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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斩邪-第1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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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什么乱七八糟的官衔都有。一个小县城,竟然出现了“一字并肩王”这般的封号出来,令人啼笑不得。

    反正整个雍州都成为了无主之地,七零八落,被分割成无数个板块,大大小小,谁占住了就是谁的。权位更迭的频率速度更是难以想象的快,今天为王,明天为寇;今天大鱼大肉,明天就死无葬身之地……

    大大小小的势力不可计数,其中最猛的当然是蛮军。不过蛮军没有停留之意,当前主力基本都屯集到雍州边境上,准备进攻中州。也还有不少蛮军分队盘踞在雍州各大州府中,作威作福,负责搜刮军资。

    蛮军在明面上统治雍州,暗地里则是修罗教大行其道,荼毒生灵,不知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

    除了蛮军修罗教,下面便是数支由还忠于朝廷的义士所组织率领的义军了。他们或占据某个府城,或打游击战,不断吸纳民众,壮大己身,一有机会,便给予蛮军重击。

    但数量最多的势力,还是山贼流寇,简直可以称为“多于牛毛”。

    现在,这焦山贼便是其中一伙。

    “贼来了!贼来了!”

    又一骑斥候飞快奔回,口中大声叫道。

    来得可真快。

    陈三郎当即下令:“全员戒备,准备杀贼!”
………………………………

第三百二十三章:书生遇兵,一箭落马

    陈三郎一声令下,庄兵们赶紧挺枪拔刀,排列成阵,把辎重与家眷围护起来。只是头次遭遇这等场面,难免有些紧张,握住兵器的手微微颤抖。在其中,一些在泾县时就经历过考验的精锐庄兵在表现上明显优胜得多,目光灼灼,自有凶悍的气息流露。

    由于女儿身,许珺便置身家眷群体中,当仁不让成为领首者。她容颜娇俏,武功了得,在泾县就是衙役头子,颇有威望,加上陈家媳妇的身份,统领家眷毫无问题。在前些时日,她还跟陈三郎说到了雍州后,要组建一支巾帼娘子军来着。

    瞧她的态度,绝非心血来潮,说说而已。

    陈三郎手持斩邪剑,骑在马上,目光扫视整个队伍,朗声道:“临阵杀贼,诸位务必奋力向前,若有胆怯逃亡者,本大人必杀之。”

    没办法,手下周分曹宋志远等,都属于纯粹文人流,上不得阵,打起仗来,属于被保护对象;许念娘倒能杀,不过他一向不管指挥事务,而且倘若遇到点事,就要请岳父大人出马,解决问题虽然无悬念,那整个队伍得不到真正的磨练,也就永远无法成长起来。

    这是陈三郎不希望看到的。

    他来雍州,固然是形势所迫,但绝非漫无目的,而是怀着建功立业的志向而来。

    建立基业,怎可能只靠个人?

    匹夫之勇,可十步杀人,可冲锋陷阵,但面对天下,讲究众心所向,大势所趋,方能成事。

    陈三郎策马持剑,又挑选了四名心腹庄兵,负责压阵,专门处置逃兵。

    在战场上,逃兵是个不容忽略的问题。参战的阵容越是庞大,发生逃窜的几率就越大,若不解决,往往一触即溃,发生恐慌性败亡。这样的事情就像瘟疫一般,会蔓延的。

    现在陈三郎还好,手下就两百余人,管理不算太难。若是人数上万,甚至十万以上,集合在一起,想要他们全部排列成行,都棘手无比。更遑论进退有序,攻守自如了。

    领兵是大学问。

    没有多久,前方一片哄乱,声浪嘈杂,很快便见到一片人群蜂拥而至。起码上千人,他们有些堵住了官道,更多的是散开在坡地。

    一眼看上去,并不像是贼寇,倒像是难民。

    因为他们衣装大多褴褛,手中把持的武器五花八门,长短不一,许多人拿的居然是锄头菜刀之类,甚至还有直接拿根棍棒的。

    这些人多是青壮,但一个个面有菜色,营养不良。队伍正中处有一群人马,人数上百,应该是整个大队伍的核心所在,领首三人还是骑在马上的,身上披挂有甲胄,戴着铁盔。看三匹马颇为健壮,赫然是战马。

