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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魔幻之空间-第2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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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绪又回到了现在时,我抚摩着颈链上的吊坠,也就是那颗魔眼。我回到香港后就让人把魔眼做成吊坠戴在身上,多亏有了它,我现在已经不需要摄取人类的灵魂了,任何形式的能量都能通过魔眼被我吸收,而我也因为它突破自己的极限,成为了无极斗士。
  可是我现在没有感到一丝欢喜,相反却有点悲哀,变强了又能怎样,难道……要我打败新月?就算打败了她又能怎样?我这么辛苦地追随着她,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我在拥有了人类的情感后爱上了她么?可是,我永远记得她望向那披黄金铠甲战士时的眼神,我知道那是一种无法掩饰的深情。我呢,还有被她爱的可能吗?是啊,还有可能吗?
  躺在沙发上,我渐渐地沉睡过去,梦里,一种苦涩的感觉似乎正在血液里慢慢流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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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各位书友,这章外篇是由客串蓝魔的蓝调旋律自己写得,不过我觉得写得很不错啊,所以在修改了一点点设定后,我“无耻”地剽窃了他。嘿嘿,如果各位客串角色的书友有兴趣,可以自己为自己的角色撰写外篇啊,我十分欢迎!希望大家登录书群后发在BBS或者魔幻的论坛里,谢谢!

  外篇 如果不是爱(一)

  小风是奴隶的孩子,原本在他出生的那一刻就应该和自己的祖先一样被刻上奴隶的印记,幸运而同样不幸的是就在他出生的那天,他的父亲在陪伴主人狩猎的时候为了保护主子被一只血狼活生生撕碎了,死里逃生的奴隶主一时善心发作,居然赐予了这个家奴的后代最宝贵的礼物——自由!
  虽然小风已经变成了平民,可是却还是一个无法照顾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父亲生前的几位朋友私下给予资助,也许他甚至不可能活到六岁。而就是在那一年,相依为命的母亲因为不慎打碎了小姐心爱的花瓶,被关在黑暗的柴房里一个多月,当主人想起那个毛手毛脚的女奴,在那个嬴弱的身体上已经爬满了老鼠和蛆虫。
  失去了母亲的庇护,年幼的小风忽然成熟了起来,拿着几位父辈偷偷凑出来的十几枚铜板,他悄悄离开了这个埋葬了他所有快乐和欢笑的地方。一个刚刚六岁的孩子,在那样残忍和冷漠的世界里想要活下去,除了靠行乞或者偷窃,根本没有别的出路,小风记不清自己曾经因为偷吃路边小贩的面饼被打晕了多少次,也不记得因为自己身上的破旧衣物碍了那些富家小姐的眼,被獒狗咬了多少口,他就像从石缝里钻出的一颗野草,缓慢而坚定地成长着,只要命运的车轮不将它碾碎,那么他就永远不会认输。
  不过如果不是后来意外地加入了那支探险队,如果不是意外地认识了卡卡,小风的这一生也许就是在流浪中慢慢渡过,也许最后为了生活他还不得不再次卖身为奴,不过这一切的转折终于在他十三岁的那年到来了。
  金枪佣兵队是一支小型的探险队伍,只能靠接一些简单而危险系数也不高的任务维持生计。这一次他们的任务就是进入某个山村附近的深山里寻找荚秣草——那是一个商队在高价收购的东西,而小风则被探险队里同情心泛滥的魔法师丽璐收下作为搬运工,从此开始了他新的人生旅程。
  荚秣草一般生长在深山里,而且越是人迹罕至的地方越多,这主要是因为它的功能是驱蚊,同时还能配合其他药草起到解毒的功效,所以虽然价位不高,但是却永远不愁销路。这一次急于收购它的商队据说是因为在运货途中遭到强盗洗劫,虽然商队没有遭到大的损失,但是大部分货物却在战斗中被付之一炬。虽然这点货物不值什么,可是对于商家而言,更珍贵的却是自己的信誉,因此他们不得不就近向金枪佣兵队收购荚秣草。
