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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位面转生-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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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是熟悉的人,也只能从眉眼之间,观察到些许相识痕迹。

    自从当日在清福寺中诈死之后,这老和尚用了两日时间,就带着方皓泽和几十个禅堂的武师,从芙蓉镇乘船,一路来了金陵。

    这时候几人住的,却不再是方皓泽身体原主人的祖宅,而是另外又新买的住宅,花了五百两银子。

    金陵居不易,这两百两银子可相当于普通人家几十年的花销了。但是对方皓泽来说,五百两现在却不是什么大数字。

    当日,明云住持进了自己的寮舍之后,就把方皓泽唤了过去,两人在那住持寮舍中,把明云多年的积累都收了。

    除却一些不动产田地外,还有两万两的银票,足够方皓泽过上富贵日子了。

    所以到了金陵城,方皓泽就安排明云买了小院,又采买了两个丫鬟,雇了两个厨娘,将这小小方宅立了起来。

    另外那些钱财田地,对方皓泽来说无甚大用,自己什么富贵也享受过,主世界物产更是丰富到大信世界土著难以想象。所以,方皓泽就做主将钱继续给了明云管着。

    当然,这么一大笔钱,自然不能放着,钱要流动起来,才能产生效益。方皓泽只吩咐明云又在金陵中购买了一间武馆,将从清福寺中秘密带出来的几十个禅堂僧人安排进去。

    这些僧人,是明云避开寺中人,秘密按照飞仙阁的手段培养的,因为时间太短,都还没有入品阶,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心思,被方皓泽带到金陵继续培养起来。

    所谓穷文富武,方皓泽手上那几万两,足够好好培养几十位高手了。在他暂时不准备发展俗世力量的前提下,这几十个人也足够自己使唤了。

    方皓泽没有立刻回答明云的问题,出了一会神后,这才收拾了心思,开口说:“这几日先放松放松,将养一下身体。未来,我已经有了想法。”

    “我这身体才十来岁,正是年幼,我打算先稳定三四年,到了束发的年纪,先走着科举的道路。”

    大信世界,男子十五岁就可以束发,这就代表快要成年了。按照方皓泽的计划,这几年就要先走着祖上的官宦道路,一步步先谋划权利,再来建立信仰和功业。

    身在公门好修行,做大事,还是借助国家权力最方便。

    方皓泽所说的不经营俗世力量,其实只是特指不再向以往的飞仙阁,在庙堂之外的江湖上折腾。必要的时候,还是要与皇朝打交道的。

    “这倒是一个好路子,按照神子的宿慧,肯定能在科举上大方光彩,必将给金陵方家留下祖孙三进士的美谈。”

