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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美国英雄-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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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看来,陆小七还真是“怠惰”啊!谁叫他不为自己的**而战呢?

    为什么那么大的力量加身,都没有能够改变他的本性呢?

    所以说啊,世界上没有如果,只有必然。

    就像夸娥氏所说的,陆小七有一颗“赤子之心”,而“赤子之心”在如今这个世界,实在太稀少了。

    为什么别人成绩好呢?因为人家够勤奋,够聪明;

    为什么别人发财呢?因为别人爱动脑,喜钻研。

    为什么别人婚姻幸福呢?因为别人懂珍惜,懂经营。

    为什么偏偏是陆小七获得了力量呢?因为他的赤子之心!

    有因才有果,不是有果才有因。

    事实证明,神明们并没有看错陆小七,不是吗?

    神明要选的,不是一个拥有他们力量后,成为绝世强者的人,这是废话,一只蚂蟥拥有了他们的力量,都会成为绝世强者。

    神明们要选的,是一个能够走得长远的人,走到最后的人,而不是半路上死于自己作死的人。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真正有力量的人,不会整天张牙舞爪。

    就如那大地,平稳,内敛,温厚,却能够撑起大千世界!

    ………………

    对陆小七的造势宣传依旧在持续,即使他本人并没有任何参与,甚至拒绝媒体采访,但是这个浪潮却依然一浪高过一浪。

    终于,这股浪潮也掀到了美洲以外的地方。

    “欧美”这个词语,一直以来都泛指“西方世界”,如果不做特别说明,这个词所指代的区域是指欧洲全境、北美、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因为它们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着同一个文化圈,在这个文化圈里,有着相似的宗教结构,相似的人文环境,所以某个东西在某个西方国家很流行,就会以很快的速度传播至整个“欧美”世界。

    比如各种流行元素,明星、歌曲、舞蹈、服装等等,不胜枚举。

    这回流行的,是陆小七。

    相比于南北美洲,地球上的其它区域并没有遭受虫族吞噬能源,所以相当一部分人是隔岸观火的态度。

    但是北美,特别是美国的影响力摆在那儿,所以陆小七还是红过了大西洋和太平洋,红到了欧洲和澳大利亚。

    相比于美国、加拿大等美洲国家,在欧洲和澳大利亚,陆小七的存在感就薄弱了很多,毕竟这位超级英雄距离他们太过遥远,虽然很红,但是在他们的心目中,陆小七和那些美国电影里虚拟的超级英雄也没多大分别。

    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很喜欢陆小七的,毕竟同一个文化圈流行的名人,总是容易接纳些。

    当然了,这个“喜欢”也不是全部,还是有一些思想里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者,即使面对超级英雄,也忍不住冷嘲热讽,即使心里明知道陆小七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但是那种刻在骨子里的厌恶、傲慢和偏见,估计是到躺进棺材的前一刻,都不会改变。

    接下来,就是中东国家了,这些国家里有好些都政局不稳,国家动荡,他们对陆小七倒也谈不上什么好感或者恶感,只是期望自己国家也能出现这种英雄人物,能够让人民喘口气。

    至于非洲国家,和中东类似,好奇居多,谈不上崇拜。

    最后,就是东亚各国了。

    反应最热烈的是两个国家:南韩民国和北朝鲜宇宙国。

    北朝鲜宇宙国强烈抵制美帝国主义纵容邪恶科学家,制造陆小七这种超级战士,全民抵制这种只有他们宇宙国伟大领袖才能抵挡的怪物,并声称要进行更高当量的核武试验,以应对美国的示威。

    南韩民国的反应就反过来了,声称继承了大韩民国优秀基因的陆小七,因为其祖先移民去华国,而导致如今南韩国少了一位顶天立地的英雄,实在可惜,但是血缘关系是割不断的,希望陆小七能认祖归宗。

    而倭国本不想正面宣传陆小七的,但是爸爸国正用温和的目光注视着它,它自然融化在那目光里,誓死配合爸爸国的一切调度!

    俄国国内一片平静——除了******,谁还敢称英雄?

