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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绝世大领主-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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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领主不到的弟弟,好叫他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

“我亲爱的哥哥说的很对!以前马车只能做运输货物的工具,最重要的是坐上去简直是在让骨头跳舞!”林峰幽默的说法让现场气氛活跃了起来,“不过我就是刚刚坐了小半天的马车从湖畔村赶来的,诸位觉得我有骨头散架或者很疲惫的感觉吗?”

众人还真买开出来,在他们眼中,现在的林峰可是神采奕奕啊。

“事实强于雄辩!相信我说再多也不如众人亲眼目睹那么清楚!”林峰说完便冲雷德使了个眼色。

“噼啪”一声,马鞭在空中打出一个空响。

拉车的两匹骏马立即跑了起来,拉直了缰绳带着马车高速行驶了起来。

车中的两位小姐先是惊呼一声,接着她们竟然发现没有丝毫颠簸的感觉,就好像在平地上一样,而从车窗外吹来的阵阵凉风反而让人觉得很惬意。

待到马车停稳后,众人还没开口提问,依兰便率先说道:“真舒服,简直都感觉不到车在高速行驶,比骑马或坐轿子要舒服的多了!而且车厢内空间还大!”

说完这些后连她自己都有些吃惊为什么会说那么多话,再看向林峰,她心中小鹿乱撞。

芬兰当然不会让依兰专美于前,可是话都被依兰说光了,她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正在她为难时,她撇到了放在茶几上的那杯红酒。

“看那!男爵放在马车内的红酒竟然没有洒出哪怕一滴!要知道这可是在高速行驶的马车中啊!”芬兰夸张道。

众人围着马车又是一阵感叹声,这种马车的出现无异于颠覆了他们传统中马车的概念。说句不客气的话,此时林峰马车的出现并不比当初福特兄弟发明出汽车所得到的轰动效果差多少。

直到这时,林峰才长舒了口气,看来自己算是成功了。

虽然马车本身就很防震,但也并没好到放杯酒上去会一滴不洒。之所以能做到这些,一是雷德驾驭有术,二是那两匹马训练的比较好,三就是肯尼迪子爵家的院子还算比较平整的。但这些都比不上最后的一个理由。

在芬兰将酒杯举起时,林峰看道芬兰的手绢上有点酒红色,似乎还是湿润的。

待到他再看向芬兰时,芬兰还冲他眨了眨眼睛。

林峰可以断定,酒肯定是有洒出来,但是被芬兰给擦掉了,而且芬兰不但不揭破自己,还替自己宣传。

虽然知道这些,但他不明白芬兰为什么要帮自己!似乎自己和芬兰在大厅中还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矛盾吧?

莫非这小丫头对自己有意思?

这个想法只在林峰脑海中一闪而过。然后连他自己都要鄙视自己了,事业还才刚刚起步,你丫就想要MM了?别看你说大了是个领主,其实屁都不是,也就一村长,还什么实力都没!人家凭什么看上去?

这样对自己说了番话后,林峰豁然开朗,也不去想这些让人心烦的事了。

接下来的宴会,林峰和他的马车俨然成为了主角。让林峰想不到的事,众人对DIY反倒比对马车还要热情,一直在追问DIY的细节。

虽然前世林峰对汽车DIY装饰也有所了解,但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多少,只得说这DIY好玩就好玩在是自己动手,到时两个或多个爱好者之间还可以互相比拼谁DIY的最实用,最好看。所以如果是靠别人说的,反倒是不好玩了。

说到这里,林峰赚钱的法子又来了,他决定在不久的将来举行一场马车DIY大赛,就效仿前世的汽车DIY大赛吧。

正在林峰幻想时,一个胖子走了过来。

“尊敬的林特峰男爵,您好,我是来自大耳城的商人,我叫阿里巴巴!”阿里巴巴弯腰道,看他那费力的样子,林峰都替他担心。

第一集 浮华风云

第二十章 超豪华马车与DIY(2)

“我还四十大盗呢!”林峰心中想着,嘴上却说道,“阿里巴巴,你好,有什么事吗?”

贵族对平民是不需要用敬语的!如果强行要用的话,对方也因承受不起而会觉得惊恐的。

阿里巴巴费力的又向林峰靠了靠,满脸堆笑,和林峰套近乎道:“想问大人,您所做的这种马车卖吗?”

