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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木剑惊鸿-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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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无涯拱拱手说道:「这次金刚再三要邀请昔日老友前来帮忙,我是一再不同意……」
  那位白净面膛的文人先生立即打岔说道:「我明白你的心情,既然已经脱出昔日的是非窝,又何必再陷身泥淖,老实说,回头不易,而失足却是在一念之间。」
  史金刚忍不住要说话,他刚叫一声:「季爷……」
  那文人先生一摆手,郑无涯及时说道:「金刚!让奚文兄讲下去。」
  这位季奚文倒是认真地点点头,微皱着眉锋,接着说下去。
  「就如同我,随着郑大哥金盆洗手之後,我就离开了白山黑水,真正地隐姓埋名。但是,我跟郑大哥不同,第一,虽然我不再做一点坏事,却也没有做一件善事。因为,我以为,自己能够去恶向善,这就是一件了不起的大善事,何必再去行善好施?……」
  「奚文兄!这一点我要说明……」
  「大哥!你让我先说完。第二、我不隐瞒自己的过去,我住的是一处渔村,开始他们并不接纳我这样的外乡客,後来,他们把我当作是当地人一样的看待,只有一个原因,我真诚,他们盘我的底,我是全盘照端。我发觉,只要出自至诚,没有人会在意我的过去,因为他们要的是我的现在。如果有人由於我的过去而歧视我,他得不到呼应,孤单的是他,而不是我。」
  驼子坐在一旁,忍不住哈哈大笑。
  「钱驼子!你笑的什麽?」
  「我笑你像三家村的老冬烘。别忘了,人家郑大哥千里迢迢,单单挑中我们两个人,邀请前来助阵的,不是请你来训人的。」
  「我没有训人,我是说我自己。」
  郑无涯站起来拱拱手说道:「奚文兄十年不见,果然高明,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辈做人,难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撇开了这一点得失之心,我还有什麽可忧虑的呢?」
  钱驼子笑嘻嘻地说道:「话虽然是这麽说,人总归是人,你在此地做了十年的大善人,一朝揭开你原本是个胡匪,这对自己、对地方,都是一件难以适应的事。」
  「我可离开太原。我敢说,有朝一日我离开了太原,太原府的人,怀念我的人,比咒骂我的人要多。」
  钱驼子大笑而起:「好了!这一点心头障碍去掉以後,剩下的问题就好办了。大哥!金在鑫做了你两年的女婿,他究竟是什麽来路,你一点也不晓得?」
  史金刚插嘴说道:「驼爷!他伪装得很好。」
  「虽然他装得很好,毕竟还是我们粗心。」郑无涯感慨万千地。「原以为远离关外,过了八年平静的日了,一切江湖上私缠,都已经远离我而去。这时候金在鑫出现了,无论人品、谈吐,都是让人欣赏的,最重要的他不是江湖中人,结果,唉……」
  钱驼子笑道:「又来了是不是!过去的事,後悔无益。明天金在鑫在酒席筵前,出你老丈人的丑,你已经豁开了,剩下来的就是他要动手抢东西。」
  史金刚沉重的道:「驼爷!他们那边来了不少古怪的人。」
  「什麽样的怪人,我们往日没有遇见过?再说,老季和我,在旁人眼里,何尝不是古怪十分的人。」
  郑无涯摇摇头说道:「按说,一本剑招图解,一件珍珠坎肩,算不了什麽。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实在不必为了这些身外之物烦恼沾身。」
  郑无涯顿了一下接道:「只是……唉!金在鑫用的方法和手段,叫人难以忍受。俗话说得好,『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我以为还有一点,你那本图解是真正的祸根,一日流落到像他这种人手里,後果是可以想见的,何况,金在鑫恐怕还不是真正当家作主的人。」
