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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情不知所起-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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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

  “夜安,我打算去英国一趟,可能会几天就回来了,也可能要好久好久才会回来。如果你想和我一起去的话呢,就吃我左手里的牛肉干,如果你想和叔叔一起留在家里的话呢,就吃我右手里的鳕鱼片。”如初蹲在客厅的地毯上,一脸严肃的让盯着牛肉干看个不停的金毛自己选择。
  夜安看了看大块的牛肉干和薄薄的鳕鱼片,两块都很想吃啊!夜安有些讨好的想要扑过去舔一舔如初的脸,顺便撒个娇、卖个萌。可惜啊!夜安忽视了它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刚刚断奶不久的小金毛了,它现在是只体重将近三十公斤的大金毛!所以一个不小心——夜安就把一手鱼干一手肉干的主人扑倒在地。
  慕容如墨本来是打算出门一趟的,正好看见了某种一直不被自己喜欢的,却深受叔叔和妹妹喜爱的动物把如初扑倒在地毯上。黑着脸走过去拎住夜安脖子处的那一块皮毛,把夜安拎起来训斥道:“你个大色狗!别想占我家宝贝妹妹便宜。”
  如初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夜安装满狗粮的碗里,扑到哥哥身上开始撒娇。“哥哥,其实夜安不怎么掉毛的,它很好很听话的。而且金毛对人亲切友善,以后可以让它帮你和嫂嫂看小宝宝。”
  慕容如墨把脸转到一边,冷哼一声说道:“多大的人了,还这么撒娇!要不是你喜欢它我早就把它踢出家门了。”有些嫌弃的看了一眼夜安,慕容如墨接着说道:“谁家的孩子需要一只金毛帮忙照顾!”此时的慕容如墨绝对不会想到,未来的许多年里,自己的儿子一只把夜安当兄弟看,恨不得吃住都和夜安一起在狗窝里进行了。
  夜安一向自诩为狗族中最聪明机智活泼可爱亲切细心的一只狗,所以夜安在听见一向不怎么讨狗喜欢的主人大哥打算把自己送走时,和小主人一样扑过去,站起身来,用两只前爪紧紧的扒住了未来饭票的大腿。
  慕容如墨的脸已经黑得堪比自己的名字了!脖子上吊着一个一只长不大的活宝妹妹就够粘人的了,腿上这只一边死死扒着自己大腿一边吐舌头的金毛是怎么回事?真是够了!还不能把背上那只甩出去,毕竟是自己的亲妹妹,摔到了自己是要心疼的;腿上这只碍事的金毛真的好想一脚踹出去!但是自己要是这么做了,背上背的宝贝妹妹肯定会和自己拼命的。在这种憋屈的心里思考之下,慕容如墨的脸黑的已经严重的超过了自己的名字。
  慕容澈一边讲着电话一边走进家门,再看见客厅的场景之后,先是挂断了电话,然后优雅的把手机放进口袋,后退几步,抬头、看一眼自己是否走错了家,确认无误之后,淡定的走进客厅,对着闹成一团的侄子侄女外加金毛犬一只微微的笑了一下,淡定的走进来书房。随后身在客厅的慕容如墨听见了从书房的方向传来的一阵诡异至极的疯狂大笑声,笑声几乎掀了整个房顶。
  如初把哥哥松开之后带着夜安一溜烟的跑进房间,速度快的几乎可以聘美吉尼斯世界纪录。慕容如墨看着妹妹的背影,有些无奈的笑了笑,随即走出家门,表情和刚刚的温暖纵容不同的是一脸的肃杀与冷漠。
  如初躲在房间整理好去英国所需整理的行李,然后坐在梳妆台前拿着叔叔在美国时送给自己的那两条项链,对比着看了一会儿,然后细细的抚摸过那个四叶草边框上刻着的句子,照着镜子,自己把那条项链缓缓的戴在了自己的颈上。
  “To my dearest daughter吗?”如初看着桌子一边摆着的全家福,但是所谓的全家福在以往不过是三个人而已,只是今年开始照片上面多了一个嫂子。“其实叔叔,有的时候我甚至是希望你是我的父亲的,那样的话,我至少还不是一个孤儿。”如初看着照片上的叔叔,笑得有些苦涩,“您是一个好叔叔,但是您只是叔叔而已,您不是我们的父亲,所以这些年来,您为我们所做的,已经足够多了。以后,换我来尽力的守护您。”
  窗外的月色空灵而美丽,月夜下的花园更是难得的静谧。如初走到窗前,手里握着夙辽夜曾经送给自己的一枚小巧而精致的十字架,开始在着静谧的夜晚进行祷告,画面虔诚而美丽。
  此时的美国,King正在动用一切势力和消息渠道开始寻找如初的下落。Aubrey看着儿子每天越来越不安的表情,一个人躲在书房里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文件,文件的每一张纸都有些不甚平整的痕迹,明显是被人经常翻阅。Aubrey第N次看着文件的内容揉了揉眉心,如果一个人的资料在Edwards家族动用全部能力都查不到的话,要么证明这个人的资料像是这份文件上介绍的那样平淡无奇,要么证明这个女孩子的身后,有着庞大的身份背景。
  第一种可能直接被Aubrey排除掉了,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能有今天的才华和成就,绝不可能仅仅接受材料上所说的那样普通的教育方式。“这个女孩子,很不简单啊!”Aubrey一边感慨,一边亲手烧毁了手里的文件。