  第一次加入探险队,小风最初十分激动,觉得那些趾高气昂的剑士是那么威武,不时在手里变出几点火花的丽璐小姐是那样神妙莫测,阴着脸不断催促自己和其他几个搬运工加快脚步的那位乔治队长更是十分危险的人物,因为他身旁那只刺虎是自己见过最可怕的生物。可是随着旅程的发展,小风终于开始觉得无聊起来,因为所有的人都在不停赶路,偶尔停下脚步就是为了收集长在杂草间的那些几乎难以分辨的荚秣草。到了第三天,小风觉得自己看什么都像是那种野草,而手上也布满了细小的水泡,唯一能安慰他的事情就是这支探险队的伙食还算不错,甚至经常能够吃到新鲜的野味,而善良的丽璐小姐更是会时不时用她蹩脚的水系魔法为大家治疗一些简单的意外伤害。
  当时间再过去三天,小风和其他的临时搬运工身上已经背负了十分可观的一堆荚秣草,而乔治队长和丽璐小姐的空间指环里也被这些不起眼的杂草塞得满满的,所以探险队终于决定返程了。虽然小风一直觉得这次的探险缺乏可以讲述的惊险情节,但是他却被丽璐小姐展现在自己眼前的另一个魔法世界所吸引,他第一次知道那种无所不能的空间道具不仅售价昂贵,而且普通人根本无法源源不断提供给那空间魔法所需的大量魔力;第一次知道如果想要征服成年魔兽常常需要和它一起生活半年以上;第一次知道魔法师还分为许多等级,就连自己也拥有一点点魔法师的潜质。
  后来发生的事情就像是在做梦一样,一群血狼忽然袭击了他们的宿营地,佣兵们尚有自保的能力,可是那几个被雇来背货物的山民却无法避开血狼疯狂的撕扯。小风最初被丽璐小姐一直用防御魔法屏蔽着,可是随着血狼群数目的增加,探险队却支撑不下去了,乔治队长万般心痛地取出逃生的法宝——传送卷宗递给魔法师丽璐,却又趁丽璐不注意的时候将小风一脚踢了出去。因为这个昂贵的卷宗能够传送的物体有限,而小风在他眼中,自然比不上这一次的任务物品——荚秣草重要。
  看着眼前的敌人在一团白光中忽然消失不见,血狼群在最初的诧异过后,却更加疯狂。被追赶的小风在拼命逃跑的过程中竟然不慎从山崖上摔了下去,当他醒来时绝望地发现,自己居然是在一个巨大无比的鸟巢之中,在他身边是一个半人高的巨鸟,而根据这只身上还没几根羽毛的怪鸟皱巴巴的模样看来,它居然还是一只雏鸟,那么小风简直不敢想象它的父母会是怎样可怕的生物。
  不过小风很快就发现,要说恐惧,那只雏鸟似乎比自己更害怕,而且它还显得十分虚弱,甚至没有力气来啄食自己,这样多多少少让他安心了几分。可惜这个鸟巢恰好在山崖的半中腰,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让小风想逃都不知怎么去逃,更加害怕的是这个鸟巢的主人随时会回来把自己当作一顿美餐。
  令他惊讶而庆幸地是,这个鸟巢的主人再也没有回来,不知是遗弃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不幸遭遇到狩猎者的袭击。那只雏鸟想来也是饿了很久,所以才会那样虚弱。而小风在第三天早上被自己咕咕叫的肚子闹醒后,忍不住偏着脑袋瞧那只此时看来更像是一顿烤肉的幼鸟。
  也许是夜里太冷,也许是因为孤独害怕,那只雏鸟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将脑袋钻进了小风的怀里,只要他用点力气,就能将它的脑袋拧下来,何况在小风的腰间还有一把劣质的匕首。但是当那只雏鸟用那双黝黑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的时候,他伸向腰间的手却不由收了回来,那是如何清澈透明的一种眼神,带点虚弱,带点悲哀,就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
  不知为什么,他竟然拍拍那只怪鸟的脑袋,然后傻呵呵地笑起来。
  为了离开那座山崖,小风用附近的野藤和树根编成了一条简陋的草绳,辛辛苦苦爬下去以后他做得第一件事情就是美美地吃了一通山脚下的野果,第二件事情就是费劲心思抓到一条没毒的草蛇,爬回鸟巢去喂那只雏鸟。
  就这样,小风索性在这座山脚下暂时住了下来,他在鸟巢旁边的山崖上掏了一个洞做自己的房间,而那只怪鸟在发现这个山洞还能遮日避雨后居然也搬了进来。
  当怪鸟终于长出了一身茶黄色的羽毛,小风就把它也用绳子吊到山脚下,别看它还不会飞,但是却已经擅于应用自己那强劲锋锐的趾爪,还有钢钩般的弯嘴,这样一来,小风的食谱倒是丰富了许多。
