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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传承铸造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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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墨的愧疚可能会消散,但是周墨此时却无暇顾及,他正抓着脖子,如同一只被抓出水的小鱼,凸着眼球看向红胡子大叔。

    红胡子扬起酒杯,如同打铁一般狠狠的砸在了空中。

    凝固的空气被砸碎,恢复了流转,周墨大口大口的呼吸起来。

    迪兰看都不看周墨一眼,透过窗户死死盯着艾尔?狮心消失的地方,一个个单词仿佛结了霜的铁片一般从他口中吐出:

    “好,很好,好一个黄金雏狮,战阵决绝,没给他爹丢脸!”

    狠狠的转过头来,看向红胡子,同样一字一句的说道:

    “红胡子阁下,在下是内侍,今日所发生的一切都要一字不差的报告给三殿下和陛下,艾尔?狮心如此优秀,说不定陛下闻得后会开怀大笑,赞帝国又多一名将,到时圣谕一下,诏他回京,说不得那好武功的二殿下就要崛起了,到时领军兵临山丘之下的,说不得就是这位艾尔?狮心了呢!”

    “你、高、兴、了、吧!”

    红胡子初时还面无表情,只是盯着杯中酒液,但听到“兵临山丘”四个单词之时,须发勃张,小眼睛火光一闪,抬头怒视迪兰。

    “他与二皇子有关?”

    迪兰与红胡子对视,毫不示弱,嘿嘿冷笑声阴沉的好似地狱中的魔鬼。

    “嘭!”的一声,橡木酒杯连同镜墓裉ㄒ黄鸨缓旌釉业姆鬯椋角鸢四侨缤做愕呐叵炱穑�

    “苟日的,苟日的,你怎么不早说,你怎么不早说!!!啊???”

    “当初就应该一锤子砸死,就应该一锤子砸死!!!”

    山丘是红胡子的家乡,红胡子还有着山丘矮人王的血脉,虽然被矮人一族放逐荒野,那也是因为他贪功冒进,弄塌了一整条秘银矿脉,他罪有应得,红胡子虽然终生无法踏入山丘一步,但是不妨碍他热爱自己的家乡。

    看着狂怒的红胡子,迪兰的笑声突然不那么阴沉了,有人跟自己一起倒霉,总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红胡子怒视迪兰,然后突然用那大拳头狠狠的敲了敲脑袋,说道:

    “还好,还好,昨晚因为臭小子的那杯酒,忘记了解除艾尔?狮心身上的熔火印记。”

    迪兰闻言狭长的眼睛中精光暴亮,迫不及待的问道:

    “有印记?是追踪印记?”

    红胡子得意的笑了起来:

    “哈哈哈,比那更好,是限制印记,熔火印记不解除,他出了夕阳镇不能向南一步!否则,嘭的一声,变成一只人形烟花!”

    迪兰也笑了起来,不知是不是周墨的错觉,这次他的笑容没那么别扭了,可能是真心感到高兴吧。

    红胡子扬了扬火红的大胡子,颇为骄傲的说道:

    “贵重矿藏的矿工,都要用这种印记限制,否则我那些见到珍稀矿藏就发疯的同族们,会贪污掉整条矿脉的!”

    迪兰看着红胡子,目光灼灼,再次确定道:

    “那么就是说,艾尔?狮心或者躲在小镇的某个角落,或者孤身入了荒野?”

    红胡子肯定的点头,迪兰得到了回答,冲出酒馆,高声打了个呼哨,不一时,散到整个镇子寻找艾尔?狮心的皇子近卫们便又聚到了酒馆前。

    “师团长,未发现艾尔?狮心踪迹,未发现血迹残留,未发现气味留存。”

    两个秘银生命中较年长的一位如此报告,话说完,脸皮就红了。

    迪兰脸色也沉了沉,但是有熔火印记做保障,他还是较为乐观的,说道:

    “他只有两个去处,荒野或者藏在小镇的某个角落,你们两个伤了他七十九刀,其中三刀伤到了要害,他不可能孤身一人走入荒野,那是找死,所以给我搜,挨家挨户的搜,他一定藏在小镇之中。”

    傍晚,酒馆一点也没有往日的热闹,只有一个无须中年人在向他的二十个手下疯狂咆哮。

    周墨呆在角落,捂着耳朵的双手无奈的放下,他发现这没什么大用,迪兰的咆哮声音如同用铁锉磨钢刀,穿耳入脑,无从避免。

    整整一天,不到二百户的小镇被他们翻了个底朝天,可是,连一丝艾尔?迪兰流过的血迹都没有找到。

    周墨看向窗外,三枚月亮只露出了边缘的弧线,而那只残狮的行踪成迷。
………………………………

第六章 神奇的重剑

    通体黑铁色泽的心脏在跳动,其上附着道道金色纹络,随着心脏跳动舒展收缩,如同雄狮鬃毛收放。

    艾尔?狮心躺在担架上,在两个壮汉的努力下快速移动着,有些模糊的视野中,荒野中一人多高的荒草不断掠过。

    “刀疤,将他手里的重剑扔了,抬着太沉了!”

