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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魔鹰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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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心里一冷,他自己可以承认是下人,甚至很多人当他是下人都无所谓,可是杜娟也将他当一个下人看,他的一片痴心似都完全抛入了寒冰之中,那便是他永远比人家矮一截,爱有何用,水中望月?雾里看花?想到这里,林峰不禁有些心灰意冷,刚才的那种不自在完全被驱走了,他似乎根本就没有必要那样控制自己,反正总是注定失败,于是他抬起了头,盯着杜娟的眼睛。
那双美眸是如此明亮,但却似乎有一些寒意,使林峰的心更有些发冷,一个人还不及一只兔子让她关心,还有何趣?他不由得为自己的痴情感到好笑,但却不能使那份痴情变淡,林峰的声音很平淡,他已不需要拘束,心发凉,语气自然平淡,“‘是我’表示正是我林峰,‘不是我’是说,这只兔子不是我杀的!”
“那你为何要出来?”杜娟有些惊疑地问道。
刚才这小伙子在她面前像是矮了一截一般,连头也不敢抬得太高,可是只一刹那间,竟似换了一个人似的,给人一种男子汉逼人的气势,不卑不亢,似对她的身分并不在意,怎叫她不惊异?她不禁也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个似乎很寒酸,但却给人一种不可辱之气势的小伙子。
眉目倒是很清秀,只是左边的脸似乎肿了一些,带着青色,眼神中没有那狂热的光,但却可以看出自信和真诚。
“我是出来了,但我并不是滚出来的,同时,我出来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因为这只兔子的死我也有责任,所谓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若我没有将它带回,它便不会死了。”林峰不卑不亢地轻缓而有节奏地道。
杜娟更是有些惊异,这林峰似乎并没有把她当一个小姐,一个主人,不由得有些皱眉,但听到那张兔皮并不是自己的玉兔皮,心中不由一安,不过依然很生气,她最恨人拿兔子来宰,特别是白兔,但听林峰所说的话,也有道理,不能不追究,不由得向屋内娇叱道:“是谁杀了这只兔子,给我出来。”
“沙沙……”郭百川无可奈何地走了出来,眼睛狠狠地瞪了林峰一下,林峰也在此时扭头望了他一眼,露出一丝苦笑。
郭百川望了一眼杜娟微带怒气的脸,低下头轻声道:“兔子是小人杀的,为了当下酒的菜,不得不牺牲它,不知小姐有何吩咐!”郭百川毫不知情地道。
“你可知道,它也是一条命?”杜娟冷声道。
“小人知道,不过小人为了救活几条命,才杀这一条命的。”郭百川深沉地道。
“哦,你为了救谁的命?”杜娟有些奇怪地问道。
“小人为了救自己肚子里的酒虫与林峰肚子里的酒虫才痛下狠心,也等于救了我两人的性命,若不救活酒虫,我们俩肯定也会死去。”郭百川煞有其事地道。
那丫头见郭百川一副可怜的模样不由得“扑哧”一笑,杜娟更是一呆,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答案。
林峰暗骂:这老鬼总要把我也给拖下水。不过他并不在意,正如他所说的豁出去了,插口沉声道:“我知道三小姐菩萨心肠,我们并非好杀,但我们也不是修行之人,一个生命总有它的用途,我从狼口中把它捡回来,可我们也没三小姐那分闲情,也没有那个条件将它养着,王老爹既已将它烹了,或许这便是天命,我又怎好意思不吃呢!”
