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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风花醉-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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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呆住了,恩师说书中所记乃是他一生所得,如此说来,《九阳真经》是恩师所创?

    合上书,看到独孤求败依旧靠在槐树上眯着眼,赵有恭皱皱眉头,擦去眼角的湿润吭哧道,“独孤兄,现在可以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

    “你问!”

    “你跟家师如何认识的?”

    “比武!”

    “那为何要听命于本王?”

    “输了,要认赌约!”

    “那你要在本王手下劳苦多少年?”

    “三年!”

    随便问了几句,赵有恭有了大致的了解。估计是独孤求败去找恩师比武,结果恩师跟他定下了赌约,独孤求败要是输了,就得过来帮他赵有恭干活,结果未曾一败的独孤兄还真就败了,最后就来到了这里。估计是心性太傲,独孤兄不是太服气,就想跟他赵某人比划比划,才有了后来的事情。

    不怀好意的瞄了独孤求败两眼,赵有恭把黄皮书塞到怀里,呵呵笑道,“你是从哪找到家师的?”

    “少林寺,藏经阁!”

    “嗯?”赵有恭更加好奇了,“独孤,你去藏经阁干嘛,要比武应该去罗汉堂啊!”

    被赵有恭如此问,独孤求败那傲然的脸上也露出了几分不自然,他站直身子,抱着长剑转身往林外走去,走了几步,还冷飕飕的蹦出了几个字,“明知故问!”

    瞧独孤求败这个反应,赵有恭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他追上去哈哈笑道,“独孤兄,没想到啊,原来你也有梁上君子的嗜好,竟然跑藏经阁偷秘籍!”

    挖苦两句,正待再说些什么,赵有恭脑中猛然想到了什么,他赶紧问道,“最后一个问题,家师当时在藏经阁做什么?”

    “扫地!”

    赵有恭呆若木鸡的站在了原地,脑中还在嗡嗡作响,乱套了,乱套了,这个北宋末年真的乱成一锅粥了,他的恩师竟然是扫地神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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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孤求败去哪里落脚,赵有恭根本就不关心,因为不管到了哪里,独孤求败都会想办法知会他一声的。经历了一夜变故,赵有恭偷偷潜回了楚王府,此时暮春暮雪姐妹睡得正香,赵有恭也不怕打搅她们。事实上两姐妹被人点了昏睡穴,就是想不睡都不行,赵有恭脱衣上床,等躺好确定没有破绽后,才解了两姐妹的昏睡穴。

    这一夜,赵有恭闭着双眼,却难以入眠,认识了独孤求败,恩师又是传说中的扫地神僧,这一切都来得太过突然了,相比之下,念奴儿的事情倒不是什么大事了。

    丑时三刻,撷芳楼上竟然燃起了灯,念奴儿撅着小嘴把玩着手里的信,是现在看呢,还是待来日看呢?犹豫了许久,她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拆开信取出了里边的纸,纸张柔软,散发着一丝淡淡的徽墨香。春风送暖入轩窗,沉睡的人依旧在沉睡,只有念奴儿满脸笑意的研究着手里的词。

    “百里黄沙马蹄扬,风吹玉门箭雨狂。梦里依稀天上路,迷雾,一曲长歌尽敦煌。山峭猛鬼地狱火,巾帼,戎马倥偬战四方。红颜烈烈金沙滩,人间,英雄不求归故乡。”

    烛火濯濯,一曲简简单单的《定风波》,却让念奴儿看得有些痴了。一首词,万分豪迈,充满了男儿志气,可认真看下去,才发现,满目竟是那些戎马疆场的巾帼红颜。敦煌天上路,山中地狱火,还有那迎风浴血的金沙滩,这说的是杨门女将,还是她念奴儿自己?

    谁说女子不如男?在这个文风鼎盛,武夫没落的大宋朝,至少她念奴儿还知道辽人的铁蹄已经临近。

    一首《定风波》,却是为她念奴儿量身定做的,她仿佛看到了一位身披披风,手握长枪的女子,眼前是千军万马,战鼓隆隆,她却凛然不惧。

    念奴儿笑了,笑容里有痴迷,更有沉醉,呵呵,好一个深藏不漏的小郡王,一身武艺,一身才学,他想要的是什么?仅仅是为了报仇是为了生存?不,绝不是这样的,从词中就可以看出来,一个志在报仇的人,何须遥望那远在天际的大漠敦煌。

    玉门关,此时已经成了西夏人的关隘,大唐曾经名震西域的关口已经落于西夏人之手,肃州、瓜州,大宋永远的痛。夺回玉门关,再战金沙滩,大宋还有第二个人敢做此想么?

