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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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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捕猎,也只是在森林的外围。

  刚开始的时候,诺斯一直都在村子附近的森林外围,通过陷阱的方式捕猎,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动物们也变得聪明了,知道陷阱是危险的,而避开那些陷阱。

  诺斯对此很是无奈,为了猎到更多的动物,只好开始在森林的更深处捕猎,在那些茂密的巨大灌木中,诺斯并没有碰见过魔物,而危险的猛兽,却是见到了几次,幸好都被他机智的躲开了。

  这次诺斯进入森林,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到达适合捕猎的地方,而这里,其实才距离村子不到五十里。

  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行走,绝不是轻易的事情,尽管他已经是个熟练的猎人,可这两天时间,依旧让他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再次多上了十多到划痕。

  “我讨厌灌藤。”诺斯嘀咕着,他身上的小伤口,都是被路上的灌藤造成的,那是一种长达数十米的植物,就跟绳子一样,而且还长着尖锐的倒刺,最讨厌的,就是它经常将很大一片范围都围绕住,如果不想在森林里迷路,就不得不忍着疼,从它们中间穿过去。

  诺斯发完了牢骚,又吹了吹手背上新鲜的伤口,再次将视线转移到了灌藤上,几个小时后,便用灌藤做成了几个套索陷阱,布置在了附近隐蔽的地方。

  这片区域的小动物,显然还没见识过这种陷阱,只用了三天的时间,诺斯便收获了七八只小动物,在他看来这就足够了,毕竟即便是这些,他拿起来也是很吃力的。

  当诺斯背着长长的一串猎物,去取最后一个陷阱里的狸时,奇怪的发现,本应该已经逐渐干枯的灌藤陷阱,竟然还依旧是葱绿色,就好像还依旧扎根在地下,吸取着养分一样。

  对于奇怪的事情,诺斯总是有兴趣观察一下的,他很快便发现,相对于它其他地方的柔软,竟然有一段灌藤极端坚硬,就好像里面长了石头一样。

  怎么植物也会得结石?难道它喝三鹿了?这些疑问让诺斯更是好奇,便用小刀开始割起了它的表皮来。

  当剔除了那段灌藤的表皮后,诺斯手中便多了一块墨绿色的条状石头,跟小手指一样小,却比合金还要坚硬,看着不起眼的它,却让诺斯的心脏,怦怦的剧烈跳动着,仿佛要跳出来一般,因为他想到了传说中的木晶。

  诺斯很清楚木晶的价值,自己打一只兔子才几十个铜币,可一个木晶据说在港口能卖三十多金币,如果它真的是木晶!自己就能带着母亲,去有城墙遮挡寒风的城里,花几个金币买上一间房子,用剩下的钱……

  '1金币=1万铜币=100银币'

  可诺斯光顾着高兴,却忘记了件重要的事情,木晶只要暴露在空气中,便会散发出一种气味,这种气味会对野兽产生致命的诱惑,而且在空气中传播的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中五百万大奖是什么感觉?诺斯在前世没体会过,可现在他体会到了,整个人都沉浸在幸福中,激动地幻想着未来的美好,可过了一段时间,他突然浑身变得冰冷,用恐惧的眼神,盯着眼前不远处,那头几乎有半人高的癞皮狼。

  诺斯从不怕死,无论是前世还是今世,甚至在前世他一直都渴望着死亡的解脱,可现在他不想死,因为无论如何,他都要将手中的木晶交给布玛,自己今世那善良的母亲,自己要活着去将幸福献给她!

  这是诺斯第一次产生求生的欲望,而且是那么的强烈,如熊熊烈火般,瞬间便驱散了内心的恐惧,直面着面前的猛兽,将手中的柴刀对准了那头癞皮狼。

  这一瞬间,诺斯内心无比的平静,而他眉心那颗紫罗兰色的痣,仿佛活了一般,向着四周扩散着神秘的花纹,非常的诡异,甚至让对面的癞皮狼暂时放弃了攻击。

  当紫罗兰色的花纹布满诺斯全脸时,整个世界的时间仿佛都瞬间顿了一下,而那花纹更是爆发出了一股强大的魔力,而诺斯体内的某样东西,似乎“啪”的一下,碎裂了。

  席卷而出的魔力,以诺斯为中心,向着周围冲击着,将身边茂密的草,压的弯了腰,那些小石子,则直接被击飞到远方,让这里变得,好似被直升飞机降落时,碾压的景象一样。

  至于那头癞皮狼,则在第一时间,就放弃了木晶的诱惑,转身拼命的逃窜而去。

  狂暴的魔力,让诺斯感到剧痛,精神开始模糊,尤其是眉心的位置,仿佛一个钻头在不停的打洞,更是疼得他几乎昏厥,幸运的是,魔力风暴只持续了一会儿,便平息了下去,只留下了这里的一片狼藉,随着魔力的平息,诺斯脸上的花纹也消退了,退回了那个紫罗兰色的痣里。

