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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英雄王印-第1章

小说: 英雄王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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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章纪念,人生五味瓶
更新时间2012…10…11 0:35:23  字数:777

 一路走来,自己也没想到能够写到一百章,更加没想到写作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从最初的《破魔炎帝》绝对的扑街水平,到现在的《英雄王印》稍微有些自我感觉良好的,一路走来,感觉最多的就是孤独。
  的确一个人孤身在外,写着别人看来毫无意义的文字,剧情简单粗糙,毫无悬念。
  更加可悲的是看着那网上一个个数万字就签约的新人,而自己申请了都不知道多少次,却一无所获。
  同为新人,差距有些颇大啊。
  然而,在这个物价飞涨,肉欲横飞的年代,我这艘狂狼中的小帆船,只是希望能够找到一处只属于自己的伊甸园,享受着属于我自己的宁静。
  写作,想象力,这些从小就与我一直产生共鸣的,小时候我热爱写作,甚至于疯狂的迷恋起想象世界,改造世界,有时候我甚至可以呆呆的坐在那里,坐一整天,想象着世界的变化,自己化身为英雄拯救世界,抱得美人归。
  可上了初中之后,因为叛逆,我却将这些心灵的调剂师给抛弃了,直到此时。
  这一次百章纪念,事实上我也是犹豫了很久才写的,毕竟是自己的FD,不能就这么的平静的过去。
  说实在,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看得到这篇文章,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在关注着我。
  但我写这篇文章并不是为了给别人看,而是为了我自己。
  可能许多年后,我会从事着枯燥无味的工作,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活着等死。
  而当我跟我的儿孙们叙述往日的记忆时,我可以骄傲的翻出这一篇篇文章对着自己的孩子说,你老子我以前可是写过一部小说的!
  当我看着自己孩子,既复杂又兴奋的表情时,可能会觉得,签约或许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写作自己开心就行。
  如今我将我心中所想,心中所描绘的一个个场景展现出来,读起来可能不是那么的爽,但是却是我心底真实的写照。
  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酸甜苦辣五味瓶,而小说,就是这五味杂交烹调的一道道美味佳肴。
  最后,不为别的,只为了那些闯进我的想象世界,翻阅我的文章的读者,感谢你们的存在。
  谢谢你们。

二次百章纪念
更新时间2012…12…11 1:59:04  字数:1369

 百章纪念。
  再一次百章纪念,没想到我这种人也能够写到两百章啊,哇嘎嘎~
  算了废话不多说了,首先要感谢郭嘉,其次要感谢那些一直看我的书读者和一直默默支持我的人,当然哪个是真心的大家一看就知道了,不要多说啊,不然小疯我可是要被查水表的哦。
  从小时候起,我们就被灌输一种思想,要乖乖听话,要一直认真学习,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而等到我们长大了才意识到,那些曾经督促我们认真学习,叫我们乖乖听话的大人们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个怪蜀黍。
  这些怪蜀黍平日里都在干着一些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事情,但是嘴巴上却是在要求别人,要听指示,要遵从xx教诲,要明白x对于你的栽培和培养。
  我真是搞不懂,安定到如此恐怖的地方你xx居然还要我xx(xx处自行想象)。
  从小的时候,小疯我也是被这种思想一直指挥着,如同提线木偶一样,直到我突然间明白了一件事情,我们究竟活着干嘛,不如死了算了。
  所以迟来的青春期叛逆在我身上完美的体现了,打架,群殴,辱骂教师,作弊,等等等等,其中当然也包括暗恋女生。
  只要是所有不符合正常规定的事情我都做。
  而现在小疯的书里也是有着这么一种思想,叛逆。
  我从来不觉得我当时的那种行为有什么过错,叛逆是每个人必将经历的过程,或者说即使再伟大,再圣洁,再高贵的灵魂中,也会有着一种骨子里的冲动,想要将面前喋喋不休的家伙打得满地找牙。
  我们经常忙着,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忙着,更加不知道有谁会和我们一起忙着。
  忙着忙着,一直忙着活,忙着死。
  但人生的意义就仅仅是这样吗?如果说乖巧是对的,那叛逆就一定是错的吗?如果说在法院中唾沫横飞的律师代表着正义,那么那些锒铛入狱的阶下囚就一定的邪恶吗?
  不一定的,这个世界上没有对与错,没有正义和邪恶之分,只要抛开这一切,虽然不能减轻你现在的生活负担,却能够给你的心灵带来一丝慰藉。
  偶尔的一次酗酒虽然会产生很多麻烦,但是不如就趁着这个机会痛快的哭一场。
  哭,是很好的压力宣泄方式,小疯我就曾经躲在被窝里哭过,笑过,恨过,当然也爱过。
  我们长时间处于一种极端高压状态,这种高压状态的并不一定会施加在我们的身上,也会施加在我们的心上。
  在这种高压的社会状态下,yy文当道是不可避免的,人们来这里寻找乐子,来这里寻找能够让他宣泄平日生活中无法做到的事情,正如游戏一样,让普通人体会当总统的感觉,让残疾人感觉在热血沙场驰骋的那股劲气。
  说到这里,也许会有人问我,你这他妈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纪念吧,你这纯粹就是对于生活的不满,对于自己扑街感觉很不爽,一个纯**丝来这里装文艺的吧。
  对,没错,你们说的没错,我就是来装文艺的,但是我他妈不装文艺我写不下去啊,要是真**丝的话,那整篇文章都会变成粗口了。
  没错我承认我是扑街了,而且扑的很厉害,我已经记不清我自己申请过多少次签约了,每一次都失败,唉,算了伤心事不提也罢。
  《英雄王印》是个好题材,但是本人的功力不够只能够这样子了,而经过大半年的更新,《英雄王印》也要步入尾声了,嘎嘎,总算是写了一篇完本的了,对于自己人生也有了一个交代。
  不过在《英雄王印》完结的同时,小疯的另一本书也会上传,这一次小疯打算来次打的,信仰是人类社会能够持续发展的信念,但是有一天,当你的信仰在你的面前崩溃的时候,你会怎么办?
  最后的最后,小疯只想说的是:
  叛逆是一种人生态度,代表着你还活着,代表着在你浑浑噩噩的生活中还存活着。
  

