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宝鉴 >

第67章

宝鉴-第67章

小说: 宝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哪儿有啊,四爷,我怎么会在您的庄子里闹事?”
  蔡东果然会做人,笑着握住了常翔凤的手,说道:“不过是点小误会,说开了就好了,到是让四爷您惦记了。”
  蔡东很明白,别看自个儿刚才在停车场能耀武扬威,但是在常四爷面前,他还真抖不出那威风,因为常四爷和今年刚刚退下去的那位中枢高层之间的关系,在京城几乎人人皆知。
  如果认为那位高层退下去之后,常四爷变得就软弱可欺了,那脑子未免太过简单了,常翔凤的退,说明了他和那位高层一样的态度,但要是有人想踩他,那绝对会踢到铁板上的。
  听到蔡东的话,常翔凤哈哈大笑了起来,右手往里面一引,说道:“蔡少,丁少,里面坐,我前几天刚空运过来一些法国波尔多庄园的葡萄酒,还要请你这品酒专家好好品一品啊。”
  刚才敲打了一记,转眼有将对方吹捧一番,饶是蔡东心机颇重,也是感觉到非常的受用,笑着进入到了会所大厅里。
  “哎呦,阿兵,你这段时间可是不常来,看不上四哥我了?”送走蔡东几人之后,常翔凤又迎上了故意和蔡东拉了些距离的吴兵三人。
  “四哥,您这说的是什么话,一定是嫌我去年从俄罗斯带来的伏尔加不好喝是吧?”
  吴兵和常翔凤十分熟悉,否则他也不能将谢大志等人带进来了,和常翔凤聊了几句之后,吴兵将身后的谢大志让了出来,说道:“四哥,给您介绍位我多年的好朋友,谢大志,也是我现在的合伙人。”
  要说吴兵做人真的是十分厚道,不但帮助谢大志东山再起,还尽可能的把自己的一些关系引荐给他,否则谢大志也未必能这么快就翻身了。
  “谢老弟的名头我可是一早就听说了,那江南水榭开发的真不错。”
  常翔凤向谢大志伸出手去,笑道:“谢老弟,在咱这北方粗犷的地方,能建造出那种江南小桥流水的人家,你这创意可是真不错,那边的房子,一定要给四哥留一套的。”
  还别说,常翔凤虽然是混江湖的,但对着什么人就能说出什么话来,这道行不是一般的高。
  “四爷太客气了,一句话的事儿,您可劲的挑,剩下的咱们再卖给别人。”
  虽然知道常翔凤是看在吴兵的面子上才如此客气,但漂亮话谢大志一定要说到,像这种江湖人物,最要的就是面子,谢大志这番话也是给足了常四爷脸面。
  “叫什么四爷啊,看不起我老常是吧?跟着阿兵你要叫四哥。”
  常翔凤将脸一绷,听到谢大志喊了声四哥,这才笑道:“老弟人挺仗义的,里面请,今儿一定吃好玩好。”
  俗话说花花轿子人抬人,常翔凤又给站在门口的一个年轻人招了招手,说道:“回头给谢老板办张vip贵宾卡,记住了,要最高等级的那种。”
  要是让秦风看到会所门口的这一幕,怕是也会在心底暗自叫好,常翔凤能混到今天这一步,并非是有关系就能做到的,他那接人待物滴水不漏的水平,才是真正值得学习的。
  常翔凤这一套,那真不是三五天功夫就能学到手的,这是他数十年来才磨练出来的,几乎已经成为了的一种本能,在见到不同的人事后,马上就能做出对等的反应来。
  “哇塞,爸,这里比石市您带我去的那些地方,高档多了。”
  进入到会所之后,谢轩左顾右盼的看了起来,且不说大厅奢华的装饰,就是里面的服务人员,也和外面一水的汉子不同,全都是些打扮妖娆的年轻女孩,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谢轩忽然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从面前走过来,连忙拉住了老爸,说道:“哎,老爸,你看那个女的,像不像那个电影明星?就是你最喜欢的那个。”
  “**,我说你小子能闭嘴吗?就会给老子丢人。”谢大志被儿子给气的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他分明看到刚刚走过的女人,就是电影上的那个女明星。
  “哈哈,笑死我了!”