  诺斯仰躺在地上,重重的喘着粗气,为自己的死里逃生庆幸着,刚才的剧烈消耗,让他感觉非常的累,浑身都在酸疼,便把眼睛闭上,休息了会才重新睁开。

  “幻觉?”诺斯刚睁开眼,便惊叫起来,然后又猛地闭上了眼睛,然后又惊疑不定的重复了许多次,才确定了一件事。

  “我怎么有了第三只眼睛?”

  诺斯有些震惊,他发现自己的眉心处,就好像有了第三只眼睛一样,可以单独睁开或者闭合,而这还不是他更震惊的!

  因为诺斯愕然的发现,第三只眼睛能看见,也只能看见一幅图像,而这幅图像竟然是……魔兽争霸Ⅲ冰封王座的英雄属性技能面板!

  人物:诺斯'英雄'

  生命:700

  魔法:225

  攻击:26-36'必须使用武器才能生效'

  防御:2'受到的伤害减少11%'

  力量:24

  敏捷:11

  智力:15

  技能:风暴之锤'1级',通过短距离魔力冲击,造成敌人晕眩0。5秒,附加100点攻击,如果目标比诺斯强大,则效果酌减,使用间隔十分钟,消耗魔法7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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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提瑞斯法的魔力

  联盟历1190年——英雄王11岁

  “我成了英雄?”诺斯被惊呆了,喃喃的说道。

  依旧躺在野草上的诺斯很清楚,自己这个英雄,是和提瑞斯法英雄截然不同的,如果将提瑞斯法英雄比做冰封王座Ⅲ里的士兵,那自己就是真正由祭坛召唤的英雄。

  传说中的英雄,而且是这个世界唯一具有英雄属性和技能的英雄!

  可自己究竟继承了那个英雄的属性呢?诺斯开始搜索起了前世的记忆,随着一个又一个记忆碎片的闪过,他想起了矮人族的山丘之王,因为风暴之锤是山丘之王的技能。

  诺斯又仔细看了看那个技能,发现晕眩效果从游戏中的5秒,降低到了0。5秒,而且随着目标的强大,更会酌减,仔细想了想,却也合理,毕竟如果有五秒的时间,再强大的敌人也会被他割下头颅了。

  现实不是游戏,再强大的英雄,如果被割下脑袋也会死翘翘,即便是拥有提瑞斯法魔力的英雄,也无法抗拒生命法则。

  刚得知自己成为英雄的时候,诺斯确实兴奋的无法自已,可随着时间和思考,心中的热情却逐渐的冷却了下来。

  即便是英雄,也是需要战斗技巧的,再强大的攻击,如果打不到敌人也是白搭,即便有钢铁般的防御,如果被大量敌人围杀,也会死亡,肢体如果被砍断,一样会成为残废!

  英雄一样是人,无非更强大了而已……

  诺斯忍着疼,用小刀在手臂上划了一道口子,发现自己肌肉变的坚硬了许多,鲜血只留出来一点,伤口便凝固结疤了,看了下自己的生命,则从700降低到了695,其后又做了些试验,发现自己目前就是个,英雄版的肉盾。

  不过,诺斯发现自己的技能,真的是好强大!

  风暴之锤发动的距离只有六米,当时他试验的目标是一只路过的野兔,心念一动,一把半透明的能量锤,便从他的右手上甩了出去,当场把兔子击毙。

  诺斯的魔法值也从225降低到了150……

  “还能使用两次!”诺斯默默的念叨着,可惜的是,兔子的生命估计太少,看不出晕眩的效果。

  诺斯走过去,拎起了那只兔子,发现从它身上,竟然看不见任何的伤口,不由得暗叹魔法力量的强大。

  忽然,诺斯看到自己的属性里,突然出现了个经验条,显示着1/3000,难道是再杀三千只兔子,自己便能够升级了?

