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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香国竞艳-第3章

小说: 香国竞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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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啪!啪!”秦笛轻轻拍了几下手掌,戏谑地望着地猫:“好!骂得好!我很想知道,你的意志力,是不是和你的嘴巴一样坚硬!”
  说罢秦笛停止了思索,加大精神力的输出功率,地猫的好日子也随之到头,他清醒的看到,自己的皮肤一片片的剥落,就像是菜市场剥兔子皮一样,表皮掉落,却剩下红红的内皮,他甚至可以看到那半透明的红皮下面,一股股的血液在流动!地猫害怕了,恐惧像是泛滥的洪水,只用了一瞬,就把他的意志摧垮!
  “秦笛,秦大爷!您饶了我吧,饶了我这条狗命吧!我在您眼中,不过就是一坨屎,杀了我会脏了您的手,求您饶了我吧!我不想死啊,我真的不想死啊!”地猫鼻涕横流,恐惧的泪水迅速把脸打花。
  秦笛心中无比鄙视地猫,脸上却带着微笑着望向他,秦笛的笑容十分亲切,就像邻家的大哥一样,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然而,地猫却一点不这样想,他所看到的,是猫捉老鼠的时候,那种玩弄老鼠于股掌之间的戏谑。
    前传 第二章 想要,就给你死
    更新时间:2007…3…1 11:55:00 本章字数:3112
  地猫感到屈辱,万分的屈辱!可再大的屈辱,也不如保命重要,于是他继续求饶:“秦爷,您已经剥了我的皮,也算出了气,不如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秦笛眼中闪过一道异色,这种胆小如鼠的混球,不正好用来实验自己异能的实际功效么?于是,他漫不经心的道:“我这毒,你觉得怎么样?”
  地猫是怕到了骨子里,没口子的称赞着:“秦爷,您这毒厉害啊!真是太厉害了!依我看,比咱们毒研所最厉害的‘融骨水’还厉害,居然能把衣服和表皮通通融掉,却不伤一点肌肉,依我看,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厉害的毒药了!”
  秦笛知道,地猫提到的“融骨水”是组织很辛苦才研究出来的一种毒药,效果非常可怕!专门用于惩罚犯错严重的组织成员,这种毒药可以把人的骨头给溶解掉,却不伤及肠胃等内脏组织,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团不能说话、不能活动,却可以依靠药物活下去软肉!想到“融骨水”的功效,秦笛禁不住微微打了个寒颤。
  “既然厉害,不如你就帮我继续试下去好了!”秦笛似笑非笑的望着地猫。
  地猫神色大变,强笑了笑道:“秦……秦爷!您不是开玩笑吧?这毒……能随便试的么?我都已经成这样了,再试下去,那是会死人的!”说到最后,地猫都快要哭出来了。
  秦笛哈哈大笑了三声:“你不用怕,我用的不是什么奇毒,只是一种能让人产生幻觉得毒药而已!你刚刚看到的皮肤没了,其实只是一种幻觉!”
  地猫兀自不信,秦笛爷不解释,只是笑着挥了挥手,地猫只觉自己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清香,接着就看到自己失去的皮肤和衣服立即重新长了回来。
  这一变故让地猫大喜不已:“秦爷!我的好秦爷,您这手真是太漂亮了,别的不说,只要您把这毒药上交给毒研所,立怕您立即就能当上A级毒研员!”
  秦笛解除对地猫的精神压制时,就已经想清楚了,这个地猫留不得!他自家人知自家事,自己哪里有那么厉害的致幻毒药,“致幻剂”倒是有一种,可主要功能是麻醉!对地猫使用的,分明就是精神异能而已!
  秦笛悄悄地又放出了异能,出声分散地猫的注意力:“毒肯定是会上交的,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地猫果然被吸引了好奇心,只是很快又察觉到了不对,他又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不再属于自己。
  秦笛脸上的笑容异常灿烂:“只不过我想请你帮我实验一下这个毒药的效果,你只要老老实实的说出你的感觉,我实验完了就放你离开,如何?”
  地猫脸都被吓青了,刚刚那种如同鬼压身一样的诡异感觉,自己实在不想尝试第二次!他哆哆嗦嗦地答道:“秦……秦爷!您大人……有大量!刚刚……是……是小人不对,求您放我一马吧!只要……只要您放了我……您要什么我都答应!”