序章
更新时间2012…3…18 16:23:43  字数:1015

 在浩瀚的星空之中,有一颗名为诺亚的星球,经过亿万年的进化,人类这个弱小的种族诞生在诺亚星球上,人类虽然弱小,但他们的贪念却是全宇宙最可怕的。
  在短短的几百年之中,人类发展迅速并且建立起四大王国:“诺兰王国,英吉利王国,金恩王国,索莱王国。”
  然而,随着王国逐渐壮大,对于资源的需求也日渐增长,四大王国为了各自的利益,纷纷将矛头对准了其他王国,长达千年的战争开始了。
  诺亚星球上并不是只有人类有智慧,其他许多种族也是具有智慧的,而其中最为强大的则是位于地下的魔族。
  魔族对于地上的资源也是虎视眈眈,终于在一个雨夜,魔族发动了进攻。四大王国被魔族这一突然袭击打了个措手不及,仅仅三天的时间,诺亚大陆就已经被魔族占领了大半。
  四大王国由于连绵千年的战争已经消耗了大部分国力,如今又遭受了魔族的侵袭,已经处在亡国的边缘了。
  就在此时,一位穿着金色铠甲,手持黄金圣剑与英雄王印,骑着黄金战马的骑士出现在人们眼前,这位骑士游走各国,号召各国放下恩怨,同仇敌忾,团结起来将魔族赶回地心。
  而打退魔族之后,这位骑士便销声匿迹了,只留下英雄王印这个强大的上古神器,而后世为了纪念他,便尊称他为英雄王,并建立个一座圣光殿堂来保护英雄王印,还定下圣光殿堂为中立地区,任何王国都不能在这里随意布兵。
  然而,人的贪念是可怖的,上古神器的力量再次勾起了人类心中的贪念,四大王国为了争夺神器再次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鲜血洒满了圣光殿堂,无数英灵消逝在王国的权力斗争之中。
  又是一个雨夜,这一夜如同以往一样,四大王国再次发兵想要抢先一步得到英雄王印,然而在争斗的过程中,英雄王印金光大振,发出了一阵悲鸣,传遍了整片大陆,那刺耳的悲鸣声好像在哀嚎消逝的英灵,所有人都被这悲鸣声被震撼住了,从那一夜之后,英雄王印便从圣光殿堂中消失了。
  四大王国的国王虽然派人去寻找英雄王印的下落,但是却一无所获。
  转瞬之间一万年过去了,黑雾山之巅,一位身着黑色战袍,手持幽蓝长剑,背后甩动着九条颜色各不一样的尾巴的少年笔直的站立在那儿,黑色的长发随着山风飘荡,金色的光芒不断在他手中跳动,从远处看犹如一枚太阳,而黑雾山之下,数千万大军蓄势待发。
  黑色眸子凝视着远处的黑水城,英俊的脸庞不住地抽动了一下。
  “大人,请下指令!”一位身着黑色战甲的将士飞上黑雾山之巅向黑袍少年询问道。
  “全军出击!”随着少年的一声令下,数千万大军向着黑水城发起了进攻,而随着金光一闪,一道身影飞速的冲向了黑水城,只留下一道幽蓝的残影。
  

