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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很纯很桃花-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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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陈正道和柳月溪也有遗憾,遗憾的就是江可儿那个将来会继承江家香火的大女儿和这个将来会继承陈家香火的小女儿,好像都对一个小子特别有好感,而江可儿那已经不是有好感那么简单,如果不是三年多前的那个事儿,估计外孙子现在都抱上了。

刘芒这个小子的出现,改变了很多东西,而在改变诸多的事物之中,最多的事情都是关于陈正道家里的,这让他不得不关注这个小子。

陈鲜鲜裹紧了自己的貂皮大衣,小脸在毛茸茸的衣领中显得越发可爱动人,只是嘴角那抹鲜血破坏了气氛,多出了几分妖魅之气。

“你喜欢那个小子?”陈正道叼着烟斗但是没抽,陈鲜鲜不喜欢别人抽烟,他这个当爹的也不例外,在她的面前,他从来都只是叼烟不抽烟,为的就是过过干瘾。

陈鲜鲜打了个寒颤,把大衣裹得更紧,望着窗外流逝的灯火,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间说道:“爸爸,我想我会嫁给那个男人!”

咔的一声响,竹木的烟嘴被咬裂,陈正道转头看着陈鲜鲜,问道:“鲜鲜,你是认真的?”,他没有把这个小女儿当成小孩子来看待,实际上那样看待她这种智商的孩子无异是一种巨大的侮辱。

“恩。”陈鲜鲜现在不想多说话,她伸出自己粉嫩的小舌尖舔了一下嘴角的鲜血,那咸味中带着一些甜味,那是他的味道,她喜欢这种味道。

陈正道继续叼着已经不能用的烟嘴,忍不住点着了烟,打开车窗狠狠的抽了两口,问道:“你姐姐和他的事儿,你应该清楚吧,他现在就已经是个有妇之夫,我搭进去一个女儿已经是极限,难道你想让我把两个女儿都搭进去吗?”

陈鲜鲜没有回答他的话,一直到奥迪车停下来的时候,她看着前面的红灯:“爸爸,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也没有道理可言的,我现在是这么想的,当然有一天可能也会变,但是这种可能性一直都不会排除,所以如果有一天我嫁给他的时候,希望爸爸能够祝福我。”

陈正道已经抽了好几根烟,他把最后一口烟抽完,说道:“如果你是嫁给他的话,爸爸会祝福你,但如果你想要学你姐姐那样的话,我会把他给杀了,或者让他杀了我,别无选择!”

陈正道下了车,走进了别墅,陈鲜鲜在车里呆了一会儿,等小院把车停进车库里才下了车,打开那扇通向娱乐室的门时,小院听到她说:“会有那样的一天,爸爸,你会看到的。谁也不能伤害他…”

小院回到了自己在别墅后面的宿舍里,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他就有些纳闷,刘芒这个家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怎么能让这么多女人对他情有独钟,甚至他结婚了她们还不要命似的往上扑,就连个小女孩儿都无法幸免?想起他救自己那时的情景,他也不得不承认,那个家伙的确非常的爷们儿,很有些能让人心悦诚服的本事。

刘芒并没有看到小院,但是他看到了奥迪车里的陈正道。回家的路上,回想刚才陈正道看着他时流露的奇怪目光,心中有些不安。

陈正道的眼中有杀气,这种杀气是他复杂眼神成分中的四分之三,其余的是好奇和疑惑。刘芒略微一想,就明白了陈正道为什么会用这样的目光看着他,江可儿和陈鲜鲜都是他的女儿,跟他都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而他还是个结了婚的男人,任凭哪个父亲知道自己的女儿都喜欢这样的一个男人,恐怕都会气得要死,恨不能杀了那个男人才解气吧。



刘芒也是险些就做了父亲的人,他明白一个父亲的想法。他觉得,自己应该离陈鲜鲜再远一点,以后最少什么瓜葛都没有,不过这也不是他一个人努力就能完成的事儿,要是陈鲜鲜一味的纠缠,他也没有办法。

刘芒有些焦头烂额,回家之后把卫生用品扔给了欧菟丝,心中不爽,也懒得怜香惜玉,回到卧室里就睡了。

欧菟丝给刘芒突然冷淡的态度闪着了,也没有用那包卫生巾,直接穿好了衣服打车就回了家,回到家里的时候,张思思还没有睡觉,正在吃东西,一般她这个时间还在吃东西,肯定是有烦心事儿。