林峰愣了下,马车他当然卖了,只是没想到第一笔生意这么快就来了。

阿里巴巴见林峰不语,以为他是生气了,不由有些后悔自己怎么如此财迷心窍。自己想让贵族卖东西给自己,简直是找死啊……

要知道在现在的话,贵族虽不歧视商人,但总认为自己经商是可耻的,是有辱贵族血统的事。

林峰全然不知阿里巴巴此时心里如何的想,他想了会儿后道:“你为什么要买我的马车呢?”

阿里巴巴道:“大人,刚才我只是开玩笑而已!您不必放在心上。”说完就要离去。

林峰那个怒啊,这不是在晃点人玩吗?当即也不管不顾,喊道:“死胖子,给我站住!”

全场肃静,所有的人都保持着手头的动作,就像忽然被冻结了一般,只是脖子都扭向了林峰和阿里巴巴二人,用目光将二人给锁定住了。

阿里巴巴肥胖的身躯定格在那里,好不容易捐了十几个金币才进得了肯尼迪子爵的宴会,本想多结识些权贵商人,没想却惹上了这等事,一时间他连哭的心思都有了。

“怎么?他得罪你了?”这时肯尼迪子爵走到林峰旁边问道。

阿里巴巴顿时吓得浑身哆嗦,他又不是什么大财团的头头,一个男爵都够他受的了,如果再加上一个子爵,他干脆直接自杀还比较快一些。

“他先是问我要不要卖马车,等我考虑好要卖给他后,他又说没事了!这不是晃点我吗?”林峰不爽道,他显然没意识到现在的阿里巴巴有多么害怕。

但这阿里巴巴也确实是快商人的料,他一听林峰有意把马车卖给自己,顿时只觉得今后自己肯定是财源滚滚,顷刻间,金币战胜了恐惧!

“大,大人,您说的是真的吗?您愿意卖给我吗?”

肯尼迪子爵诧异的看着林峰,这个年头贵族经商的也不算少,可大都打着手下人的旗号去做生意,像林峰这样敢于赤裸裸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的那绝对是没有。

只这一下,肯尼迪子爵便对林峰高看了许多。

敢为天下之先。

这是肯尼迪子爵对林峰的评价。

天哪,如果林峰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话,不知会作何感想!林峰只不过是不知道这些贵族的习俗而已,难道这就是异于常人而有大志吗?

异于常人是肯定的,咱林峰好歹也是穿越众,但大志嘛……可就不好说了。

闹闹腾腾的聚会在皎洁的月光下结束了。

阿里巴巴表示在本城最好的宾馆已经定好房间等林峰去谈生意,因此在肯尼迪子爵邀请他留宿时就委婉谢绝了。

在谢绝时他看到有几位爵士被肯尼迪子爵给安排留了下来,一旁陪伴的还有美貌侍女,他不由有些心动。

不过如果真留下来,他会动这些侍女吗?林峰扪心自问,却不知道答案。

不过作为对宴请的谢礼,林峰把马车给留下了。他可以看出他说留下马车时肯尼迪子爵有多么欢心,毕竟好东西谁都喜欢,肯尼迪子爵假装推辞了一番后就留了下来,不过却还回赠了两匹骏马给林峰做代步之用。

出了子爵府,林峰看着这两批高头大马,心中不由暗喜。

“赚了,赚了!不说肯尼迪这家伙每日里乘坐我的马车出入是多么大的广告效益,单只是这两匹骏马便能卖出三个金币的价钱,而一辆马车加两批驽马不过才八个银币,扣掉工人的薪水也到不了一个金币,这真是赚发了!”

也难怪林峰如此欣喜,这段时间又是买材料,又是给工人发工资,虽然也才开销十几个金币,但只出不进的感觉让林峰心里没底啊。现在有了进账,而且看样子行情还会很好,林峰当然开心了。

正在这时,他看到了不远处的林特山正骑马带着仆人离开,显然林特山没有被留下来的资格。

林峰正犹豫着是不是要给自己这名义上的哥哥打个招呼呢,林特山已经骑马从他身旁疾驰而过。

林峰只听到一声闷哼,带着无限的仇恨。

“哼!”林峰也很是不爽,这家伙白痴在宴会上丢份,还别追求的女子给训斥,关自己屁事啊!再说就算和自己有关,那他又能怎样?

林峰的牛脾气上来了,林峰的傲气也上来了。

注定,林特伯爵的家族继承人只能从两兄弟之间选出一个了。而林峰也不再是一味的退让了。

“前面的是林特峰男爵吗?”

