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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逍遥小书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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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才见他拿出去请若卿姑娘品评,此刻回来,众人纷纷上前询问。

    若是刚才听到众人的夸赞之语,名叫方舟的书生定然会受用不已,但此刻却只觉得莫名的讽刺,苦笑说道:“头名之事,诸位还是莫要再提了,方某的词,实在是配不上这两个字。”

    “哎,方兄太过自谦了……”

    “是极,论及七夕词,场中无人能比得上方兄。”

    众人闻言,纷纷笑着开口,只当他是自谦之语,那方舟只是摇头苦笑,面色尴尬至极,如此片刻,众人也发现他的异常,气氛终于开始有些变化。

    “莫非,方兄见过了更好的词作?”

    那方姓书生苦笑一声,随后点了点头,上前几步,走到一处桌案前,缓缓说道:“方才在外面听若卿姑娘唱诵了另一首七夕词,诸位且看看罢。”

    略一挥笔,白纸上已然出现了三个大字。

    鹊桥仙。

    随着一句句词句从方姓书生手下铺陈开来,船厅之中,杂音渐渐消失,只余一众书生逐渐加粗的呼吸之声。

    当全词下阙尾句落下,周围一片安静,落针可闻。

    片刻之后,巨大的哗然,将整个房间淹没。

    ………………

    ………………

    “李易……”那歌姬和绝美女子走下楼梯的时候,口中喃喃的念叨着这个名字,忽而转头问道:“若卿可曾认识这位才子?”

    绝美女子心中也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摇了摇头说道:“之前从未听闻,但祈天灯能被你我捡到,必定是附近的才子,可这个名字……实在是陌生的紧。”

    “一般才子的水平,怕是这辈子也写不出这么好的诗词,莫非是那几位之一?”歌姬的脸上浮现出疑惑之色,随后说出了几个名字。

    这几人皆是庆安府极有名气的才子,在诗词方面的造诣极深,皆有数首诗词被广为传诵。

    “且不说姓名不同,单单这字迹……”名为若卿的女子摇了摇头,踌躇了一会儿,终于说出一句:“单单这字迹,也不是一般才子能够写出来的。”

    还有一句话她藏在心里没有说出来,以她在诗词方面的素养,自然能够看出来,就算是刚才身边歌姬所提到的那几人,也远远作不出这样的词句。

    片刻之后,两人已至船厅门口,那歌姬推开门,两人才迈进门口,忽觉气氛有些诡异,抬头看时,发现厅内安静的可怕,不复刚才高谈阔论的场景,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们。

    两女心中皆是一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就在这时,只见那方姓书生上前一步,苦笑着对那绝美女子抬手抱拳道:“若卿姑娘大才,这首《鹊桥仙》一出,以后我等怕是都不必再作七夕词了。”

    “未曾想若卿姑娘竟是此等才女,失敬失敬!”

    “既有如此才情,先前又何必隐藏?”

    “此等才情,真是让我等男儿愧疚啊!”

    ………………

    ………………

    虽说在如今的时代,女子的地位并不很高,但对于那些才情不弱于他们,甚至还要远超他们的才女,却仍然能够得到这些读书人的尊敬。

    此时,绝美女子已经大概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连忙道:“诸位可能是弄错了,这首《鹊桥仙》,并非……”

    “哎,若卿姑娘何须自谦,方兄与吴兄刚才都听到了。”

    “是啊,这样的词句,我等怕是一辈子也作不出来。”

    “不必再推脱了……”

    ………………

    ………………

    见众人似乎并不相信自己的解释,那女子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伸手向下压了压,等到声音渐小,这才开口说道:“倘若我说这首诗是从天上掉下来,碰巧被我捡到,诸位信吗?”

