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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暗黑之不朽意志-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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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英小怪?特别强壮?”李智缓缓接近,一边胡乱猜测他的属性,看着那只沉沦魔一边尖叫一边向前爬行着逃跑。“你若是不跑,或许我还不敢这样抵近过来将你轻易干掉。”见沉沦魔精英怪畏惧的样子,李智的胆气便大了起来。
  李智心中高兴的很,一脸将要收获的笑容,这时候他已经要走到沉沦魔的身边,开始打量沉沦魔身上的装备了。沉沦魔身上穿的不是金属铠甲,而是皮制品,他的手上拿着的是一把大弯刀,这个大是只相对于普通沉沦魔来说,如果换成是李智,那就是一般的弯刀了,弯刀的刀刃整体成一个弧形,刀背则是由两个弧形组成,靠近护手的地方的刀身宽度相对狭小,中间偏上的位置是上下两个弧形的交点,这里的刀身是最宽的地方,在往上的弧形刀背一直延伸到与刀刃的弧形交接形成刀尖。
  刀的形状并非李智最为在意的事情,让李智欣喜的是,这把弯刀隐隐流淌的蓝色光芒。


☆、第八章 强大的沉沦魔精英(2/3)

  好刀,李智暗自赞道,绝对是一把魔法武器,也就是蓝色装备,遗憾的是现在还在那沉沦魔的手中,不过马上就是我的了。一想到这里,李智心越发沸腾了起来,他的呼吸都在不觉间急促了。慢慢靠近,李智就要前扑将沉沦魔击杀的时候,这时候李智感觉踩到了什么东西,脚下就是一个踉跄。
  什么东西,一根狼牙木棒?李智心中莫名一紧,就感到一股恶风袭来,手上本能的将盾牌往前一送。“拉卡尼休。”这时候沉沦魔的尖叫破空传来。“撕!”刀光闪烁,在盾牌处遇到阻碍,瞬间的停顿,然后接着就是一股巨力,刀尖前送,劈砍改为穿刺顺着砍开的铁皮合力往前一送,突破了。
  刀尖出现在李智手腕的上方,“啊!”这回轮到李智尖叫,极度恐惧,一股冰冷从尾椎升上,浑身都打了个冷战,毛孔竖立,鸡皮疙瘩一片,李智就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失去平衡的身体居然稳住了,大力冲击下,李智本能的放开了左手的盾牌身体顺着那股力量就往后退了几步。
  沉沦魔穿刺盾牌后还用力推了一下,李智怎么也想不到他那并不强大的身躯里怎么会这么有力量,退了几步还站不稳。要倒!越是恐惧,越是危急,李智的心先前的沸腾和躁动反倒完全没有了,只是冰冷一片,他当机就意识到,就这样倒下,绝对会被沉沦魔追上来一刀砍杀。
  抬起左脚,猛的一脚踹在已经脱离的盾牌上,这时候沉沦魔还在推着盾往前冲,如此正好,两股力量合起来,李智在这力量推动下在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伸手,左手撑地,身体翻滚,落地的瞬间,李智做出了平时想做也做不到的动作,几个翻滚过后,李智和那沉沦魔的距离拉开了近十米。
  那沉沦魔在反击了之后,并未追上来,反是身体失去了平衡向前一倾倒在了地上,李智从地上爬起来,反手就将军刺用力的甩向它,重重的打在他脑袋上,可惜李智没有练过投掷的手法,只是军刺的握手敲击了下,没造成什么损害。
  李智也不再想其他,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内心深处,同时一边向后逃跑着,那沉沦魔腿上有伤,跑起来速度不快,距离越拉越远……传送门打开,李智眼前一片深蓝。“汪!汪!”迎面而来是老黄欢快的叫声,从生死里走过一遭的李智但觉得无比亲切,刚才差点就报销了。
  传送门在李智穿过的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李智坐在地上只是一个劲的喘气,刚才做了平时可以做而不敢做的空翻,身体以前可没有这么翻过,这是一翻难免拉的筋一阵酸痛,好在没有什么大碍,这时候李智才感到手有些疼,抬起来一看,不知什么时候手上已经满是鲜血,尤其是左手,先前在空中翻滚最先落地的就是它,一只手支起身体卸除了力量又是一个空翻,后面的两个空翻则是双手为之。
