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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史前十万年-第121章

小说: 史前十万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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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智灵,十四岁的她已经不再是一年多以前的那个看上去才九岁的小姑娘了,良好的营养和科学的锻炼让她如今出落得亭亭玉立。

    我国大多数人们对黑色有一种厌恶感,对黑人也不感冒,这和我国古代文化和审美观有很大的关系。比如我国古代文人对美女的修饰大多数是“纤纤玉手”、“葱指”、“肤如白雪”、“肤如凝脂”等,这些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白,甚至有“一白遮百丑”的说法,这些都说明了国人对白皮肤女人的偏爱。现代社会中多少护肤品、化妆品为了“白”这个字而赚取了多少女人甚至男人的钱?

    但是凡事有例外,而且人类对美的理解虽然有差异,但是对真正的大美却有不可争辩的一致性。无疑,黑人中美女也有很多,这点也有很多人赞同,而智灵就是这样一个女孩。人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智灵长得清秀,最主要的是她浑身充满了一种灵气,有时安静得如同一只乖巧的兔子,而有时又活泼得像一只调皮的小猎豹。

    智灵刚才就是从白墨的背上跳下来的,现在的白墨完全能承受住智灵那四十余公斤的体重。同别的动物一样,雌性斑马比雄性的较早成熟,三岁就能够生殖,而雄性到五六岁才有繁殖能力,也就是说雄性斑马要五六岁才长大。

    现代斑马最大的种类是细纹斑马,最重能超过四百公斤,而张凡虎发现史前十万年的生物比现代的体型至少要大百分之一十,这一点从他多次发现多种是现代同种生物的最高纪录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非洲岩蟒一般长六米多接近七米,但是在数月前,张凡虎他们很容易地就把一张七米长的蟒皮挂在了树上晾干。

    从小斑马一岁半就能达到两百多千克就可见它成年之后的重量绝对不会轻于四百千克,甚至达到后无来者的惊人的五百千克!

    斑马白墨对智灵的依赖度已经超过了张凡虎,估计“异性相吸”这个理论已经快与“万有引力”相提并论了,因为它们都不只是体现在同类上。在一年多以前,张凡虎把白墨带回到族人聚居地后就几乎一直是智灵在照顾白墨,所以白墨对她亲近也很正常,这其实才是白墨不让张凡虎乘坐却很甘愿让智灵骑的原因。

    马匹让一个人骑坐它这代表的意义非凡,尤其是有灵性的好马。我国内蒙古大草原上一直有每年一次的“压马”活动,即每年选出那些快成年的好马骑上它的背。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活,没有什么动物会甘愿被骑在身下,更由于快成年的好马性子急烈,这就让驯服的难度大大加强,所以能驯服一批好马的人都会受到大家的敬重。

    智灵能轻松地骑上白墨的背,这给了张凡虎极大的信心,也在快速地完善他的下一步计划,或者说基础已经完美地完成了。一个少女当然不可能直接骑坐在一匹还没成年的斑马背上在大草原上驰骋,这需要众所周知的一个工具——马鞍。

    虽然据考古史料推测出人类饲养马匹已有五千多年,但是当时的人只是使用它们来干驮运或者拉犁耕地,当时的人们没有想到过用来乘骑。人类骑马只有三千多年,而发现最早的马镫是在公元四百七十七年,直到这时候真正意义上的骑兵才出现,从而为人类横扫大陆提供了重要条件。

    白墨的背上有马鞍,马鞍用的是双层角马皮夹揉碎松软的干草而成的,而马镫需要金属,但是神树族剩余的小半金属陨石块太珍贵了,张凡虎和族人们都舍不得用来做马镫,那就只得找替代物了,幸好他们早有预备。

    神树族现在有几大宝树,这是他们的重要资源,受到严密地保护。其中就是治伤圣药龙血树、食品与工业跨越阶段之物休洛树,还有就是战略物资黑黄檀树了。至于椰子树、猴面包树还有一直为神树族建立作出了卓越贡献的金合欢树都因为数量太多而被忽视了。

