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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4章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第8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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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快去,马上找车去丹东,最大的店要个蒸熊掌估计还能来得及今晚赶回来”常小曼把钱塞给他,突然又夺了回来。“算了算了,我去找吧,你在这儿等我,千万不可得罪他老人家啊”

    “小曼你疯了啊真去给他买蒸熊掌还折腾到丹东”

    “你怎么那么傻呀猪脑子吗他可是阴阳玄道普通人想花金山银山都请不到的活神仙呀现在他就在你我面前,只要他能指点一二,我们定能寻到那古墓这点小钱都是小意思呀”常小曼劝他说。

    无双给他们俩分配的工作很恰当,这一男一女干活搭配真的不累,彼此相互照应,互补缺陷。更重要的是,谁也驾驭不了马程峰这头倔驴,唯独他这个大仇人的话他能听进去。

    “我真服了你了,好好好,我听你的,可丹东太远了。你一个姑娘家的去,我不放心。算了,既然他想吃熊掌我就去给他弄新鲜的。”

    “新鲜的这东西还有新鲜的”

    马程峰告诉常小曼,刚才在上山的时候,他已经观察了附近草丛,发现有熊瞎子出没的痕迹。有一棵老树上挂着一个野蜂窝,树干上全都是熊抓挠过的痕迹,想必,最近有头黑瞎子爬上去找蜂蜜了。

 第1974章 马程峰的童年(1)

    “啊?你要去抓熊瞎子?马程峰,咱俩到底谁疯了呀?”常小曼这辈子都没听过如此疯狂的话。一个一米七十多的半大孩子,要活捉一头野生熊瞎子?别说他了,就算是美帝的那些拳王也打不死熊瞎子呀!他这明明是去送死!

    “我疯什么呀?这不是为表诚心吗?你等着吧,我马程峰从来不说大话!我一会儿就回来,不过你最好祈祷,这个臭老道真的能帮到咱俩,要不然……我杀了黑瞎子,第二个就杀他!哼!”马程峰多尖啊,心里也琢磨明白了,这老道就是故意折腾他!考验他!

    他抽出匕首,几步就窜了出去,很快,马程峰的身影消失在了荒野枯草之中不见了踪影。

    马程峰从小浪迹江湖,没有什么人教他本领,全都要靠他自己领悟,有的时候饿坏了,难免偷鸡摸狗,可如果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你就得自己想法子,要不然就得饿死。

    山里啥玩应没有啊?那时候又没有多少旅游开发,山是山水是水,山里的水是甜的,空气是香的。那些小动物随处可见。

    马程峰就练出了一门徒手搏狼的功夫,这功夫对付大多数动物都行,可要说抓熊瞎子,他可没多大把握。但有一点,至少抓不住熊瞎子他不至于送命,再不济他跑的快呀,几下子蹿上树熊瞎子拿他也没啥招。

    他在荒野间用那敏锐的嗅觉捕捉着黑瞎子留下的气息,顺着那股骚臭味一步步寻找着。凤凰山不小,山里边啥动物都有,时而还会出现几头结伴的野鹿出来觅食。他的脚步很轻盈,弓着腰就跟只猫儿似的。他趴在荒草丛中,最终把范围缩小到了这片林子。

    熊瞎子这种东西有些习性很像狗,喜欢用自己的尿液气味划分地盘,马程峰最后把范围缩小到了这最后几百米范围内。不过,这是一片荒林,并没有山洞,一般熊都喜欢穴居,没有山洞,难道他挖个地洞钻进去睡?

    正在马程峰犹豫之际,就见面前那几头鹿好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然后撒腿就跑。可它们身后还是林子,什么都没有。动物的五感很强,比人类不知强多少倍。它们肯定是感觉到危险来临才会逃跑。而在这种荒山野林中,除了狼就是黑瞎子对它们有威胁了。

    林子里有棵老树,刚才还没等进来时候马程峰就注意到了,这棵老树的树身很粗,估算起来,五个人能不能合围住都说不定。这是棵老榆木树,榆木年头久的不多见,榆木脆,长些年头后树身就会开裂,又或许赶上哪一年大旱或者涝了,那成活率都不高。

    老榆木的枝头遮天蔽日,头顶上一束阳光都射不下来,马程峰眯着眼睛往树下看了看。

    树下犹如黑夜一般,虽说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吧,但正常在这这种遮云蔽日的老树下视觉能力也会极度退化。马程峰跟普通人不同,他拥有一双夜视眼,小时候,他爷爷第一次见他的面,就夸了一句:“好一身贼骨!”