林峰并没有畏缩,也没有去细思会有怎样的后果,反而心中为之一阵畅快,他从来没有想过,在杜娟面前,自己还可以以这样的口气和语调说话,还可以保持这种平静的心态,连郭百川都感到不可思议。
但杜娟却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样的情况,居然会有一个下人在她面前用这样的口吻说话,虽然有些恼,但却又有一种比较新鲜的感觉,她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样一个特别的人,又不由得想起那两道狂热、痴迷、真挚、爱慕、向往和爱恋的奇特眼神,那也是她从来都未曾见过的眼神,她所接触的人无非都是一些有钱的富有子弟,对她百依百顺,而且都怀有异心,在那些人中,她找不到那种狂热,那种真挚,那种仰慕和向往,当然也没有一个人敢在她面前这样毫无顾忌地分辩。
“大胆,难道你们不知道小姐不喜欢人伤害兔子吗?你们不养也不能杀了它,把它给小姐不就行了?还敢饶舌!”立于旁边的丫头怒叱道。
林峰移了移目光,望着那丫头的眼神温和地道:“倚红姐,你说话的或许是对的,我当初也有这个意思,但这么大的雪却不好意思去打扰三小姐,更不想有人说我故意巴结小姐,希望小姐能原谅,下次若抓到了兔子,定会先请示小姐。”
“算你说的有理,这一次便算了。”杜娟的脸色缓和了一些,温柔而文静地道。
“谢谢小姐不怪之恩,不知小姐可愿意尝一下王老爹的手艺!”林峰有意无意地谢道。
杜娟皱了一下眉头,转身道:“倚红,我们走吧!”再也不理林峰。
林峰吁了一口气,望了望郭百川,正好迎上郭百川那挤眉弄眼的动作,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当他回过头来望向杜娟的背影时,又迎上了倚红那不知是何意的眼神,似乎有点惊讶,有点欣赏,也似乎还有一点暗示,杜娟也似乎要回过头来,但却又迅速恢复了离去的姿势。
一阵失落的空虚袭上林峰的心头,望着杜娟袅袅而去的身影,不由得一声长长的叹息。
“小子,你真厉害,居然还能这样坦然,我真搞不懂你的心是什么做的。”郭百川道。
林峰一声苦笑道:“你是要我做缩头乌龟不是做软蛋,我能不坦然吗?你要让我表现得太激烈把她吓着?”
“我听说,喜欢一个人时,总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只是觉得很奇怪而已。”郭百川解释道。
“我有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倒差不多,她那样高不可攀,对我又那样毫不在意,我哪有那种激动的心情,没有哭还算不错。”林峰苦着脸应道。
“原来如此,那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也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郭百川煞有其事地道。
“你这老贼头居然这样不够朋友,还给我来个雪上加霜,真是气煞我也!”林峰挥拳击过去骂道。
郭百川轻易躲开,终于报了仇似地笑道:“那你要我怎样说,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这样也有错?”
“当然有错了,我只不过想让你说些吉利的好话安慰安慰我这颗冰冷的心,难道你就不会说我一定能成功,三小姐会喜欢我,鼓励鼓励我吗?哪怕是假话也好一些!”林峰装作一副凄苦的样子道。
“你小子,别的东西学不到,却把戏里的台词学得这么像,那我就鼓励鼓励你吧,祝你长命百岁,福如东海,娇妻美妾,左拥右抱,还有呀,成为大财主,当大官,最重要的是三小姐居然也会喜欢你这臭小子……”郭百川见林峰那怪模怪样,不由得嘲笑道。
“哇,想不到老贼头还有这么多好词儿,不过我最喜欢最后一句。”林峰禁不住也笑起来道。
“哈哈……你别得意太早,我最后一句还没说完呢!”郭百川又神秘兮兮地道。
“那最后一句话是什么?该不会是我成了一代大侠吧!”林峰怪异地道。
“当然不是,你小子想得倒美,最后一句是:上面所说的一切都不可能实现!哈哈……”郭百川不由得意地大笑起来。
“啊——你耍我,贼老头,看我不把你的‘不归夜’喝完才怪。”林峰一惊,怒喝道。
“啊——”郭百川大惊,迅速向屋内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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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已至正月十四了,明天便是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人们喜气洋洋,春节的气氛并没有过去,所有的都停留在一种欢快的气氛之中,最快乐的还是林峰,也不知道他是走了什么红运,抑或是时来运转,这一个多月来,老天特别照顾他。
每天早晨他都不断地向厉南星学习运功的基本法门,还有擒拿手法,晚上呢,就由郭百川教他小偷的行当,还有各派的武功及轻功,使他感觉日子过得特别快,没有丝毫等待的焦躁,甚至感觉不到想入五魁门的迫切,直到春节那天,每个下人发红包时,由总管杜明宣布新的一年五魁门准备招收的弟子名单时,他才记起了厉南星的承诺。
他很幸运,在十个准备招收的名单中竟有他的名字,惟一的一个以仆人身分做预备弟子,也是惟一一个没有任何身家作后盾的预备弟子,只要不出问题,他便做定了五魁门弟子,学定了五魁门的武功,只等参加元宵节的拜师入门仪式。
林峰心头乐开了花,君情的目光很特别,似有一丝不屑、鄙视和不满,他打心底便看不起林峰,认为他始终不过是个下人而已,心头也暗恨,想起林峰那次在梅林中的那种眼神,他便不想这小子真成为他的对手,也暗自下了一个决定。另一个惊奇的人是杜娟,想不到这个对她痴迷且表现特别的下人,居然有机会成为她的师弟,不由得想起这林峰那种不同于别人的个性来,心中似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升起,这个林峰总有出人意料的情况在他身上发生,虽然她只认真地打量过他三次,但却有一种像是交往千百次那么深刻的印象,目光当然也便不同了,林峰捕捉到了这种感觉,所以他很兴奋,很欢快,郭百川也为他高兴,厉南星也为他高兴。
林峰没有一天停止过练习厉南星的武功和郭百川的武功,两人的武功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有很多小巧的手法,有关于指爪的练习,所以他的进步特别快,厉南星与郭百川表示还算满意,而林峰自己的感觉就不同,无论是动作和手法,他都比以前灵活多了,而且似乎有用不完的精力,心神特别舒爽,以前运动过后,心神虽舒爽但人却很疲劳,而这时不仅不疲劳,而且越来越有劲,怎叫他不兴奋,不欢畅!