    最复杂的,就要数华国了。

    媒体们一板一眼地报道着关于陆小七在美国的事情,大部分都是转载,很少给出什么主观评论的。

    谁都知道陆小七来自华国,谁都知道他在燕京大学上过学。

    可他学上的好好的,为什么去了美国?成了美国人的英雄?

    崇洋媚外?不思报国?数典忘祖?

    并没有谁能给出答案,或者说没有人敢给出答案。

    因为这是一个“先去美国,再发达”,和“先发达,再去美国”的问题。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其中,一定有蹊跷。

    所以,这个时候,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

    媒体沉默,不代表民众沉默,私下里各种论坛早就翻了天了!

    陆小七的身世背景和上学经历,很容易就能找到,甚至他当年的同学、当年的孤儿院,都能出来“现身说法”。

    人们逐渐都了解了陆小七,有人同情他,有人赞扬他,因为他从小到大的表现,只能用“励志”一词来形容,难得的是人还很善良。

    或许网上查不到他究竟为何去的美国,但是起码能证实他是个正直善良的人,那就够了。

    ………………

    燕京。

    一家超市里,一个戴着红帽子,穿着超市制服的女人正在货架上理货。

    如果陆小七在这里,一定会惊讶——这不是堂堂朱家的大小姐,朱语嫣吗?

    陆小七最后一次见到她,她甩给陆小七去美国的签证和机票,说她要去做spa;如今的她,早已失去了当初的光鲜靓丽,脸色不正常得有些枯黄,手上全是老茧,原本如青葱般细嫩的手指,指关节变得粗大。

    超市的围裙下面,是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她的双目总有些失神,和当初桀骜不驯,不可一世的样子相差实在太大!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原因当然很多,打从一开始,她就打定主意,一定要嫁给王正锋,嫁入王家这个豪门,然后她的家族必然能得到不可想象的好处,从此以后,就是真正的贵族,而非仅仅是富豪之家了!

    她以为弄走陆小七,就有机会和王正锋“终成眷属”,她准备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来俘获王正锋的心,谁知道却撞见王正锋和另一个女人很亲密地在一起!

    那一瞬间,她明白了,什么喜欢男人,什么中暑晕倒,统统都是装的!

    为的就是让她死心!让她知难而退!因为朱家虽然不是官宦世家,但也算是大鳄,不能硬来伤了和气!

    人家早已有喜欢的人了!

    她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计划泡汤了,她没有勇气去和那个女人争,因为那个女人家的背景不比王家弱上分毫!

    人家这才叫做“门当户对”啊!

    心灰意冷的她回到家里,以为这辈子只能这样了,作为一个富家女度完一生。

    可是她没想到,她眼里可怜虫一般的陆小七,到了美国之后,居然变成了什么超能英雄!

    这怎么可能?

    这简直比童话故事还扯!

    随着陆小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能力越来越强,即使是远在华国的高层,也都注意到了他。

    然而,已经晚了,陆小七早已经被改成了美国国籍!

    他们知道,美国是不会放人的,绝对不可能!

    于是,很自然地,他们很快就查到了当初那个动手脚,让陆小七快速离开华国,并且动用关系,快速更改陆小七国籍的人——朱语嫣!

    接下来的事,就“巧妙”了。

    一个个连环的“巧妙”下来,朱语嫣的家族抛弃了她,她辍学了,并且找不到任何轻松的工作,只能站超市,拿着微薄的薪水度日!

 第一百七十一章 仙女虫

    朱语嫣现在是普通人了,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当初她视陆小七为蝼蚁,现在她自己成了蝼蚁,陆小七却成了超级英雄。

    不管她是反省也好,憎恨也罢,陆小七都不会知道了,就像当初她对陆小七说的,层次不一样了,虽然都生活在地球上,但注定不会再有交集。

    全世界各国对陆小七的看法,他自己并了解,他和安妮小八一起回到了别墅。

    陆小七和安妮还是学生,除了上课时间,其他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别墅里——没办法,他现在走到街头,无论如何都会被认出来,比大明星还要大明星。

    安妮最近正在努力学习华语。当然了,小八就是最好的老师,说句不客气的话,他的华语比陆小七这个华国土生土长的人还要好,谁叫人家是机器人呢?