  诺斯突然打了个冷颤,仿佛看见三千只野兔,血红着眼睛,嚎叫着向自己冲了过来,将自己埋葬在兔子堆里……诺斯靠杀野兔升级的想法,瞬间便破灭了。

  不过,那二十四点力量,却是增加了诺斯不小的力气,即便背着四十多斤的猎物,才十一岁的诺斯也毫不吃力。

  回家的路上,诺斯更是惊喜的发现,自己皮肤变得很坚固,不再会被灌藤上的那些可恶的倒刺,刮出一道道口子。

  而美中不足的则是,生命和魔法都恢复的太慢了,估摸了下,每点力量恢复生命的速度,是1点/天,魔法稍微快点,每点智力1点/四小时,自己的十五点智力,用了二十个小时,才恢复完杀死兔子消耗的75点魔力。

  “没事,反正只要等将来级别高了,恢复速度自然就会快了。”诺斯自我安慰着。

  由于不再怕路上灌藤的倒刺,回返的速度自然也就上去了,在第二天傍晚,诺斯便回到了村口,远远的便能看见,那贪婪的穆纳斯兄弟。

  那兄弟俩人,是越来越胖了,圆滚滚就跟个肉球一样,闻名于附近的十里八乡,都二十出头的人了,却没有女人敢嫁给他们,据说是担心夜里被压死。

  不过好在他们对女人的兴趣,远远比不过吃肉的兴趣,每当诺斯出门打猎,他们都计算着时间,到村口等着那不劳而获的猎物。

  “哥,前面的好像是诺斯!”穆奈斯的胃口,比他哥哥要大上一些。

  “诺斯?还真是他,快点过去,别让他溜掉了!”穆纳斯说完,便撑起肥胖的身子,从石礅子上站起来,一颤一颤的向着诺斯冲去。

  当然,他的目标是诺斯背着的猎物。

  穆纳斯兄弟和诺斯没有语言,冲过来后,完全是和往常一样,直接向那些猎物抓去。

  诺斯并没有反抗,还是和以前一样,任由对方将一半的猎物抢去,尽管他只需要一个风暴之锤技能,便可能秒杀掉对方,尽管他从心底憎恨着对方,可却没有这样做。

  杀一个人是很简单的,水掩土埋敲闷棍,都能做到,可杀完以后却是无尽的麻烦。

  当然,如果诺斯以英雄的身份,杀掉一个农民,没有任何人会去追究,不过他却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如果贵族们知道自己的领地里,出现了一个英雄,第一个反应便是拉拢,可如果他们得不到,则会在英雄成长之前便毁灭掉。

  如果要问诺斯最仇恨的是什么,那绝对是贵族无疑,因为他们依仗着提瑞斯法的力量,奴役并剥削着所有的平民,最主要的是,诺斯母亲所有的不幸,都源自于贵族!

  所以,诺斯又如何会效忠贵族,并且为他们服务呢?

  猎物少了一半,背后的压力也轻多了,诺斯无奈的苦笑了下,很快便回到了家里。

  布玛正做着晚饭,看见诺斯推开院门,捕猎回来了,连忙又淘了一碗米,倒在了正烧着的米锅里。

  “妈,我这衣服又破了,回头帮忙补一下吧。”诺斯并不是懒得自己做,而是给母亲找些事情,这样她才不会因年幼的自己打猎而愧疚。

  只有这样,布玛才能找到些自己的价值,感觉到自己不是累赘,不是年幼的儿子的负担,主要还是她太善良了。

  在一年前,布玛甚至试图自杀,幸亏被诺斯及时发现,一问才知道,她觉得自己拖累了儿子,如果没有自己,儿子会过的更好。

  那次,母子俩人在一起哭了许久,从此以后,诺斯再也不会将里外活计全包,而是只负责打猎,默默的在背后关心着母亲。

  “诺斯,多吃点。”晚饭的时候,布玛不停的往诺斯的碗里夹着肉,而自己的碗里只是几跟青菜。

  其实诺斯打的猎物,即便是被抢走几乎一半,依旧足够母子天天都有足够的肉吃,可农民是要上税的,土地税、人头税等苛捐杂税加到一起,是一笔庞大的开支,也只有这样,贵族们才能维持他们的奢华享受。

  这一切的罪恶,源自于提瑞斯法的魔力!

  即便诺斯拥有了类似,或者本身就是提瑞斯法的魔力,他依旧发自心底的,深深的憎恶着它!

  诺斯并没有拒绝母亲的夹肉,因为这时她是快乐的,从她脸上洋溢的笑容,诺斯能清晰的看出来这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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