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荒野-第4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你需要减肥!”楚歌恶意的想着。
不去理会伤心的松鼠,楚歌爬下树,把踩折的枝干拖了过来。枝干的底部有大腿粗细,楚歌掏出石刀一阵猛砍,看出一条二十厘米长,一厘米宽的缝隙。
又找来一根半米长的木棍,剥去树皮,一头削尖,生活的主要工具就搞定了。
不过,谁要是想靠这两样东西就钻出火苗来,那估计连手都磨没了也成功不了,必须有些引燃的东西。
先把刚砍下的木屑搜集起来,填到缝隙里,然后再找一块树皮,用石刀在背面用力刮磨,直到刮下一大团干燥的树皮纤维,把这个东西轻轻的压在缝隙里木屑的上方,然后就可以开始传说中,钻木取火的过程了。
楚歌的方法,是直接用双手搓动木棍,其实如果工具再多些,完全可以采用一些更巧妙的方法,比如找一根弯曲的树枝,用鞋带把两头绑住,做成一张弓,然后用弓弦绞住木棍,上端用手压在底座的沟槽里,来回扯动弓柄,弓弦就会带动木棍快速旋转,省力方便又不磨手。不过现在一来没有绳子,二来楚歌也皮糙肉厚,索性就采用了最原始的方法。
高速搓动木棍5分钟后,一股木材的焦味就飘了出来,又过了5分钟,一股黑烟冒了出来。楚歌得到了鼓励,继续猛搓。终于,火星一闪,一个豆大的小火苗冒了出来,怯怯的舔动着周围的树皮纤维和木屑。
楚歌大喜,连忙凑了上去,用身体挡住寒风,缓缓的向着小火苗吹气,小火苗摇摇晃晃的,终于引燃了周围的火引子,慢慢的涨大起来。
10分钟后,熊熊的篝火燃起,一块大石头被四根粗木头架着,在火上烤的滚热。
石头上洒满了饱满的松子,没过几秒钟,就会有噼啪的细响声传来,楚歌捏着一双树枝,当筷子使,每看到一个松子开了口,赶紧夹出来,不到半个小时,1斤多的松子都烤好了,油滋滋的冒着香气。
楚歌躺在火堆边温热的地上,一边仰望星空,一边拨着松子往嘴里丢,饱满的松子仁带着温热的油香,吃的楚歌热泪盈眶,半个多月了,终于吃上热食了。
“从燧人氏到普罗米修斯,东西方的神话传说里,不约而同的将把火带到人间的人物,赋予了英雄形象”,楚歌吃完了松子,靠在火边打着瞌睡,迷迷糊糊的想着:“这种行为还是有些道理的。”
第六十一章 第二日
第二天清晨,阿拉斯加的冷风把楚歌叫醒,篝火已经熄灭了,好在地面仍有一丝余温。楚歌赶紧起来,拍了拍鱼皮衣上的尘土,把树皮重新绑在脚上,拢了拢即将盖住眼睛的长发,向着朝阳的方向出发。
昨天晚上掏了松鼠的老巢,楚歌就意识到,这片森林不会是纯杉树林,而应该是由落叶松,云杉等树木混合而成的针叶林,否则,松鼠的过冬储备里,绝不会有如此多的松子。
这对楚歌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针叶林里,树木的种类多样,对水土的保护能力大增,所以在针叶林里,有更大的几率出现小溪和河流,在这人迹罕至的荒野,许多地区自从开天辟地以来,就没有人类涉足过。想要回归文明社会,找到河流,然后沿着河岸前行,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楚歌继续上路,走了没多远,树木就发生了变化,高大参天的杉树变得稀疏起来,雪松开始出现,阳光更加容易的洒落,树林里变得明亮起来。
然而,不利的情况也出现了,地上开始出现积雪,并且越来越厚,一脚踩上去,松软的积雪可以没过膝盖。楚歌衣不蔽体,脚上趿拉这两块破树皮,和光着也没什么区别,他在雪地里艰难的跋涉着,颇为狼狈。
整整一个上午,4个小时的时间,楚歌只走出了不到15公里,这个成绩对于常人来说,完全说得过去,然而楚歌可是人类体力巅峰的存在,正常的情况下,4个小时足够楚歌赶出上百公里路,而现在,他只能深一脚浅一脚的和积雪较劲。
午饭的时间快到了,楚歌感到有些饥饿,本来昨天就没吃饱,早饭又只吃了酸酸甜甜的蓝莓干,这东西营养丰富,但缺点就是太过开胃。楚歌可以把进食周期延伸到1个星期,但这只表示这段时间内体力不受影响,而饥饿的感觉,还是屏蔽不掉的。
饿了就得吃饭,然而,该怎样觅食呢?楚歌四下看看,地面都是洁白的积雪,反射着阳光,晃得眼睛微微刺痛,四周是高大的雪松,树林里无比的静谧,除了自己的呼吸声,什么也听不到。
看了看周围,楚歌不禁哀叹,实在太惨了!就算他想学习红军先烈,吃草根啃树皮,也不可得。这里积雪皑皑,小草早就被压住挖不出来,而吃树皮的话,好歹给自己个锅煮一煮啊,不然树皮和石头一样,怎么啃得动!
