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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锦绣官路-第2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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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君瑶笑道:“经过很多次使用,我发现这样的笔尖不那么容易漏墨,书写起来弹性十足,不伤纸。”她自小跟着沈老爷子和老和尚学制笔; 经验丰富,比现在很多有名的大家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挑了一支鹅毛笔递给他,“世兄试试看。”
  林重阳却更加好奇,“这样的鹅毛笔,是不是需要特制的墨水?墨汁太浓,书写的时候不那么流畅吧。另外,纸张是不是也需要特别的?”
  林重阳一连提了几个问题,沈君瑶却非常高兴,这说明他对这个有兴趣,否则他就不会问问题,只会说好好好应付过去。
  她让绿渏拿了一笸箩纸来,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纸,什么熟宣、生宣、白麻纸、黄麻纸、竹纸、棉纸等等,又亲自挽袖子磨墨。
  林重阳发现她磨墨的时候注入与平日不同,这一次注水更多,原本浓稠油润的墨汁就变得略稀薄起来,他暗笑自己犯蠢,中国的墨块基本都是松烟墨、油烟墨,是最细小的颗粒,研磨之后就和油一样,写在纸上根本没有颗粒感。
  只要足够细,研磨的时候水略多一些,用鹅毛笔也是可以写的。
  这样的墨因为水分不是很多,反而不容易漏墨。
  他拿起一支细细的鹅毛笔蘸墨写字,发现的确不容易漏墨,但是也有缺点,墨汁还是过于浓,不那么流畅,容易堵墨,他示意可不可以再略稀一些试试看。
  纸他也不用平常的好纸,而是用最普通便宜的竹纸。
  试验之下,发现这样反而更好用。
  沈君瑶笑道:“如此一来,清华书斋就可以开始卖了。”她俯身看林重阳写字,见他写的就是褚遂良的《雁塔圣教序》,那字筋骨分明,却又秀美至极,让人十分欢喜,不由得看得出神。
  她因为靠得略有些近了,长长的发丝垂下来不小心拂过林重阳的脸颊,让他觉得痒痒的,鼻端就嗅到了淡淡的茉莉花香。
  一分神,他手里的笔力道大了一些,漏出一滴墨来,氤氲了比划。
  沈君瑶哎呀一声,“居然还是漏墨,看来还得改进。”
  她忙拿了帕子递给他擦手。
  林重阳见是她自己的帕子就没接,起身去旁边洗了洗,“已经很不错,不必强求完美,一边用一边改也是可以的。”
  沈君瑶却更佩服他居然可以直接将这笔用得那么顺利,她虽然是制作者,用起来都有些不习惯呢,他不但可以用,且还可以写的那么好。
  林重阳洗了手,接过她递过来的手巾擦干,好奇道:“清华书斋卖这个会有人买吗?”他一直以为是沈老爷子心血来潮好玩而已,反而他因为好玩也浪费了不知道多少银子,颇让人肉疼。
  沈君瑶笑道:“自然有的,世兄有所不知,如今百姓里学字的人很多,只是因为不是正经学读书写字的,毛笔用不惯,字写的也不过关,只是让他们花钱请先生教也不舍得,再者说好的毛笔贵不抗用,他们也不舍的买。所以我才想制作简单便宜的笔,他们买的不心疼,用的也方便,这样也方不辜负拼音启蒙那般广为流传。”
  说到这里她的脸颊突然染上一层红晕,忙扭头看另一个方向,躲开林重阳的视线。
  听她这样说,林重阳心道果然是需求促进了新产品的开发。
  因为他推广了拼音启蒙,如今普通人读书识字的也多起来,可他们经济条件不允许买太贵的纸笔,加上没有专业师傅指导,写字也成问题,所以才粗使硬笔被研究出来供他们选择。
  估计以后毛笔就是正经读书人、官场以及贵族使用,而硬笔就是民间普通人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贵人们也会感觉硬笔好用,日常会想要用硬笔书写,只有正经场合才会用毛笔。
