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刀剑笑-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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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少年们身体被猛兽撕开、瞧见内脏被雄兽一口噬掉,还来个一口一口的咬食,感觉是肉痛?还是心痛?抑或什么都一股脑齐齐痛?
痛得要死、痛得要命!
原来只要吃少一点,反应灵活一点,先前那一腿便能及时蹴开老虎头,那一拳便可以为自己解围。甚至乎,只要吃少一点,便可以跃飞而逃,逃之夭夭,保住性命。后悔感觉不住在心内燃烧,饱得动也难动,挡得住狮子扑来,又不能急转身闪避,致背部被狠狠抓掉一大块肉,血淋淋的痛得要死。
一个又一个走不动的少年人,肚里先前吃的,连人带骨及所吃的,都被猛兽吞进肚里,你吃美食,猛兽吃你。你少吃一点、节制一点,猛兽便杀不了你。
好想当杀手的笨蛋们,因为吃得太饱而致轻易受伤,猛兽先扑噬紧咬咽喉,猛烈的痛楚与大量失血,令气力在一剎那间消失殆尽。猛兽在痛噬咽喉的同时,会急剧摇动猎物的脖子,不消片刻便折断了神经,令可怜的自以为是少年们,从原来的踌躇满志变成了绝望无助。
绝望的失去了反抗能力,绝望的等待被分尸吞噬,绝望的被恐惧折磨!绝望的人因为神经系统受损,经历着人类最可怕的事。当猛兽认定眼前猎物已失去了反抗能力,便会松开痛噬的利齿,继而围绕着猎物踱步,细心观察该如何饱餐一顿,该从那一处开始吃。视力大致完好,故此这些一切你都瞧得一清二楚。
当眼睁睁看着猛兽的利爪狂然撕开自己胸腹,你会吓得死去活来,但请放心,撕心裂肺的痛楚因为你神经系统受损,待吓个半死的一阵子之后,才会开始。痛楚当然可怖,但看着内脏被凶兽吞掉,对方还不住舔嘴,心痛加上肉痛,这才算是极可怖的痛!
继而你会发现自己的位置有点转移,身体在动,待再转睛时,终于发现另有两头凶兽,牠们口中都含着一截手或一截脚。呀!厉烈的剧痛这时才震起,你终于发现又瞧见了,原来这是你的手臂和小腿,在先前的一剎那,因为两头凶兽扑来抢食咬掉而已。
惨被分尸,再无助地看着身体、内脏被吞掉,一阵又一阵剧痛震撼知觉,你会忽然醒觉,死其实并不可怕,不能迅速的一下子死掉才真正可怕!
少年们纷纷惨死在无知的苦害之下,当不成杀手,反成了被生吞活剥的猎物。其实这就是现实,每天从四方八面涌进“月雁京城”渴望出人头地者不知凡几,最终嘛,绝大多数都是在不断无情的挫折摧残下,斗志丧失殆尽,最终只能当个贱仆人、粗工工匠又或苦力之类,流落街头乞食者更多不胜数!尊严、人性、傲气,尽都被蚕食、灭绝,为了存活而任由玩弄!
失败者的下场从来极之悲惨!
成功者从来只是极少数,“杀手楼”各层楼合共杀手只百多人,能成为其中之一,当然是非同凡响的了不起人物啊!
当然也有例外,一对额头都有个大肿瘤的兄弟符者也、符碌也,还有一个极高极瘦削的祝高精,一个秃头少女光光,还有一个两手腕上各只余下两根手指的少年四子,非单未有死,还反过来把凶兽杀死。
例外的并不表示他们聪明,只因为这五少年男女的武功,比其它人都强得多。对付区区猛兽,吃得饱只带来走动不便的阻碍,他们便索性坐在地上出招,把冲来的凶兽都一招干掉。不用逃、不必闪,吃得饱饱又何妨!
不消一会,继少年们吃得饱饱后,连凶兽都吃得饱饱了,也许这些猛兽的感觉也跟他们吃掉的人一样,啊,怎么今天的食物如此美味?
人肉而已,怎么忽然变得又香又甜?
凶兽吃人,跟人吃美食竟然一样的吃得杯盘狼籍,只余下半个或一部份的人头不少,断腿、手掌、肠脏……,这里一大堆,那里一大块。猛兽爱骨,也不知是大腿骨还是手骨,咬呀咬,像要连内里骨髓也要吞入肚里似的。
小子看在眼里,实在非常感触。他日,在沙场上如此残酷的情境必定多不胜数,古往今来,生葬十万降兵、千人斩首、万箭穿心,要多残忍有多残忍。为了争权夺利,人都甘愿回到低等欠缺智能的禽兽层次,用刀来吃人、用剑来吞敌。人,难道都摆脱不了最原始的暴力文化?
