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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秘界-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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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袖珍俾格米妹妹急促地说着,但这种语言众人却听不懂,局面一时僵持在那里。

在扎伊尔国内也有一支“俾格米”人,但那支“俾格米”人是专门为招待游客而存在的,他们说的语言是英语,有些人甚至还精通法语。眼前这群俾格米人是真正的丛林俾格米人,他们说的语言,即使精通个数种土语的胡恩也听得满头雾水。胡恩、瓦努努尔、肯塔亚轮番上阵,他们连续变换着数十种不同的非洲土语与对方交流着。这数十种不同的非洲土语表达了一个意思:“我们没有恶意”,“我们只是路过。”

这些话,砍香蕉的和些妹妹似乎一句也听不懂,随着时间的推移,蕉叶下的吹箭管越聚越多。而罗亦安是重点照顾对象,浑身上下有四五支吹箭对准他,让他不敢表露丝毫敌意,只顾憨笑着,向袖珍妹妹点头。

一名俾袼半猎人的到来打破了对峙的僵局,他手里挥舞着一个三四倍于其身高的管状物,嘴里飞快地说着话,从众人面前跑过。仅仅用眼角扫了一下这群高举双手的不速之客,便扭脸冲袖珍妹妹说出一长串的话,手里还不停地挥舞着那软软的管状物,加强着自己的语气。

“象鼻!一根象鼻”,罗亦安用法语说出了这句话。那个俾格米男人手里挥舞的是一根大象的鼻子,看情形像是刚割下不久,切口处肉色红润,但整个象鼻明显地带着不祥的蓝色。

胡恩点头同意了罗亦安的判断。他打断了俾格米男人的说话。反复用多种非洲土语重复一个意思:“我们愿意帮忙!”

这次,胡恩地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那名俾格米男人立即回答了他地问题,无穷努尔在一旁为罗亦安翻译:“他说:他们刚才猎杀了一头大象,正需要人帮忙搬运。如果我们肯帮忙——用我们更加锋利的刀——他们愿意付给我们一条象腿。”

“胡恩先生答应了”,瓦努努尔最后说:“他告诉对方愿意用一把猎刀一一锋利的猎刀——交换那条象腿。并愿意无偿帮助俾格米人搬运大象。”

随着瓦努努尔的话音落地,蕉叶下那些吹箭管缩了回去。一张张蕉叶撩开,七八名个孩子欢呼着窜出来,围着那手持象鼻地猎人舞蹈起来。

确实是孩子,俾格米人七岁就发育成熟。这群孩子也只有三四岁大小,全是男孩子,浑身上下不着丝偻,身高不足60公分,比个猴子大不了多少。他们举着吹箭管,摇摇摆摆的绕着手持象鼻地勇士,咿咿呀呀的歌舞着,歌声带着浓郁地土风气味。

“我们竟被一群孩子俘虏了。”哈克沮丧的嘟囔着。汤姆则连连吐着吐沫,仿佛要将晦气一同吐落。

胡恩尴尬的放下双手,没话找话得说:“这是一支俾格米抚育部落,平常,一支俾格米部落最多二三十人,这支部落光孩子就有七八名,一定是专门培养猎手的抚育学校。”

一群孩子欢呼着奔向那名猎人的来路,另一半孩子则簇拥着手持象鼻的猎人,向丛林深处走去。那名来香蕉的袖珍妹妹跳落到地上,边与胡恩打着招呼边用肢体语言示意胡恩跟他走。这种非洲肢体语言带着强烈的韵味,仿佛是舞蹈一样。她胸前两团结实的乳房随着这肢体的舞动上下跳荡不停,让哈克与汤姆夸张的做出眼晕的表情。

地上躺着的这只大象,明显就是罗亦安路上遭遇到的那群大象里的一只,那高高的身躯确实是个庞然大物,光其大腿就比罗亦安高了一截,庞大的身体好象一座山似的躺在地上,两根粗大的象牙已失去了光泽,相对那巨大身躯的是两只小眼睛,尚直钩钩的瞪着虚空。难以想象,这只体重十余吨的成年公象曾让一群武装到牙齿的职业猎杀者退避三舍,现今身上仅中了四枚“波那迪”短矛,却浑身发蓝、静静地躺倒在地上。

死亡是瞬间来临的。发狂的大象可以让周围树倒层塌,甚至连四五吨左右的重吉普都不敢与狂象正面冲突。大象会把它掀翻在地,再踏上笨拙而沉重的大脚,让吉普变成一堆废铁。但现在,大象周围的树木完好无损,似乎整个象群都没能察觉它们已失去了一位伙伴,因为,在倒地的大象周围,象群的脚印没有丝毫紊乱,它们仍不慌不忙地向前奔流,全不觉得死神已悄然来过。

