只剩下被烫得红通通的皮肤。

    电话里,郭芸香越来越着急,丁晓聪无动于衷,高群受不了了,往沙发上一坐,嚎啕大哭起来。

    就在这时,丁晓聪猛然探出手,捏在了罗大海脊椎骨上,那里有一个小黑点,细如发丝,找到了!

    随着丁晓聪用力一捏,那个黑点里被挤出来一个小红点,看上去好像是一根红色的针。丁晓聪将脸凑上去,用牙咬住向外一带,硬生生从罗大海脊椎骨里拔出来了一个红色的硬壳甲虫。

    这就是罪魁祸首。

    这虫子只有约一公分长,形状有点像蚂蚱,尾巴上有一根刺,刚才丁晓聪就是咬住这根刺把它拽出来的。虫子刚拽出来的时候还挣扎了两下,被丁晓聪“呸”一口吐在地上,蹬了两下腿后就气绝身亡了。

    这东西看上去身躯是活的,却没有活的灵魂,似乎只能凭本能行事,处在死、活之间,非常怪异,丁晓聪认不出来是什么。

    “差不多了。”一锅米饭用完,姜白喊了一声起身。

    一直钉在罗大海眉心的晓兰赶紧松口,罗大海净化过的灵魂立刻归位,苏醒了过来,开始深深吸气。

    接下来,罗大海的嘴仿佛变成了自来水管,大口大口的黄色液体被他呕吐了出来,转眼一大滩,酸臭难闻。

    “呼……呼……”吐完了的罗大海开始大口喘气,口鼻流涎,痛苦不堪。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这才拿起地上的电话凑在耳边,无奈说:“我来不及了,不考了……”

    说完他才听清,电话里传来盲音,那边已经挂断了。

    丁晓聪叹了口气,艰难的把罗大海扛起来,走进了浴室,他现在人已经基本没事了,可是需要好好洗一洗。

    沙发上,高群还在哭,不停抹着泪,丁家柱坐在她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劝,唉声叹气。姜白看的不忍,走上去抓着高群的手劝道:“阿姨,人命大事,孰轻孰重,小葱分得清的,何况就算不参加高考,也还有别的路可走。”

    高群平常最喜欢姜白,闻言抹了把泪,看着她点了点头,又悲从中来,哭着说:“我不是怕这孩子将来没饭吃,我就是心疼他读了十几年书,功夫全白费了……”

    “也没有白费呀。”姜白笑着说:“大不了明年再考嘛。”

    “嗯。”高群点了点头,神情终于平静了些。

    一个小时后,丁晓聪的卧室里,罗大海躺在丁晓聪的床上,已经醒了,眼神呆滞看着窗外。丁晓聪坐在床边,默默看着他。

    “你这几年去了哪里?又是在哪里染上了这么重的毒?”丁晓聪终于发问了。

    这次罗大海出现的非常突然,染的毒也很不寻常,这么严重的尸毒,寻常地方根本就不会有,丁晓聪连听都没听说过。

    罗大海一言不发,也不看丁晓聪,整个人都傻了一样。丁晓聪拿他没辙,只得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不想说就休息下吧。”

    丁晓聪出了房间,屋子里已经被打扫干净,爹妈终于平静了些,只是仍旧不想说话的样子,默默干活,他只得叹了口气,进了姜白的房间。

    姜白正坐在桌子前,她的面前放着那只死的红虫,似乎正在研究着什么。

    “你将来打算怎么办?”姜白看着虫子,问道。

    三年前的情景再现,只不过这次换了主角,丁晓聪断了自己的求学路,挺遗憾的。只是,人生大概就是这样吧?意外无处不在,总是不能完满,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坦然面对把。

    丁晓聪有气无力往姜白床上一躺,哀叹道:“还能怎么办?找工作挣钱咯,总不能不上学还要家里养活吧?”

    关于复读,丁晓聪是不会考虑的,他读了十几年书,早就读够了,这一次考也就考了,既然错失了,他没有勇气再次回到校园。当然,这打算他不能现在就和家里说,得等父母消化一阵子。

    姜白对此不置可否,转而问道:“你这个朋友,他是怎么出的事,问出来了没有?”

    丁晓聪摇了摇头,罗大海这三年似乎经历过很多,受了很大的打击,怎么问都不说,他也没办法。

    沉默的躺了一会后,外间忽然传来高群的惊呼声,“小葱你快来,大海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

    丁晓聪一惊,赶紧跳起来冲了出去,罗大海身体还很虚弱,怎么就跑了?