  ☆、第七十六章

  “King,你对那个女孩子的了解有多少呢?”Aubrey问着在书房里看照片的儿子,语气里听不出任何的情绪。
  King看着照片上那个容颜绝色的东方女子,笑容温柔,说道:“她啊!是一个傻姑娘,也是我见过最善良的好女孩了。”King把手里的照片小心翼翼的放在桌上,问道:“父亲想知道和她有关的什么事情吗?我会考虑告诉你的。”
  “她的父母是做什么的?女孩子学建筑的可不多,而且我看过她的资料,很简单,和她的才华和所接受教育的程度完全不相符合。”Aubrey轻轻转动着戴在小拇指上的一枚戒指,神色晦暗不明,“我看过她画的画、拍得照片和弹奏曲子的录像。一个普通的家庭是不可能把女儿教的这样多才多艺的。”
  “我没说过她是普通人啊!”King看着父亲,像是想起什么似得说道:“她的钱包里至少有五张黑卡的副卡,她自己每个月写曲子,画画,在杂志社做摄影师兼职所得到的报酬足够支持她做很多她喜欢的事情。她很能干,自从去英国之后就很少动用家里给她的钱,她还自己在学校附近开了一间中国茶室,就在外婆开得那间花店的旁边。”
  “她喜欢茶道?”Aubrey瞬间对那个不曾谋面的女孩儿多了几分好奇,“这个年代,在中国喜欢传统茶道的孩子不多了。”
  “她的中国茶道学的很好,她在表演茶艺的时候简直像是在表演一种艺术。”King有些忍不住的笑了一下,眼里的笑意比夏日里的阳光还要温暖。“她曾不止一次的跟我抱怨过茶室的生意太好了,严重影响到了她的时间,对她的学业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但是她除了更加努力之外,并没有放弃课业和茶室中的任何一样。”
  “她真是一个努力的好孩子。”Aubrey看着儿子那几乎可以溺死人的表情,不由得抖了抖满身的鸡皮疙瘩,问道:“你是从什么时候爱上他的?我很好奇啊!我一向自傲的儿子会这样去爱一个人。”
  King的眼光越过坐在沙发上的父亲,直直的看向了落地窗外的风景,说了一句让Aubrey更加恶寒的话,“从有阳光开始,她就是我的阳光,是我全部的信仰。”
  “初儿,可以给哥哥讲一下你和King是怎么认识的吗?”慕容如墨在公司里看着文件,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到在自己办公室的沙发上看画册的如初,“可以和哥哥说一下吗?我很好奇,你的性格可是很少与值得信任的人意外的人深交的。”
  “King是让我很信任的人啊!”如初抬头看了一眼满脸八卦的哥哥,放下画册乖乖的做好,问道:“哥哥你想知道些什么呢?”
  “如果是King和夙辽夜同时和你说了一件事情,你会相信谁?或者说——”慕容如墨转了转眼睛,用手机悄悄的给夙辽夜打了个电话,等电话被好友接起之后接着问道,“King和夙辽夜你更信任谁多一点?”
  夙辽夜一接起电话就听见了好友有些贱兮兮的声音,只能在心底吐槽说道:“都要当爹的人了,要不要这么幼稚!”可是虽然在不停的吐槽着慕容如墨,却还是一脸期待的等着如初的答案。
  如初有些奇怪的白了哥哥一眼之后拿起画册继续看,“根本就没法比好吗?一个是我从小到大遇见过所有人当中真正称得上是朋友的人,而另一个则是我从小到大一直想要嫁的人。”如初翻了一页画册,接着说道:“他们两个人都是对我而言很重要的人,我信任King,是因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我信任夙辽夜却多过信任我自己。”
  慕容如墨看着如初,她还是以一副不在意的表情翻着手里的画册,但是慕容如墨却明白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他的如初,从来不会说谎。他一直知道自己妹妹对待情感是十分内敛的,却不知道在爱情面前她能拥有这样的执着。
  夙辽夜在电话的另一边,有些控制不住的绽开了一个足以融化山顶万年冰雪的温暖笑意。当秘书捧着一大摞需要签字的文件进入到夙大Boss的办公室时,被这个足以晃瞎自己一双钛合金狗眼的笑容狠狠地吓得瞬间腿软,只能放下文件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撒腿就跑。
  夙辽夜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有些茫然的看着自己的秘书跑得就剩下一个点然后瞬间消失不见的背影,满脸的茫然——自己有那么吓人吗?因为工作而重新戴上眼镜的夙先生,完全不知道自己刚刚的笑容加上那副反光的金丝眼镜,看起来是多么的——奸、诈!
  手机还没来得及挂断,耳边听见的是慕容如墨用比刚刚更贱兮兮的声音问如初说:“那初儿是更喜欢哥哥多一点还是更喜欢辽夜多一点啊?”
  如初异常狗腿的声音顺着手机传入耳边,“当然是我家英俊潇洒机智聪明倾国倾城诸葛中的诸葛的亲哥哥你了,谁也比不上我家哥哥你啊!”
  慕容如墨瞬间觉得人生都圆满了,对着电话那边的好友笑得要多小人得志就有多小人得志。夙辽夜听着好友的笑声,黑着脸把手机挂断之后果断决定以后是慕容如墨的电话一律都不接!