    黑黄檀木料太坚硬了,完全可以当劣质的青铜使用,甚至在某些方面来说已经超过了青铜。张凡虎与族人们用它做了很多重要之物,这次的马镫当然也是这种树。

    张凡虎越来越佩服智灵了,她太聪慧了。细纹斑马在现代由于数量较少,所以张凡虎还不知道确切的消息有没有人驯服过它们,但是一想到那位船长老前辈都没能成功的份上觉得几率也不大,而且这还和细纹斑马的生长特点有关。

    细纹斑马跟其他斑马不同,它们没有固定的社会关系。细纹斑马很少长时间一起生活,未成年的斑马理所当然地跟它们的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是成年的雄性斑马,它们几乎都是自己万里独行侠,只有到繁殖季节才会想到寻找下一半,这就造成了雄性细纹斑马性格极为孤僻,甚至驯化难度还要超过其它的斑马种类。

    张凡虎佩服智灵的原因就是白墨是野生斑马,是野生细纹斑马,是野生细纹斑马中的雄性!当年那位船长前辈驯化山斑马成功了一半,在最后最关键的时候没有对山斑马套上笼头,这就是失败!智灵也没有为白墨套上嚼子,但是她却能很好地控制白墨的转向与前进与后退的这几个重要问题。

    这个办法其实很简单甚至有些幼稚,但对白墨就是适用:智灵想让白墨向左走时就用手拍它右边,向右就拍左,停止就拍后脑勺,而且全是“双击”,拍两次就行了!当时智灵第一次骑坐在白墨身上向族人们演示时候看得张凡虎一阵目瞪口呆,然后是感叹与愧疚。

    白墨已经是完全训练的坐骑了,只需慢慢等它两三年长大之后就是一匹健壮的坐骑,其实现在也算是,或许用不了那么久。在白墨一方面取得良好情况时,它另一方又让张凡虎很是苦恼:它不当头了!

    成年细纹雄性斑马本就是独来独往的,白墨虽然没有成年,但是身为孤儿的它或许与人类“穷人的儿女早当家”一样,现在它的心智已经很成熟了,在与小斑马、小角马度过两三周的“蜜月”之后,它就再也不与它们一起玩耍了。刚出世的斑马斑纹是棕色及白色的,随着年龄和长大,便会变成黑底白间。

    原来的十七只小斑马变为了现在的二十一只,在大荒族人们走后不是增加了四只,而是九只,但是由于因为病症夭折了五只,所以现在留下的都是抵抗力强的、身体健壮的小斑马。现在的斑马们已经能看出身上的斑纹了,只待一年之后就能进行初步地乘骑了,甚至因为营养提供得丰富全面的原因,它们还会与白墨一样比野生的发育得快很多,这也就缩短了成长时间。

    “轰隆隆!”震耳欲聋的蹄声响彻在非洲大草原上,史前骑兵诞生了!

    (有读者说拙作是慢热的,鄙人也觉得,所以后面也快一些,但是内容却不会少,所以精彩度绝对会大大提高,喜欢的朋友就请继续支持吧。快要下一卷了,又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第二卷:跨越的文明 第一百四十二章:百里征战!

    “智灵,我可能要走了。”张凡虎坐在一块大礁石上,迎着夕阳的余辉看着远处的海洋缓缓地说道。初夏好望角的海风吹散了他的头发,又是一个鱼群大量洄游、繁殖的海洋物种繁盛的夏天,当然又是神树族、大荒族大丰收的时候。这是张凡虎第五次来到好望角进行这种一年两次的捕鱼了,也是他来到史前十万年非洲大草原上的第三年。

    “什么!真的吗?哥,你去哪?什么时候走?为什么要走?”靠着张凡虎躺着的智灵听见那句话之后嗖地一下坐起然后猛然转过身来,她紧盯着张凡虎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唉,没什么。我只是想走了而已,我……和你们不一样。”张凡虎也苦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摸着智灵的头,然后慢慢把手掌下滑,抹掉她脸上涌落下来的两道泪珠。他也知道智灵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吃惊和伤心,族人们也一样,他有何尝不是呢?

    三年了,整整三年了,在这三年之中张凡虎和族人们一起建造了一个史前的奇迹,现在的神树族已经由原来的一个中型中的中型部落变为了一个一流大型部落,族人总数已经超过了两百人!

