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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蚁贼-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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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十人队,分为两个这样的小阵;五个十人队,为一个九锁连环阵。九队之间,相互呼应,另有一队,居中以应。

  两个九锁连环阵,合成一个百人队。陈虎和关世容各带一队,并架而行;邓舍自领五十人,悍勇冲在中间最前。这又是一个锐角三角形的军阵。

  冲过中央两边后阵射出的箭雨地带,两军先锋哐然巨响,撞在一处。长枪对长枪,马刀对马刀。人马相抗,血淋淋长枪入体,白亮亮马刀劈风。每一枪刺出带血,每一刀砍在肉上,那噗噗的声音,伴随受创者悲嘶惨叫,让人耳不忍闻,眼不忍见。邓舍心中积压的块垒悲恸,反而似乎随之在渐渐减轻。

  仇恨,只有用鲜血来洗清,这句话,不无道理。

  探马赤军冲锋的,是一支生力军。红巾战得很苦,突入阵中数十米,落马者已有很多。邓舍避头闪开凌空飞来的一个断臂,抹掉迷住眼的污血,观六路,瞧见陈虎紧随自己后边,关世容部受挫减速。

  毕竟,红巾马力、体力消耗太大,以少击多,敌人还是整建制的千人队。非常吃力。

  邓舍也很虚弱,他伤势还没彻底愈合,只是靠一股劲儿支持。再战多时,他的伤处在隐隐发疼,甭开了好几处,血、淋淋流下。再这么下去,必败无疑。他挑开几支刺来的枪矛,双腿并合,立在马上,望见了敌人前锋的军旗。

  长枪横舞,他落回马鞍,招呼赵过:“跟我来!”

  乱马阵中,一行人偏离冲刺方向,折往敌人军旗方向。时刻注意邓舍动向的陈虎,第一时间明白了邓舍的用意。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他没有跟着邓舍一起,而是当机立断,指挥部下散开阵型,扩大攻击面,务求在短时间内吸引敌人更多的注意力,减轻邓舍冲击的压力。

  邓舍的压力小了,他的压力就大了。扇形攻击,在身处绝对劣势、四周都是敌人的情况下,可以说是一种自杀性攻击,他撑不了太久时间。只一瞬之间,又两三个兄弟落马。

  元军前锋千夫长,发现了邓舍的行踪。

  他毫不慌乱,他身边留有两个做为后备的百人队;而邓舍只有三四十人,他们之间的距离,还有两百多米。元军千夫长,吹号挥旗,一个百人队调了上去。阻截邓舍。

  “赵过,你折往左侧。”邓舍大喝一声,卷带人马,突前数十米,忽而奔右,作出由侧面绕过敌人新增百夫队的架势。这支百人队,跟着改变方向,穷堵猛截。带着这支百人队,邓舍冲出三十几米,偷眼回觑;没人注意的赵过勇不可当,连连挑落十几个散落元军,单人独骑,逼近元军千夫长二三十米外。

  邓舍心中放松,催马奋喝:“杀回去!擒敌酋。”

  三十几人,跟着他向后一转,再度折回。敌人千夫长高坐马上,赞叹:“此小将何人?如此勇悍。”一条套马索自天而落,卷住他的上半身;没回过神,索子拉紧,他不由腾空而起。

  从几十个元军骑兵的盔上、甲上一溜烟淌过,掉在地上。邓舍诸人恰好冲到赵过马前,邓舍低身勾手,拽起这个千夫长,抛到拉着绳索的赵过马上;长枪倒刺,刺落个反应最快赶来救将的元军;大笑一声:“走!”

  三十几人共声大叫:“抓了鞑子将军!”

  滚滚而回,陈虎顺势改变阵型,紧缩靠内,接了邓舍,齐齐向后。半路上碰着关世容,两个百人队一前一后,护住邓舍中央,首尾相连,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变形的一字长蛇阵。击头则尾应,击尾则头应,击中央则头尾皆应。

  顺顺利利退出元军阵中。

  元军失了前锋主将,千人队一片大乱。有勇武者冲马来救,有怯懦者打马回逃,有仓皇者原地不动。自相拥挤,乱做一团。观战的郑百户,大旗卷动,文华国、罗国器,驱马迎上,趁势杀入敌人阵中。