远处林间,一枚巨大的山榄树果实从空中落下,砸在地上的声音在森林里回荡。这种山揽树果实是大象的最爱,果实落地的声音总能将它们吸引过来。

成熟的山揽树的果实跟西瓜差不多大,比椰子还要坚硬,这样一枚果实就相当于两公斤重的、营养丰富的食物。对于那些能够把它打开的动物来说,果实是大象的主食,这些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含有丰富的能量,这也是一种珍贵的礼物。但一枚果实还不足以喂饱非洲这种最大的陆地哺乳动物。所以大象学会了尽可能多地利用这样的机会。

没有哪一棵结了果实的树大象不知道,每一只大象的头脑中都有一幅森林地图,非洲丛林的象踏就是将这些山榄树串联起来,形成了一条独特地丛林通道。这条象路也救活了许多丛林迷路人,因为发现了象路,也就意味着发现了食物。对于人类来说。山揽树的果实也是一种美味。

可现在,山揽树果实坠地的声音对大象已毫无意义了。它静静地躺在哪儿,马上就要被人肢解,端上盘子,成为他人的食物。而它进食用的象鼻,则要供猎象者和部落族长享用。

当晚的情景就像是一次饕餮聚餐,俾格米人充分展现了他们那举世闻名的大胃口。他们没有冰箱,热带丛林里肉食容易腐烂。相对于他们娇小的身体。

这样大型地猎物也不容易猎获。于是他们将这些内部塞入了胃里。一次吃掉了相当于他们体重地肉食,又吃下60只一串的香蕉作为佐餐。吃完后,他们便个个挺胸凸肚躺在坚硬的“床上”,肚皮几乎要裂开来。甚至疼痛得整夜呻吟。

但第二天一早,他们又神气活现地爬了起来。继续向大象的尸体进攻,吃下同昨天一样多地食物。而后继续倒在床上呻吟。

据说拒绝非洲人递上的食物,是对主人一种大不敬地行为。但罗亦安当天夜里却坚决地拒绝了俾格米人递上的食物,甚至不惜为此与两名混血儿翻脸。

“我有胃溃疡”,罗亦安用这样地理由拒绝吃俾格米人递上的食物。

这个理由足够了。大象是被毒杀的,对胃部完好的人来说,即使吞食“波那迪”毒素也会安然无恙,但对于患有胃溃疡的病人来说——哪怕是轻微得胃溃疡,一点点月籽藤汁液就会要了他的命。中世纪时,西方贵族常用这种方法谋杀患有胃溃疡的政敌——与敌人吃下形同的食物,自己安然无恙政敌却瞬间毙命,这种变态的快感也令一代教皇痴迷。曾经有段时间,“我今晚要与教皇共进晚餐”成了无知罗马贵族的炫耀,但从没有人这样炫耀过:“我昨晚曾与教皇共进晚餐。”

在芭蕉叶搭成的村落中,饕餮聚餐就在村落空地的一棵大树边举行,俾格米人烹制着刚肢解的大象,没有流动水可以将它清洗干净,它血淋淋的皮还仍然留在火旁,眼前唯一的调味品就是一大堆盐。当胡恩正拿起一块肝脏一样部位的时候,一个非洲声音喊道“开动”。胡恩随即皱着眉头,小心翼翼地在那块肝脏上舔了一下。哈克与汤姆则苦着脸,拿着一根不知是什么部位的骨头,装摸做样地啃着。瓦努努尔与肯塔亚虽然也在吃,但看他们的表情,也没有香甜的意思。

唯独罗亦安打着胃溃疡的借口,拒绝了俾格米人递上的象肉,却啃着对胃病极为有害的压缩干粮,一口接一口,似乎有意嘲弄着大家,他满脸甘甜的表情,让众人恨得牙痒痒。

这还不算,等大家吃饱之后,他煞有其事的向众人介绍说:“知道非洲的野生动物是个什么状况?非洲丛林的树叶并不像表面上那样平和。它们用一种致命的混合毒素来保护自己,其中包括丹宁、马钱子碱和氰化物。而非洲疣猴专门靠吃树叶为主。经过漫长的进化,它们胃里产生了能使毒素中和的大量细菌,一天吃下去的毒素足以将一个人毒死好几次。

对了,我们还要说说大象,大象也吃那些树叶,你们以为它体内没有毒素吗?非洲人吃大象,就好像猴子吃树叶一样,它们体内已经有了机体,所以没事。无穷努尔与肯塔亚生长于斯,他们吃下这些象肉,也许没有什么反应,哈克、汤姆你们两个啧啧啧……

让我们再说说猴子吧,艾滋病知道吗?艾强病就是起源于非洲,在非洲青猴身上发现的。现在非洲的艾滋病是个什么状况——前不久,动物保护组织曾经公布说,非洲狮子有五分之一患上了艾滋痴。你们胆子可真大,竟敢冒着生命危 3ǔωω。cōm险,来非洲吃野生动物,得,你们以后离我远点……”