  ☆、第七十七章 初遇

  King第一次见到如初的时候,是在他一生中最绝望的时候。那个时候,因为刚刚开始帮外公接手一些道上的生意而遭到叛徒和对手的双重追杀。当King一个人躺在一个阴暗肮脏的暗巷时,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就这样死去,身上的伤口一直在流血,那些人还一直在找着自己的下落。当时只有二十一岁的King第一次感到了被死亡逼近的恐惧。
  那个时候,如初就那样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像是一束阳光,亦是自己当时最后的希望。那个时候的如初,为了早一点赶回公寓而不得已的独自穿过那条有些阴暗的小巷。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看见一个那样落魄到浑身是血的陌生男人应该会感觉到恐惧和惊讶,而不是向她那样只是愣了一会儿之后就一步一步小心翼翼的走到自己身边,用随身携带的手绢帮自己清理伤口。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会在那样的情况下被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危险男人紧紧的攥住手腕的时候笑着安慰自己说“我不会伤害你的。”
  King最后的意识不过是那个穿着素色碎花洋装的女子有些惊慌担心的脸,那样真实的关心和担忧让他终于彻底的放松了下来。那个时候的King甚至以为自己遇见了自己的天使——一个美丽善良的东方女子。
  当King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的是一个很温馨的房间,暖色的装修风格让人一看便心生好感,橙色的窗帘有阳光微微的投了过来,晃得有些眼晕。想抬手遮一下阳光,却发现胳膊被人东西压住了,顺着胳膊看去,却发现是昨夜的那个女孩儿。
  她还穿着昨晚的那间浅色带碎花的洋装,只是上面沾了不少血;她的脸色有些苍白,有很重的黑眼圈。这时King才发现自己的伤口已经被简单的处理过了,有些伤得重的地方除了用医用纱布包好之外还被打成了一个精致的蝴蝶结。有些嫌弃的看着胳膊上的蝴蝶结,嘴角却有些不受控制的迁出了一个浅笑。
  如初是一个很容易心软的傻姑娘,King骗她说自己暂时无处可去,她就把他安排在自己住的公寓的客房,还每天从餐厅里打包回来精致而又清淡的食物给他养伤,每天很尽力的去照顾着他这个陌生人。King一直是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但是当King每天看见如初开朗而温暖的笑容的时候,King觉得自己是喜欢这种平静而温暖的生活的。
  当King的伤好了大半的时候,外公的人找到了自己,专门来接自己离开。那天King自己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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