小子没有再想下去,因为他已想过好多回,这些问题不可能因为一个人或一群人想得通便可以解决,一定要大部份一同生活在同一国度下的人,都明白、都认同,才可能结构出另一种方式来分配利益,共同和偕生活。
郡主对这些事一定有了不起的独特意见,但她在面对“花家将”的谋朝篡位、追杀罗网下,又能如何?
在今日江湖下,解决恩怨、分配利益的方法,就只是必然的你争我夺,杀字走在前头,皇者便是英雄,胜者便是好汉!
凶兽杀戳终于结束了,一百少年死掉九十二人,余下郡主、小子、朱子、符者也、符碌也、祝高精、光光和四子,难道这八人就此便能进入“第八楼”,成为新一代的“新人王”?大家都在等待,等待“杀手楼”的安排。
小子放眼四周,寂夜已降临,处身之地显然是个大丛林,丛林之后,远远有座高山,山顶之上有着一座楼房,楼房有光,不住的在闪动,像是指路明灯。八个少年都明白,该朝着光点去找寻理想。
月坠寂林,残星未灭,黑夜中有着莫明的神秘,如今加上随时来访的死神,那就更加惊心动魄。杀手是为世间带来惊心动魄的主动者,好应该热爱这种感觉,越是惊心动魄,越是兴奋。大家都怀着同一样的兴奋刺激,向着新一代的“新人王”目标迈进。
八位少年人同时走进寂林,却见一棵大得二人可合抱的树干,刻上了两个大字,红得发紫的大字………猎杀。
“对了,是开始考验咱们的猎杀能力!”朱子抢先道。他当下抽出小刀,唉,真可惜身上没有弓箭。郡主有鞭,她的鞭可猎杀任何动物,即所有会动之物。小子嘛,他有腰间的五个酒葫芦,葫芦里绝对只有酒,更且是好酒,除此以外,他的兵刃大概是他的嘴巴。
符氏兄弟各自拔剑出鞘,祝高精有弓有箭,当然先来个箭搭弓上,光光有棍,是子母长短棍,至于四根手指的四子,他的兵器就是谨有的四根手指,相信绝对锋利。大家都小心翼翼,凝神备战。
猎杀是皇族的玩意之一,朱子有玩过,但只是太监扮作猎物的宫内游戏。小子问道:“那你大概懂得玩吧?”朱子尴尬的道:“你忘记了么?在宫中我扮作太监,才可以四处走动。既然是太监,岂会懂得射杀,我只懂甚么来甚么去,免被宫中侍尉郏ü伞剑钦娴暮猛矗 �
小子:“是躲来躲去,不是甚么来甚么去啊!“花家将”真太卑鄙,把你调教成不三不四的甚么文盲,嘴巴总不停的甚么这又甚么那,甚么皇帝真甚么可怜,妈的烦死甚么呀!”
小子、郡主听罢朱子的话,细心咀嚼一阵,都同时突然脑际灵光一闪,像闪出了一点什么,却又未能抓紧。郡主忽地一手抓住朱子手臂,截停了他的步伐,似已掌握了点眉目。
从郡主脸上神态,小子已推算得出她已发现危机所在,究竟是什么呢?努力的想,又再重温、回忆先前朱子的话,线索已在,唉,怎么仍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怎么未能及时应变?怎么相思郡主总比自己聪明?
未想到,仍去想,但其实不必去想,声音已带来了答案。
首先是走在最先的一双兄弟符者也、符碌也,突然来个分飞左、右两方,分得快,飞得惨烈。正确说法应该是,兄弟的右半身飞向右,左半身飞向左。更正确的解释是,兄弟都来个中间被扯开,从头到胸及下体,硬生生被撕扯分开两截,兄弟的右边飞射向右方半天高,左方同时甩飞左方半天高。
光光登时高呼:“陷阱!”身后的祝高精手中弓箭拉得更紧,劲力注得满满,然后道:“猎杀,妈的咱们不是猎者,而是“猎物”。”
只可惜祝高精的话来得太晚,走在最左旁的四子,忽感一阵冷风迎来,要闪已迟,用手去挡,冲上来之物却太大,挡不了。这个当然,因为迎面而来的是一张大网。
网住了四子,反弹向天,继而数十箭从四方八面而来,猎杀网中人。手脚都被网紧,无法挡箭便注定被穿心而殁。但他只得四根手指,每手两根手指不可能握刀或剑之类的利器,故此四子的手指,每一根都像一把刀,极锋利的宝刀。
四子用四指割破大网,半空中还利用网挡箭,射来三十七箭,他挡截了三十五箭,余下一箭贯穿他左腿,另一箭从前胸贯穿背。
好个四子,左腿的箭随手抽出,哼也未哼一声,至于那胸前的箭,他笑笑道:“此箭留有发箭者的气味,为求容易相认,以挖他双目作回报,还是留下来作个凭据较好。”
有机会杀发箭者吗?当然,因为四子在半空中已窥见他们所在处,猎物与猎人,身份随时对调。六人彼此相视而笑,六个杀三十二个。但……千万小心陷阱。
第九章 恶佛罪升天(上)
兵分三路,从“月雁京城”逃出,掩护朱子皇帝免遭“花家将”毒手。郡主的一路仍留在“三楼镇”,何苦的一路,余下他带着假朱子皇帝已回抵“铁甲金兵御皇军”大营。还有最后由横刀率领,金不换及二百“护驾亲兵”一路的又如何呢?