  「奚文兄!如果不是这点,我真可以让开他算了。因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当年我和戈平戈之间的诺言。」
  钱驼子笑着说道:「戈总镖头如果在此地,他也会这麽做的。」
  季奚文忽然说道:「大哥!你为什麽不请戈平戈来助一臂之力?」
  「一直没有音讯……」
  郑无涯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季奚文突然脸色一变,厉声叱喝问道:「什麽人在外面鬼鬼祟祟?」
  钱驼子几乎与这声叱喝同时而起,只见他从椅子一弹而起,单掌一推,窗户被震开,人就如同一溜黑烟,越窗而出。
  季奚文拉开房门,刚一走到外面,立定脚步叫道:「老史!你掌灯来!」
  史金刚掌灯来门外,看见地上有一滩鲜血。
  季奚文和郑无涯都在灯光下怔住了。
  「来的不只一个人。」
  「而且还不是一路的。」
  「是谁呢?」
  一个无法解释的答案。
  檐瓦一响,钱驼飘落而下,季奚文抢先问道:「驼子!有收获吗?」
  钱驼子摇头,他也看到了地上的血迹,惯常脸上那份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凝重的表情。
  「不过,我看到的是两个不同的人。」
  「果然是两个!」
  「一个从前进花厅之外,准备了一匹马,飘身上马,我追赶不上。另外一个了得,我扑上屋脊,他还回头看了我一眼,相跑也不过十来步,就这样,我追丢了。」
  在场的人,包括史金刚在内,脸色都变了。钱驼子昔日有一个外号叫做万里飞驼,那是说明钱驼子的轻功出众,脚程非凡。如今相距如此之近的情形下,竟然追丢了对方,这说明什麽呢?不是说明钱驼子的功力不够,而是说明对方太强。
  郑无涯强打着哈哈说道:「任凭他们是何等高人,我们接下来就是,只是拖累了二位千里迢迢跑到太原来,承担这分危险,对於这件事,我是歉疚难安的。」
  钱驼子又恢复了笑容,点点头说道:「郑大哥!你不必说这些话,一则你我交情够,两胁插刀,绝不皱眉。再则我驼子绝不是怕事畏惧,而是我在想,金在鑫是何许人,他为什麽能邀请到这些能人?」
  「不见得是金在鑫邀请的。」季奚文突然肯定地冒出一句。
  「老季!你是说……」
  「我是说,今宵来人能在驼子紧追之下脱身,这份功力自属高人,但是,并不见得就是我们的敌人。」
  「我不懂。」
  「你会懂的!驼子!今天晚上有两个人来到了郑家庄,其中一个功力较差的,是金在鑫派来的,在偷窥之余,想要弄鬼,却被另一个功力高的制住,受伤流血,这时候被我们发觉了。」
  「这样的解释勉强合理。」
  「有一点奚文兄没有说明。」郑无涯接着说道:「既然不是我们的敌人,而且暗中拔刀相助,分明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有这样的朋友吗?」
  大家都默然了。昔日的夥伴,多已飘零四散,而且大都已年华逝去,垂垂暮年,恐怕再也找不出这样身手矫捷的人了。
  一分感伤,夹杂着一份沉重,使得四个人都说不出话来。就在这个时候,从外面冲进来一个人,一看到郑无涯和客人站在门外,匆忙中收住脚步,满脸惶然。
  「有什麽急事?」
  「回史爷的话,庄外来了十几匹马。」
  「哼!说下去。」
  「他们指名要会庄主。」
  史金刚一怔,他回头望着郑无涯。
  郑无涯突然张臂仰头哈哈大笑说道:「奚文兄!你说得对,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是有人逼着你不让你放下屠刀,又岂奈他何?我郑天寿做了十年的郑无涯,我让宝剑沉在水底十年,我做了十年的善事,今天有人还放不过我,我还能期待着什麽?」
  他说着话,当年的豪气,又立即洋溢着全身,他摆摆手对季奚文和钱驼子说声:「二位请!」大踏步走向前进花厅。这情形看在史金刚的眼里,使他想起十年前,他的主人挥动着宝剑,吆喝着「哥儿们!上呀!」这位忠心耿耿的汉子,是个胸无点墨的人,此刻,他真正的迷惘了,「善」与「恶」究竟应该怎麽区分?又应该如何选择?