  一旁的吴兵被这爷俩的对话逗的是乐不可支,一把搂住了谢大志,说道:“老谢,原来你喜欢李琳琳啊?回头我给你牵个线怎么样?”
  在这种场合内出现的女明星,大多都是些二三线或者刚才学校出来的年轻漂亮女孩。
  就像是那个李琳琳,出道之后虽然主演过几部电影,但大多都是二号女主角,一直是半红不紫
  她们来到这里的目地,无非就是想认识一些出手阔绰的老板,通过他们的投资去当上女一号,所以只要舍得花钱,你就可以带走这里出现的任何一个年轻女孩,也包括那些性感的女服务员们。
  “老吴,别开我玩笑了,让我儿子看笑话是吧?”
  谢大志是那种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的人,平时被老婆管的死死的,听吴兵这么一说,顿时吓了一跳,生怕儿子将话传到老婆耳中去。
  “老爸,我什么都没听到啊。”谢轩贼笑了起来,他知道老爸只是说说而已,不可能真去包*那女人的。
  “臭小子,你老子我什么也没干啊,回家不要去和你妈学嘴。”
  对付儿子,谢老板的腰杆就硬了起来,招呼一个服务员拿了瓶开启了的红酒和两个杯子,塞给谢轩说道:“这不是你呆的地方,去找阿风喝酒去吧,那可是你大哥。”
  “老爸,你……好吧,我出去还不行。”
  谢轩本来还要反抗一下的,不过看到老爸的脸色,顿时软了下去,拿着酒瓶和杯子悻悻的走了出去,只是那眼睛还时不时的瞄在那些女服务员的雪白的大腿上。
  会所的占地面积并不是很大,发生在谢轩父子身上的事情,都被在坐在角落里的蔡东几人看到了,那个漂亮女人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说道:“这几个人真是个土包子,蔡哥,刚才就应该让杰克去咬那只大黄狗的。”
  “你懂什么?在常老四这里惹事,他能直接把你卖窑子里去。”
  蔡东没好气的瞪了这个胸大无脑的女模特一眼,转脸看向身边的同伴,说道:“阿丁,那带着土狗的人是谁?我在京城好像没见过,你认识吗?”
  刚才被常翔凤敲打了一下,蔡东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还是有些芥蒂的,他想着秦风要真是圈里的人,那他就没必要得罪。
  如果不是的话,说不得回头见了,就要好好奚落一下对方,在京城夹着尾巴做人做惯了,来到津天,倒是没那么多顾忌了。
  “我也不认识这人,从来都没见过,不过这事儿好办,东哥,我去打听下。”
  阿丁是蔡东的发小,他爷爷也是蔡东爷爷的老部下,打小就跟着蔡东,不过阿丁的父亲官运不错,现在在南方的一个省里做副省长,两人现在的关系倒是很对等。
  阿丁的父亲出京不久,他也是这里的常客,当下起身出了会所,找到了方才在停车场里的那个年轻人,如此这般的交代了一番。
  俗话说蛇有蛇路,鼠有鼠路,虽然只是常翔凤庄园里待客的一个马仔,但也有着自己的消息渠道,还没过十分钟,那年轻人就进到会所里,在阿丁的耳边嘀咕了好一会。
  “东哥,这次你可走了眼,那年轻人根本就没什么背景。”
  阿丁往马仔手里散了几张百元钞票将其打发走后,笑道:“那个叫吴兵的是本地人,家里有些关系,咱们没必要招惹,至于那个小胖子的父亲,则是最近几年才来津天的,听说房地产生意做的很不错。”
  蔡东摆了摆手,打断了阿丁的话,问道:“他们我不在意,那个带狗的年轻人呢?”
  “他?那人叫秦风,只是谢大志儿子的朋友,现在一起合伙做了个什么古玩店,一小屁孩罢了……”
  阿丁撇了撇嘴,一脸不屑的说道:“东哥,和他还真较不着劲,传出去丢份啊!”
  “我倒是想找老钟家较劲,我敢吗?”
  蔡东没好气的看了一眼阿丁,说道:“刚才被那小子吓一跳,回头见不到就算了,看见了轻饶不了那小子。”
  平日里在京城那些真正的纨绔子弟面前装孙子也就罢了,今儿被秦风给吓住了,蔡东感觉很是没面子,心中却是存了给秦风难堪的念头——
  ps:第一更,感谢惜幽妹纸和诸神总盟的飘红,感谢朋友们的打赏,不过一本书还是要靠大家支持的,还有月票的朋友们,请出手相助吧!。 
  