  联想到小路上铺砌的碎石,李智想明白了伤口的由来,他大口的喘息着,然后大字往地板上一躺,心中还在回味着危机的一刻。到这时候他才想明白,先前打了个踉跄的时候为什么觉得有些不对,原来那根狼牙棒是其他沉沦魔丢弃的。
  丢盔弃甲啊,真正逃跑应该是丢盔弃甲啊,难怪,逃命的时候,身上还穿着沉重的铠甲,持着武器是对逃跑不利的,所以古代的士兵们在逃跑的时候,会千方百计的将身上一切重物卸下,轻便的逃亡。
  那精英沉沦魔身边剩下的沉沦魔无疑是真正的逃跑,一路逃还将手中的木棒丢掉了,而这个精英沉沦魔逃跑的时候还带着武器,尤其是被射伤腿之后,还拿着武器,摆明了就是想要反击,亏得李智被那把武器迷了心眼,失去了警惕,这才差点将自己的小命葬送。
  “M的!”李智心中暗骂,谁会想到游戏中被描述蠢笨和胆小的沉沦魔还能玩出这么一手?终究,游戏归游戏,只能是游戏,而这却是个真实的世界。幸好身体失去平衡的时候离那沉沦魔还有一定距离,导致那沉沦魔第一刀发力不是很充分,李智联想到将自己推飞得那股子力气,如果第一刀给它劈实在了,那恐怕会连人带盾一起斩开。
  一个沉沦魔,只是一个小队的精英就有这么厉害,这直让李智咋舌,这可是沉沦魔,游戏中的垃圾怪啊?光是这沉沦魔就这么厉害,那那些头目该多么夸张?那能够横扫暗黑,推倒一切魔王的七位英雄该多么强大?那个世界的其他人又会多么的强?虽然现在没碰到,但是现在走过的也只是庇护所世界一个微尘般大的小地方,日后总会碰到,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小心,李智到这时候,终于开始正视庇护所世界来,同时也对自己的未来感觉充满希望,总有一天,他也会变成游戏故事情节中传说中英雄那么强大,总有一天……
  夜正深,李智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回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今天,他连续两次碰到危机,第二次更是前所未有,差点连传送门都来不及打开而被一只沉沦魔劈杀,沉沦魔,最弱小的生物啊。一边编制着作战计划,一边胡思乱想着,李智的呼吸渐渐缓慢,渐渐深沉,很快,他进入了梦乡。在梦中,他再次进去,用弩箭一箭一箭的射向那只差点要了他命的沉沦魔,一箭,又一箭,就是不一箭射死,而是要狠狠折磨,听他“拉卡尼休”的尖叫,在这尖叫声中,李智就觉无比爽快。
  “哈哈哈!”李智在梦中大笑着,将箭一根根射出去,这回他弓臂按在地上用腰上弩的时候,忽然发现……“箭呢?箭呢?”李智发现箭都射光了,那只沉沦魔身上插满了箭,却没有死去,见他没有了箭,更是凶横的看着他,丑陋的脸上,裂开的大嘴,散发着恶臭的口水,天啊,他站起来了,好像没事人一样站起来了,拿着那把闪烁着蓝色光芒的弯刀走了过来。
  传送门呢?传送门,传送门,传送门,李智心中想着打开传送门逃跑,可是越想传送门就越是打不开,越着急就越是无法保持专注,开门,快开门,快开门啊。“哈哈哈哈哈!”沉沦魔发出邪恶的笑声,手上的弯刀一刀狠狠斩下。
  “啊!”李智一声惨叫,从梦中醒了过来,感觉肩膀上似乎隐隐作痛,原来是一场梦,不过太过真实了些,做完全真实的梦,甚至有时候痛都不会醒来,这是作为贯通全身经脉的福利而出现的。“难怪电视里那些坏人都会死的悲催,是敌人,就干净利落的斩杀,说那么多废话做什么,派那么多小兵给弱小的主角练什么级,一定要以绝对的实力将蟑螂般得主角踩死,不让他有翻身的机会。”
  看了下签约排行,已经到了32位,比起昨天前进了14位,游戏类居然狂冲了80多位,到了第九位,上周榜了啊,筒子们,你们实在是太牛X了,大家再加把劲就能进前五了,冲啊,有推荐票就狠狠的砸;咱们爆着前面大神们得菊花共同前进。


☆、第九章 谁家的萝莉生得怎生可爱(3/3)

  早上六点的时候李智就已经起来,早睡早起的习惯还是练气功的时候养成的,练气功开任督二脉,再开通全身经脉靠的什么,还不是积累二字,积累就是靠调养身体,吃好睡好,不XXoo,不熬夜,再练两下转化调和一下就成。
  丹田就是一小坑,水一满就往外溢出,一路将能够冲开的地方冲开,全身经脉就打通了,再往前进一步,从内到外全身内外窍穴一开,内外表里都练透,气功便修到了头,正所谓人在气中,气在人中,便是如此,可惜,即便修到此种境界,也就养养生,想要成神仙,那却是妄想了。