    智速在族人的繁盛方面出力不少,他的众多妻子中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共有七位诞下了儿女,只有智灵的母亲和大荒族神女没有生孩子,这让张凡虎感到奇怪。

    智速的儿女一共有十二个,其中有三个夭折了,还有九个。这么高的死亡率让张凡虎也很无奈,小孩子的病症在史前这种医疗情况下他也完全没有办法。

    智速一人当然不可能让部落长这么多的人,其余当然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大荒族与神树族的合族!是的,约一年前的大荒族掌控实权的几位老人与女祭司争夺力量的时候可以说是一败涂地,然后不得不倒向了神树族,把部落中地位崇高的神女嫁给智速就可以看出来大荒族的无奈或者是几位老人的长远眼光。

    张凡虎让部落的繁盛进度甚至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当然也包括了他自己。在一年之中,小斑马群已经成长起来了,而且张凡虎对它们的训练就从来没有停过:腿部绑上石片、背上是两截树干,这些当然都在它们的承受范围之内。在这种与成长一起增长的负重训练中,被当做未来的坐骑的斑马和被当成驮运物品的角马都被驯服得服服帖帖的,而且身体素质与力量也不是野生的它们同类可以比拟的。

    骑兵队雏形已经出来了,驮运队也有了雏形,甚至已经成型了。角马比斑马体型小了大约三分之一,所以也比斑马早些时间成年,一般两年就完全成年了,这些一百多公斤重的角马群也成了族人们不可缺少的劳动力。

    十天前,大荒族人和女祭司都亲自全来到神树族与其商量捕鱼之事,这已经是第二次了,而不是一年前的现在张凡虎等人亲自前去。但这次谈判中把张凡虎还有所有神树族人都谈懵了——大荒族本部上百人居然要全体加入神树族!

    大荒族是没有办法了,因为数天前女祭司又举行了一次大型仪式,于是大荒族本部又少了三十几人,再加上来看到神树族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还有那对他们心灵进行抨击的驯养成功的野兽群,几位老人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

    再次缩水的大荒族本部没有办法把神树族支持到两百多人的一流大型部落,但是这个景象让女祭司就坐不住了。这是一种政治利益之间的平衡,如今只剩下她与神树族两方了,再加上女祭司时真的想与神树族合作,于是她再次来了一次仪式,最后女祭司手下四十几个神仕和女族人加入了神树族,这还让她倒贴了一部分人。

    神树族富了、强了,并且还在继续向着强者迈进,只要一两年之后的骑兵队一成那又是一个实力的跨越。张凡虎觉得他该离开,他也累了,是的,他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已经再南非三年了,身心一直在无法自拔的疲惫中。

    他想摆脱命运的桎梏,一条隐隐约约一直在他身后的无形锁链。

    所以,他要走。他必须走,即使孤身一人踏向未知,即使付出自己还年轻的生命,即使留下不能归乡的遗憾,再即使,让身后爱他的人留下那不干的眼泪。

    他感到了一种比在孤岛上孤身一人的鲁滨逊还要巨大的悲哀。

    “哥,取下白墨身上的东西吧。”智灵双手拉着张凡虎的手,她实在看不下去白墨疲惫的身体与看向她的那双求助的眼睛。

    “不行!这是它必须做的!因为它活在这个世界上。”智灵一般是不求张凡虎什么事情的,而且她也发现张凡虎对神语很留恋,所以她与张凡虎在一起都是普通话,也就是她心中神人的神语。但是张凡虎在决定的正确的事情上是不会丝毫松口的,最多稍微减轻些。

    “部落不稳定,族人甚至有危险。”智灵时聪明的,她了解张凡虎,一般的什么软语相劝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必须找出让张凡虎不得不放弃的理由。大荒族本部和女祭司都送来了大量的族人,这已经超过了神树族原来的人数。

    “客大欺主”这是一条至理名言,智月的族人已经被神树族完全消化了,基本没有反抗的余地、理由和最起码的能力。但是原本就是一家人的大荒族就不一样了,现在对方的人数甚至实力已经超过了神树族原来的综合实力。张凡虎在听见这句话之后果然收回了看向远处夕阳的目光,看到智灵倔强而忧伤的脸,张凡虎再次叹了口气。“等白墨长大吧,到时你把它还给我,哦,送给我可以吗?”张凡虎虽然不可能一人对付数十人,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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