从“月雁京城”到目的地“天子圣军”大营,策马大概要走二十五天,当抵达“香木村”外时,已是过了二十二天。
守在镇前的小湖“寂情湖”,并没有武林“九湖”的热闹风光,只得寥寥几个小湖,在平静的波光中作为点缀。伴在湖畔的,有二百快骑,各自倒在湖旁一块翠绿草地上躺卧稍事休息;有人偷空小睡,也有人以湖水洗脸,毕竟接连赶路已二十二天,人马皆疲乏不堪,日夜兼程,路途并不太轻松,血肉之躯总得要回气才能继续上路。
“哈……,伍儿,你好脏哩”“还好,三天前的大风沙,一下子连我胯内也堆得满满,又麻又痒的在马上跑,皮肉都刮得出血,老天爷的考验不容易捱过哩,现在好多了。”“嗯,已离家不远,也许可顺道回去探探娘亲、虎儿,很好”“虎儿多大,啊,对……,该是十二岁了,长得……,该到你这慈父肩膊高了。”“我的小花女儿一直长得比你们俩孩子都更高,哈……,可能……。”“可能已嫁人,你已是贵为外父哩,嘻……!”
横刀并不爱当兵行军,这些太着重群体合作又硬要依指令行事的生活,对任何喜欢独行独断的人来说,简直是重重枷锁,不可能适应。
但金不换跟他的二百“护驾亲兵”却截然不同,一样的军令如山,一样的队伍整齐,一样的精神饱满;不一样的,是他们活像一家人,二百人当中,你熟识我,我认识你,相互感情深厚,彼此都是好朋友。
因为他们都来自同一条村,姓氏都一样,每一个都姓金,更有着血缘关系。你是我的堂兄弟、他是你的表姨丈等等。二百人亲族网络串连一起,五百年前原来就是一家人。同村长大,一同渡过一次又一次的天灾冲击,又一同面对饥荒绝望,再一同进入“天子圣军”接受训练。
“自从当军以后,哈……,大家都不用捱饿了!”中气充沛,声震四野的六尺有八金不换,每当提起他的“护驾亲兵”总笑不拢嘴。
这满脸虬髯,蓬蓬松松,威风凛凛又杀气腾腾的莽汉粗人,在众人中的辈份最高,武功也最出色。金不换的虎背上,永远背着一把又阔又大的“龙头丹刀”,只要停下来稍事休息,他总爱洗擦刀背、刀身、刀鞘……,让他尽量保持一尘不染,对“龙头丹刀”简直呵护备至,犹如亲人、子侄。
金不换一样的把刀搁在腿上,不住的用力洗擦,笑着对横刀道:“赶路回抵大营后,横老弟你赏脸到咱们“金头村”来走一趟么?二百兄弟二百头家,你一来,咱们每家每户煮一个菜,来个饱食夜宴会刀爷,村中父老、妻儿们一定雀跃不已,来啊,来吧!”
横刀依然的一贯平静、冷漠,淡淡道:“是郡主亲自找上“金头村”,再训练你们成为“护驾亲兵”吗?”
金不换把“龙头丹刀”抬高细细察看,努力要找出地方再擦个干净,嘴巴在道:“这个嘛,啊,不……,召咱们当兵的,是个头发束有长辫子,几贴住地的枯瘦老弟,咱们一直未见过郡主啊,更加事前不知悉要上京哩。”
一阵不安感觉突然飘袭心头,横刀心中在想,今番宫中大变,明明关系相思郡主及朱子皇帝之生死,郡主怎么可能派出没头没路的战兵救驾?一群全是老粗的新兵,根本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