    在这个时代,战马属于重要的战略资源,一是难弄到,二是难养,需要很大的成本才养得起。

    这三名贼首也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三匹战马,骑在上面,煞是威风。

    不过整体而言,还是陈三郎这边显得齐整,有气势。两百庄兵个个都经过培训,吃喝得好,身强力壮。身上装备清一色皮甲,手中兵器寒光熠熠,足见锋芒。

    宋志远打量贼众,道:“公子,这些人如同难民,定是平时生计艰难,不得已为贼,不如让我去劝说一番,叫他们让开吧。”

    闻言,周分曹忙道:“宋兄,切勿意气用事,他们不会听你的。”

    宋志远却执着:“周兄,这些人分明都是雍州百姓,只是家园遭受劫难,无处安身,才做了些勾当。我相信,他们本心为善,是安分良民。公子,请许我上前。”

    陈三郎瞥他一眼,微一沉吟:“也罢,请先生去说一说。”

    宋志远当即整顿衣冠,昂首骑马出列,踏前数丈处,高声叫道:“前面的焦山父老,我们来自扬州泾县,我身后这位,便是皇上钦命的状元郎,泾县县令陈大人……”

    他虽然有些书生意气,倒不完全迂腐,直接摆明陈三郎的身份。等闲时候,对于许多平民百姓来说,一位县令已经是了不得的大官了,具备相当大的威慑力。

    “今日我们路经贵地,还望各位乡亲父老行个方便,放下干戈,让我们过去。”

    对面领首的贼寇听完,突然间捧腹大笑起来,一个笑骂道:“哎呦呦,吓死本大爷了,是县令大人呢,还是扬州的哦!”

    阴阳怪气,尾调特意拖得很长。

    另一个冷笑道:“废话连篇,吃我一箭。”

    伸手取下挎在背上的一副弓,弯弓搭箭,便射了过来。

    “志远小心!”

    后面周分曹看得清楚,赶紧高声叫道。

    只一刹那的工夫,骑在马上呆头鹅一般的宋志远还来不及反应过来,顿觉得左边肩膀一痛,已经被箭矢射中,身形一晃,一跟头摔下马去。

    “糟糕!”

    陈三郎心里暗叫一声,赶紧策马冲了出来。他也是欠缺考虑,竟然没有想到贼寇有弓箭,否则的话也不会让宋志远单独骑马出来喊话了,肯定派庄兵把持盾牌守护,只希望这一箭没有命中宋志远要害。

    一箭中的,那贼首嗷嗷大叫:“小的们,看见了没?那是来自扬州的狗官,一辆辆车里,都是贪污得来的金银财宝,还有大把粮食衣服,杀光他们,东西便都是我们的了!”

    说到金银财宝,说到衣服粮食,所有的人眼睛都在放光,如同一群见到鲜肉的恶浪,轰的一下撒开双腿,哇哇大叫着冲杀了过来。

    此时陈三郎已经来到宋志远落马处,翻身下来查看,见到他是肩膀中箭,鲜血渗透出来,染红了衣衫,但好在没有伤到要害,因为距离远,这箭头也没有射深,回去拔了箭,敷药包扎一番便无大碍。

    不过宋志远中箭落马,摔倒下来,摔得可不轻。地面泥泞,一身污垢,显得十分狼狈。

    扶起他,听到那边杀声连天,抬头看去,就见到贼寇们潮水般冲杀而来,相距不过数十丈了。

    陈三郎目光冷冽,握剑更紧,吩咐一名心腹庄兵抱着宋志远送回队伍中疗伤,自己则翻身上马,吼一声:“杀!”

    策马奔腾,直冲贼众而去。
………………………………

第三百二十四章:书生遇兵,一箭落马

    陈三郎一马当先,去势凶悍。后面周分曹见着,却被吓得不轻。这支队伍当中,一切都以陈三郎为中心,古言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陈三郎怎能身先士卒地冲锋陷阵呢?

    万一出现了什么事,该如何是好?

    周分曹急得火烧眉毛,求救般望向许念娘,希望他出手。

    许念娘淡然道:“放心,他不会有事的。”

    周分曹内心稍稍定了定,但始终感到些忐忑,要知道这可不是儿戏,战场之上,刀枪无眼,意外谁说得准。本想把庄兵全部派遣上去帮忙,无奈事先陈三郎早有命令,现在守护辎重家眷的庄兵一个都不能动。

    也确实动不了,因为已经有不少贼寇从别的方向蜂拥而至,朝着这边掩杀过来了。

    就这会儿工夫,那边陈三郎率领的突击队伍已经正面与三骑领首的焦山老贼部众短兵交接,杀成一团。

    陈三郎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不管其他,先要斩杀这三名贼首,剑锋直刺,目标其中一个。