  显然地猫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说出最后一句尤其肉疼,大约是害怕秦笛要自己的所有财产。
  秦笛好奇不已,莫非自己的异能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以前怎么没觉得?哦!是了,自己得到那个小本子之后,练习倒是没怎么停过,可也也没怎么用过,也就是一次生死搏斗中,小用了那么一下,当时的对手也只是稍微愣一下神而已!
  心中想着,秦笛当然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告诉地猫,他淡淡地道:“两条路任你走,要么帮我试毒,要么你死!”
  听到秦笛无比坚决的语气,地猫肠子都要悔青了,他实在后悔,自己为什么非要在地行组里争什么面子,胡吹大气说什么不把秦笛放在眼里,要不是这样,自己也不用跑来给秦笛传令,自然也就不用尝试这种让人恨不得自杀的感觉!地猫张大着嘴,脸上挂着惶恐、惊愕以及莫名愤怒交织的奇怪表情,看起来就像染坊一样精彩。
  看着地猫变换不定的神色,秦笛心中闪过一抹快意,一抹随意决定他人生死的快意。秦笛不等地猫答应,便继续催动异能。
  地猫无力,也不想再去说什么,只是呆呆望着自己身上的变化,然后木偶一般回应着秦笛的提问。
  “现在什么感觉?”
  “衣服没了,没感觉!”
  “现在呢?”
  “皮肤一点一点往下掉,可以看到半透明的红色皮肤和血液流动,没感觉!”
  “现在……”
  “血干了,肉一点一点的掉,好像还有蛆……啊……救命啊!好痛!痛死了……啊……”
  地猫经受着有如地狱受刑一般的痛苦,皮肤一片片的脱落,肉体一点点的消失,血液一滴滴的流出,骨头、筋脉仿佛被蛆虫咬过一样……地猫刚刚升起蛆虫这个念头,身上立马布满了一条条涌动的白色物体。地猫脸色苍白的望着发生在自己身体上的一切,拼命的喊叫着,嗓子都已经喊哑了,却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
  地猫很清楚身体上的一切都是幻象,都是秦笛那该死的毒药制造出来的幻象效果,自己的身体实际上还是好好的,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控制不了自己的神经,身体里所有的痛感和恐惧,仿佛是约好了一样,同一时间汇集到了身体里面?
  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可就是无法抑制恐惧的蔓延。亲眼看着自己的肉体一点点剥离,一点点被蛆虫啃噬掉的痛苦,远远超过其他死亡方式的一千倍!一万倍!可是这一切都不是真实发生在身上,而是作用在精神上的,也正因为是作用在精神上的,所以更加的直接,更加的考验人的意志力!
  显然,地猫并不是一个意志力坚强的人,他无法忍受,他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嚎叫、求饶……秦笛目注着地猫表现出的丑态,眼中不由得露出了一抹厌恶的表情。此刻的地猫,在秦笛异能催发的幻象效果下,丑态百出:一股黄|色的液体从裤脚处流出,显然是吓得小便失禁,脸上更是鼻涕横流,两眼翻白,眼看就要不行了。
  秦笛仍然没有住手的意思,他想看看,自己的这种异能使用到极致,会是一种什么效果。
  大约过了几分钟的样子,地猫站直的身子猛然一阵抽搐,随后便直挺挺倒了下来。
  秦笛心中讶然:这能力竟然可以杀人!?不想闹出太大的动静,秦笛一个纵身,抢到即将倒下的地猫身前,手臂一探,拖着地猫的脑袋把他轻轻的放回地面,随后探了探地猫的鼻息,已经没有任何动静,秦笛这才确定对方已经死去,
  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小瓷瓶,秦笛打开瓶盖,用小指甲挑出了一点粉末,然后挤开地猫的嘴巴,弹了一点进去。被弹了粉末进去的地猫的尸体,开始慢慢的萎缩,大约缩到原来的一半大笑之后,便开始融化,这个过程很快,不过片刻的功夫,就化成了一滩黄水。
  秦笛这才拍了拍手,微笑着望向黄水:“下辈子投胎一定要记住,有些人,是不能随便惹的!”