第一百零三章 斗狗(五)

  虽然存了让秦风难堪的心思,不过既然秦风没有进入会所,蔡东也不会去主动寻找他的麻烦,这打脸却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听到响声,才会让人身心愉悦的。
  蔡东在会所人气还是很旺的,他对红酒有些研究,能将产地年份都说个**不离十,一会儿工夫,身边倒是围满了人。
  当然,今儿来到这里的,都是参加斗鸡斗狗的,谢大志等人到了半个小时前后,总共来了四十多个人,常翔凤发表了一番欢迎致辞后,一行人往别墅后面的斗鸡场走去。
  斗鸡原本只是一种游戏,起源于亚洲,而中国,则是世界上驯养斗鸡的古老国家之一。
  唐代的文学家韩愈曾用诗描写斗鸡的场面:“裂血失鸣声,啄殷甚饥馁,对起何急惊,随旋诚巧绐。”
  不过到了近代,尤其是清朝入关八旗子弟横行的时候,斗鸡逐渐从游戏演变成了赌博。
  民间斗鸡比赛自然不用说了,少则几十,多则上万的彩头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就连官方的比赛,也会发给冠军一笔奖金,其实也算是变相的赌博了。
  至于这些腰缠万贯平时工作繁忙的老板们,自然不会闲的没事来看斗鸡比赛了,他们更加看重的,则是斗鸡输赢后所带来的赌注。
  斗鸡和斗狗不同,很少有人去豢养训练斗鸡,大多都是斗鸡场提供的,在比赛之前,工作人员会详细介绍每一只斗鸡的战绩和具体情况,让众人分析投注。
  按照常翔凤斗鸡场的规矩,输赢每一注的起点是一万块钱,上不封顶,作为庄家,常四爷每个星期都能在这一项上面赢利数百万。
  除了像谢大志这种少数一些新来的人之外,大多数人对规则都很熟悉。
  没多大会,斗鸡就正式开始了,庄园里也响起了震天的加油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来到这里的人,也是一种紧张神经和压力的释放——
  “风哥,太刺激了,这么一会,就咬死了两只啊!”
  谢轩急匆匆的从斗鸡场跑到了马场边上,一张胖脸上满是汗水,手舞足蹈的说道:“这里的斗鸡比花鸟市场的强太多了,每只鸡都有这么大,脖子长长的。”
  一边说话,谢轩还一边张开手比划着,要不是怕风老大一个人在这里无聊,谢轩绝对不会跑来的,即使如此,他那脑袋还不住的往斗鸡场看着。
  “轩子,你去看好了,我又不是没见过斗鸡。”
  秦风笑着摆了摆手,从桌子上拿起了那杯红酒,和会所里大多数人端酒的姿势不同,秦风紧紧是用三根手指捏住酒杯的握柄,而没有丝毫触及到上面的杯身。
  秦风这种拿酒杯的方式,是有讲究的,不让皮肤触及杯身,就不会因为手上的温度影响到红酒的口感,当然,不是会品酒的人,是喝不出这种差异来的。
  如果这会蔡东在这里,一定又会怀疑起秦风的身份来,要知道,国内喝红酒也就是近两年的事,那些整天沉浸在白酒中的土鳖们,哪里懂得红酒的品饮方法?
  “哎哎,我说谢轩,这就不是这么喝的?”
  看到谢轩坐下了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一口气就喝进了肚子,秦风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一瓶酒少说也要两千多,轩子,有你这么喝的吗?”
  “两千多?风哥,这么贵?”
  谢轩的注意力被从斗鸡上转移了出来,拿着那酒瓶左右看了看,撇了撇嘴,说道:“都是些外国字,一个都不认识,那会所里有几十瓶呢,哪有那么贵?”
  “还真是就这么贵。”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所以说常四爷手笔大,这些酒都是正宗法国葡萄庄园里发酵的,年份大约在十年左右,加上空运的费用,只多不少。”
  当年跟着载昰,比这再好的红酒秦风也喝过,为了保持红酒的口感,载昰甚至还买过一个储酒柜,一瓶酒整整让秦风喝了一个月。
  “咳,管它多少钱呢,回头我再拿两瓶过来。”
  此时远处又爆出一阵加油声,听得谢轩心里直痒痒,拉了一把秦风,说道:“风哥,把大黄先送狗场去吧,你看它趴在这里也不动,哪儿是什么散步啊?”
  “你不用陪我,自己去看就行了,我刚带着大黄跑一圈了。”
  “风哥,那……那我去啦?”谢轩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尤其是这种带彩头的斗鸡比赛,看起来更是让人热血沸腾。
  “去吧,我回头到马廊转悠转悠,那里面好像有几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