    明云知道了方皓泽的安排后,点了点头。如今飞仙阁只有一位宝贝神子,要重新建立组织,一切都要靠方皓泽的谋划,自己虽是执行者,但是方皓泽要是没主意,那就糟糕了。

    好在,这位神子主意很足,一方面准备科举,一方面还暗地里培养了几十个死士,这就是要建立大族之气象了。

    “好了,我们先吃早膳,你回头去书坊再买一些书籍,四书五经等经典自然不必提,另外也要买一些科考的经义。”方皓泽拿起碗筷,一边说着。

    面前的早膳大多还是素食,只有一叠蒸豆腐,放了一些荤油,这是方皓泽特意提醒的。

    他和明云多年吃素,不能一下子沾荤菜,免得像之前清福寺中其余众人一般,也拉肚子。

    早膳用完,明云就急忙出门去采买书籍了,方皓泽仍独自去了主屋之中,拿了一本杂书静静地看着。

    心神却再度移向别处,自从离了清福寺也有两天时间了,身上的因果线还在无时无刻不束缚着身体。

    “按理说,我这计谋神不知鬼不觉,腾云寨该不知道我才对。为何因果线还这么清晰呢?难道在什么地方,我疏漏了什么?”
………………………………

第四十二章 消息

    辞别了方皓泽,明云乘着一架马车,就去了市集。

    透过马车的车窗,外面真是繁华。有诗曰:“六朝金粉地,金陵帝王州”,陪都金陵乃是天下有名的大城,历史上先后有10个朝代在此建都,还有“十朝都会”之称。

    新朝初年,皇帝曾在金陵开始了长达10年的浩大筑城工程,金陵城建成四重城垣:宫城、皇城、都城、外廓,今御道街为皇城中轴线。

    但金陵才建没多久,新朝就面临了北方旧朝余孽滋扰。新皇御驾亲征,攻破了旧朝残余势力,又决定迁都北方,以金陵留作为留都,至今也有十年了。

    虽然金陵降为陪都,但是当年开国的不少功勋贵族还住在金陵城中,所以方皓泽的祖父、父亲从旧朝任到新朝任官的时候,也在金陵买了屋。

    明云为方皓泽所购的小院,位于都城中,位置上次于功勋贵族们所住的皇城,比外廓要繁华许多,勉强算是富人区。

    明云坐在车中,心里不住感概,离自己假死,从清福寺中来金陵城,已经有四天时间了。猛然从清冷的寺中来到繁华陪都,真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他曾经以为,飞仙阁也会像江湖之中很多势力一样,不管曾多么兴盛,最终都要湮灭于历史之中。

    没想到,当年唯一幸存的飞仙阁神子,居然也有一日觉醒了宿慧。

    关于方皓泽的神子身份,明云很确定,当年他将方皓泽身体原主指点进寺中后,每隔几个月都要暗中观察一次。

    那一日在祖师堂事变的时候,明云早就在屋外了,他看着方皓泽发威,才发现原先木讷的人,竟然变化那么大,联想到飞仙阁中的典籍记载,当时就明白神子觉醒了。

    所以,在甘游袭击神子的关键时刻,才有了自己奋不顾身相救的一幕。

    这几日,他与神子近身接触,才发现神子的出众,心里隐隐高兴,只感觉飞仙阁终于后继有人。连从住了十来年的清福寺中离开,兴奋激动也大于不舍。

    “不过,清福寺既然交于明戒,我也是放心。可惜,若不是腾云寨,我们飞仙阁还有一个据点,每年也有不少收入。”

    明云一边暗暗想,一边忍不住又回想起清福寺的过往记忆。十几年的岁月,不能说忘就忘。

    一时间,驽钝的明智、正气的明戒等人,就在脑海中浮现。

    “唉,人还是老了,和刚从飞仙阁中出来时相比,竟然多愁善感了许多。”摇了摇头,明云看着路上的风景,稍稍转移着注意力。

    从自家的小院中出来,沿着门前的珍珠街,明云在马车中浮想联翩,大约一刻钟,就到了书坊之中。

    本朝历经了战乱,人才凋敝,科举正是大兴的时候。这书坊之中,真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读书人因为识字,普遍更有见识,再加上信息渠道比其他人多,这书坊之中,不但有各种书籍买卖,也有不少手抄报纸出售。

    和官方的邸报只分发给各级官员不同,书坊之中发行的手抄报,普罗大众也能购买。

    而且官方邸报只有官场任命,皇帝圣旨等信息。书坊中发行的手抄报信息就全面了许多,还有不少衙门里的案件,老百姓喜闻乐见,就有不少人买。

    寻了一家书店,明云就走了进去,和老板说明了来意,就选了经典书籍若干,付了钱,打包进了马车上。

    才上了马车,冷不丁地就有一位卖报小童飞快地从身边跑过,一边跑一边喊:“芙蓉镇出现惊天大案,百余人一夜命丧,今日手抄报五文一份啦。”

    “芙蓉镇,那不就是清福寺边吗?想不到新朝初入太平,又发生这种乱世之灾啊。”明云不以为然地感慨一下,他也才经历过乱世,这种事件发生的太多,引不起自己的注意。

    “震惊!十岁孩童都不放过,芙蓉镇学案现场血腥记录。今日手抄报五文一份,剩余不多,赶快抢购。”

    又一位卖报小童从远处一边跑着过来,不断挥动手中薄薄手抄报。

    这次的卖报口号比较吸引人,几位读书人模样的,就喊住这报童:“给我来一份。”

    这报童就笑哈哈地接过钱,将手抄报递给对方。

    两位读书人接了手抄报,就看了起来。

    此时,明云已经坐上了车,就要吩咐车夫开动。

    “我的天,李兄这件案子可真是不小,恐怕要惊动知州大人啊。”

    “是啊,王兄,你看看这血案,真是耸人听闻。百年古刹,一夜血洗,百余口人命丧梦中。”