    冲进自己房间一看,罗大海果然不在了,父亲丁家柱正在看一封信,看见丁晓聪进来后,将信纸递给了他。

    信是罗大海写的,只有潦草的几句话:小葱,谢谢你救了我,哥哥走了,不混出个名堂绝不会再回来。

    “这个死胖大海,怎么总是犯浑!”丁晓聪一把将信纸揪成一团,心也揪了起来。
………………………………

第四十三章:命里注定的

    丁晓聪急匆匆冲出家门,开始满世界乱找,漫无目的,可他找遍了附近几条街,也没能找到罗大海。这个失踪了三年的童年玩伴突然出现,被救活后又突然失踪,除了耽误丁晓聪高考,别的什么都没留下。

    不甘心的丁晓聪一直找到中午,还去了一趟罗大海家,只是他家依旧大门紧闭,门前落满了灰,根本就没人回来过。丁晓聪绝望了,只得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回了家中,心事重重。罗大海身上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可为什么就是不肯告诉自己?

    高考错过了,十几年书白读,丁家柱和高群夫妇俩对此非常伤心。丁晓聪其实也很失落的,不过也就是两天时间而已,用了两天时间确定自己真的再也不用上学后,第三天他就出门去找工作了。

    丁晓聪已经就快要19岁了,完全可以去社会上闯荡,正正经经找一份工作做。时隔三年,他又开始了自己的求职之旅,只不过这时候的他差不多算是个真正的大人了。

    丁晓聪先去了一趟林豆豆家,这三年来他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一次,看看林家人回来了没有。那套房子林南并没有卖,一直空着,这说明他们早晚会回来的,丁晓聪只希望某天能看见他们一家平安。

    事后他多方打听过,只是一个高中生又能有多少门路?他没有探听到林家的任何消息,渐渐地,就连记忆都淡忘了些,只是某些习惯一直保留了下来。

    嘭嘭嘭——“有人在家吗?”

    丁晓聪一如往常,站在林家门前,拍三下门喊了一声,然后开始了约5分钟的等待。今天一如往常,5分钟后,屋子里毫无动静,他倒也不失望,早就习惯了,转身离去。

    接下来,市区某大企业招聘会现场……

    “我们暂时只有一个部门经理的空缺了。”某穿着白衬衣、挂着牌子的眼镜男,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丁晓聪。在丁晓聪的身后,排着长长的队伍,基本都是西装革履的壮年人,手里捧着一大堆证书、履历,资料等物,满脸不耐。

    丁晓聪没有回头看,他一直笑眯眯看着眼镜男,自信满满说:“对啊,我就是来应聘部门经理的,我认为,我很合适这个工作岗位。”

    “哦?”眼镜男被丁晓聪的自信打动了,神情稍稍严整了些,饶有兴致问:“说说看。”

    丁晓聪是个很老实的人,实言以答:“我在高中三年,年年都是班级宣传部长,我还搞了一个学生会,同学们全都很爱戴……”

    眼镜男听着听着眼角开始抽抽,不等他说完向着门外一指,厉声大喝:“你走!”

    丁晓聪只得在一片不屑中灰溜溜走了……

    镜头二:市郊某机械厂人力办公室。

    这次询问丁晓聪的是个壮壮的中年大叔,略微有些谢顶,穿着油滋滋的工作服,看上去很朴实的人,比刚才那个眼镜男要平易近人多了,以上是丁晓聪对他的第一观感。

    “你要做机床工人?”大叔问,神态诚恳说:“这工作很苦的,并且专业性很强,需要三个月的学习期才能正式上岗,期间只能拿学徒工资,1200块。”

    丁晓聪一琢磨,1200就1200吧,听人说机床工做熟练了后,工资会很高,远远超过一般白领,学三个月也没什么,于是就点了点头。

    大叔开始笑了,特亲和那种,“由于你才初中文凭,按规定不能学数控,只能……”

    “我高中,刚毕业的。”丁晓聪连忙提醒,这很重要!

    “哦……我们公司规定,必须要大专以上机械类专业毕业的才能操作数控机床。”大叔还是笑眯眯的,轻而易举就堵死了丁晓聪上进的路,转身问旁边一女的,“普通机床操作岗位还有几个?”

    那女人在丁晓聪期盼的目光中翻看了一下手里的表格,漫不经心说:“暂时没有了,不过老王私底下说过,顶多干到九月底就走人了,还说我们公司怎么怎么不好……”

    女人依旧在絮絮叨叨,丁晓聪默不作声走了。

    镜头三:市中心某建筑工地。

    这次接待丁晓聪的是个戴着金链子的胖子,他一边讲着电话,一边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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