  精神饱满,神清气爽,连昨日身上的酸痛也消失了。身在乡下,李智也无意开车出去吃什么早餐,一般没有必要,不想动的时候,他素来是懒得动一下的,早餐的问题很好解决,拿开水煮两个鸡蛋,再搞一碗白糖开水,里面放几颗桂圆、大枣或者荔枝,再加上几粒爆米花,一碗逢年过节时候时人招待客人的糖水鸡蛋就成了。
  简单易做,味道可口,营养丰富,主料的鸡蛋,是直接从离这里不到两里路的村里一元一个收购来,正宗土鸡蛋,还是吃过虫子的,将鸡蛋敲裂、掰开,蛋黄色彩浓厚,蛋清在掉出蛋壳的时候则会拉出一条丝,绝不似洋鸡蛋,一打开蛋壳,蛋清直接就全泻锅里了。
  开水是现成的,昨晚就已经烧好,荔枝之类的配料随意添加,也不需要做什么,李智要做的就是拿电热壶煮蛋,他将电热壶弄好之后,就出门去了,早上的时候,乡下的空气是极好的,他极为喜欢在这时候出去散步,杀掉那只精英沉沦魔的事情,却是不急于一时,反正那边时间不会流动,早杀晚杀那都是杀,煮熟的鸭子不会跑掉。
  因为时间是冬日,所以出门的时候还天未大亮,只是隐约也有些光亮了,稍微适应下,以李智的眼睛,还是看的极为清楚的,要知道在朋友的圈子里,他是以眼睛好著称的,晚上没有什么光亮叫它出去找掉落的钥匙都能找到。更让大家觉得没天理的是,同样从小就玩街机,上电脑房,后来去网吧,同样长时间近距离看电脑,他的眼睛依然如故,而其他人则带上了厚厚的眼镜。
  “呜!呜!”见李智起身,土狗蹭了过来,走到李智身前,拿屁股往他脚上蹭,一边还摇着毛茸茸的尾巴,甩来甩去的,“汪!汪!”那是提醒,是威慑,这时候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李智想也不用想,那是他在说他饿了。
  饿了那还不简单,昨天吃剩下的老鼠肉还在那呢,虽然剩下的肉不多,但是还有好多肉丝被李智他们解决掉的骨头呢,昨天都被李智留下来放在一边,以往,李智也是这般处理的,结果这狗的口味就被养叼了,原本剩饭拌点肉丝他也能吃的很欢快,现在呢,饭都不吃了,你不喂他也没关系,他还会上后山撵兔子,还会抓老鼠,如此自己就解决部分肉食,当然,这狗是抓的只是普通老鼠,还挺厉害,一抓一个准。
  “拿去。”李智挑了一根骨头丢在了地上,老黄看到了骨头眼睛就变了颜色,也不献媚主人了,直奔地上的骨头,欢快的啃了起来。
  丢了一根骨头,李智就不再给了,他都还没吃早餐呢,所以这狗想吃的欢快,那还是得他散步回来,看着老黄欢快的啃着骨头,李智心中琢磨着这狗这么聪明,恐怕和这骨头也是分不开的。
  走出院子,李智将大铁门打开,然后又锁上,锁门的时候,老黄叼着剩下的骨头就跟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抬头,然后张嘴咬下,咬得骨头咔咔作响,如此不断,很快就将那块不大的骨头解决掉了。
  李智的院子外并不是直接就是马路,而是离马路有一段距离,他硬化了一条三米宽的小路接过来。如果是直面马路,当初他就不会选择这里,否则这里即便是乡村,近年来车子也越发多了起来,多是各种农用车辆,无论是什么车,只要是车子一多,周围环境是绝对不会很好的。
  走出这条小道的时候,外面已经有人在活动了,不时有一辆农用的小三轮车过路,李智在这里也住了近半年时间,又经常跑出去收土鸡蛋,所以很多人即便叫不出名,却也很熟悉,毕竟这里可不是城里,如果是城里,同一栋楼住了十来年,连邻居都不认识的都不少。过往的三轮车,李智也不管认识不认识,直接就打起招呼来。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出去啊?”摩托车见李智出来,也停了下来,李智这才看见,这农用摩托后面也坐了不少人。“今天赶圩啊,你也蛮早啊,吃了早饭没,要不要跟着一起出去玩?”开车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虽然头上已经有白头发了,却是不多,精神劲还挺好,走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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