  将房子里的所有痕迹清除干净,秦笛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事。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秦笛下意识的搓了搓左手的食中两指,他感觉到自己手里还捏着一件什么东西,展开一看,正是地猫带给他的“金剑杀令”。秦笛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到底忘了什么了:他忘了问地猫自己要杀的目标是谁!
  “居然把这么关键的问题给忘了!我真是个笨蛋!”秦笛苦恼地揪了揪自己的前额。此时的他,和面对地猫时那个冷血、残忍的秦笛,简直就不像一个人。
  秦笛望了望地猫死去的地方,不禁再次摇头苦笑。在“亚马逊”养成的好习惯,凡是在他手中死去的对手,没有一个不被他毁尸灭迹的!地猫已经在他手里死的不能再死了,现在哪怕连一串DNA或是一枚体表细胞都找不到,更不要说什么记载目标各项指标的“羔羊文件”了!
  “大不了就是反出组织去,这他娘的‘幽影会’,老子早就不想呆了!这能力既然能让人产生幻象,干脆就叫‘幻能术’好了!”秦笛恨恨的念叨了两句,索性不再去想这个让自己烦心的问题。“船到桥头自然直,先去睡觉好了!”想到之后,秦笛便迈步向卧房走去。
  窗外的雨更大了,被强风裹挟着的的雨点,重重砸在玻璃窗上,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
    正文 第三章 这个房东好美


    更新时间:2007…4…17 14:16:00 本章字数:2448
  这一夜,秦笛睡的并不安稳。他又开始做噩梦了,那个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席卷自己的噩梦,再次出现在秦笛梦中。
  每次,那个噩梦都是以同一个形式出现。一张苍白的面孔,被长长的黑发遮掩着,总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是他却总是以最突然的方式,在最不应该出现的地方猛然出现。每次梦到这个人,秦笛就会从梦中惊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这个噩梦,噩梦中的那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和自己又是什么关系。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一个迷。
  有时候,秦笛甚至会想,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亲人?可当自己记事起,就已经被“幽影会”收养了,哪里还有半点儿时的记忆?
  秦笛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推开窗子,一股混合着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让人精神为之一爽。
  太阳出来了,清晨的太阳没有一点刺眼的味道。红彤彤的太阳刚刚爬上树梢,越过远处低矮的楼房,就像一枚圆的过分的鸭蛋黄。这样的太阳,是可爱的。
  秦笛傻傻的望着太阳出神,杀了传令使者,在组织里来说,是不可饶恕的重罪。就算他是魁首——“幽影会”名义首领的爱徒也不行!此时,摆在秦笛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主动向组织认罪,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条就是反出组织,开始逃往生涯。
  “能不能两条都不选啊?”秦笛叹了口气,走回屋里,慵懒地靠在了沙发上。两条路他一条都不想选,可又不能不选。在秦笛内心深处,他是非常厌恶打打杀杀的,可是,为了生存,他又不得不打打杀杀。不管是留在组织,还是背叛组织,都要过着永无宁日的生活。背负着这样的十字架,实在太过沉重了!
  轻易谈什么背叛组织,就算是“幽影会”的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身为魁首的嫡传弟子,秦笛很清楚组织的实力有多庞大。纵然魁首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精神象征,可即便是这个精神象征都拥有很大的能量。
  经过一夜的思考,秦笛终于下定了决心:“如果留下来,肯定是死路一条!组织连抗令不遵都是赐死,何况是杀死传令使者这样的大罪?逃亡的话,虽然前路会很艰难,可至少还有一线生机!不管了,搏一搏吧!”
  决心一下,秦笛便轻松了不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礼,把房子里所有可以抹去的痕迹统统抹去,这才离开自己短暂停留的地方。
  离开房子之后,秦笛直奔机场。他早就已经想好了行程,香江这个地方“幽影会”的影响很大,只有返回内陆才有办法躲避“幽影会”的追杀。大夏内陆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在那里,黑帮连生存下来都很困难,更不要说为非作歹了。相应的,“幽影会”在那里的影响也很弱。
  三个小时之后,秦笛踏上了滨海的土地。走下旋梯的那一刻,秦笛心中一直紧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放松了。
  “幽影会”在内陆依然有势力,秦笛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但至少不必像在香江或是东夷那样,随时随地都要小心有人暗算。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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