罗亦安话没说完,哈克已面色苍白。汤姆则直接连滚带瓜的窜到茅草层后,一阵阵剧烈的呕吐传来,刚才吃的他全吐了出来。这还不够,他仍扣着嗓子眼,跪在地上干呕。

哈克听到那阵呕吐声,脸色渐渐变绿。罗亦安又笑盈盈的上下打量着他,坚持不了多久,他再也忍不住,一个箭步窜出,边跑肚里的食物像喷泉一样喷出,不久,茅屋后的呕吐声变成了二重奏。

胡恩面无表情的吩咐肯塔亚:“去,拿个铲子,把他们的呕吐物掩埋起来。这样糟蹋食物,部落人看见,会很不高兴的。”

此时,天已经黑了,非洲丛林的黑暗不同于城市,那是没有半点灯火的黑夜。饕餮大餐已接近尾声,俾格米人似乎很明白自己餐后的状况,他们提早为罗亦安等人安排了住所——三间茅草屋紧挨着篝火,似乎是村落内的招待所,周围没有其他的房屋。林后的呕吐声也没引来俾格米人的注意。

“你不该这样恐吓他们。”胡恩板着脸对罗亦安说。

“还是吓一吓的好”,罗亦安意味深长的说:“你看这两个人一脸色相,我怀疑他 们是否有恋童癖,让他们吐一吐,吐光了会浑身无力,也省得给我们惹麻烦。”

第四卷 丛林惊瑰 第108章 搏斗是夜月黑风高。

帐篷外咯吱咯吱的古怪咀嚼声唤醒了罗亦安,他挪动身子,畏缩了一下,全身的肌肉抗议着睡在坚硬的地板上,恍惚之间,他以为自己是在作梦,梦见自己仍在追杀,那些脸上划满纹饰的非洲猎人,正在用鲜血湮灭了他。

透过半掩的草帘,远处,篝火边胡思正打着盹,数个小狗样的东西围拢在篝火边,而屋外遍布全村的呻吟声,古怪的咀嚼声,还有跳跃不定的油灯光亮唤起了他的记忆,所有的一切都拼凑起来了。

突然地,罗亦安知道那咀嚼声意味着什么。那是一群非洲鬣狗,它们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已大摇大摆地闯入了营地,旁若无人地在篝火边咀嚼着人们丢弃的骨头。

风中传来浓烈的臭味,那是鬣狗身上散发出的味道,身材灵活的它们钻进尸体里面,抢食富含维全素的内脏。故而浑身沾满腐臭味。这种臭味令人难以忍受,而从屋里看,篝火边的胡思显然醒着,也正在为这臭味烦恼。他虽然在装睡,但全身每一寸肌肉都紧绷着,尤其是鼻子,紧紧皱着,屏息忍受着那看的臭味。

罗亦安轻轻活动了一下手脚,站起身,撩开草帘走出茅屋。他步伐坚定,丝毫没有掩饰行藏的念头。

鬣狗是极其凶猛的肉食动物,它既没有狮子的力量,也没有猎豹的速度,既没有猫针动物的利爪,也不会象豹那样爬树。它也完全没有其他食肉动物那健壮地体型。然而,在陆地食肉动物中。鬣狗被认为是仅次于狮子的猎手。这种走起路来拖泥带水的、貌似憨熊的动物,它捕食时表现出的智慧,常令人瞠目结舌。鬣狗都是成群结队行动的,它们捕猎时就像一支军队一群行进,精擅分工协作,甚至懂得设置诱饵与伏击。它们宽大的上下颚一旦咬合,可以把坚硬的象牙嚼碎,可以完整地从猎物身上撕下一块血肉。在这样聪明地捕食者面前。任何掩饰地花招也无效。

胡恩一定是大意了。进入俾格米人村落后,他的精神完全放松下来,猎杀大象后的浓重血腥气、俾格米人的体味以及村中其他杂乱声息,掩盖了鬣狗逼近时地动静。即使偶尔觉得不对,他也大意的认为有俾格米人。他们会出面应付。刹那地失神让他深陷鬣狗的包围中,只好静静装睡。等待救援。

鬣狗自喉咙里发出低低地威胁声,它们并未停止进食。一群成年的鬣狗可以自狮群里夺食,让狮子丢下猎物夹尾遁逃。以它们的眼光看来,这种两条腿的动物没什么可怕,除了比俾格米人稍微高大一点,看不出对它们有什么威胁,他们一边自喉咙里发出护食的乱叫,一边继续进食着。胡思睁开了双眼,担忧地看着赤手空拳逼近的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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