“丝丝,回来了,赔我吃点东西,气死我了,那个混蛋作者,给我遇上本人看怎么修理他,还有那个混蛋男人也是,哼,就别给本姑奶奶遇上,否则有你们的好看。”

张思思说完话才发现欧菟丝的神色不对,脸色也不太好看,就问:“怎么了,丝丝,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啊,是不是不舒服啊?”,她没有想过欧菟丝会给人欺负,如果欧菟丝都会给人欺负的话,估计全国也没有几个女人会不给人欺负了。

“没事儿,就是那个突然间来了,有些不舒服,姐你慢慢吃吧,我去休息了,难受。”欧菟丝没有心情和张思思扯淡,去浴室里洗了洗,弄好卫生用品,就回到卧室里睡觉了。

今天她什么也没做,以往即便是在经期,她也会做一些简单的瑜伽动作,今天她就是想歇一会儿,感觉很累。

第170章面试

张思思吃了最后一个芒果,打了一个饱嗝,感觉心里面舒服多了,不过肚子有些不得劲,她活动了一下,稍稍喝了点温水,终于恢复了原来的平和状态。

稍稍活动一下,泡了个热水澡,张思思没有回自己的卧室,而是悄悄溜进欧菟丝的房间,钻进了她的被窝,发现女孩儿在哭,就心疼的搂着她,问道:“丝丝,到底怎么了,是不是那个男人又给你脸色看了?”

对于欧菟丝的爱情,张思思知道得非常少,但也隐约从表妹某些不经意透漏出来的信息中了解到一些,知道她可能是爱上了一个不明白她心意的男人,而且那个男人还是个有妇之夫。

爱情是什么东西,张思思虽然写过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文章,更推红过不少这方面的小说,可是轮到她自己头上的时候,她也搞不懂,欧菟丝的爱情,她也搞不灵清。

笔下写的永远和现实存在一定的差距,不存在差距的可能就不具备写出来的价值。

“姐…”欧菟丝抱着姐姐,呜呜大哭起来,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她这么哭的张思思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只能抱着她任由她哭个不停,直到哭够了,两个人才相拥沉沉睡去。

清晨,刘芒刚刚从梦中醒来,手机就突然间响了起来,那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接起来才知道原来是昨天投的简历给人选了出来,让他今天去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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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芒昨天不是随便填的简历,都是觉得有意义有价值的工作岗位,他才选择。给他打电话的是一家网站,招聘的是电话业务员和业务经理,他没有做过这个,但还是应聘了一个业务经理,毕竟做业务这种东西就是一法通万法通,永远讲求的都是抓住客户的需求心理,只要是能够做到这一点,什么专业知识之类都是附属品,可有可无。

做业务做的就是人,接受了你的人,就可以接受你的产品,单凭产品是不够的。当然了,没有好产品那样的业务坐起来不但艰难而且危险,刘芒也不会选择那样的产品来做。

这个公司的网站挺有意思,刘芒没有接触过这个行业,他想站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现在既然对方给了这个互相选择的机会,他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

刘芒换上了一身非常正式的衣服,本来就身材高大的他西装革履,还戴着眼镜,外面穿着一件短风衣,看起来非常有成功者的气质,实际上他本来就是,这种气质是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并不需要演戏。

刘芒坐公交车给人围观了一路,在东三环下车,那个面试的地方就在三环边上,穿过马路就是。他到面试现场的时候,那里已经有很多人在忙着填表,一个工作人员看到他问做什么的,可能以为他是客户了。

“你好,我是来参加复试的,我应聘的是业务经理。”刘芒侃侃而谈,看起来非常的有素养,多年的城市生活和丰富的人生经历以及孜孜以求的学习精神已经让他脱胎换骨,当初那个从山沟沟里爬出来的土包子现在已经看不到踪影,现在的他谁也不敢说是从山沟沟里出来的,最起码冲着他这身价值不菲的阿玛尼,就没有人敢那么说。

农民也能穿起阿玛尼,但是能穿出这种味道和格调的人,就算是一般成功人士也未必,模特就更别说了,有些气质那不是说你想装就能装得出来的东西。

刘芒的行头把人给震住了,负责接待的人没敢像接待一般人那样平板似的没有表情,略微有一些下意识的恭敬:“您跟我到这边来,这边才是应聘业务经理的地方。”