    周遭的气氛有一瞬间的安静,随后便有人笑了出来。

    “呵呵,姑娘说笑了……”

    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绝美女子,脸上露出了一副你别拿我们当傻子的表情。

    如果天上随随便便都能掉下这样的传世诗词,那还要他们这些才子干什么,倒不如老老实实的回家种地,作什么劳什子的诗词……

    绝美女子见此也只能苦笑一声,将方才捡到的那祈天灯拿了出来。

    不多时,河面上两只画舫交错间,有一纸信筏被传了过去,被人摘抄之后,如雪片般,扩散出去。

    这是以往的惯例,这样的大型节日,若是某个诗会出了上佳词作,便会拿出来与其他人交流指正,在诸多诗会中传来传去,待到天明时,会有人将呼声最高的诗作摘录十首,编纂成册,命名为《七夕诗集》之类。

    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这些诗词便会成为青楼乐馆的必点金曲,很快的流传开来。

    今夜,一首名为《鹊桥仙》的七夕词,便以这样的方式,传遍了沅水两岸,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而此时,柳叶寨中,名叫李易的书生,睡梦里忽觉身上有些发冷,无意识的皱皱眉,裹紧了被子,翻个身继续睡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憨厚大汉

    李易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大亮,估摸了一下时间,差不多已经相当于后世十点。

    以往小环总会早早的叫醒他,洗漱之后,便该去学堂给熊孩子们上课了。

    今天是七夕过后的第一天,照理说这个时候李易应该正在学堂里给熊孩子们讲孙猴子大战黄风怪,但按照他今天的起床时间,现在去学堂的话,等他到学堂的时候都快下课了。

    穿好衣服,刚刚下床,便看到小环端着水盆从外面进来,抬头看到李易,说道:“姑爷,你醒来啦!”

    “今天早上怎么没有叫我起床?”睡的时间久了,起来的时候还稍微有些头晕,李易揉了揉发涨的脑袋问道。

    “早上见姑爷睡的香甜,就没有吵醒姑爷。”小环将铜盆放在一旁的架子上,说道:“姑爷先洗漱吧,刚才我已经去过学堂,告诉那些孩子明天再来上课。”

    其实李易今天也没有给熊孩子们讲课的心思,随便用铜盆里面的水洗了把脸,象征性的扯了一块干布擦了擦。

    这个时代,是有一种叫做胰子的东西的,相当于后世的香皂,不过那却是达官贵人们平日里洗脸或者洗澡用的,普通人根本消费不起。

    李易心中早就在想着,怎么能把香皂做出来,作为一个有些一点强迫症的水瓶座来说,每天洗脸洗不干净是一件很难忍受的事情。

    洗完脸,又用杨柳枝沾了一点盐,简单的刷了刷牙。盐在这个世界还是很贵的,几乎不会有穷苦人家用盐来刷牙,不过他却不想学着小环那样,嚼着杨柳枝清洁牙齿……那东西味道太苦,不糟那个罪。

    走出门外,刚好看到柳如意从外面回来,额头微微渗出香汗,应该是刚刚练功回来。

    她只是撇了一眼李易,也没有说话,就回自己的房间洗澡去了。

    李易居住的房间在前院,后院则是小环和柳如仪姐妹的住处,他也没有进去过。

    看着柳如意的背影消失,李易的嘴角扯了扯。

    人长得漂亮,脸皮也厚的可以,黑了自己几百文钱,还能每天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至少李易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嘿,小环在呢!”

    一道粗犷的声音陡然从身侧传来,吓了李易一跳,转头看时,发现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大汉从外面走进了院子。

    看到这大汉的时候,李易的身体一震,脸色立刻黑了下来。

    这大汉和他,也算是老熟人了。

    当时柳如意一声令下,就是他翻身下马,将自己整个人扛起来扔在马上,忽然见到这一张熟悉的脸,李易就觉得小腹的位置又有些隐隐发疼。

    “方大叔,有什么事情吗?”小环对这个大汉显得很热情,笑眯眯的说道。

    大汉憨厚的笑了笑,扬了扬手里的东西,说道:“早上刚从山上打到的山鸡,你拿去炖了,给小姐补补身子。”

    李易这才发现,大汉手里还拎着两只“不明物体”。

    金黄色的羽冠,身上的羽毛五彩斑斓,腹部是红色的,尾部还有着长长的翎羽………………红腹锦鸡!

    李易撇了大汉一眼,这就是他在山上打的山鸡?

    猎杀国家保护动物,这要是放在后世,可是犯法的行为……

    不过,锦鸡也是鸡,有肉就好。而且,野生的山鸡,应该比吴氏家里养的母鸡要好吃多了吧?

