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女修仙-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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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道:“老爷爷,您是老糊涂了吧?”
老头道:“老夫虽然活了一百九十岁,但是心智还不糊涂!”
一听到他说他活了一百九十岁,我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老妖怪啊!不可思议的问道:“老爷爷,您活了一百多岁了,怎么还是这样的年轻,像六十岁一样,真的!您没有和小丫头开玩笑吧?”说着我在丹田中已经运好了一股气流,只要老头靠近我就出手让他措手不及。
正当我正要说什么的时候,老头已经在我的面已经消失不见了,我不相信他会自己消失,这老头是要干什么,抢玉?心中顿时千万个想法。
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已经被老头在我身后钳住了,然后伸手想我身上到处的翻找,我心中很是焦急,若是被他抢去,那我修炼的程度应该就不会像之前那样顺水了,有可能在半路上就老死了,不能让这个老家伙将玉拿走。
心急之下想到我的血好像就是狠毒的东西,于是暗中已经用指甲将指头上的血割破了,然后一口要下那老头的胳膊,老头吃痛的翻开了抓住我的手,我用手上的血尽可能快的在老头的身上画下了符咒,手结法印念下口诀。
老头冷笑一声说道:“小小的筑基中期想要用这种小儿科的符咒将老夫杀死,那你的太小瞧老夫了吧!”
说完,老头身上的灵气大增,简直是压得我无法喘过气来,这是怎样一个恐怖的阶段,我不知道,总之是在我之上,老头“哈哈”笑道:“老夫可是旋照后期,可不是你一个小小的筑基中期可以抵挡的,小丫头你就等着受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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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女修仙;杯子回家;正文;第九章 罕见的灵血修仙者
刚说完,我一个“破”字出口,只见老头全身爆裂出血,然后躺在地上无法动弹口吐鲜血,他死死的瞪着一双不可思议的双眼,似乎遇见一个更不可思议的事情似的,喃喃的说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原来这世上真这样的人,若是不出意外,五百年后世界真要发生变化了。”
我慢慢的走向老头,俯视着这个曾想要我死的老头“嘿嘿”的笑道:“没想到你会死在我的手上吧,”然后我又道,“我也没有想到,你的修为远远地在我的前面居然能重伤在我的手上。”
“老夫不甘心,若是老夫找知道你是拥有灵血的修仙者,老夫就不会这样轻视你了,到时候你也会死在老夫的手上。你身上的灵血也将为老夫所有!”然而最后他叹息的说道,“但是都因为你是灵血修仙者没有想到,听说在九百多年前东野宫出现过一个灵血的妖修,出生以后就死了,可是你才只有十几岁,不可能是九百年前的那个妖修,更何况你还是一个凡人修仙者。”
“灵血?是什么?”
“出现灵血的修仙者几万年难遇见一个人,很多人都只是在传说里面听说,很难在现实中看见,你居然是灵血修仙者!出现在老夫的面前,老夫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拥有灵血的修仙者即使让人羡慕的修仙者,也是让所有修仙者想要杀的修仙者,因为拥有灵血的修仙者仙根很精纯,是天生的修仙者,修炼速度是所有人趋之若鹜,修仙者拥有……”说道这里老头似乎找到了交换的条件,便又说道,“看样子你还不知道自己将有多大的价值,若是老夫告诉了你,你可以不要杀老夫吗?”
我居然是一个怀着这样大宝藏的人,心中自然是害怕,于是说道:“只要你哑了自己的嘴巴,我可以不让你死!”