楚歌想到了系统,他腆着脸询问,能不能再赊欠一点贡献点,扫描一下周围的动物,然而系统态度生硬的拒绝了,并且提醒楚歌,他还背负着将近点的欠账。
“行行,知道了!”楚歌悻悻的中断了和系统的对话,这货一点情面也不讲,不近人情。
这里的环境实在太过艰苦,天空蔚蓝洁净却也荒凉,树枝上光秃秃的,连只鸟都没有,地面积雪超过半米厚,想找些蕨类苔藓来充饥也做不到,楚歌四下里寻找了半天,一无所获,只得饿着肚子继续启程。
一下午的时间转眼又过去了,天色将匦胱急嘎队菹⒘恕O挛�5个小时的时间,楚歌前进了20公里,现在他距离大海已经超过60公里,相对温暖的海风渐渐减退,温度开始下降,逼近零下30度,阿拉斯加正慢慢露出狰狞的爪牙。
“必须生堆火了!”楚歌想道,一旦温度低于零下三十度,生命适应性提供的防护,就要失去作用,而突破界值的后果,他可不愿意尝试。
生火的难度比昨天更大,除了搞到大小合适的工具,楚歌还必须清出一片没有积雪的区域,以供生火和睡觉。这片区域至少也得有5、6个平方,想用自己的四个爪刨雪,那估计半夜都弄不完,必须找点工具。
好在工具很好找,四周都是松树,楚歌轻而易举的弄下了几颗大松枝,当成扫把来用,没几分钟,预定的工作就完成了大半。
正干的起劲儿,忽然,一阵细碎的声音传来,声音很小,而且不清晰,但楚歌确定没有听错,而且绝不是自己扫雪发出的。
楚歌立刻停下手里的工作,侧耳倾听,然而那个声音也同时消失了,再扫几下,声音又传来,楚歌仔细分辨,发现声音似乎是从地下传来的。
楚歌连忙趴在地上,把耳朵贴在冰冷的冻土上倾听,很快,细碎的声音又出现了,顺着声音寻找了半天,终于,楚歌在清扫出的地面上,发现了一个极其隐蔽的洞口。!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楚歌感到一阵巨大的惊喜,显然地下有某种动物正在活动,不管是什么,今晚的晚饭都算有着落了,他掏出石刀,兴冲冲的对着洞口发掘起来。
土壤被冻的很坚硬,不过还挖的动,一分钟后,楚歌挖了半米深,终于发现了猎物的踪影。
这是两只肥硕的苔原旅鼠,每只看上去都有两斤多重,正躲在洞穴的深处,雄鼠看见楚歌把手伸了进来,目露凶光,露出长牙,对着他的食指咬去。
苔原旅鼠的长牙很锋利,咬断树根,咬开坚果毫不费力,平时遇上狐狸,猫头鹰等天敌,也有一搏之力。可惜此时遇上了楚歌,他手腕一翻,就捏住了旅鼠肥肥的后颈,稍一用力,旅鼠的颈椎被掐断,顿时不动了。
另一只旅鼠也如法炮制,楚歌把它们拖出洞穴,看着两只肥滚滚的猎物,心里高兴,两只旅鼠加起来至少有5斤重,今晚可以吃顿烤肉了。
想到这儿,楚歌口水都要下来了,从离开帝都开始算起,已经快一个月没吃上肉了,终于能开荤了。
弄基座!弄钻棍!弄火引子!楚歌干劲儿大增,不出半个小时,一切都收拾停当,火也生了起来。两只旅鼠已经剥皮开膛,用雪擦洗干净,找根树枝穿了,放在篝火上烘烤。
一会儿,肥嫩的旅鼠肉开始滴下油脂,落在松木火堆上,发出噼啪的爆响。动物脂肪的香气混合着松脂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散,从楚歌的鼻孔往里钻,一直钻到胃里。
不行了,忍不住了!