  他跟沈君瑶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沈君瑶笑道:“世兄放心,百年内这硬笔取代不了毛笔的,更何况只要像世兄这样的清贵状元们都坚持用毛笔,凡是有点上进心想要读书的,自然还是以习毛笔字为荣的。更何况小妹觉得,就算硬笔可能会取代毛笔,也没有什么不好,只是一种书写方式而已,是人们的需求,需要什么就用什么,无可厚非。当初那半臂、包头、围裙,也都是低贱之人的衣着,现在不分贵贱,大家都穿的,想来这笔也是一样的。”
  她一个纯古人倒是能说出这样的见解,而自己这个接受过新思想教育的人居然还在患得患失,也的确是好笑的。
  他笑道:“君瑶妹妹言之有理,受教了。”
  毕竟岁月的长河奔流不息,几百年甚至更短的时间里,电脑还是会出现,毛笔硬笔的还是会慢慢被取代,只能留给书法爱好者们去传播。
  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在他只需要顺其自然,不要想太多就是。
  他又提了几点意见,改进之后,这鹅毛笔就更加好用。
  基于私心,林重阳并没有告诉她关于钢笔的事情。
  很快沈老爷子回来,见到林重阳很高兴,又跟沈君瑶表示想吃大餐。
  林重阳笑道:“老爷子,咱们就这几个人,吃什么大餐啊。”
  沈老爷子嘿嘿笑道,“知道你心疼妹子,那咱们就吃点简单的。”
  沈君瑶咳嗽一声,瞥了他一眼,吩咐绿渏道:“去看看伙房有什么吃的,去买几份来。”
  绿渏抿了嘴笑,直瞅林重阳。
  沈老爷子已经在一边碎碎念,“重阳想吃桂花糕、水晶肘子、狮子头、松鼠鱼、糖醋里脊、滑溜贝球、虾滑粥……”
  林重阳:……
  这菜单,沈君澜这货嘴也挺贱啊。
  沈老爷子给沈君瑶使眼色,又看了林重阳一眼,拉着他的手臂,“小九,我听君澜说你们去了一家馆子,这几道菜特好吃,我也想尝尝。”
  林重阳道:“老爷子,这些菜没什么特别的啊,咱们文魁楼就有,味道也不错。”百姓餐也有,时常往衙门送。
  沈老爷子好奇道:“可我听说那里更好吃啊,不知道比丫头做的怎么样。”
  林重阳挠挠头,“其实我也忘记那天吃的什么味道了,馆子的位置得问庄兄,他介绍的。”
  沈老爷子立刻兴奋地搓搓手,一副等不及的样子,“丫头,爷爷好饿啊,你看重阳也饿了。”
  沈君瑶脸颊微红,“那你们饿着吧。”说着转身就走了。
  沈老爷子朝着林重阳直笑,拉着他去下棋,“冯顺那小子挺能干的,你没看走眼,他比有些秀才还有先生的架势,跟着你这个状元公没白学。”
  林重阳汗哒哒的,摆好了棋盘,又帮着林老爷子将兵马摆放停当,“老爷子,您能别取笑小子了吗?”
  这一会儿绝对是话里有话。
  他在学院住这些天了,老头子一直不吭声,日常都笑眯眯的,结果今日突然就来这么一出,让林重阳有点吃不消,感觉做了什么坏事被人扒光一样。
  虽然他也没干什么坏事,不就是去吃了顿饭么,那地方很多人都去,也不只是他。当然他的运气比较好一些,居然遇到当红琴师投怀送抱。
  其实也没发生什么事儿,后面他不知道了,再醒来就是沈君澜跟辟邪宝剑一样杵在那里。
  老爷子哈哈一笑,先来了一个当头炮,“昨儿我去了一趟国公府探病,正好君澜也在,你也知道我们老头子就好吃,就说起来。君澜那臭小子吊我老头子胃口,说了这么一串菜名,还说你连夸好吃得很呢,那我老头子能不心动么。馆子他们不让我去,那我让丫头做就好了呗。”
  其实这些菜以往也没少吃,林重阳也就不揭穿他,只求揭过这一页。
  晚饭果然非常丰盛,满满当当一大桌子,不但有老爷子点的菜式,还有他没点的,林重阳和老爷子爱吃的菜都有。
  沈老爷子扫了一圈,笑道:“这么多才咱们也吃不完,把这几个给那些先生们送去。”他一连指了五道,还把林重阳跟前的一盘糖醋里脊给指走了。
  他又招呼沈君瑶一起吃。
  沈君瑶表示她有客人,不在这边吃,福了福就告辞走了。
  沈老爷子待她走了,跟林重阳道:“丫头是不是不高兴了?”
  林重阳点点头,“你要吃大餐,君瑶妹妹忙活了这半天,你却把菜送别人了。”
  沈老爷子就笑,招呼他吃菜,还让小厮给林重阳斟酒,“陪老头子喝两盅。”
  林重阳没拒绝,免得老爷子再揭黑历史。
  酒过三巡,他们就专心吃饭。
  在旁伺候的小厮看时候差不多了,就去了院子里,这时候绿渏从一旁走过来。
  绿渏笑道:“怎么样?”