老头怔住了,他想了想,然后坚定的对我说道:“好!只要你饶老夫不死,老夫一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你说。”我道。
“拥有灵血的修仙者的血可以改造人,让一个凡人变成一个修仙者,但是怎样做老夫也不知道,这些都只是传说,真真假假老夫也知之甚少。同样的修仙者若是遇见拥有灵血的修仙者也是可怕的,因为你随时可以在他们的食物中放血,只要一点点便是修仙者眼中的恐怖剧毒,但是这灵血也不是什么剧毒,而是一种大补的要,没有任何人能承受得起,毁灭程度足以让他们心有余悸很多年还是记忆犹新;但是对方要是知道你是灵血拥有者,他们就会小心翼翼的防范你,更甚会将你身上的血放干净,你的血可是至宝,比那火山口的火龟的血还要值钱很多倍,制作的符咒威力强大了不知道多了多少倍,当然一般的修仙者不会这样多,这太浪费了,他们更多的会用你的血来改造仙根,这样的价值用什么都难以比拟。当然遇见比你低阶的修仙者你倒是不用害怕,因为他们不是你的对手,直接杀了就行了;但是遇见比你高阶修仙者大多数都会杀了你,原因有二;第一,你的存在就是一个危害,若是他们不小心误食你的血那将会死的很惨,若是已经修炼出元婴的修仙者,连元婴都会爆炸,精魂都不存在,也不会再轮回下一世了,等同于灰飞烟灭!第二,你的血就是一个宝,没有那个修仙者不想要。”
我想到古墓中乌鸦喝我血的古怪事情,于是我又问道:“我在古墓中也遇见一个修仙者,他的一只乌鸦不小心喝了我的血,不仅乌鸦死了,而且连他本人也跟着死了。”
听到这里,老头惊讶的说道:“是他?没有想到他居然也在南国,”随后他又说道,“他是已经修到了灵寂期的南宫阳,老夫有听说他是一个修炼天才,才一百七十岁就已经是灵寂期,让许多修仙者是羡慕嫉妒恨,他虽然是修炼天才,可是经常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放任自己的宠物金林乌鸦到处吃人,他修炼了一种契约禁的高阶功法,用自己的血种在了金林乌鸦的身上,然后和金林乌鸦神识想通,金林乌鸦能看见的他都知道,这样可以知道周围岁发生的一切,若有不好的是情发生他也可以第一时间知道,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遇到了你,这就是他放任自己金林乌鸦乱吃人的后果,真是有报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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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女修仙;杯子回家;正文;第十章 离开南国
当初在那洞中看见那个男人时,他就看我的眼神就很惊悚了,不过我倒是没有想到那男人竟然是这么坏的坏蛋,还好他经死了,也活该他死了,我现在竟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替天行道的事情,心中了敞亮了不少,若是那个什么南宫阳的没有死这时间就多一个恶人。
眼前这个老头,若是今天他不死,他日便是我死,然而要杀死他也很简单。
老头似乎想到了什么,对我说道:“还有那异相宏玉可是一个煞物,千万可不能与他建立契约关系,否则将会万劫不复!”
“什么叫做契约关系?”我问道。
他道:“将自己的心头血滴到灵兽或者法器之上,掐诀默念三遍灵媒诀,这样便可以成为那灵兽或者法器的主人,若是主人死了,法器将会废掉,灵兽将不会承认第二个主人,这是修仙界中的法则,谁也打不破!但是修仙界中异相宏玉便是例外,他不会成为任何一个人的法器,若是谁要是敢在他的身上滴上自己心头血,它将会把他吸干,就连一丝精魂也不留下。但是只要将它放在自己的身边,便会有源源不断充足的灵气供自己修炼,还能精纯自己身上的仙根,这便是异相宏玉的独特之处,也是众多修仙者想要得到他的原因!”
“呵呵!原来是这样!”于是我又对老头说道:“对不起,老爷爷,小丫头我要食言了,我不会让你灰飞烟灭,只是让你轮回一次而已。”我抓起旁边的一根短竹狠狠的刺进了老头的心脏之中,然后抽出,然后再一次刺进去!