  陈虎众人,按照旗语命令,没有再返身追杀。而是奔回本阵,列在郑百户二百人之后,一做休息,二防敌人侧翼攻击本阵。

  见此情景,元军后阵佛家奴一边痛骂先锋千户无能,一边听身边将领舍弃前锋,从侧翼出击,直袭敌人后阵的要求。

  他从谏如流,接了舍弃前锋的建议;而侧翼出击云云,绝不采纳。昨夜中了一伏,至今他还心有余悸,他暗自提醒自己:谨慎,谨慎第一。

  在前阵混乱厮杀,元军四处奔溃的形势下;他缓缓改变阵型,元军后阵由方阵而外圆内方,组成了一个寓攻在守的阵型。

  日照高升,苦战正酣。

  ※※※

  注:

  1、柳芳绿,禁色。元朝不但禁止汉人穿用黄色,甚至不许使用各种鲜明彩色,民间汉人大多着深暗色服装。

  2、唐裙:拖地长裙,上系腰之上部。汉人地区流行服饰,据说是按唐代妇女所穿裙子式样裁制。

  3、裙刀:汉人男子有压衣服的佩刀,称为压衣刀;汉人女子也有,称为裙刀。

  《水浒传》二十回:“系是生前颈上被刀勒死,……,见有刀子是宋江的压衣刀,可以拿宋江来对问。”

  《曲江池》四折中云:“使妾更有何颜面可立人间,不若就压衣的裙刀,寻个自尽罢!”


  第十六章 千里(七)

  文华国两人冲杀一阵,元军四散逃命。机灵的绕过后阵,有条生路;蠢笨的,东躲西藏,终免不了头上一刀。佛家奴真是好耐性,硬是干看不动。郑百户怕杀得恼了,逼急元军救援,挥动旗帜,主动退兵。

  佛家奴马鞭前指:“看,看,岂有占便宜的反而后撤?此中定然有诈,好在没有听你们的话,贸然出击。”

  一个经过几次战阵的百户,忍不住说道:“大人,区区八百人,有什么诈?小人看来,是红贼胆怯,怕咱们掩上,一股脑儿包了饺子。”

  “言之有理。”听了这话,佛家奴寻思片刻,砰然心动;他极目眺望,远处的红巾阵营,清清楚楚,中间大阵,两侧游翼,似乎的确是不见得有什么埋伏。捋了几下胡须,昨夜的大败,实在给他太多阴影,正在攻和不攻之间,委决不下的时候,红巾阵中,先前突刺的小将军,再度驰骋而出。

  只见他阵前耀武扬威,手提弓箭,对准逃溃的元军先锋,连射连中,一气射倒三人。又丢了弓,挽着长枪,奔腾两军之间,大呼邀战。

  “八百人岂敢如此气壮?”佛家奴立刻做出决定,且先稳一稳,暗忖,“莫非,红贼是又遇上了哪处败兵,合而势大起来?”乃传令,散出游骑,打探周遭看有无敌情。

  “李广故智。”那百户说道,“大人,请下令出击,红贼这是虚张声势。”

  佛家奴哼哼两声,斜斜瞧了这百户一眼,连你都知道是李广故智,本大人岂能不知?那红贼又岂能不知?兵者,虚虚实实,虚则实也,实则虚也。难道红贼一定就是虚张声势,而不会是静待我军入彀?喝斥道:“低浅!退下。”打定主意,先弄清楚远近形势,再做打算。

  那百户愤愤不平,又无计可施,只得不甘退下。两眼瞄着阵前,看那红贼将军,来往奔驰。

  邓舍挑战再三,元军没一人出面。马力渐嫌不足,又捡起弓,劲射几箭,这才打马回阵。几个军官,都聚在郑百户身边,商量下步举止。王夫人也立在一侧。

  邓舍跳下马,等候的亲兵拉走他的坐骑,自去照顾。又有人奉上食物清水,给他补充体力。从昨夜到现在,他还一点东西没吃过,胸中淤气在冲杀中散开之后,腹中感到饥饿。也就接了过来,没去郑百户们边儿上,他和赵过一起坐在十几步外,就着水吃。

  他已经从悲恸中清醒过来,当理智回到身上,他首先感到的,是如悬崖边上一脚踏空的那种感觉。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从他穿到这个世界开始,虽杀戮不断,生活艰难,可先是有他的亲爹,后是有邓三,一直地在照顾他,或者可以说,一直在保护他。

  他们不但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保护者,也是他在这个世界的领路人。

  当他们在的时候,他不用考虑以后的路怎么走。即使偶尔他有所考虑,看看十几岁的身体,想想对这段历史的一无所知,很有自知之明的他,也会很快放弃掉那些他自己都认为不切实际的白日梦。