接待人员把刘芒带进了一个休息室,这里也有几个人在等着面试,看衣着气度方面,显然是比外面的那些人要高上一筹。

气度这种东西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培养而成,要是没有阅历和内涵,很难形成气场,拥有气度。这个词汇不是小说里杜撰出来的东西,有些人你一搭眼,就会觉得这个人非常不简单,甚至他一说话你下意识的就认为有道理,或者是想要更从,这种东西就叫做气度,或者说是领袖气质。

久居上位的人,自然而然都会有这种气度,言谈举止之间自然不自然的就会观察别人的行为,调整自己的语气和语速,从而达到让人倾听和信服的目的,这种东西要是在领导岗位呆的时间长了,不用学也自然而然就会,除非那个领导岗位名不副实。

刘芒的气度和这类人又不太一样,他是那种因为经历得多知道得多所以就非常的自信,他这种自信非常低调,但是那种淡泊致远的气质更吸引人。

当然了,刘芒的气度不是单一的,他还有霸气凛然的一面,彪悍凶猛的一面,他是个比较复杂的人,有很多种不同的侧面,但是每一种侧面展现出来,都会给人以不简单的感觉。

刘芒一进屋,就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尤其是两个女孩儿,不停的偷偷瞄他,其中一个女孩儿后来就找借口和他聊了起来,不过刘芒发现自己有些想偏了,他以为是自己的外表吸引了她,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儿,是他的衣服吸引了人家,这个真的是一件很抱歉的事儿。

“小刘,你这套衣服是在哪里买的啊,好像是阿玛尼吧?”女孩儿眼底满是金色的小星星,在聊过了若干废话之后,终于开始往正题上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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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芒不是太喜欢这样的女人,虽然人家这样也没有什么错,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原因没有理由。人家有喜欢有钱人的权利,他也有不喜欢这种人的权利。

“啊,这套衣服啊,是我借朋友的,他上次为了应聘买了这么一套衣服,结果还没有通过,现在又去街上摆地摊了,我借他衣服穿穿,要是不行的话,我也跟着他去练摊,对了,你摆过地摊吗?”

刘芒露出一副对地摊很在行的架势,结果只用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就让那个女孩子再也没有和他继续交谈的兴趣,对这个效果他非常满意,感觉没有人聒噪轻松多了。

第171章副局长

面试终于开始了,主持面试的人还真不少,有三个:一个是中年男人,一个是年轻男人,一个是中年女人,三人的称呼分别是程总李经理和罗经理,据说程总是老板,李经理是部门经理,罗经理是人力总监。

据说,是在面试的间隙听有些好像知道些内幕的人八卦的,那个知道内幕的人,就是刚才那个跟刘芒套近乎的女孩子。

刘芒本来还不是太讨厌这个女孩儿,不过见她专门干一些无聊的事情来衬托她是多么多么的了不起,不免就有些腻歪,他对这种人是深恶痛绝的,想不到在什么地方都能遇到,真是晦气。

当别人都在忙于准备面试或者是听那个女孩子八卦的时候,另外那个长得非常清秀的女孩子扶了扶自己的眼镜,低声对刘芒说:“你这身衣服不是借来的!”

刘芒一愣,疑惑的看着她,女孩儿没有那个女孩儿市侩的样子,她轻轻一笑说:“你可能早就不记得我了,但是我却记得你,每一个我经手的顾客我都认得,你就是我的顾客之一,你这身衣服就是在我曾经服务过的店里买的,当初陪你买这件衣服的是两个非常漂亮的女士,一个好像是你的妻子,两另外一位是你妻子的好朋友,也是你的红颜知己,我们是老乡,我是达石寨人!”

听女孩儿这么一说,刘芒陡然间就想起了她是谁,以前他和聂青蚨还有云诺去买衣服的时候,确实见过这个女孩儿,只是那时她戴的是一副红框眼睛,现在则戴着黑框眼镜,发型和服饰都变化了很多,就连气质看着都不同了,难怪他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认出她来。

刘芒的记忆力也是非常好的,见过一次面的人记一辈子肯定不是问题,这一点和女孩儿很相似。

刘芒没有说破自己不是达石寨人的事儿,这个女孩儿给他的印象不错,虽然一直都在偷偷的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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