    怀仁金沙滩,曾经麟州杨家誓死守卫的地方,最终还是落于辽人之手,就连那诺大的大同府也变成了辽人的西京,耻辱,可这些耻辱还有多少人记得?大宋如此多男人,又有多少比得过她念奴儿一介女流?

    来到窗前,念奴儿笑如春风,温柔无限。

    月色昏黄,汴河沉落,这悠悠烛火,燃尽的却是种种寂寞。

    这个夜,终究是无眠之夜,念奴儿站在窗前遥望,而在得月楼里,一个身披白纱的绝色女子也在迷茫的看着那昏黄的月色。

    不知为何,师师总是睡不下,即使官家就在身旁,她依旧无法安静。清风吹拂,有些凉,不知何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师师未回头便知道,来人一定是官家。

    揉揉眼睛,赵佶揽住美人的肩头柔声问道,“师师,为何不睡,可有心事?”

    “无事,只是睡不下,官家不必管奴家的!”师师淡淡一笑,她的笑不算娇艳,赵佶却万分喜爱,也许正是因为师师清冷的性子,赵佶才会爱不释手吧。

    师师确实有心事,只是她不敢直说,因为她心里想着的竟然是那个百无是处的小郡王,为什么会想他,连师师自己都不晓得。花魁大赛,也许会输,赵小郡王好像可以创造一个奇迹,就像当日那场别开生面的斗猪比赛。不仅仅因为赵有恭,师师自己也盼着输,这些年,她已经累了,乏了,她想看看当不是花魁了,会是什么样的场景,那是官家还会流连于她的闺房么?

    身为花魁,也许永远都得不到完美的结果,可师师不想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

    抬头,天边有流星划过,拖着长长地余尾,似乎昭示着一生的不幸。

    那个无赖小郡王,当日他的话警醒了她的心,师师懂,所以她不愿再当那个花魁。花魁花魁,到头来还不是红尘女子么?烛光闪烁,梦里对人哭,醒来对人笑,一直都是如此。

    屋中没有歌,春风却寂寞了花火。

正文 第15章 太学院第一战

    月沉落,天边有朝阳划破黎明,阳光透过窗口照射进来,暮春暮雪姐妹穿着单薄的衣服伺候着赵有恭。束好长发,一身锦袍,铜镜里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郎。

    十六岁的赵有恭,应该行冠礼的,可父母不在,祖母去世,姑母也没了,一个长辈都没有,谁为他举行冠礼?赵佶么?赵有恭轻轻一笑,笑容里有着太多的嘲弄,宁愿一生不行冠礼,也不愿赵佶替他做这些事,而且,赵佶也从未想过这些吧,在他的世界里只有诗词美人,嶙峋美石,还有那可笑的道家信仰。

    不知何时,暮春暮雪姐妹俨然成了王府的女主人,她们吩咐下人做了好些事情,渐渐地,地位已经超过了苏樱婼。对于这一切,赵有恭看在眼里,却什么都没说,早晚有一天,所有的屈辱都会还回去的。他的苦,樱婼的苦,还有许多许多。。。。。

    清晨的街道上,已经是熙熙攘攘,赵有恭昂首挺胸走在路中央,手里牵着那条凶恶的小獒犬,身后跟着两个狗腿子。街上小贩大部分都认识赵小郡王的,有道是小郡王凶恶如猛犬,所以一看到赵有恭潇洒走来,行人们自动让出了一条道,谁要是不让道万一碰着小郡王,那小郡王可是会讹人的。

    看小贩们站旁边行注目礼,赵有恭顿觉无趣,看来今天占便宜讹人的想法是实现不了了,早上什么都没吃,确实有些饿,看旁边包子铺那正冒着热气,他也不客气,走过去打开蒸笼摸出了两个包子。对于赵小郡王如此霸道的行为,大多人都司空见惯了,什么时候小郡王不这样了,那才奇怪呢。

    咬口热腾腾的包子,倍香,赵有恭眉开眼笑的抖了抖狗链子,“小三,傻愣着干嘛,付钱啊!”

    后边那个叫小三的狗腿子明显一愣,啥时候小郡王吃两个包子也要给钱了?不过小郡王都说了,做为跟班的总要照做的,掏出四文钱,还没送出去,那包子铺老板就摇着手苦笑道,“不用不用,小郡王能吃小人的包子,那是小人的福气,哪还能要钱?”