林峰每天都起得很早,他不喜欢在庄内活动,他总是独自在旷野的小崖间,感受清新与自在,在那里似乎有一种使生活欢畅的旋律,也只有在那里才能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身心的美妙。
林峰今天起得依然如此早,他的心情依然那样激动,明天他便可以正式成为五魁门的弟子了,这是他梦想中的愿望,而这愿望即将成为现实,怎不叫他欢快?
晨雾很浓,像一层纱,使天地变得异常神秘,风很寒,也很凛冽,似可与刀子媲美,割在脸上,很不好受,雪早已化了,但地上却有霜,厚厚的一层霜,踩上去依然是雪的音乐。
林峰并没有在意这些,寒冷更能考验一个人的意志,能在最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得很好的人,在好的环境下定能生活得更好,林峰喜欢挑战风雪,那其实很有趣。
天还未大亮,天边显出了一点淡淡的灰白色。林峰的眼睛很亮,但还未达到能穿出这一层层纱帐很远,不过可以看清楚四五丈内的东西,他的嘴紧紧闭着,鼻孔所喷出的白气全都化成了雾色,很难分清,身上依然是那件破旧却很厚的棉袄,春节时每个人都添做了一件新衣,林峰除了大年初一时穿过之外,便收了起来,他只想在元宵节再穿,免得将这新衣弄脏,弄破,平时可以保暖便可以了,这是林峰对自己的要求,何况这运功时本就会很热,也不必穿得那么暖。
林峰的步子很轻快,跑步的节奏很有乐感,也很有活力,速度不慢,就像是犹未曾归位的雪中幽冥,步子不仅有乐感而且很有技巧,每一步所踏的方位,似是经过精心选择后才决定下来的最玄妙的位置,这是郭百川师门传下来的“天机神步”,乃神偷门传世绝技,林峰并不能将它运行自如,这种步法也不是一种很简单的武学,更没有什么规律,而是根据每一步的地面不同而进行变化的,其用力技巧,其运力角度也便随之而改变。
郭百川给他讲了很多要点,但林峰依然用了二十多天,才勉强找到一点感觉,前一段日子虽然曾走过,但未能走上一段路便又乱得一塌糊涂,根本就找不到与地面配合的契机,不过郭百川还是比较满意,当初他和他师兄至少用了四十多天才找到这种感觉,所以他很满意。
林峰不仅是在跑步,而且也在默默地体味着那种脚下的感觉,怎样才能用相同的力量在同一块地面上产生更大的推力,使他的速度更快,而在相同的速度里,用最少的力量。
村外的田野中很萧条,冬天大概都是如此,光秃秃的呈现一片死寂,偶有几朵梅花因寒风送来几缕淡淡的花香,才让人感觉到一些生机,隐隐地也似乎嗅到了一丝丝春意,这种感觉,林峰很受用,那些田地比较肥沃,泥土的气息也不很坏,也是一种清淡脱俗的享受。这是一条官道,比较宽,三辆马车可以并排而行,林峰并没有一直顺着官道奔行,这似乎有些单调。
林峰取小道向山崖间奔行,那里有一片山林,但杜刺却规定门人不能到那山上狩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没人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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