    霎时间,李易再次看向大汉时,居然觉得原本那十分可恨的面容也顺眼了许多。

    小环面有难色,说道:“方大叔,这两只山鸡你拿回去吧,让婶婶给孩子们炖了,姑爷前两天捡到的山鸡,我们还没有吃完呢。”

    去年收成不好,寨子里每户人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柳氏一脉还好一点,毕竟是主家,最起码不会饿肚子,但是还有很多人,连每日的两餐都要精细打算,眼前的大汉就属于这一类人,怕是一年也吃不上两次肉,收下这只山鸡,不仅小姐会责怪,小环自己也伸不出手。

    “哎,长者赐,不敢辞,小环,不可以这么没礼貌……”李易大步的走过去,一脸微笑的从大汉的手里接过了锦鸡,“那个,方大叔是吧,谢谢你了!”

    大汉愣了一下,然后就憨笑的说道:“俺是粗人,不懂什么辞不辞的,俺家那口子说了,要不是老寨主当年给俺们一口饭吃,俺们现在早就饿死了,做人不能没良心,家里也没什么东西,这两只山鸡你们就拿着吧。”

    李易脸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了,古时候的人,还真是淳朴的可爱……

    “姑爷……”小丫鬟扯了扯李易的衣角,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没有说些什么。

    大汉转头打量了一下李易,见他身材瘦弱的样子,憨笑一声,伸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说道:“姑爷的身体这么瘦,是该好好补补!”

    肩上陡然传来一股大力,李易的身体一个趔趄,差点跪倒在地上。

    那大汉见此再次一愣,随后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真是对不起,俺手劲大,忘了姑爷是读书人,身子弱,姑爷不要怪罪……”

    得了便宜还卖乖,李易的脸皮有些抽动,有些怀疑这家伙的憨厚是不是装出来的……

    “那个……没事俺就先回去了,那口子还在家等着俺呢!”大汉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方大叔再见!”

    远远的看着大汉的身影消失,小环才悠悠的叹了一口气,说道:“姑爷,你刚才不该收下这两只山鸡的。”

    李易一边揉着还在发疼的肩膀,一边疑惑的问道:“为什么?”

    “之前老爷对方大叔一家有恩,现在家里就剩两位小姐了,方大叔经常送些东西过来,还有一些老爷当年的老兄弟,平时有什么事情也都帮衬着……”小丫头好看的眉毛皱了起来,说道:“平日里小姐都不让小环收这些东西,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

    若是手里拎着的是吴氏家里的两只母鸡,李易一定会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的杀鸡拔毛,一只做炸鸡排一只熬鸡汤……

    但听小环这么一说,陡然觉得手上拎着的山鸡都沉重了许多。

    平白无故的受人恩惠不好,李易想了想,说道:“要不这样吧,我们把两只山鸡做好,给他们也送去一些,就算是还礼了,怎么样?”

    小丫鬟闻言,眼睛猛地一亮,说道:“好呀好呀,姑爷做的东西那么好吃,他们一定会喜欢的。”

    李易笑了笑,将山鸡放好之后,大手一挥,说道:“收拾一下,去山上采些新鲜的蘑菇,我们今天吃小鸡炖蘑菇!”

正文 第二十六章 民风淳朴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清晨光着小脚丫,走遍森林和山岗……”少女清脆的歌声伴着欢快的旋律在山间的小路上回荡,小丫鬟唱着姑爷刚刚教给她的歌曲,一路蹦蹦跳跳,身后背着的小竹筐里面已经装满了不少蘑菇。

    姑爷下午又要做一道没有吃过的菜,少女心中充满着小小的期待,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李易走在小丫鬟身后几步远的地方,看着这道似乎充满了无限活力的倩影,心中不免感叹一句:“年轻真好啊!”

    山间生长的蘑菇,天然无公害,刚刚采摘下来新鲜的紧,无论是小鸡炖蘑菇还是做一碗鲜美的蘑菇汤,都是最好的食材选择。

    “姑爷,快来看,这只蘑菇好漂亮!”小丫鬟一惊一乍的声音再次在李易的耳边响起,转头看时,发现小环正兴高采烈的跑到某处树下,将一只表面橘红色,上面布满白色鳞片的蘑菇采了下来。

    “这个蘑菇这么漂亮,一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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