    “可不是嘛,还都是被割喉而亡啊!太凶残了,这里面的小沙弥,很多也才十来岁呢……”

    两个人旁若无人地评点起案件,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马车中的明云,听到这里时,脸色突然煞白。

    一种不妙的预感,从心里生出。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从马车上下来,三步并作两步,抢身到那两位读书人身边,一把抓住手抄报,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

    “你这人怎么这样无礼?这手抄报可是我们花钱买的……”那两位读书人火了,扯着明云的手臂就叫了起来。

    但是明云哪里会理睬,他一边看,脸上的表情瞬间变了几次,一会红一会白。

    直等到将那手抄报看完,明云紧紧捏着手抄报,对身边的两位读书人深深作揖道:“两位相公当面,在下失礼,这血案如此骇人听闻,在下一时心情急迫想看,还请包涵。”

    “想看也不能抢啊,五文钱一份呢。”一位读书人不满道。

    “抱歉……容我赔罪。”明云一边说,一边从怀中取出一块碎银,怕不是有一两,看了不看就塞进这两位读书人的手中。

    “些许银两,给二位赔罪,顺便买了这份手抄报,在下告辞。”明云做了一礼,就上了自家的马车,也不给别人说话的机会。

    “快些赶车,我要立刻回家。”明云一进车厢,语气急促地吩咐,一面又再度拿出手抄报,细细地看了一遍,神色黯然,眼眶含泪。

    泛着黄色的劣质手抄报上,大大的标题写着:“百年古刹清福寺,一夜之间112口人被割喉!”
………………………………

第四十三章 死亡现场

    一根焦黑的木梁,倒在地上,灰烟还在上面萦绕,焦糊味扑鼻而来。

    咔嚓一声,一只白底黑面的布鞋踩上这根手臂粗的木梁,后者应声断裂。

    鞋子的主人,身着缁衣,衣服纯黑,这乃是古卿大夫居私朝之服,到了新朝,这种服装传到了民间。

    虽然流传到民间,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穿,这种缁衣,如今大多是在州县衙门中,三班衙役里盛行,只有衙役里是级别最高的那位才能穿出来。

    人靠衣装,这身衣服,代表着主人的身份,乃是一位衙役捕头。

    这位捕头,名叫邢名,年近不惑,乃是金陵城上级单位,吴州州府衙门里派来的,是三班衙役中专管缉捕的快班捕头。

    此刻,邢名捕头拿一只手帕捂着鼻子,已经在四下里转了良久。

    入眼是一片断壁残垣,这是一处被烧毁的建筑,空间不小,高大的雕塑和粗壮的房梁伏在地上,还能看出来其原本的模样——正是一处寺庙。

    “这大雄宝殿里没什么问题,我们到后面再看看。”邢捕头捂着鼻子退出去后,才对身边一位衙役说着。

    从这大雄宝殿出来,站在殿前,下方是一个广场模样,正是一个制高点,将寺庙前后看得清楚。

    这寺庙前低后高,原本也是一片庄严净土,可是眼下全都冒着烟气,被一把火烧成了废墟。

    如果方皓泽或者明云等人站在同样的角度,就知道这乃是百年古刹——清福寺。

    “捕头大人,目下这情况,您可看出来点什么了?”离了气味焦糊的大雄宝殿,身边一位衙役开口问。

    “唉,出了这么大的案子,想必不久就要上达天听了。我们吴州僧录司那些老和尚们,从昨日得到消息时,就一直盯着知州大人,知州大人又盯着我,难啊……”

    邢捕头满面愁容,两道眉毛几乎要皱成一团。

    “你说,这清福寺也不是什么江湖门派,更是百年大寺,寺里和尚平素也向善,怎么出了这么大的血案呢?”邢捕头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说。

    他口中的血案,倒不是夸大。这位捕头年纪不大,新旧两个朝代交替的时候,他也才出生,没见识过更严重的惨重案件。

    自打昨日进了这寺庙,看到各个寮舍中横七竖八的尸体,他一夜都没睡好。闭上眼,都是血红色。

    “捕头大人,这凶手能连夜杀了这么多人,估计也不是一个人。”身边的衙役陪着走了一段路,轻声说着。

    “你说的,我也想到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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