第一章 清晨醒来
更新时间2012…3…18 13:03:23  字数:3596

 乌龙村,诺亚大陆上诺兰王国边界上的一个小村庄
  朝阳初升,伴随着清晨的第一声鸡叫,很多村民走出了自家的土屋,开始一天忙碌的工作了,虽然空气中还夹杂着一丝冷气,但这并不影响村民工作的热情。
  马上就是收获的季节了,很多村民都盼着这一天的到来,一年忙到头,就是为了自家的粮食能卖个好价钱,让接下来一年的生活富裕一点。
  龙云浩,一位无父无母的孤儿,如今跟他的爷爷墨空文一起生活,居住在乌龙村的最边缘地区,掌管着一块一亩大的地,虽然日子并不很宽裕,但两个人过得也算凑活。
  村中的人对于龙云浩都鲜有来往,并不是因为龙云浩居住的地方比较远,而是因为龙云浩长着一头的黑发和一双黑色的眸子。
  诺兰王国与英吉利王国中流传着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黑色是代表不吉利的意思,一切与黑色有关的都视为不祥之物。所以王国内以金发碧眼为尊,黑发黑眸为卑。
  龙云浩那一头的黑发与那双黑色的双眸在别人眼里显得特别扎眼,很多村民都向村长要求将龙云浩一家赶出乌龙村,但是村长毕竟是明事理的人,虽然对于这个不成文的规定很是反感,但碍于村民的要求,并没有将龙云浩赶出村长,而是让他搬到村子的边缘地区,并且嘱咐龙云浩,没事不要随便乱走,虽然那时候龙云浩只是两三岁刚刚记事,但他能感觉到别人的那种仇视的眼神。
  阳光照射到龙云浩的土屋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几刻钟了,龙云浩起身揉了揉睡眼朦胧的双眼,望了一下窗外,清醒阳光照射到了土屋前地里的蔬菜之上,蔬菜上面还残留着没有蒸发的水滴,晶莹的水滴在阳光的照射之下折射出多彩的光芒,使得蔬菜显得格外新鲜。
  收获的季节马上就要来临了,虽然村长每次都会来到龙云浩的家中带走要卖的粮食,但是龙云浩期盼能有一天,自己能带着自己的收成去大城市里卖,这也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
  “云浩你醒了啊。”推开房门进来的是一位穿着短袖粗布衣衫,身体消瘦的老人,衣衫上缝缝补补,已经没有可以再下针的地方了,看得出来这件衣衫已经穿了很久了,而这位老人便是龙云浩的爷爷,墨空文。
  龙云浩看了一眼墨空文身上的衣衫,眼中闪过一丝的不忍,随即转过头看着窗外:“爷爷,村长来了吗?”
  “没有,离收获的季节还有几天,村长还有一段时间才会来。”墨空文没有多说什么,便离开了龙云浩的房间。
  看着墨空文离去的背影,龙云浩心中一阵心痛,“自己无父无母,好在墨空文爷爷收留了自己,否则自己现在恐怕早就饿死在大街上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龙云浩却因为身体上的原因不能和别人一起生活,两人没办法只好搬到这远离村子的边缘地区来,离村子远,自己又没办法出去,看着墨空文身上衣服的补丁,龙云浩心中一阵复杂,所以上一次村长来的时候,龙云浩拜托他帮忙带几件衣服过来,想给墨空文一个惊喜。
  出了土屋,龙云浩便开始了一天的耕作,耕作虽然劳累,但闲暇之时,龙云浩会远远的看着远方,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堂堂正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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