  可现在不同了。

  从他这个身体的血缘、家族意义上讲,他成了无依无靠;从他后世而来的精神世界来讲,他感到孤独空虚。他不想死,他还想活下去。甚至,他不但是想活下去。

  十几年的见闻,目睹种种汉人受到歧视、摧残的事例;使得同为汉人的他,也和这些红巾们一样,痛恨鞑子。

  更何况,他的亲爹死在鞑子手上;几百个他认识的、关心他、呵护他的上马贼老兄弟,也死在鞑子手上;而在邓三同样死在鞑子手上之后,那对鞑子的痛恨、仇恨到达了顶峰。

  这不但是一种痛恨,这甚至是一种极度的羞耻感。汉人们自古生活、祖祖辈辈延续至今的神州大地上,被称为国人的,却不是汉人。

  这是一种耻辱。也因此,他想再度看到汉民族崛起、屹立的狂热、迫切,是如此的强烈,尽管这是他自己的情绪,却强烈到叫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所以,他也想,为其中,贡献一点他这个汉人的力量。

  复仇、汉人衣冠,他的这两个想法其实是一致的。怎么才能实现?像郑百户所说“求王士诚帮忙”?只看看邓三是怎么死的,就知道,权力不在自己的手中,别说其他,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邓三死了,因为他不是这支部队的指挥官;郑百户没死,因为他是这支部队实际上的指挥官。当然,也许最后这一支红巾,谁也逃不脱元军的追击。可是,他敢肯定,到那个时候,死在最后一个的,一定是郑百户、王夫人。

  “宁可少活十年,休得一日无权。”想起做马贼时,听过的这支曲子,说得真对!

  正想得出神,一点香风荡来。邓舍抬头去看,王夫人袅袅婷婷走近过来。下了马车,近处细看,王夫人身段不高,大约是常年随王士诚军旅而行的缘故,肤色些黑。眉细鼻挺,俊俏清熟。

  她蹲踞下身,提起裙角,福了一福。邓舍慌忙站起,拱手还礼:“娘子这是做什么,属下不敢当。”

  这是王夫人第一次近距离见到邓舍,邓舍的年轻使得她微微惊讶。她很好地掩盖住了这份吃惊,没有表现出来。不动声色,她从上到下打量了邓舍一番,方才说道:“一则,为谢邓千户,他因我而死,这份大恩我铭记不忘;二则,谢小邓将军,今日冲阵,若无将军,必不能胜;适才叫阵,将军武勇,鞑子胆寒,为我军赢得宝贵缓冲休息时间。”

  她说出的每一个字,都清亮中带着滑腻,就像是从舌尖上滚落下来的一般;又如玻璃球弹动在香薰胭脂里,澈而娇媚。

  邓舍自觉身上汗气、血腥味、尘土味太过难闻,退了几步。避而不谈邓三之死,只说今日冲阵,他道:“娘子谬赞。今日冲阵,第一功当数郑百户用人得当;第二功是陈百户临阵调度;第三功,属下亲兵赵过,万军阵中,单骑擒鞑子大将。郑百户,整军之勇;陈百户,举阵之勇;赵过,悍将之勇。属下,皆不能比。”

  王夫人粲然一笑,指着邓舍边儿上跟着站起的赵过:“这位就是你口中单骑擒鞑子大将的悍将吗?”赵过交俘虏给郑百户的时候,她见过一面,不等赵过回话,摘下裙上一个宝石坠子,“宝剑赠英雄。待回到上都,再给你补上。这块儿回回宝石,赏给你吧。”

  赵过年岁也不大,二十上下。他的父亲是上马贼的老兄弟,十年前战死,邓三主动接过抚养赵过的责任,和邓舍两人,是从小一直玩儿到大的。

  他赶忙在身上擦了擦手,涨红了脸,接过坠子。他性讷言,不会说话,讲了声谢,就只傻笑。

  王夫人目光没在赵过多过停留,转回邓舍,郑重说道:“小邓将军功劳太大,无以赠送。且等见着我家夫君,功名富贵,任将军取。”

  邓舍当然不会把她这句话放心上,更不会因这句话就把命卖给她,表面没露出丝毫端倪,恭恭敬敬送她满意离开。回过身,他对赵过说:“走,去听听军议。天尚未午,方才军前叫阵,怕糊不了鞑子太久,看看下一步,是战,还是守。”

  ※※※

  注:

  1、宁可少活十年,休得一日无权,大丈夫时乖命蹇。有朝一日天随人愿,赛田文养客三千。

  ——严忠济,《天净沙》

  2、回回宝石:来自中亚的宝石。


  第十七章 千里(八)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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