  情况不容许他想这些,老实说他也想不透这个问题,他只晓得找出主人的剑,又要去闻那久已没有闻到的血腥味。
  此时已经深夜,寒冷与岑寂,笼罩住周围的一切,只有郑家庄前的空旷广场上,燃点十余支火把,把附近照得一片通明。
  迎面十几匹马一字排开,当中为首的正是郑家庄的乘龙快婿金在鑫。
  从郑家庄花厅里走出来的四个人,在形势上是孤单了些,但是,郑天寿怀抱宝剑向场中一站,金在鑫的马打了一个喷嚏,很自然地退後一步。金在鑫没有下马,只是在马背上抬抬手刚开口叫了一声:「岳父……」
  「住口!」郑天寿喝住他。「你这样的叫一声,对我们传统的伦常,该是多大的侮辱?你不如直接了当叫我的名字还来得恰当些。」
  金在鑫冷冷地笑了一笑:「那也很好,郑无涯,本来我们之间翁婿关系,就是一种利用。」
  「告诉你,金在鑫!从我踏出大门那一刻起,我不再是郑无涯,我是郑天寿,剑出鬼愁郑天寿。」
  他用右手扣指轻弹,剑作龙吟。
  金在鑫仍然是那样冷冷地笑了一笑:「郑天寿!你亮出剑出鬼愁的名号,也挽救不了你的命运。本来我等是明天来的。」
  「可是你们今天来了。」
  「那是给你一个机会,一个保持你郑无涯郑大善人的令誉的机会。因为你今天晚上死了,死的原因没有人知道,死的方式没有人知道,你十年的伪善,太原府还有人怀念你。」
  「哦!要是你明天来,我连这一点机会都没了!」
  「如果是明天,寿筵之前,我们要当着太原府的有头有脸人物,宣布你是杀人无数的胡匪,是假冒伪善的强盗,让太原府的人看看他们所尊敬的人本来真面目。」
  「这麽说,我郑天寿还要感谢各位的慈悲与大恩大德。」
  「那倒也不必,只要你接受一个条件,你就可以获得这个机会。」
  「说说看,是什麽条件。」
  「将那本剑招图解和那件珍珠坎肩献出来。」
  郑天寿笑了,纵声的大笑,张着双臂,笑得十分豪放,左手那柄宝剑,在松脂火把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地发着光芒。
  郑天寿笑得够了,他回过头来朝着季奚文和钱驼子两人笑道:「你们两人看看,天下居然有这种机会,要我们自动拿出宝藏,不是拿,而是献出来,然後再自动引颈受戮,天啦!这比胡匪还要狠毒十分。」
  钱驼子笑嘻嘻地说道:「你还没有问问人家,如果不领情这个机会,又该怎麽办?是个是死的方法要特别一些?我这个人事事喜欢尝新,就连死也不例外。」
  对面有人跨马越众而出,在马上指着钱驼子说道:「钱驼子!你不要故作镇静,就算你是万里飞驼,今天晚上你也难逃一死。」
  钱驼子微仰起头来看了一看,回头对郑天寿说道:「天寿大哥!我驼子一向是慢鸟先飞,就是死,也要抢先一步。」
  他向前走了两步,半仰着头,冲着对面马上的人一点头。
  「阁下能叫得出我驼子的绰号,对我驼子的一切,想必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我驼子一生做事,从不按常理……」
  这「不按常理」四个字刚一出口,只见他一个猴跳,窜出去直扑马头。
  马背上的人,知道对方一发动攻势,就会全力抢攻,必须要争取这出手一瞬的机先,可是,当他左手微带偏缰,右手刚一探拔腰际兵力,马儿忽地一扬前蹄,一声长嘶,倒在地上。
  马背上的人身手不弱,趁着马倒下来的一刹,甩蹬撒缰,右脚顺势在鞍上一点,侧滚背翻,落地滚开五六尺,腰间的弯刀,已经拔在手中,动作乾净利落,周围的人正要为他喝采,孰料他哎唷一声,人是翻身躺在地上,右手弯刀撒手甩在一边。
  在场的人都只看到马倒、人翻、甩腕、丢刃,没有人注意到钱驼子在什麽情形下,伤马伤人,只看到他在原先站立的地方,一副若无其事的神情。
  郑天寿啧啧说道:「老驼!没有想到相隔十年,你的功力非但没有扔下,而已愈老愈精。看样子今天晚上我郑天寿一时半刻还死不了,真是叫各位扫兴。」
  钱驼子笑道:「郑大哥!你这样一激,恐怕我驼子死得快了。」
  「你们不要得意,阎王注定三更死,不会留你到天明。你跑不了的。」
  对面有人从马背上翻身下来,五短身材,外八字脚加罗圈腿,上唇留了一小撮胡子,一身劲装穿在他身上,透着几分滑稽相。右手提着一柄长弯刀,腰间插着一柄短剑,一摇一晃地走出来。
  钱驼子刚要说几句逗人的笑话,郑天寿抢上前一步,说了一句:「老驼!对不起,这回让给我。」
  对方见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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