林峰还没有走出几步,身后便有人叫他。

林峰停下脚步,身后人快跑几步到他身前,微微喘息着。林峰这才看清来人,一个清秀的小姑娘。

“有什么事吗?”林峰微笑道。

“我,我……”女孩子似乎被林峰给吓道了,我了半天才说出来,“我是依兰小姐的随从,他让我把这东西送给你!”说完她将手中东西递给林峰,不等林峰回答转身便走。

林峰低头看,是一条白色带着可爱小熊图案的手帕,在手帕的一角用鹅毛笔写着“用灵魂去寻找”这么几个字。

“用灵魂去寻找”

“用灵魂去寻找”

林峰重复了两遍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于是问身旁的雷德,“你知道用灵魂去寻找是什么意思吗?”

“少爷,那要看写在什么地方了!”雷德道。

“哦?这句话用在不同的地方还有不同的含义吗?”林峰好奇道。

“那是自然!”雷德很享受这种感觉,想想如果你崇拜的明星有什么问题要请教你,你也会和雷德有相同感觉的,他道,“传说中很久很久以前这片大陆是统一的一个帝国,而帝国的王子叫哈姆雷特,当有一天,叛军攻破了王都,夺走了哈姆雷特亲爱的妻子,将利刃刺入哈姆雷特的胸膛时,他说下了这么句话后,在自己手帕上咳出一片鲜血,接着便死去了!”

第一集 浮华风云

第二十一章 销售合同与专利权(1)

“哈姆雷特!”林特有些发晕,接下来不是莎士比亚吧……

“如果只是这样还没什么,只能算是人临死之前的怨恨而已!但之后人们发现杀死哈姆雷特妻子的敌国皇帝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忽然殒命。在他的尸体旁有张沾血的手帕,人们便想起了哈姆雷特临死前的那句话,于是便认为这是哈姆雷特的诅咒!之后不知又过了多少年,有个探险家在一个山谷内发现了一种很大的蝴蝶!”说到这雷德指了指林特手中的手帕,“就和你这手帕一般大,只是如此还不算什么,之后他又发现这种蝴蝶从出生便是成双成对,若是强行分离,不出一天,他们便会自断双翼而身亡,而且洁白的双翅上总会有红点出现,人们又想起了哈姆雷特那句话!”

“你的意思是,依兰小姐在诅咒我?”林特纳闷道,似乎没道理吧。

“啊哈!”雷德喜道,“少爷,您是说依兰小姐送您的手帕上写的是‘用灵魂去寻找’?”

林峰点头。

“少爷,恭喜您!”雷德道,“人们以为哈姆雷特那句话是一语双关,既表示要用灵魂去寻找仇人以报血仇,还表示要用灵魂去追寻所爱的人!”

“啊!”林峰待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也照过镜子,可也不帅啊!为什么这可爱的小姐会看上自己?

其实林峰这样想是有些妄自菲薄了,他虽然不帅,但是由于再世为人,那种看破人生的气质却是很吸引这种不谙世事的小女孩的。

林峰无奈的笑了笑,看了看手中的手帕,将它小心的收在内衣口袋里。怎么说也是人家小姑娘的一片心意吧,当然要贴心收藏。

正当他准备再次离开时,又一个女佣跑了过来。

“林特峰男爵,您好!我是芬兰小姐的随从!她让我转告您一句话!”那女佣低头说道,还不时用眼角偷瞄林峰。

“嗯,什么话?”

“她,她,她说……”那女佣似乎下了很大决心,闭上眼咬牙说道,“她说很喜欢和你在一起!”说完也不看林峰一眼,转身夺路而跑。那速度,相信即便是八级大武士也追不上她吧。

“呃……”林峰看向雷德。

“呃……”雷德看向林峰。

“少爷!”雷德看向林峰,认真道,“我只能说,您有艳福了!”

……

老实说,被两个如此漂亮,而且身世不凡的女人看上,任何男人都会觉得自豪的!林峰也是如此感觉,他觉得心里都很兴奋。

但是兴奋过后,林峰又觉得疑惑,两个如此漂亮的女孩怎么会同时看上自己呢?若是自己貌比潘安、权倾天下也就罢了!可关键自己不漂亮啊!权势嘛,如果村长也算权势的话,那还是有一些的……

林峰忽然想到了博格坎普,如果这个老狐狸在,第一反应肯定是“有阴谋,大人,一定是阴谋!”

林峰边向宾馆走去,脑袋还没有休息。

快到宾馆时他终于有了答案。

联想到依兰上了马车后芬兰一定要上,林峰几乎可以肯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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