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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蚁贼-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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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米罕还是很有心眼的,他没读过书,一样知道爱兵如子,只有这样,兄弟们才会给你卖命。他一个一个提醒了众人,众人沉默片刻,铁牛家本有十亩地,后来奉了圣旨,被地方官儿生生将之圈给了一座喇嘛庙,就此成了流民,流浪至河北,遭遇兵乱,父母双亡,兄弟离散。

  他咬牙切齿,道:“狗日的狗鞑子,杀一个够本,砍两个赚了。”

  左前方蓦然爆出一阵喊杀,众人急忙去看,见是鞑子分出一支军,阻挡邓舍。只见邓舍的帅旗停也不停,一往无前,瞬时间,深入鞑子阵中数十米,帅旗和飞鸟旗如入无人之境,一时间鞑子人仰马翻。

  方米罕欢呼喝彩,道:“大将军勇!”

  右边又传来阵急促的马蹄声,众人扭头去看,见是许人,引着百十亲兵,响堂堂奔马驰近,带起一路尘烟。邓舍去突阵,暂时将指挥步卒的权力给了他和杨万虎。

  “杨将军要撤,全军都有:列阵!列阵!”

  枪戈方阵中,各士卒前后、左右都有一定的距离。按照常理来讲,“凡卒一人居地,广纵各二步”,约折合三米左右。但在面对优势骑兵的时候,这个阵型可以灵活变化,间距可以缩短,改成更为密集的枪林。

  “都别慌,都别慌。”

  几支熟悉的旗帜,摇曳着从阵前、经右侧向后撤走。

  “好,杨将军顺利撤退,绕营向后去了。”

  元军的马蹄声,近了、近了。

  “稳住、稳住,前有车阵、盾牌、火铳、弓弩,鞑子不死千人,过不来!”

  方米罕和其他的十夫长一样,一边轻声安抚部属,一边看着许人驱马奔了前阵:“许将军往前了,车阵顶住!”

  几个千夫长,或者随着许人一起冲前,或者留在原地,观望战况。他们吩咐了几句,战鼓擂起,震动地众人心跳加快,百夫长们闻鼓而动,声嘶力竭:“竖枪!支戈!”

  方米罕、铁牛、瘦猴等,绷住了嘴,枪戈支在地上,猫着腰,几乎与命令传下的同时,做好了接战准备。马蹄滚滚,众军回望,适才退回阵后的杨万虎,赤着上身,举着大斧,卷了数十悍卒,再度杀回阵前。

  他嗔目高喝:“大将军何处?”

  数十悍卒回声:“左侧阵前,突入鞑子阵中百米。”

  杨万虎再鼓勇高喝:“众军,大将军何处?”

  邓舍浴血在前,亲身犯险;方米罕热血冲头,众军齐声回应:“左侧阵前,突入鞑子阵中百米!”

  第一波的元军骑兵,冲到了车阵之前。肉搏厮杀,即将到来。

  ※※※

  注:

  1、旌旗。

  即在杆端扎有五彩羽毛的旗。

  2、师左次,无咎。

  位于左侧或驻扎在左方,则安全。引申为:后退防卫,暂避锋芒。

  古代战争,士卒通常左手拿盾,右手执刃,因此,当与敌对杀,特别是狭路相逢的时候,当然应靠近左侧的坡坎或崖壁,迫敌位于自己的右侧,便于左手格挡,同时右手执兵器击杀。

  “师左次,无咎”,在衍化发展中,成为居住、宿营和礼仪的原则,如《老子》中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等。

  3、凡卒一人居地,广纵各二步。

  太白阴经:“卒间容卒,相去二步”。《武经总要》:“凡卒一人居地,广纵各二步”。约折合三米左右。也有人认为:“两名战士的间距为1。84米。”

  间距可以缩短:韩世忠曾大败金兵,他采取的一种战术,就是以万人执斧,并列前进,从而败敌骑兵从两翼的冲击。


  第二十二章 渔翁(一)

  步卒对阵骑兵,所倚仗的只有两样东西,勇气与纪律。邓舍所部,不敢说“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但有杨万虎这等猛将在前激励,有雪亮亮的监阵屠刀在后虎视,短时间内,可以打包票,绝对无事。

  天上的日头,为云层遮掩,天地间为之一暗。

  邓舍的身上溅满了鲜血,他手中的长枪早折了枪柄,换了马刀在手,人挡杀人,佛阻杀佛。呼啸的风声耳后过,鲜艳的血绽放出朵朵的花瓣。敌人濒死的惨叫,他已听的麻木;残肢横飞的沙场,马蹄轰隆如雷。

  “杨万虎何处?”