    从甲骨文到简体华文,从诗经到现代文学,华夏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包罗万象,但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所以说,安妮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华语学习者,因为旁边的人形资料库实在太牛叉。

    因为安妮的体质,她的大脑比凡人不知强大多少倍,所以就连小八也在惊讶她的掌握速度,没过多久,她就能用相当标准的普通话日常交流了。

    按照这个进度,再过不久,就算让她去华国参加“华语桥”比赛,估计捧个冠军回来也不在话下!

    所以,当陆小七再听到安妮背唐诗的时候,也就不再觉得惊奇了。

    小八也有事做,用他的话说,他的仿生皮肤也许不能再适应接下来的战斗了,而老是顶着个骷髅外表实在不好看,于是他打算给自己打造一副盔甲,就像他之前说的,要像电影里钢铁侠那样,可以穿在身上飞的那种!

    ………………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别墅客厅里,安妮闭着眼,摇头晃脑地背着李白的《将敬酒》,这摇头晃脑的动作是跟小八学的,小八骗她这样读更有意境,结果安妮信以为真,养成了习惯。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嗯?”安妮睁开了眼睛,皱起眉头。

    “怎么了?背不掉了?”小八已经做好一只手甲,正在旁边测试,这手甲使用的是坦克装甲专用合金打造,关节处留出几个孔洞可以让小八伸缩他的合金爪子。

    “不是”安妮转脸朝向南方,“难道是我的错觉?为什么我感到南方极远处有魔气?难道小丑现身了?”她并不知道小丑已经变成凡人,而他们寻找小丑多时未果,所以第一反应就是小丑出现了。

    “你能感觉到大概距离吗?”坐在沙发上的陆小七问道,脸上表情严肃下来。

    “嗯,我试试!”安妮有闭起眼睛,过了一会儿,她的神情有些怪异:“这股魔气好像不太纯粹,好像还夹杂着别的东西,若有若无的,而且距离实在太远,我只能感觉到是在南方,但不能确定具体位置!”

    ………………

    南极,罗斯冰棚。

    一座冰山下,有一处冰层开裂,裂缝很大,可以让远处的罗斯海的海水涌进来。

    一群帝企鹅正在这里觅食。

    虽然它们在陆地冰面上行走时,一步三摇,很是憨态可掬,但是在水里,它们全都是游泳健将,这处刚裂开的冰层是最好的觅食地点,因为冰下的鱼虾需要氧气,所以这里短时间内必定是鱼虾汇集之地。

    冰层裂缝里,大概40多头帝企鹅正在追着一群小鱼快速游动,突然,其中一只帝企鹅被一道黑光击中,身体被贯穿,鲜血流出,把周围的海水都染红了!

    一旁的其它企鹅受到惊吓,它们以为是天敌南极海豹过来了,争先恐后地往上游,想赶快爬上冰面。

    又一道黑光射出,另一只企鹅被打碎头部,立刻死去了。

    一群企鹅惊慌地鸣叫着,爬上岸就四散而逃。

    “哗!”

    两具企鹅尸体从水里“飞”出,落在冰面上,血液继续流淌,很快又被寒冷的天气和冰面冻成了血色的冰晶。

    一个全身灰褐色皮肤的怪物跃出水面,外形有些近似人类,但是四肢极长,四脚着地,与其说是像人,不如说像猩猩。

    怪物全身无毛,仿佛这冰天雪地一点都不能影响它似的,肚子下面,还拖着一条长长的脐带!

    天!这玩意儿难道是初生的?

    它的脑壳很大,有着狮虎似的上下颌,满嘴利齿,背后肩胛处隆起两个肉包,也不知是何用处。

    它像狒狒一样走路,来到两只死掉的企鹅前停下,一屁股坐在冰面上,抓起一只,用利齿撕开企鹅的肚皮,然后吃起内脏来!

    很快,狼吞虎咽的怪物就把两只企鹅吃得只剩下一层皮,舔干净皮上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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