    平常哪有自己爷爷这么夸孙子的,可这句话却是对马程峰最大的认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马二爷之后必然是个贼道高手,这孩子自打出生就异于常人。

    听说程峰母亲怀胎整整12个月才诞下他,接生婆都吓坏了,还以为要一尸两命呢。好在,半夜时分,随着天上一颗流星划过,马程峰诞生了。更诡异的是,这孩子出生不哭反笑。一般孩子出了娘胎哇哇啼哭。不哭的孩子极少,万分之一的几率,不哭可不是好事,说明娘胎中的东西堵在了孩子喉咙里边。

    有经验的接生婆都会倒提起孩子,照着屁股使劲儿派两巴掌,孩子疼了,再加上脑袋朝下,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堵在喉咙里的东西自然就吐出来了。要不然活不了。

    话说马程峰就不哭,这可不是因为他喉咙堵住了什么东西,而是他不想哭,就是不想哭。不哭就罢了,他反而眯着小眼睛咯咯咯地笑着,一双粉嫩的小手在半空中兴奋地挥舞着。

    把那老接生婆都看傻了,接生了一辈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可还从没遇上过这样的孩子呢。她愣了会儿,恭喜马家喜得贵子,然后讨了红包后匆匆离去。一出门不要紧,借着月光一瞅,手上好像少了啥东西,再一瞅,那祖传的大金镏子丢了。

    她来的时候记得很清楚,金镏子还在手指上呢,刚才给程峰他娘节省的时候擦了擦汗,依旧在手指上,啥时候没的呢?是不是掉哪了?

    她整回忆着呢,却见马家门口站着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老和尚就问说:“弥陀佛,施主可是丢了啥呀?”书中暗表,这老和尚就是承德普慈大师。

    那时候人都迷信,乡下人有三不得罪,一是和尚,二是道士,三是官宦。老接生婆就说我手上的金镏子丢了。

    “呵呵……好一个贼星降世呀!无妨无妨,老僧去给你讨要回来。”说着话普慈大师手持金禅杖就朝院里走去。

    您说巧不巧,刚才下生时候马程峰不哭反笑,抿着小嘴乐的可高兴了。这回,普慈老僧刚前脚迈步进了马家院子,屋里边立刻传来小孩撕心裂肺的哭嚎,哭的那才叫一个惨字了得!

    普慈大师笑了笑,说也罢,看来老僧注定与这贼星无缘,你去吧,你那金镏子就在孩子手上呢。

    老接生婆半信半疑,再次推门而入,程峰奶奶以为给的红包少呢,迎上来问她,她说我能不能看看孩子的手?

    马程峰正在他娘怀里啼哭,两个小手舞弄着,再仔细一瞅,右手上可不是金光闪闪的嘛?这要是一般人瞅见了,还得以为孩子从娘肚子里下生自带装备呢!

    老接生婆找回自己的金镏子又惊又喜,这咱先不说。

    马程峰的童年可是极具传奇色彩的,出生那日承德高僧普慈大师登门拜访。百天那日阴阳玄道拜访。满岁那天鬼手贼王马二爷归乡为他起名程峰。

 1975。第1975章 马程峰的童年(2)

    一岁多的小孩,有的都不会说话呢,这马程峰多厉害,家人睡着后,屋里边黑灯瞎火的,孩子躺在炕上,等着一双幽绿的小眼睛,能在半空中把飞过的蚊子捏死,您说厉害不?

    二爷归乡是后半夜回来的,连门也不敲,直接推门而入,屋里头,程峰奶奶正背对着门给孩子煮粥喝。:门被推开的那一刻,一股凉意吹入,那感觉就跟二十四年前一模一样。老太太没有转身,定定地站在那里,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着,外边的凉气嗖嗖地往屋里钻,还有……还有他身上的那股味。

    男人身上是啥味?大多数男人味指的是汗臭味烟味,而马二爷身上的确实贼味,浓郁的贼味儿!

    二爷站在门外没敢进来,二十多年没回来过了。老贼王这辈子都没有家的概念,他属于江湖!二十年前,那个如花似玉的******如今早已被苦难的生活折磨成了老妪,她微微驼背,两鬓半百,身材严重发福,可她依旧是她,自己这辈子唯一爱国的女人。马二爷这辈子行侠仗义豪气云天,喜好结交江湖朋友,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谁的事,但如果非说她有什么事问心有愧的话,那就是愧对这个乡下女人。她为自己生下了儿子,操劳半辈子,如今又要伺候自己的孙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可他不能带她走,自己是贼!