老头死死的瞪着我,断断续续的说道:“你、你、你不是、说、说好——”最后的话没有说完便已经断气了。
我冷笑的看着这个躺在地上的死去的老头,道:“你都已经知道了我的秘密我会让你活吗,我只相信死人是不会乱说话的。”
看着躺在地上的尸体,心中也有一种莫名的感叹,这种修炼到一半就死掉的修仙者在修仙界应该是比比皆是吧,像我这种怀璧其身的修仙者更是要当心,更是众多修仙者觊觎的对象,一不小心就是万劫不复,永无回头之日!人家说怀璧其罪,就是一个告诫人的真理。
哎!这么晚了,身上也没有钱,想想我以前做天女所敛的财藏的地方也挺远的;想了半天,叹了口气,算了!还是去取吧。
去来后找个地方洗个澡,再画两张符放在身上防身,遇见下次还这样用自己的血来战斗也许就没有现在这样幸运了,反而还会暴露了自己灵血修仙者的身份,找来整个修仙界对我的追杀,那时候我就得不偿失。还好经过了今天晚上这一遭,不然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价值。
走了好久还没有到,真累!要是自己的修为再好一点,便可以驱使飞行符咒了,这样走着真是累死了,哎!
自己安慰着自己,还是耐着性子走吧,宫中那么无聊的日子都过来了,现在的我是自由的。
拿到了钱财的我,在几天后离开了南国,这个地方我是不能再呆了,为了我的将来,我现在要去一个地方,诸神纪传中的南山圭戨,听说那里可是修仙的好地方,修炼的功法也很多样,那里收取弟子的规定就是只要闯的进去,就是那里的弟子,不过似乎是限制年龄的。
本姑娘自认为这对于我来说,很简单!虽然限制年龄也许我还可以闯进南山圭戨那个地方去的,凭借着自己灵血修仙者的体质和身上还有一块异相宏玉。这几天的修炼因为有异相宏玉缘故,我顺利的进入了筑基后期。
只是在这个后期一直停滞着难以向前,心中烦的很,但我也在安慰着自己慢慢来,我这只是刚刚才开始,我这样的修炼速度已经让别的人很羡慕了,人家仙根不好的修炼要好几年甚至是几十年。
有了这样的心态,心中的不耐烦又没有了,坚持的修炼。
自己带着这么多钱财,每在一个地方挥霍的时候总有人很不可思议的瞪着我,还遇见了几次被人打劫,还好自修仙以后已经很能自由灵活的使用符咒,对付几个小毛贼用了我自己用血画出来的符咒真的浪费之极,没有办法,我现在用的最好的就是驱使符咒。用真气太耗体力了,只有这样。
看来我要找法门买几张普通的符咒来来防身,在这之前我要先男扮女装,这样比一副小姑娘的样子要安全得多。
我买了一匹马,一边逍遥自在的游山玩水一边修炼,生活是如此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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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女修仙;杯子回家;正文;第十一章
走了几个月,我已经出了南国的国界,到了广宇国的国都海城。顾名思义,海城的旁边就是海,我得渡过这片浩瀚的大海。这海城可要比日星城要繁华的多,这不是南国那个小国能比的,
走了很多天已经不想再走了,干脆休息两天,在海城安顿两天也很可以的啊,于是走到一家叫过海客栈,这个客栈中的人来自四面八方,各色各样的人都有,他们身着各种各样的衣服。
我的到来,引来店小二的殷切招待,他笑道:“公子,里面请!您眼光可真好,我们客栈是方圆百里最好的客栈,更是海城里面最好的客栈,您来我们这儿就对了。”
我下了马,将马绳扔给小二,说道:“给我一间客房,公子我可能要住上几天,”转身准备进客栈,但是突然想到我要过海,于是对店小二说道,“小二,帮我打听一下谁要买马,公子我要过海,所以要将马卖掉。”
店小二笑着答道:“好嘞!公子,您里面请。”
进了房间,我就将诸神纪传拿出来翻看,里面有提到一种容纳很多东西的储物戒,储物戒的形态多种多样,和凡人所佩戴的戒指一样,唯一不同的便是储物戒,可以容纳很多东西,方便携带。
我看了看自己手指上的那颗戒指,难道这也是一枚储物戒,我再看诸神纪传,里面有提到,佩戴之人运起体内的真气便可以打开储物戒,储物戒是和佩戴之人相通的。
我这才意识到,那个南宫阳好坏也是修炼到灵寂期的高阶修仙者,收藏的东西想来也不会很差啊。
于是我默默地运起真气启动着手指上的储物戒,在屋里的上空展现着储物戒里放着的东西,里面各种各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