    一个声音响起,担架停了下来。

    艾尔?狮心发觉有人要掰开他的手指,夺走他手中的武器。死死攥住,即使由于失血过多,他有些神智不清,但是潜意识告诉他,这柄剑是他活命的根本,绝对不能失去。

    那人用力了几次,奈何只是个普通人,要从一个秘银巅峰生命手中拿下什么东西,基本上不可能完成,即使这个秘银生命是重伤濒死的。

    “狮心老大,狮心老大,是我,刀疤,我们在救你,但你手中的剑太沉了,扔掉吧,不是什么好东西!”

    声音很熟悉,值得信任,但是剑不能扔。

    用尽力气,艾尔?狮心开了口:

    “扔了,会死。”

    沉默,然后担架再次被抬起,重新移动起来。

    握着重剑的艾尔?狮心,意识越来越清醒,突然想起了为什么不能丢下这柄骑士重剑。

    “我这柄剑有些不同,你拿上之后,可能会多一些特殊的本领,虽然以你的实力用不到,但我还是要说上一声,免得影响你自身的实力发挥。”

    那个黑发小子,说他的剑有些特殊的本领,起先艾尔?狮心还有些怀疑,这剑一眼就能看出是军队的制式重剑,一个流水线上下来的东西,能有什么不同。

    但是将剑柄握在手中后,艾尔?狮心便知道,黑发小子说的是实话。

    装备名称:奥托制式骑士重剑

    装备要求:能感知装备信息

    装备等级:平凡

    装备属性:持有者获得“轻微自愈”体质加持。

    这些信息在握住剑柄的刹那,出现在艾尔?狮心脑海中。

    伤口在发痒,血液流转速度在减慢,意识越来越清醒,艾尔?狮心知道,这应该就是“轻微自愈”体质加持的效果了。

    嘴角艰难的扯出了一个微笑,虽然勉强,依旧爽朗。

    “黑发小子,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身材中等,体格还算不错,短短的黑发,最出色的是那一双眸子,黑若点星。周墨的形象在艾尔?狮心脑海中闪过。

    这时那个叫刀疤的又说话了,喘气粗重,想来是累的不轻。

    “狼哥,你说主人的计划成了吗,狮心老大竟然伤成这个模样。”

    “不知道,你也不要瞎猜,那些超凡老大的事情轮不到咱们操心。”

    狼哥的性情比较稳重,也有些眼色,知道有些事情他们这些普通人是掺和不起的,见刀疤起了好奇,有些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

    “不要管上面老大的事情,咱们只要做好分内的事情,能在荒野里混口饭吃就行了。”

    刀疤似乎对狼哥很是信服,当即便不再问了。

    一切都停在艾尔?狮心的耳中,心中对这两个逃到荒野的罪犯颇为赞赏,这种事情他们的确参与不起,不过还好,虽然伤受的重些,但是计划,成了。

    酒馆,周墨忙了起来,在镇子内苦搜无果的皇子近卫们终于消停了下来,迪兰不知所踪,将二十个手下扔到了酒馆。

    这些帝都来的大爷们一个个阔绰无比,奥托金币在他们手中如同铜子一般挥洒。

    最受欢迎的,是周墨新开发出来的“醉生梦死”,采用了一些荒原特产的天然迷?幻草药,在周墨老家是要被查水表的,但在这夕阳镇,只要红胡子大叔喜欢,百无禁忌。

    用朗姆酒做底,加杏仁、苦糖、牛乳、杜兰草汁。

    酒色青红,如阳光散落草原的颜色,入口极苦,苦到极致转甜,甜味绵软,软到消弭心志,带人入幻。

    逃避现实的绝佳利器,而且毫无副作用。

    看着绝大多数皇子近卫都拜倒在“醉生梦死”之下,周墨才松了口气,摇了摇有些酸痛的手腕,这种酒需要以极快速度摇动,才能将杏仁、苦糖、牛乳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形成那种软人心志的绵软甜性,即使他如今只差一步就能晋升黑铁,也有些吃不消了。