  当卡卡——就是和小风相依为命的这只怪鸟终于学会了飞翔,他们的生活就更加滋润,小风却开始发疯般思念外面的世界,尤其常常想起那个曾经答应要教自己学魔法的丽璐魔法师。于是在一个清晨,他将卡卡这段时间狩猎的那些魔兽皮毛整理打包,兴致勃勃地带着自己的伙伴离开了这个居住了一年多的地方。
  当小风再次出现在那个偏僻的城镇,已经没有人能够将这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和一年前那个满脸菜色的流浪儿联系在一起了。这一年在山林里的生活,不仅使得他的身体得到了锻炼,丰足的营养更加让他长高了一大截,挺拔的身姿、灵活的四肢,还有身旁的大鸟与背负的兽皮,无一不在告诉大家他是一位年轻的猎手。
  将兽皮换到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笔资产,小风心里充满了喜悦,而他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去找可敬可爱的丽璐小姐,他不仅要感谢她当初对自己的照顾,还有她在危难时刻救助自己的恩情。虽然不知道在那次任务之后,丽璐小姐做过什么,但是小风相信,丽璐小姐一定曾经为自己担心难过过,他希望能够把自己的喜悦也传递到这位善良的魔法师小姐手中。
  当终于打听到昔日金枪佣兵队的下落,当那曾经丢下小风自己逃跑的乔治队长出现在他的面前,小风却愣住了。这个满脸沧桑、身形佝偻的男人难道就是从前那个不可一世的魔兽战士?在自己不在的这一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这个骄傲冷酷的男子不仅丢掉了一只臂膀,更丢掉了战士的所有骄傲和荣耀?
  握住手里那枚漂亮的胸饰,小风的手紧紧攥住,那样用力,胸饰的棱角甚至深深刺进了他的手掌心,指缝间淌下了殷红色的血滴,可是他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他的眼前似乎在一遍遍回放刚才听到的那个消息,那个不堪的画面……
  一个满脸淫笑的贵族少爷带着他的家臣穷凶恶极地围住了金枪探险队,只因为丽璐拒绝陪他过夜。虽然整个探险队的成员们都拼命反抗,可是还是没有能够拦住那些训练有素的高阶战士,乔治队长丢掉了一只手臂,而更多的队员却丢掉了性命。当乔治从昏迷中清醒,找到的却只有丽璐那支离破碎的尸体,她洁白的娇躯布满伤痕,脖子上还锁着一个封魔环,那双原本永远充满笑容的眼睛铭刻着永恒的痛苦和绝望……
  小风已经记不清自己是怎样离开的,也记不清乔治喃喃地自白,原来他一直暗恋着丽璐,暗恋着那朵凤仙花般明媚的女子——这样美丽的女子,何尝没有在小风心里留下最美的记忆,只是这一切却被冷酷的现实残忍地打碎了。
  “我要为丽璐报仇!”夜里,小风抱着卡卡的脖子,终于留下了热泪,他发誓即便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杀死那个据说来自龙葵帝国的年轻子爵,他发誓一定要用那肮脏的鲜血去慰藉丽璐小姐死不瞑目的灵魂。
  可是事实却证明,他不仅是一个单纯的孩子,更是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弱者,如果不是及早发现了这一点,他早就变成了另一个怨灵,只是这次的危机却差点使得他失去了卡卡。
  在那个贵族小姐出现之前,小风并不知道卡卡是什么生物,在他看来,长着一身淡黄色羽毛的、已经有一人高的卡卡就是一只巨鸟,他曾经想要骑到卡卡的背上去一起飞行,可是卡卡却不堪重负,所以他也从来不曾想过它会是一只罕见的金鹏。
  鹏——飞禽中的勇士,体型硕大,臂膀有力,成年鹏鸟可以载重数人,虽然因为体型过大稍欠灵活,但是那密重的翎羽却可以抵御普通的箭矢攻击。金鹏,鹏鸟中的王者,虽然自身不具备任何魔法属性,但是不仅不惧普通的物理攻击,甚至无视大部分中阶以下的各系魔法,是飞行系幻兽中难得的佳品,尤其成年金鹏那一身纯金般耀眼的光泽,更加是贵族子弟们梦寐以求的最佳坐骑。
  而卡卡,居然就是一只金鹏,只不过因为出生时间太短,又没有和小风签订契约,所以直到现在还处于幼生期。很不幸的是,一位路过的贵族小姐认出了这只满身绒毛的金鹏,发现它不仅处于最好驯化的幼生期,而且居然还没有和任何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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