  毕千牛拼尽全力,牢牢跟在邓舍的左右,避头闪过一支远处射来的箭矢,他嘶声高叫:“刚刚退了!”

  “如今几时?”

  “将近卯时。”

  邓舍分心二用,略微计算,杨万虎坚持了三刻多钟,虽有工事相助,也算是难得的成绩了;他用一千人对付数千铁骑,估计伤亡不小,再难堪大用。战斗还在继续,胜负仍未分明,“必须尽快抢占左翼!”邓舍总觉得,元军派出阻截己军的部队,不会只这几千人。

  “注意后方哨探警旗,但有变化,立即告我知道!”邓舍吩咐过毕千牛,马刀上挑,挡住对面刺来的矛戈,催马转开,耍了个回马刀,手起刀落,砍落那骑兵的一支臂膀:“杀!”

  毕千牛长枪跟着刺出,将那断臂的骑兵打落马下,纵马践踏,那骑兵叫了两声,喷出一大口鲜血,顿时死了。飞扬、蓬松的鲜血,迷了毕千牛的眼,他随手抹去,也一声大叫:“杀!”

  邓舍注意到,他们突入敌阵很深了。两边的骑兵交缠在一起,可供腾挪的空间越来越窄,再这么下去,就不是骑兵,要变成步卒了。他当机立断,兜着辔头,指挥接替他举旗的亲兵:“向右,向右!”

  以他为矛头,李靖等军官便如楔子,奔腾的铁流,硬生生折了个弯,人山马海里,杀出条血路。毕竟有些人训练不精,弯转的松散,不断有人落马,不断有人负伤。如果把两边的整体比作一个磨盘的话,那么单个的骑兵,就是之间的粮粟,积压着、搅动着。

  随着他冲出敌阵的骑兵,不是很多,只有二百来人。就在步卒和骑兵中间的空地上,邓舍引着他们兜了一圈,马蹄扬起飞尘,无数的战马嘶鸣。

  在他的侧面,元军和红巾步卒,两边的主力也已经交上了锋。邓舍扫了眼,车阵即要被破,火铳与弓弩几乎没停歇地如雨般,向双方倾泻。他看到了许人的大旗,竖立在枪戈阵中,屹立不动。再往后,是短兵阵里杨万虎的大旗,最后,则是河光秀殿后的旗帜。

  邓舍收回视线,转目正面。数百米外,左翼的纠缠逐渐白热化。元军投入的兵力大约不足两千,己军一千余,估算双方目前的阵亡,应该差不多,都在百十上下。

  “半个时辰内,必须击溃这股骑兵!”元军若有后援,若是此时绕到红巾阵后,两面夹击,后果不堪设想。

  邓舍一边马不停蹄地兜着圈子,一边跃马远望。大致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两厢混战之中,怎么制胜?纵观战史,获胜者之所以获胜,除占天时地利之外,一个重要的共性,就是他们总以己军的多数,攻击敌军的少数。

  战场中间偏右的位置,有一小块的丘陵,因为皆是骑兵,两军下意识地都绕开了它,乱马交枪中,一片空旷旷的,很是显眼。

  战机一瞬而逝,临阵切忌犹豫。邓舍不再多想,下定主意,回顾身边,能随他杀出来的,都是悍勇之辈。一瞥之下,看见个百户官儿,长的体胖腰圆,骑着匹瘦马,肥人骑瘦马,端得可笑。

  邓舍记得,此人颇是骁勇,喝问:“杀了几人?”

  那百户官儿答道:“枪刺五人,手刃三人。”听口音,却是南人。

  “好汉子!叫甚名来?”

  “末将刘杨。”

  邓舍刀指丘陵,道:“给你一百人,有没有胆子,去把那里给老子占下?”

  “五十人足够。”

  “好一个南蛮子!”邓舍仰天大笑,马刀回转,在自己的手臂上划了条浅浅的口子,抹了鲜血,涂在面上,厉叱道:“今日死战,有我无敌!令:刘杨,引百人,半刻钟内抢占丘陵地带,以马为阵,断开鞑子前后,无我将令,一步不得退后!”

  刘杨的部属很多仍在阵中厮杀,不过他自有相熟的人,选拣了有勇气、力气的一百人,发一声喊:“今日死战,有我无敌!将军死战,我等死敌。”一起拔刀,划臂,以血抹面。个个杀气腾腾,狰狞如鬼,转马自去。

  “挥旗,随我来。”

  邓舍第二度冲入敌阵,他们适才在外围转了两圈,马匹的速度很快,利剑一般,直刺入元军中心。这一次,他不再为杀敌而冲锋,主要精力放在了汇合阵中己军上,如此冲出、杀出、再冲入,不多时,聚集了四百多人。

  阵中嘈杂大乱,毕千牛眼快,道:“将军,刘杨到了!”