    他早非吴下阿蒙,第一次雍州之行便曾杀贼无数,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只是这些,不被周分曹等人知晓罢了。

    那贼首使一把金环大刀,颇是威猛,他见着陈三郎儒巾青衫,面皮白净,不过区区一个读书人罢了,很有些轻视。一个不防,便被陈三郎欺近身来,还搞不明白怎么回事,肋下一凉,被利刃刺入,痛得惨叫起来。

    一剑刺中,陈三郎一手娴熟地提着缰绳,控制战马转向,反手抽剑,抡起斩邪剑就劈向边上另一名贼首。

    这贼首用一把点钢枪,见陈三郎出乎意料的凶猛,心中先慌了几分,赶紧举枪来挡。

    咔嚓!

    那杯口粗细的韧木枪柄被一剑砍断,剑锋毫无阻碍地劈落下来,有鲜血喷洒,这贼首闷哼一声,一头栽下马去,死得不能再死。而刚才被一剑刺中的贼首也是趴在马背上,动弹不得,奄奄一息了。

    不过照面功夫,两名贼首便伏诛,剩下一个,简直目瞪口呆,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椎骨冒起,直到脑门,顿时都忍不住有冷汗滑落。心中一个声音狂喊:“见鬼了,这是哪门子的县令?”

    一刻不犹豫,勒转马头要逃跑。

    陈三郎哪里肯让他逃脱,双腿一夹,胯下战马嘶鸣,一个箭步追了上去。

    虽然都是战马,但也有优劣之分,陈三郎的坐骑明显要比贼首得快速得多,转眼便追近了去,手起剑落,人头翻滚。

    连杀三贼首,陈三郎勇不可当,简直如同天神下降。那些贼寇们看到,只惊得魂飞魄散,气势沉落,也不知谁带的头,转身就跑。正所谓军败如山倒,见到有同伴跑了,别的人也不傻,跟着跑,哗啦一下,全线溃败。

    这里倒不是说陈三郎已经成为绝世高手,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耳,实在是这班焦山贼寇不入流,其实之前宋志远说对了,这一伙人本来大部分都是雍州的平头百姓,老实结巴。只不过适逢乱世,蜂拥成贼罢了。

    做贼杀人,欺压良善,绰绰有余,但一旦遇上训练有序的人马,便不堪一击。

    他们之中,有些本事的就三名贼首,贼首一死,剩下的便完全成为了乌合之众,也有一部分老贼还想负隅顽抗,挽回败势,可陈三郎手下的众多庄兵也不是吃素的,陈三郎身先士卒,使得整个队伍士气大涨。开玩笑,堂堂大人都拿剑开砍了,己等怎能不卖力拼杀?

    老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便在此时。

    这些庄兵大都贫苦出身,生活艰难,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但自从应募为庄兵后,过去在泾县陈家庄,那是住得好吃得好,除了训练之外,根本不用干其他事。训练固然苦,但这等天天有肉吃的生活简直做梦都能笑得出来。

    这生活,是陈三郎赐予的,众人心里很清楚,没有陈三郎,那他们就是一群拼死拼活都得在泥土里刨食的穷苦百姓。

    恩情当报,庄兵职责当初主要是守卫陈家庄,迁徙出行后,守卫的对象便变成了陈三郎。

    他们是陈三郎的兵,这一点前提原则,从招募的第一天便确立了的。

    庄兵,实则便是私兵。其实很多乡绅土豪的家里都会养着这一类人,家族越是庞大,私兵的数量便越多。

    陈家庄的庄兵在训练上也行还不算拔尖,毕竟缺乏领军的人才,不过在装备上那是好不吝啬,清一色皮甲,可以抵御许多攻击。在战场上,有甲与无甲的差别相当之多,皮甲固然比不上重甲,但比起布衣而言,又不知胜出多少。

    除了皮甲,他们手中把持的武器也都是钢铁良品,锋锐,耐用。

    装备上的差距往往就是决定胜负的一个重要因素,陈三郎这边所向披靡,而在后方,被数百贼寇包围住的辎重行伍则显得坚不可摧。负责留守的庄兵清一色长枪盾牌,盾牌防御,长枪反击。

    衣衫褴褛的贼寇们在冲击第一波,倒下十数具尸体后,便不敢再冲上来了,只是围着,不断怪叫,用弓箭,甚至拿石头扔。不过他们手中为数不多的弓箭大都是土制货色,软绵缺力,射程不远,很难造成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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