来不及等全部烤熟,楚歌找了一处微微发焦的区域,捏住一撕,一大块白生生,热腾腾的肉块就到了手里。
放到口中轻轻一咬,先是外层烧烤的焦香传来,然后伴着牙齿的咬合,鲜嫩而不失弹性的旅鼠肉就在口腔中滑动起来,把肉的脂香和焦香滑的满口都是。再咀嚼两下,旅鼠肉深处的一股醇香又弥漫出来。在阿拉斯加,旅鼠们吃的是纯天然,毫无污染的食物,肉质带着独特的清香甘甜,刺激着楚歌的味蕾和胃,带给他完美的味觉享受。
“要是再撒上点盐和辣椒面,就太完美了。”楚歌美美的想象着,同时手下不停,撕肉和咀嚼的声音此起彼伏,连成一片。
很快,两只肥硕的旅鼠就只剩下骨头,楚歌满足的打个饱嗝,舔着油汪汪的嘴唇,把两张旅鼠皮拿了起来,左右端详。
“不能浪费啊!”楚歌想道:“两张旅鼠皮,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得用来做些什么。”
可是做什么呢?
做个帽子?头顶上有头发呢,浪费了。
做个手套?太复杂了,不会做。
做个袜子?脚底下打滑,路都走不了了。
…………
于是,在仔细的琢磨后,楚歌终于想到了利用旅鼠皮的好方法。
把两块皮子毛朝外的贴在一起。
左边打个结,右边打个结,底下打个结。搞定!
楚歌兴冲冲的把左腿伸了进去,又把右腿伸了进去,最后扯着边缘跳动两下,恩,感觉很舒服,胯下巨大的不文之物终于有了去处。
半个小时后,楚歌穿着旅鼠皮裤衩,靠在火堆边上满足的睡着了,pp和JJ终于不用再在寒风中发抖了,有时幸福就是如此的简单。
第六十二章 冰湖
半夜时分,忽然,一阵“咯嘣咯嘣”的响动传来,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夜里,分外清楚,楚歌猛地惊醒,向着声音的源头看去。
一道黑影出现在火光范围外5米左右的地方,正低头啃着苔原旅鼠的骨头。
楚歌放缓呼吸,默默观察着黑影,从形状上看,这似乎是一只猫科动物,身长在1米左右,身高不到80厘米,四肢修长,尾部却很短,它的警觉性很高,一边用力啃咬着骨头,一边不时抬头看向楚歌的方向。
这应该是一只猞猁,北美最大的猫科动物,广泛的分布在美洲大陆的各处。这种动物主要以各种捏齿类动物,如野兔,野鼠,旅鼠等为食,本身不具备太大的威胁性。
楚歌看着猞猁,感到一阵惊喜,这倒不是因为早餐有了着落,而是因为,这是他登陆阿拉斯加以来,见到的第一只中型动物。
小型动物,可以靠食物里的水分存活,实在干渴的时候,吃一点雪也就可以解决。而像猞猁这种中型肉食动物,必须有可以饮用的淡水资源才能存活,也就是说,在猞猁有效的进食范围内,一定有水源存在,而在水源周围,找到人类的希望也会大增。
不过,不利的一点是,猞猁这种动物,耐受饥渴的能力很强,有时可以几天不吃不喝,而它一天怎么也能活动上百公里,所以,如果楚歌想找到猞猁喝水的地点,就必须捉住它,由它领着去,不然的话,想在200公里半径范围内找水源,真的是如同大海捞针一般。
几根苔原旅鼠的骨头,很快就能吃完,要捉住猞猁,必须尽快动手。
楚歌开始轻轻的调整身形,肌肉蓄力,随时准备动手扑出。然而猞猁的警觉性比他想象的还高,楚歌挪动身体的沙沙声传入了猞猁直立的双耳,它猛的抬头,发现楚歌正盯着它看,立刻丢下没吃完的骨头,掉头就跑。
楚歌急了,猞猁这种东西,擅长在冰天雪地的环境中生存,要是被它先跑了,自己无论如何也追不上。情急之下,他抓起身边的石刀,猛地向前掷去。
“嗷!”一声惨叫传来,石刀飞出,正扎在猞猁的左大腿上,锋利的边缘划开了厚实的毛皮,鲜血滴滴答答的流淌下来,猞猁吃痛,更加玩命的逃窜,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楚歌赶了过来,懊丧的捡起石刀,这一下他害怕把猞猁扎死,没敢用力,结果到让它跑了。早知如此,还不如全力来一下,真扎死了,总还有肉可以吃,皮可以穿,好过现在两手空空。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