    这时,一个一直坐在角落里的皇子近卫站起身来,坐到了柜台前,十枚金币扔了出来。

    周墨刚要开口询问要什么酒,就被这名近卫摆手阻住。

    “小兄弟,酒乱人心,就不要了,问你一个问题。”

    周墨看了看金币,没有直接收下,说道:

    “先问吧。”

    近卫笑了笑,他有一口美观的白牙,和一双大而幽深的褐色眼睛,长相很俊美,有些浪子的气质。周墨认得他,是两名皇子近卫的首领之一,秘银生命。

    “也好,小兄弟,我们这些常年在皇宫值守的近卫,对荒野都很好奇,小兄弟可不可以给我说说,这荒野之中都有哪些有趣的人物?”

    周墨心中微凛,直觉告诉他,这个近卫有些不对,但又说不出来为什么,但还是觉得要防上一手,当下说道:

    “除了一些穷疯了来搏富贵的荒野猎人外,就是那些穷凶极恶,无处可躲的真正要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逼到这里的可怜虫;还有就是被家族抛弃了,或者惹了麻烦不得不来一遭的贵族了。要富贵的,要命的,一共两种人,恰好这两种人哪里都有不少,不是吗?”

    近卫摇了摇头,一幅很有兴致的样子接着问道:

    “不一样,不一样,不说那些罪犯,就说那些贵族们,平常我们见到他们,都是前呼后拥,高贵无比的样子,但在荒野中讨生活的贵族却从未见过,虽然猜的出来,沦落到这里的贵族大多肯定是无能之辈,但总有像那头黄金雏狮样的例外吧。”

    听到近卫如此问,周墨脑海中闪过一个身影,那人只来过酒馆一回,用一根黑铁狼王的獠牙换了一杯帝都风情。

    那人似乎在荒野中生活了很长时间,整个人如同野人一般,身上衣着都是兽皮制成,若不是喝酒时的动作,还带着几分贵族的优雅贵气,周墨还以为这是哪个躲在荒野中,积年的要犯。

    笑了笑,周墨将金币推了回去,说道:

    “小弟来这也不过一年,所见的人物除了酒鬼,就是亡命徒,说真的,今日一见黄金雏狮的威风气度,着实开了眼界,真没见过第二个有那般气质的人。”

    近卫有些失望,但是还不甘心,继续问道:

    “十个金币一杯的帝都风情,在这小镇中喝的人多吗?”

    周墨摇了摇头,答道:

    “倒是不多,只有那些帝都来的贵族子弟,在最开始几天才有这个闲钱。”

    近卫用手指敲了敲红胡子新做的竟裉ǎ的镜淖烂嬗彩潜磺贸隽恕斑诉恕钡拿葡焐K行┎荒头沉恕�

    “难道就没有在荒野混的好的,来尝尝新鲜?你这里不只收金币吧!”

    周墨可不想惹恼一位随手就能要了自己性命的秘银生命,指了指在酒馆角落畅饮的红胡子大叔,说道:

    “那些荒野中活过两年的老手我可镇不住,都是红胡子大叔接待的,你这可问错人了。”

    近卫有些失望,想要转身离开,但在离座的刹那眯了眯眼睛,又重新坐下了,嘴角露出一丝讽刺的微笑:

    “嘿嘿,一年前来的,调酒的本事在帝都我都未见过,如今又如此推脱,嘿嘿!”

    近卫笑的奇怪,话说的也奇怪,似乎在低声自语,又似乎在说给周墨听。

    “客人是荒野巨人阁下接待的,但是这帝都风情总是小兄弟你调的吧,我相信,那等人物,只要见了一面,是没人会忘的。”

    这句话入耳,又沟动了周墨的记忆,的确,那等人物见过一面,终身难忘。

    蓬乱的头发,似乎多年未剪,几乎遮住了面容,但是在喝酒时撩开头发,周墨惊鸿一瞥,五官如同是刀削一般,以往周墨只以为是小说家言,艺术加工而已,但是见过那人的,便知此言不虚。

    身材魁梧,不是红胡子大叔那种魁梧,正常人中较高的体量,却肩宽如虎,背厚如熊,周墨还记得那人离开时,他第一次见到什么叫做虎步龙行。

    “小哥儿,你看这东西,值一杯帝都风情不!”

    “不错,有些帝都雄伟中正,万邦共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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