    “还知道有这个家?”她背对着自己最爱的男人,冷冰冰问道。

    “哦,呵呵……呵呵……”二爷无奈的干笑着。

    “外边冷,你不怕冷我大孙子还怕冷呢,进来吧!”程峰奶奶低着头,故意不看他,走到门口把他让进来,然后反手关了门。

    “住嘛?”她端来一杯热水递给二爷。

    “不了,一会儿就走,一会儿就走。”

    “孩子在炕上,去看看吧,我去给你炒个菜。”并不是说乡下女人多勤快,而是他难得回家一次,至少他是她爷们,一个女人决不能让自己爷们饿着肚子走。

    “不用,我先看看孩子。”

    马二爷坐在炕沿上,掀开被子,马程峰刚才睡的好好的,可能是感觉到了自己的至亲到来,突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睛很亮,这种亮可绝非是形容谁眼睛传神好看的亮,而是泛着贼光。

    马二爷笑了笑,说不愧是我鬼手贼王的亲孙子。当即起名“程峰!”

    然后用一双大手捏便程峰浑身上下的每一寸骨头,这孩子的骨头很软,微微一用力,骨头就会向体内收缩。这说明他具备练缩骨功的天赋。

    “听说玄道和普慈大师都来看过程峰了?”他抱起孙子欢喜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大口问。

    “我可不人啥普慈,啥玄道的,我就是个妇道人家,每天苦等着我男人回家,不像你们这些江湖高人,哼哼……有家不回非,撇家舍业的在外边吃香的喝辣的!”老太太出言讽刺他说。

    “湘云,有些事我不想跟你解释,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为这个家好。我来问你,是不是普慈大师和玄道都想收我孙子为徒?”

    马二爷是个很传统的人,虽然激灵,可他不坏,对这个发妻没有什么二心,在外边也从来没有沾花惹草。

    二爷这辈子偷的东西可不少,只有你想不到的,就没他没偷过的。盗命,盗运,盗气,他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

    盗门别看都是贼匪,但是这些贼匪也有自己圈子内的权势和地位。比如,普通的贼,老百姓不总说嘛,小贼小贼的?就说的是最普通偷钱包的那种。还有翻墙跃户的,那叫飞贼。还有什么专偷大姑娘的**贼。还有养猫,靠身姿矫健的猫儿为他行盗的,那叫贼猫。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虽说贼盗属外八行,可这理儿也照样实用。当贼当到二爷这个地步那就是贼头子,贼祖宗了。这儿也有个称谓叫“鬼盗”!

    但凡到了鬼盗这个高度的贼,偷东西太多了,那是损阴德的,是不得好死的,死后下了地狱都要受尽磨难。只要靠近他跟他扯上关系的人都不得好下场。一家人是要平分孽债的。

    (二爷和小程峰这段我多磨叽点,因为马程峰是个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的戏份甚至不比无双少,咱有必要交代清楚他的身世。)

    马二爷是黑龙屯马家的远亲,另一支子了,这支子马家命不好。传到了马老二这一代是要绝户的。按迷信的说法,先祖做了啥缺德事,报应都到自己子孙头上了。

    马老二小时候那才叫一个点背,就差喝凉水噎死了。家里穷的叮当响,病的病死的死,走的走,最后,十二岁的马程峰把家里能的全都了,好不容易有点钱想做点小买,怎奈世事难料,小鬼子这时候进来了,把他那点盘缠全都给抢光了,而且还挨了一子,差点小命丢了。

    俗话说,人穷志短,你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了,还谈啥爱国?谈啥道义?谈啥尊严?

    马二爷当时就是被逼上梁山的,这老小子一身贼骨,腿脚又麻利。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信命,啥人干啥活。马老二自从进入江湖,别看是个新手,可却从未失手被擒过。后来,越偷越大,越偷这功夫就越好,总算是在江湖上混出了点名声。

    再后来,偷了一个大少爷的钱,十块现大洋,老贼王拿着十块大洋还没等花呢,走到酒楼门口一摸身上,刚偷的那十块现大洋没了,而且,自己兜里原本剩下的那沓子银票也没了。他这个气呀!当贼的反倒是被贼给偷了。

    按理说自己本领已经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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