  那小厮欢喜道:“林大人最喜欢吃咱们那几道菜啊,自然是小姐厨艺更胜一筹了。”
  绿渏一听,笑道:“行啦,你回去伺候吧。”
  等小厮回去,就见桌上自家做的几道菜吃的差不多了,另外的也动过,却不多,就知道老爷子和林大人这样嘴刁的人舌头都是带尖儿的,自然能尝出美味来。
  而林重阳吃了两筷子以后就猜到了其中的秘密,他在沈家吃饭次数也不少,对沈君瑶以及厨娘的手艺也熟悉,自然是一吃就能分辨出来,而百姓餐的饭菜虽然也美味,可总归会有差别在里面,吃货不一定会做,但是舌头都是自带雷达探测器的。
  酒足饭饱以后,林重阳陪沈老爷子散步消食,顺便聊聊皇明祖训以及别的事情,该注意的该着重的,都取取经。
  两刻钟以后,林重阳送沈老爷子回去小憩。
  沈老爷子道:“前些日子我进宫请了一次安,见过陛下。”
  林重阳嗯了一声,皇帝隔段时间就会派人请沈老爷子进宫聊天,这个他也知道。
  沈老爷子躺下去,小声道:“我瞧着身体是大不如前的。”
  林重阳心里咯噔了一下,仔细想一下,朝堂上最近似乎也没有特别的事情,只是隔三差五不上朝,没有从前那么勤政倒是真的。
  可皇帝上了岁数,想偷懒也情有可原,毕竟天儿那么热,走点路就一身汗,哪里有在乾清宫享受着冰桶包围的感觉舒服?
  不过老爷子这样说,林重阳却还是信的,现代以为四十正是好时候,春秋正盛呢,可实际对于一个皇帝来说,还真不是那么乐观,如果这个皇帝再有些纵欲过度。
  好在今上并不是贪恋美色之人,至少他从来没有听言官因此规劝过。
  两日后清华书斋的鹅毛笔开始正式销售,一支鹅毛笔的价格差不多是一支毛笔的价格,不过这个更抗用,一支可以用很久,销售对象也是那些社会底层人士,读书只为日常所用,不为科举仕途,用鹅毛笔也不影响写字成绩,反正自己人看得懂就好。
  所以一经面世,三百支被一抢而空。
  买过的人纷纷说用这个写拼音比毛笔好用,哪怕是写字也更好用,硬邦邦的,不需要讲究什么腕力,写起来一点都不累。
  有人说好就会有人骂,这一次林重阳是背了“黑锅”。
  那些“林黑”笃定是林重阳为了更好的推广拼音启蒙才让奇技馆做出这笔来的,简直就是居心叵测,说他妄图颠覆传统开创新派,简直是痴心妄想云云。
  林重阳懒得反驳,他还跟沈君瑶说不要做任何回应,只管做自己的事情即可,这种谩骂只会帮助推广。
  沈君瑶虽然让清华书斋做过辟谣的事情,却石沉大海,没有激起任何水花,因为那些人只相信自己以为的,根本不管现实,反正只要是新奇的东西都赖到他们认为的不务正业的林状元头上就好了。
  这日李固来翰林院给这些年轻的布置新的任务,让他们帮忙撰写一些宫廷所用的册文、碑文、祭文等等。
  林重阳发现吕明宪和蔡康那些人,在掌院分派任务的时候居然拿了一支鹅毛笔在快速地做记录,他特意过去瞄了一眼,虽然写得很草,但是字还是不错的,且罗列了重点,算是非常合格的会议记录。
  杨颖还跟他比划了一下,“林修撰,咱们可是非常支持你的。”
  林重阳笑而不语,反正清华斋的锅他背着不冤枉,因为大家都认为清华书斋就是学院的机构。
  他小声道:“用的习惯吗?会不会因此忽视了正经书法?”
  蔡康道:“不会,这个就是应急的,写得更快,携带方便。”说着他就拿出一截小竹筒来,将鹅毛笔往里一插。
  林重阳笑了笑,“要说方便,这鹅毛笔和炭笔写起来又快又省事。”
  杨颖道:“节省纸张。”他将巴掌大的纸头拿给林重阳看,会议记录很多字,却没有占用太多地方,如果是毛笔字,怎么都要数张纸的。
  林重阳看了一眼,笑道:“当然,也容易写废话。”
  几人笑起来,这是不可避免的,写得顺手了,有时候手比脑子快嘛。
  李固看了他们的笔记,倒是也没反对,只要求正经办公用字那是必须要毛笔字的,且若是有一点不用心的,就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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