    听包子铺老板如此说,小三咧着嘴嘿嘿笑了起来。一会儿的功夫,赵有恭已经吃下了一个包子,他眨着眼瞄着老板看了两眼,啧啧称奇道,“好,不错,你叫牛。。。。牛啥来?”

    “回郡王,小的叫牛水根!”

    “嗯,牛水根,这名字起得好啊,又是牛又是水的,以后要是有人敢欺负你,就报本王的名号,谁要不给你面子,那就是不给本王面子!”把另一个包子丢给小三,赵有恭笑眯眯的拍了拍牛老板的肩头。

    赵小郡王如此和蔼,如此亲热,倒让牛水根有点不适应了,怎么觉得不是什么好事呢?

    果然,还没两句话,赵有恭话锋一转,瞄着屋里看道,“本王记得,你好像有个女儿吧,长得如花似水的。。。。。”

    赵小郡王的话还没说完呢,牛老板的脸就已经吓绿了,小郡王献殷勤准没好事,可没想到他竟然打的这主意?额头冒汗,牛老板也顾不得了,苦着脸陪笑道,“这个。。。。小郡王,你不知道,芸娘去年就嫁人了。。。。”

    “哦”赵有恭一脸的失望之色,砸吧砸吧嘴,还有些可惜的说道,“哎,嫁人了?不过,你不知道,其实小妇人更有味道。。。。”

    嗡,牛老板觉得脑袋都快炸开了,他牛水根到底做过什么缺德事了,怎么就大早上惹上这位主了?小妇人更有味道?那就是傻子都听出小郡王是啥意思了,牛水根差点没当场跪地下,低着头,声音都有点发颤了,“小郡王,求求你,你放过小人吧,芸娘现在还怀着孩子呢!”

    “哭什么?真是的,当真是无趣,本王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推推牛老板,赵有恭转过身,一抖狗链,小獒犬兴冲冲的往前走去。当然走的时候,赵有恭没忘记顺带多拿了两个包子。

    直到赵有恭走远了,人群中才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开玩笑?就小郡王那德性像开玩笑的样子?

    坊间关于小郡王的传说那可是多不胜数,其中就有他半夜入**房,淫辱他人妻子的事情,所以当小郡王,眼露淫光,说什么小妇人更有味道的时候,没有人会觉得他是在开玩笑。以小郡王的人品,什么缺德事做不出来?

    走在路上,赵有恭觉得自己多年的劳苦总算收到成效了,小贩畏之如虎,行人左右躲避,恶人,彻彻底底的恶人,能做到比黑帮都让人害怕,连赵有恭都有点佩服自己了。是他表演的太逼真,还是他本身就是个纨绔子弟?

    走到西市尽头,小三点头哈腰的问道,“公子,咱们是去撷芳楼,还是得月楼?”

    “啪”赵有恭甩手给了小三一个后脑勺,“蠢货,这个时候去**?你是去吃饭,还是做别的?给本王开路,咱们去太学府。”

    “啊?去哪?”小三和另一个狗腿子小城还以为听错了呢,对,肯定是听错了,小郡王去太学府干嘛?那里就一帮酸儒士子,要钱没钱,要女人没女人。

    “聋了?是太学府,你们没听错,开路!”赵有恭懒得理俩狗腿子了,这两个人哪知道他的伟大想法,倒是小獒犬兴奋得很,撒开四条小腿朝着南边的太学府奔去。

    太学府又称太学院,坐落于新门之南,北有蔡河环绕,南有看街亭隔河相望。此时四月暖春,正是草长莺飞的时节,清晨,河边垂柳已经栖上了几只黄鹂,那叫声优美动人,更给这缓缓流动的蔡河增添了几分魅力。

    入得太学院,就看到正对大门立着一座假山,假山上用朱红漆写着几句话,“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话是好话,字也是好字,苍劲有力,寓意深刻,这二十四个字,几乎囊括了读书人的心。以张载之话语,可以看得出,读书人应志存高远,胸怀天下。可惜了,张载才死去多少年,后人已经忘记了这句话的本质,志存高远,变成了风花雪月,附庸风雅。

    读书人如此,那也是大宋朝廷的悲哀,不过这与他赵有恭是没有关系的。进的太学院大门,赵有恭站在假山前装模作样的看了一会儿,随后就露出了本性,“小三,去给本王弄张桌子来。”

    “公子,要桌子作甚?”

    “废话怎么这么多?赶紧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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