  邓舍眺目观看,刘杨肥胖的身材很好认,丘陵地带,竖起了红巾的大旗。丘陵地带本就没人,百十人中一半人下马,掩护着,将坐骑推到前边,连成一线,步步为营,很快钉入了其中。

  阵中早先阵亡的敌我士卒不少,死马、尸体也很多,他们又互相掩护着,拉过来,搭在一起。元军主将同时发现了这个变化,猜出了邓舍的用意。混战的局势微微一静,如浪潮拍岸,一波波的元军转变了攻击方向,改而席卷丘陵地带。

  任谁,也不会允许敌军的钉子,插在这么碍眼的地方。

  “他坚持不了多久,……”邓舍观看远近,五百多红巾与一千多元军混战厮杀,是绝对不能再调出来的了,再调,就失去了脆弱的平衡,不是优势打劣势,只能是再度陷入混乱。

  四百多人,也足够了。邓舍高扬马刀:“昔日他杀我如草;今日我杀他如草。众军,岂不快哉!”

  “嗬!”

  勇怯在谋,强弱在势。谋能势成,则怯者勇;谋夺势失,则勇者怯。邓舍尽智、造势不说,又以本身总管、实际上关北王的身份,冲锋陷阵第一线,要知,在战场上,主帅身先士卒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他虽然和骑兵们不熟,但一则威名远扬;二来骑兵的主将李靖,一直紧随在他的战马之后,无形中,起了积极的影响。

  故此,他一怒之下,三军尽怒。

  “杀!”

  “杀!”上千条马腿放开,地面为之颤抖,云层为之消融。烈日重归高空,邓舍是由西南向东北方向进攻,下午的太阳,正挂在西边,刺目的光线,闪耀敌军的盔甲,一片片,如金属的海洋。

  邓舍双目微微一闭,心中大喜。他们背对太阳,尚且受到影响;更别说元军正对太阳,疾驰的高速下,受到的影响定然更多。

  这就是天时了。

  灼热的太阳,悬挂西天,它冷冷地注视着,这片苍茫大地上,数千年来,从不曾断绝过的人间战争。此时的战场上,分成一大一小两片。大的一片,骑兵对步卒,元军已经冲破了车阵,进入枪戈、拒马枪阵;小的一片,又渐渐被分裂成两块,左边一块,元军多过红巾;右边一块,红巾远远多于元军,就在两块的中间,红巾的大旗飘摇不定,却始终不倒。

  喊杀的声音,直冲云霄;它懒洋洋打了个哈欠,再有一两个时辰,就轮到月亮接班。可这战火,连夜色也无法笼盖。一支看不清来历的军队,悄悄地出现在战场的后方,招摇的大旗,逼近了红巾步卒的后阵。

  “鞑子!鞑子!”

  西方敌军来麾白旗。后阵哨探拼命地拍马往回奔驰,手中的白色旗帜,舞得快要脱手飞去。河光秀手心冒了汗,他看见旗帜的尾部拖了一根数尺长的黑布,这是来敌数量众多的标志。

  “骑兵还是步卒?”

  掌旗官凝目瞧了哨探手中白旗片刻:“步卒。”

  难怪走了一个多时辰,才绕到阵后;“来的真是时候。”河光秀微微发抖地摸了摸唇上的胡须,不知想到了哪里去,那又厚又亮又黑的假须,似乎瞬时间给了他些勇气。他挺直了腰杆,潘诚蔑视的神情恍如昨日,“阉人?”他喃喃自语。

  他镇定下来,面对仓急回报的哨探,面对露出地平线的元军大旗,他淡然一笑。却被亲兵看见,有一抹坚定而强大的自信,在笑容中一闪而过。

  “老子是万户!”他尖利的嗓音刺入亲兵们的耳中,“传令,列阵!”文华国临阵,总喜欢说一句话,他觉得很适合眼前所用,他挥剑尖叫,“兄弟们,顶住!”他眼睛都红了,短剑指向后方,鼓舞士气,“知道不?你们不是一个人,……”他嗷嗷叫着,“你们身后,有一万虎贲!”

  “传令,有进无退!”他低声耳语,“速报大将军知。”

  由千户而百户,由百户而十夫长,后阵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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